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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红妆乱天下 作者:脚滑的狐狸01(起点vip2014-05-11完结)-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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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她进到客栈里面的时候,无尘和戟已经坐在一张案几前吃起东西来。无尘旁边的位置还放置着一副碗筷,很显然是留给她的。
  “还算你有良心,没有把我忘了。”李清婉暗忖。
  李清婉小心翼翼的跪坐下来,不敢多看无尘和戟一眼,只闷头吃饭。
  “戟,去车上把那坛‘沉醉’拿来。”无尘突然开口道。
  “是,公子。”戟没有任何疑议起身去拿沉醉。
  李清婉心中纳罕,“沉醉”是什么东西,不想一个下午都对她很是冷淡的人突然对她开口道:“不知清弟酒量如何,今日尘心里不痛快,清弟陪我小酌几杯如何?”
  原来“沉醉”是一种酒啊,名字还怪好听的,听了就让人有想饮一杯的冲动!
  这个身体的酒量如何她还真不知道,记忆里李清婉从来也没有喝过酒,她前世虽然一直都很乖巧,喝酒的次数也不多,但是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的酒量特别好,虽称不上千杯不醉,至少半斤白酒是不成问题的。
  如果只是小酌几杯的话,应该不成问题吧,李清婉暗想。
  “清未曾饮过酒,还不知酒量如何,不过吴公子若不嫌弃,清陪吴公子酌上一两杯应该还是可以的吧。”她不敢把话说得太满,万一这具身子的酒量不行,喝多了可怎么办。耍酒疯事小,暴露了女儿身事大啊。
  “无碍,明日里还要赶路,尘自是不会让清弟多饮。”
  无尘的话音刚落,戟就把酒拿了过来。
  酒坛很精致,只有成年男人的拳头大小,堪堪倒出来两小盅。
  李清婉见此心下大定,一口就能喝下去,她定然是不会喝醉的。
  只是,她只看到了酒的分量,却忘了酒的度数,更加忽视了让她喝酒之人的目的。
  “来,清弟,你我共饮一杯,也算是全了我们这一路的情谊。”无尘举起酒杯,对李清婉道。
  李清婉也赶紧拿起酒杯,两杯相碰,又各自饮下。
  无尘放下空空的酒杯,嘴角浮现出一抹诡谲的笑意。
  酒杯举至鼻下的时候,李清婉暗道好酒。这酒香气并不浓郁,靠近鼻子的时候才有淡淡的酒香传过来。入口味道也是极佳,甘醇清冽,回味无穷。
  “好酒,吴公子这酒果然当得‘沉醉’一名。”放下酒杯,李清婉对无尘道。
  “清弟喜欢就好。”无尘淡淡的道。说完也不再理会李清婉,只兀自喝起茶来。
  这人还真是善变,刚才不还好好的嘛,怎么一杯酒喝完就又变了呢,李清婉想。不管他了,还是吃完早些歇着去吧。
  接下来三个人谁都没有说话,李清婉匆匆填饱肚子就告辞回了房间。
  房间比悦来客栈的上等间小了不少,店里的伙计也没有准备热水,不过能有一个还算暖和舒适的地方住李清婉已经很满意了,其他的都不重要。
  就着水盆里的凉水洗过脸,又在火盆里添了些碳,李清婉才舒舒服服的躺到床上。
  也许是累了一天,又渴了些酒,再加上房间里越来越高的温度的缘故,她只觉得自己意识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模糊,不知不觉间就已经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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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发现
更新时间2013…12…8 21:03:10  字数:2385

 “公子,为什么让李清喝‘沉醉’?如此珍贵的酒品给他饮用了去启不浪费。”待李清婉上楼休息了,戟才问出心中的疑惑。
  他家公子从来都不会做没有目的的事情,所以公子吩咐他去拿沉醉的时候他没有提出任何疑议,只是,这么珍贵的酒,自鬼泣先生仙逝后,这酒世间再难寻出第二坛了,没想到今日公子竟然让李清那臭小子饮了去。
  “我只是想证实我的猜测……”无尘面无表情的饮下一杯茶,语气淡淡的道。
  戟还有很多疑问要问,但是见他家公子面色不虞,他只能暂时把所有的疑惑都放在心里了。
  直到夜深人静,戟和无尘才回到各自的房间。不出一刻钟,无尘就从房间里走了出来,他的脚步极轻,在木质的地板上行走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就连他隔壁房间的戟都没有发现。
  试探着推了推房间的门,纹丝不动,看来是从里面闩死了,无尘嘴角现出诡异的笑。他从腰间拔出一把精致的匕首,乍一看上去,竟和戈送给李清婉的匕首有几分相似。他把匕首插进门缝,修长如玉的手稍稍转动,门闩应声划开。
  重新把匕首收起,插入腰间,无尘毫不迟疑的推门而入,进入房间之后还不忘把门关好。
  此时李清婉早已进入梦乡,对于无尘的入侵毫无所觉。
  他自幼便得师父真传,耳力惊人,路上那主仆二人的对话,悉数传入了他的耳中。
  那男仆说他家少爷是去安东安抚灾民,如果他没有猜错的话,这个少爷就是今上钦派的官员,当今国相的独子文远怀。
  文远怀所说的阿婉,也就是那男仆所说的李家姑娘会是眼前之人嘛?
