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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暮(短篇小说集)-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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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小姐。”我点头,接过她给我的拔兰地。 

  她好像一直在喝酒,每次见到她总是有酒杯。 

  “这间漂亮的屋子是你的?”我问。 

  “是。” 

  “你父亲给你的吧。”我问。 

  “是。”她说:“我比很多人幸运。我父亲有钱。这是我分到的遗产,另外还有几件珠宝。” 

  “这间屋子可能是全香港最美丽的。”我说。 

  她笑一笑。“不会是。你见识并不很广。” 

  到底不是暴发户,她没有那种了不起的口气。 

  “老黄说主人避暑去了,去了哪里?”我问。 

  “瑞士。”她简单的答。 

  我点点头。 

  她喝了一口酒,“你的女朋友今夜很漂亮。” 

  “是,她刻意打扮过。”我看看在那边的莉莉,“她喜欢打扮。” 

  客人已开始吃自助餮,根本不需要主人招呼。热闹的音乐,喧哗的人群,有人在池边跳探戈哈骚。 

  “这样漂亮而没有头脑的女孩子,最难服侍。”她说。 

  我有点想维护莉莉。“她也并不是真的没脑袋,她只是……” 

  “你很爱她?”她忽然温柔的问。 

  “相处这么久……”我不知道怎么说:“我想是爱的。” 

  “那很好。那好极了。”她说。 

  “她就是比较重视物质这一点不好。”我说:“她喜欢你的房子你的车子,好的东西她都不想错过。” 

  “女人都如此。”她说:“重要的是,她有你。” 

  我的脸胀红了,我没想到她如此客套地恭维我。 

  莉莉迎上来,她兴奋的说:“我从来没有到过这么精彩的舞会,蜗牛好吃极了。” 

  女主人微笑一下,不知为什么,在她的笑容之后,我老像看到一张断墙败垣的图画,空洞得很。 

  后来莉莉一整个星期,都说有关那舞会的话。她不住的问:“白玉琴有没有打电话来?有没有?” 

  当然没有。 

  我想疏远莉莉,我自问没有条件满足她,反正是要痛苦的,迟不如早。因此晚上我独自到酒吧喝啤酒,不再自动的要求莉莉出来。 

  我比较喜欢在办公室附近的一间酒吧,通常下班之后,我便去坐一个小时。 

  我遇到白玉琴。 

  真没有想到她会到这种平民阶级的地方来,这地方连莉莉都会拒绝出现。 

  我上前向她打招呼,她看上去很疲倦,穿件松身T恤,一条白裤子。我认得这条裤子,售价八百多,莉莉曾经想我送一条。 

  我叫侍者买一个饮料给她,她例牌在喝拔兰地。 

  “女朋友呢?”她问。只有她的眼睛还像黑玉一般,面色更坏了。 

  “我没有约她。”我说:“我们……在疏远期间。” 

  她说:“我喜欢你,是因为你很自然。她呢?她喜欢你什么?” 

  我扬扬眉,“我自然?是不是人人都害怕千金小姐,而我待你如常人,买一个拔兰地给你?” 

  她笑,“或许是。” 

  “你常来这里?”我问:“气氛很好。” 

  “是。来享受人生。”她把酒喝尽。 

  “出去兜兜风吧。”我温和的说,她心中一定有不高兴的事,“我开了车子来。” 

  “坐我的车好吗?”她问。 

  “我不介意,我没有自卑,”我笑,“我没有钱,这不是我的错,不过是社会的错。” 

  她也仰起头笑。她还是很年轻的,不会比莉莉更大,但是她却这么闷不开怀。我非常介怀她的不开朗,却不注意她有钱与否。 

  她有钱,那是她家的事。 

  我们到门口,她的“黑豹”已被交通警察关照过了,告票夹在水拨下。 

  她让我上车,把引擎发动,车子往郊外驶去。 

  她把车加速到一百公里,我不出声。她开车开得很好,并非一般泛泛的飞车手。她驶进浅水湾道。 

  “我喜欢这条路。”她说。 

  我在听。 

  “曲折离奇,你以为前头不知道有多少好东西在等你,其实不过是一个海滩。”停了一刻,她补一句:“像人生。” 

  “你有钱,”我说:“再无聊还可以旅行到桂林去拍照印一本特集,好办。” 

  “我不至于如此无聊,我有伦大圣玛丽学院的药剂文凭。” 

  “为什么不工作?” 

