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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暮(短篇小说集)-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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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我的天,这么奇怪的一个晚”。” 

  宴会仿佛不打算散了。荷顿老师抱着一盒艾莲代表大伙儿送的巧克力,呆呆的坐在我们面前,N老师坐在他旁边抽雪茄,喝拔兰地,哈里斯坐我身边。 

  我笑说:“除了荷顿先生,N老师家在说美文,声音永还只在喉咙里,听死人,哈里斯老师嘛,乡音太重。──” 

  哈里斯说:“你当心点,衣莎贝,你要记得,我还没有改卷子。” 

  荷顿摇头,要夏小姐同情他,“瞧瞧,咱们不行了,外国人就来欺侮我们。” 

  我说:“嗳,我没有说你英文不好呀!” 

  他就跳起来跟夏小姐握手。 

  我觉得每个人都醉了。 

  结果经过很多推推让让,还是回不了宿舍,被他们拉到跳舞的地方,有人买了伏特加来。 

  我说:“看,哈里!我要回家收拾行李,后天一早就动身了,你要原谅我。” 

  嘉利过来,一头的红发,“衣沙贝,我跟你跳个舞好不好?” 

  我见N老师站在那边,连忙跳过去。 

  他也在那里喝伏特加,我很高兴地说:“纳梵先生。” 

  他低下了头听我说话,他长得高,左耳又聋。 

  “你有多高?”我问。 

  “六尺四寸。”他笑笞。 

  “你使我有安全感。”我很真诚的说,只有醉了才这么真诚。 

  “谢谢你。”他笑。 

  他的汗一直淌下来,这地方热。 

  然后哈里说:“纳梵先生!你太不公道了,你怎么可以在我当中把衣莎贝伦走?你这私生子!野种!” 

  N笑,他说:“我觉得我是在这么做。” 

  那是“最后的晚餐”。 

  第二天我约了夏小姐去吃广东茶。我们约好了在“妈妈关心”的童装店下等。风很大。 

  该做的全做了,三年来最后的一天。 

  夏绿蒂来了,她永远准时的。永远是英国人。 

  “夏绿蒂。”我说。 

  “是?” 

  “这是我在英国最后一天了。” 

  “有后悔吗?” 

  “没有后悔。我很快乐。大概来说,我很快乐。” 

  “你的工作太忙了,太辛苦了。”她说。 

  “不对的。”我说:“我很快乐。” 

  她微笑。她什么都知道,永不多嘴。她永远只是微笑。我还有半块橡皮在她那儿,她还有半截“波罗”薄荷糖在我处。 

  “夏绿蒂,我永远见不到你了。” 

  “胡说,我会来香港的。你也会来英国。”她说。 

  我叹道:“但是像昨夜,竟是可一不可再的了。” 

  “或者就是那样才好,是不是,你会一直记得的,不是吗?” 

  我点点头。一个星期四晚上。 

  “你会记得我?”我问她。 

  “当然。” 

  “你认为N教授会记得我?”我问。 

  “是的。”她说。 

  我笑,“我在你口中总是得到生命意义的答案。” 

  她笑,“别调皮。” 

  当然这些也都完了。四年前在纽约买了两张花生卡片,一直找不到对象寄出去,其中一张是史诺比坐在屋顶上说:“我早知道我会想念你──”后面是史诺比以手覆额说:“但到这种地步就荒谬了!” 

  一切都恍惚得像一个梦。等成绩报告表寄来的时候,梦也该醒了。我一直觉得做梦比现实有真实感。做梦回味有充分的理由。可是生活…… 

  回到香港,三嫂阿珠说:“你看她那披头散发的样子!你以为她上课也是那个哎?” 

  我上课自然是不同。打扮得很好,牛仔裤常洗常浆常熨,头发整整齐齐。打起网球来,球都发不出,但是头带与护手都是一套套的。我难道不珍惜这些日子?这些借回来的日子。我难道不珍惜现在的日子,我的黄昏已经近了。 

  从一个飞机场到另一个飞机场,行李、证件,在飞机上呆坐,看身边的学生,看她们的银镯子,看她们发式、衣裙。我是要比她们来迟了十年,可是不后悔。 

  什么也没拿到,可是就不后悔。就因为拿不到,才不后悔。拿不到的东西,都是好东西,拿不到的一切,都有回味与想念的价值,不骗人,骗人的是孙子。 

  后来,后来我给夏绿蒂寄出一张甫士卡,还是倪瓒的“春雨新篁”,故官博物馆买的,上面有老大的红印:干隆御览之宝。她当然不会明白,英国人是英国人。她会明白一张花生漫画。他们都很好,只可借东西有别。 