  她把车子停在路边。 

  “我辞了职。” 

  “为什么?”我问:“薪水比起你的财产太微不足道?” 

  她摇头。“健康问题。”她说。 

  “什么病?” 

  “血癌。”她很平淡的说。 

  “什么?” 

  她看我一眼,“是有这种病的,并不是为小说中主角才发明的。” 

  “恶性?” 

  “十分。”她说:“苏黎世最大医院的最后诊断。” 

  “可以医治?” 

  “把我的余生任医生统治?谢谢。我见过我父亲,躺在手术床上切开缝好,缝好又切开,谢谢。”她笑一笑。 

  我不想再问下去。 

  “我很害怕。”她抬起头来,“真的。” 

  我把手放在她的肩上,拍了两拍。尽在不言中。 

  这是一个有月亮的晚上。我忽然明白她脸上是什么,是死气。 

  “进去坐坐吗?”她问。 

  我点点头。 

  游泳池还如旧。水平稳地漾着,偶尔落下树叶。 

  她倒了两杯酒出来,遮”杯给我。 

  我说:“至少你应该见见家人。” 

  “我没有家人。”她说。 

  “朋友?” 

  “朋友只是开派对的客人。” 

  “你几岁?” 

  “廿六。” 

  我坐在白藤椅上把酒喝光。 

  她好像事不关己,就像我第一次见到她一样,缓缓地喝着酒。我想在她的脸上寻蛛丝马迹,但是基么也看不出来,她脸上有种雕刻过的平静。 

  她说:“人可以做的不过是好好的爱几场。”她微笑,“但是太多人不知道身边有些什么。人的心理:得不到的东西永远是最好的,当今天变成明天,昨天又是值得怀念的一天。” 

  我温柔的问:“我可以为你做些什么?” 

  “我已做妥一切,”她微微笑,“我静静地在等待。” 

  我把手放在她的手上。我忽然觉得自己幸运,我不知道我还有多少日子。无知永远是最幸运的。 

  她笑,“人类对于无知最恐惧,你知道。也许到了那一边,我会很庆幸我可以早日离开这一边。” 

  我低下头。 

  “爱你的女朋友。”她说。 

  “我会尽力。”我说:“也许你应该知道,她一直觉得与我在一起是一种委曲。” 

  “事非成败转成空。”她推推我,笑。“什么叫委曲什么不?” 

  “疲倦吗?”我问。 

  “还好。” 

  我轻轻把她拥在怀里,“只一分钟,就放开你。” 

  她轻笑,“你可怜我?” 

  我叹口气,“我可怜我自己,如果你没有白血病,我是否还敢拥抱你。” 

  “谢谢你,杰。”她说:“杰,听着,有空常来这里,泳池永远是你们的。” 

  “谢谢。”我说:“你也听着,你还有时间,真的” 

  “杰。”她把手指放在我嘴上,“够了。” 

  “我明天下班来看你。” 

  “明天。”她点点“头。 

  “你休息吧,看你,面色真是坏。”我说:“明天来看你。” 

  我由她的司机把我送到市区。 

  决定第二天去陪她。 

  近中午的时候,刚打算去吃饭,接到一个电话,女秘书接进来,说是有要事。 

  “哪一位?”我问。 

  “老黄。”那边气急败坏。 

  “老黄?”我问:“哪一位老黄?” 

  “唉,你与莉莉来过我这里游泳的老黄呀。” 

  “呵,老黄。”他找我有什么事? 

  “你知道咱们家小姐?” 

  “知道。”我有点紧张。她找我? 

  “昨夜小姐吩咐我打电话给你。”他说:“小姐说你如果要与朋友去游泳,随时欢迎。但是──” 

  “什么事?” 

  “今早佣人叫她用早餐,她已经没言语了,救伤车来到,她已经死了。” 

  我出乎意料的平静,“在房中?” 

  “是的,这里乱了很久,直到现在才想起给你电话。”老黄说:“你可知道小姐为什么要服毒?” 

  “她有亲人吗?” 

  “有自然是有的。”她说:“前天她提早发我们薪水……管家已经通知律师了。” 

  我放下电话。 

  第二天报纸登出来,莉莉拿着新闻,目瞪口呆,她说:“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我是相信的。 

  我甚至相信她早在瑞士已死了。灵魂仆仆的万里归来,出现她长大的城中,来探望故居。 

  我与莉莉终于分手,我并没有听白的话,尽我的力量,努力地恋爱几次,莉莉不是恋爱的对象,她只是享乐的好对象。她终于到东华企业去做事,半年之后,人家说她身上被银狐长大衣招摇过市。 

  假日我还开车进浅水湾道。 

  老黄并没有把泳池开放。整间屋子空置着,只余几个女佣看管。老黄开铁闸门让我把车子开进去,我常常看到车夫在为那辆开蓬“黑豹”打腊。 

  车夫对我说:“全城只有一辆,时价十五万。”惋惜的口气。 

  老黄眼睛红红的,他说:“小姐不喜欢我拿泳池开放,小姐不喜欢,我就不做。” 

  他是一个不坏的人。 

  而我知道什么呢?我知道她的名字叫白玉琴,她富有而美丽,而我在遇见她的时候,她已病入膏肓。 

  像这样的故事是有的吧。那一刹那的记忆长存。莉莉会淡出,她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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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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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薇

                  丹薇最近非常的不开心。刚从学校里出来的人都这样,有非常多看不惯的事,天天下午来了我这里牢骚大发,一边喝最好的威士忌,一边骂。 

  昨天丹薇说到她的父母──“真老了。”她说从来没把她的父母看清楚过,直到最近,昨日她母亲坐在她对面吃饭,挑着鱼骨来啜着,那种“嘘嘘”的声音,丹薇说隔一幢屋子都听得见,丹薇震惊地放下筷子,看到她母亲用手拿着鱼骨张口大嚼,全神贯注,嘴唇非常的厚,丹薇告诉我,“我不认识她,为什么要这种吃法?又不是说穷得要吃骨头!”她脸上非常的不置信与害怕,像是受了什么刺激。 

  我沉默一会儿,告诉她中国人吃东西都是这样子。丹薇不该到英国去读那么多年的书,英国人是最注重这种礼仪的,甚至连当众擦汗也不可以。如果在美国也还好,右手拿一把又,左手拿一罐可口可乐,也就罢了。 

  丹薇说:“不是的!中国人吃东西也不是那样的,他们老了,真是老了。我父亲也是那样,我跟他说,有一本书禁掉了,他没听清楚,瞎七搭八说:‘广告登在哪里?去买吧。’我觉得要炸开来,我整天在家说话,原来是说给自己听的,谁也没理我。” 

  我说她的要求过高。 

  她吼叫起来,吓了我一大跳。 

  你知道,上学太久了会变成这样。成天在学校里进进出出,见着志同道合的同学,一大班人都为一个相同的目标努力,没有生气的机会。人上学久了会变成丹薇这样。 

  有一天丹薇说:“我不能忍受这种气温,早上一起床就是个大太阳,把脸上的皱纹雀斑照得清清楚楚。” 

  我说:“你为什么要回来?你为什么不设法留在英国?英国比较适合你,你这假洋鬼子!” 

  她看上去很痛苦,喝一点酒,然后躺在我的床上睡一个懒觉。丹薇是个最有潜力的酒鬼。她喜欢我的屋子,因为我这里够凉够暗有自由。所谓自由,并不是说可以开疯狂性舞会那种自由,而是一种一投手举足的自由。电话铃响了,找的必然是我,决不是找三站六婆,要令我拔直喉咙叫。我不喜欢与家人住,有一次丹薇打电话到我家,说了半小时的话,母亲问:“什么人?男?女?”第二天我又搬出来。我也想像丹薇那样尖叫。男?女?什么人?乌搅些什么?不过是一个电话,三十岁的女儿打一个电话还这么多乌搅,要管为什么不管比较有意义的事。 

  但是与他们说话是没有用的。对他们来说,生命是一天又一天的例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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