  后来玫瑰说他要来了。到时看老娘心情好不好,心境好,他狗运亨通,请他吃饭,心情不好,骂将出去。我一向不敢自命为中国娃娃,瞪着一双眼,白痴兮兮的教人说:“叉烧饱,叉烧饱!”要做苏茜黄还真容易,何苦跑得那么远去做,我认识的洋人中文统统比我好,像玫瑰,我说一句国语他改正一句,改得我火通通大起来。我只记得阿波说过的一句话:“鬼佬!使也对炬好?” 

  我并不后悔,我跟N说:“要爱一个人,必需要先尊敬一个人。尤其是女人,一定先得尊敬那个男人,才会真正的爱上他,起码要有我这么尊重你。” 

  他点点头。他笑得很洞察世清,比起他我还是洁白无瑕。 

  我尊重我兄弟,阿珠有时候光火,说我“盲目崇拜自己之兄弟”。嘿!要我盲目崇拜,睁眼崇拜,都真还不容易。爱与尊重都清清白白,不是没有一见钟情这回子事,有是有的,到底不是一辈子的事,最近看了不少台湾文艺小说,男主角一见女主角,都失心疯只会说三个字: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或者有青春有热情有本钱者,理当如此,恐怕是我老了,不能理解,有代沟,所以改看古龙的武侠小说。古龙的武侠小说写得之粗糙,之偷工减料,有目共睹,却是出奇的好。他有个男主角叫阿飞。 

  现在躺在床上,看武侠小说,吃吃睡睡,十分有犯罪感,日子黈黈的流过去,流过去,想到明年入学的新生,非常的妒忌。大概这种感觉很快便会消除的,多躺在床上,躺惯了也就好了,凡事开头难,做坏事做多了,不做也许一样睡不着,因此非常的心安理得。只可惜我看书太快,快得像阿飞的小刀,一小时一大本,砖头股的“藏书”一夜看个精光,整天省钱去买书。 

  此刻我不晓得该怎么办。 

  这是另一个过渡时期,就好比三年前尚未动身去英国,惶惶不可终日,也是靠武侠小说过的日子。我简直不能想像没有武侠小说的日子是怎么过的,大概是极之空虚的。可是看了武侠小说,还是空虚,想起以前的星期三可以去上“生产科技”专修,真心如刀割。 

  我的乌托邦是一间好大学,永远不会毕业的,父母又在身边,那么有空上上课,写写稿子,看看武侠小说,与三两友好吃一顿饭,插科打诨。可能吗?现在每逢礼拜三总是呆呆的。要呆到几时?我忘记得很慢,适应环境也很慢,走路也很慢,写稿也很慢,学还是要学的。学什么呢,插花钓鱼? 

  吾弟自毕业礼后,对我说:“我现在失重,有七孔流血感。” 

  爬得高,跌得重,博士受地心吸力影响自然厉害得多,我不怪他。人上人是难做的,动不动有摔下来的危险。 

  我记得那些日子,那么冷的天气,早摸黑模起来,咪咪妈妈的洗脸擦牙,穿好衣服冲下楼去喝杯牛奶,步行半小时到学校,沿途跟陌生人说:“早呀,天气太坏了。”到了学校,把大衣手套帽子一古脑儿脱下来往后座摔,然后抄笔记,抄呀抄。事实上并不觉得有这么愉快。但是事情过去以后,往往像经过沙滤一般,把一切不愉快都滤掉了。这是好习惯。 

  在英国写信回家说:归心如箭。在家写信去英国:我想你们,想你们的国家。肉麻是很肉麻,可也没有说谎,极之皆大欢喜。离开英国之前那几天,仿佛是患了绝症的人,只剩几天命了,乱说话,乱做事,没有人怪。其实不是这么愉快的,不过不愉快的事并不值得想。 

  罗得斯跟我说:“……我不介意有你这么一个女儿……奥尔菲也表示同意……” 

  我居然反问:“女儿抑或情人?”还笑着的呢。 

  他们并不介意。 

  哈里斯带我上四楼拿作业,在教员室说:“哈哈,终于有机会跟你单独在一起了,衣莎贝!” 

  旁的老师听见了,连忙说:“多享受,过一个好时光。” 

  我眨眨眼睛,“别告诉校长。” 

  当然不能全部这么愉快。 

  我曾问N,“你可有想过要一个情人?” 

  N答:“结婚十三年来,常常想过,常常想,但从来不敢。由此可知我妻子倒不是嫁错了人。” 

  我微笑,我敬重他,故此没有追看问一句;是不敢呢,还是没足够的钱跟时间?N喝了几杯酒会豪爽的笑:“所有的女人都该结婚,所有的男人都不该结婚,难题来了,女人嫁给谁呢?女人是应该被珍惜的。”他是一个十二分迷人的男人。他四十岁,少许灰白头发,咖啡色宽脚呢裤子,??皮大衣,一个非常非常有吸引力的男人,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他,太明显了。我很奇怪怎么夏绿蒂与我没有同感。 

  还有F楼的咖啡机器,放三个便土一统杯咖啡。那座机器,有时候要狠狠踏一脚,不然没咖啡。所有一切一切。一切。一切。 

  我不介意再去,但是去了还是要回来的,他妈的全世界的事都是一样的,有开始就有完结,我没有勇气再去开始,再忍受完蛋时的痛苦,再愉快也抵不过这个“得而失之,思念复苦”,我不敢再去。 

  大考考得并不理想。因为心里一直惨惨澹澹的。考到最后一科,H先生不让我上厕所,他不肯陪我去女厕,在考场里还吵了一顿,哄堂大笑,结果校长的女秘书巴巴拉来陪了我去。 

  实在并不见得有这么愉快吧? 

  我不知道,我实在不知道。 

  或者是愉快的,因为我本是一个很懂自得其乐的人。野鸡学校管野鸡学校,开心管开心。除了剑桥牛津,皇家学院,都是野鸡。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要很久很久才可以忘记。而现在,现在他们也放了暑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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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夜

                  我是在一个应酬上碰见她的。 

  那天我没有带妻子同去,她到亲戚家去了。 

  我坐在那间装修豪华的客厅中,看着一对对男女客人抽烟、喝酒、谈笑,加上音乐,来往的女仆、侍役,我有种无聊的感觉,我在角落的沙发上坐了下来,我看见了她。 

  她在抽烟,头靠在墙上,一身白。细麻的长袖衬衫,细麻的长裤,头发不长不短,脸色不十分好,她在抽烟。 

  她并不是像一般女人那样,十指尖尖的红寇丹夹住了一枝香烟在抽,她轻轻的用她的食指与拇指──并不是十分雅观的姿态,但是吸引了我。 

  我从来没有看见过她。 

  来这个地方的通常是些颇有声名的人,但是我想不起她的脸。她有两道很漂亮的眉,低垂着眼,她不是美女。谁是美女呢?在这个客厅中我找不到美女。如果妻来了,她可算得上美,但是妻…… 

  她很沉默。一口口的抽着烟,垂着眼。她的下巴几乎可以碰到膝盖,她坐在地毡上。 

  没有人注意她,这一间屋子灯光比一般夜总会还要暗。 

  她一个人来的? 

  她抽完了烟,按熄了烟头。 

  她的手指很纤细,没有指甲油。没有戒子,没有手镯。我看她的侧面,她甚至没有耳环、项链。 

  她至少是自然的。 

  然后我想到妻子,我大概跟她说了一千次,灰扑扑的玉是恶心的,没有条件,穿露背装也是讨厌的,厚底鞋、红嘴唇……她从来不听我。幸运的是她被公认为一个美女。她的确有符合条件的五官。 

  她没有来。我一个人。 

  坐在我旁边的女孩子并没有看见我。 

  我掏出烟,默默的通过去,她看了我一眼,没有怔住,但是她那一眼看了很久,她吸引住我了。 

  她拿了一枝烟,我为她燃着。 

  我想我可以开口了,我们毕竟不是在街上,我们认识这里的主人。 

  我说:“一个人来?” 

  她把手指轻轻的伸进头发里,摇摇头,向人群指一指:“我的分居丈夫在那边。” 

  我随她的手指看过去,看见一个男人左拥右抱的坐在沙发中央。她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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