  无尘走到床边,定睛看了陷入沉睡中的李清婉良久。李清婉的睡容很恬静,没有了白日里的小心翼翼,却更多了几分娇憨可爱。
  看来,沉醉是没有白喝。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本来可以有很多种探知真相的法子,但是,他就是不想去伤害她。
  沉醉确实很珍贵,世间仅存的一小坛,多少习武之人梦寐以求的增加内力的良方,普通人饮了也会强身健体,不说有百毒不侵之效,至少平常的毒药迷药是能够抵挡的。除此之外,对李清婉脚踝上的伤也有奇效。这样千金难得的东西,他就这样便宜了她。
  无尘无奈的摇了摇头,他终究是做不到师父所说的冷情冷性啊。
  他之前怎么没有发现,他这个所谓的“清弟”的睫毛这样长,微微向上卷起,嘴唇丰盈红润,耳珠小小的却圆润诱人……
  之前他只信了五分,后来经过他在马车上和现在的仔细观察,他已经信了八九分。剩下的那一分,他要亲自证实。
  白皙如玉的手轻轻触到李清婉的手腕,莹润的白在微黄粗糙的手腕上显得格外的魅惑诱人。停留了片刻,无尘才收回手。
  他心下疑惑更胜,她的脉搏很奇怪,不似男子也不似女子,竟是他从来也不曾接触过的。凤眸微眯,药圣的徒弟果然名不虚传,竟能制出这样的神药,怕是师父在世,也制不出这样的秘药吧。
  摸脉一路行不通,无尘干脆采用了更加直接的方式,白皙的手直接触到李清婉的胸口。触感虽然柔软却并不凸出,不似他所见的女子胸前都有鼓鼓的两团。
  莫不是戈的药还能把女子的两团也掩藏起来,还是他根本就猜错了,清弟是货真价实的男子?
  好看的眉紧紧的皱起,怎么和他相的完全不一样呢。他的目光下意识的挪到李清婉的下身,难道真的只有脱了裤子才能得知这人到底是男是女?
  无尘定了定心神,手缓缓的伸向李清婉的下身,刚刚撩起冬衣的下摆,无尘的目光不经意的扫过李清婉那双看似普通却是非常珍贵的虎皮靴。
  平日里,李清婉总是把自己的脚掩在外袍里,所以无尘并没有注意过她穿的鞋,现在冬衣的下摆被他撩起,那双靴子自然就落入了他的双眼。
  鬼使神差的,无尘放下了李清婉的冬衣,而是走到她的脚边,微低下身子,轻轻的退去一只靴子。
  他也不知道此刻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看到虎皮靴,他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闪过——真相就在这里面。
  退去靴子,出现在无尘眼里的是一双布鞋,很明显,这双布鞋要比靴子小上很多,可见,眼前之人有一双纤足。
  快速的退去布鞋和白色的足衣,一只白皙纤巧的足暴露在空气里。她的脚并不像手那搬粗糙,而是光滑细腻的。摸上去也是肉肉的,软软的,感觉很好。
  摸上去,摸上去,这三个字在无尘的脑袋里转个好几圈他才反应过来,快速的把手里的纤足扔出去。此时一向处事不惊的无尘也惊出了一身冷汗。
  他刚刚都做了什么,他竟然鬼使神差的摸了一个女子的足。没错,现下他可以肯定,这个“清弟”,绝对是一个女子。哪会有男人生得这样一双惑人心智的纤足。
  她是一个女人,一个女人,女人……虽然之前他也猜到了八九分,但真的证实了自己的猜测,他的心反而更加慌乱。
  他可以把一个心怀不轨的李清放在身边,当作解闷的玩物,但是他的身边绝对不能出现女人,哪怕她没有恶意。
  过了良久,无尘才定下心神。再次俯下身子,快速的把李清婉的足衣和鞋子穿回去,虽然做足了心理准备,但是白皙的手指碰触到圆润的纤足的一刹那,无尘的心还是不可抑制的颤了颤。仅是穿足衣的功夫,他的额头就渗出了一层密密的汗珠。
  穿好之后,他便逃也似的离开了李清婉的房间,甚至忘记了闩好门闩。
  无尘并没有回自己的房间,而是直接走向了戟的房间。此时他的步伐明显凌乱了许多,塌在地板上发出微弱的声响,惊醒了浅眠的戟。
  待他走到戟房间的门口,戟突然打开了门,见出现在他眼前的竟是神色异常的公子,着实吃了一惊。
  “公子,你怎么还没睡?”
  “走,现在就走。”无尘压低了声音说道,让人辨不清此刻他的心情。
  “可是出了什么事?要不要去叫醒李清?”戟虽然对李清婉没什么好感,但好歹她能让他家公子的旅途不那么无味,只要公子开心,他可以暂时放下自己的私人恩怨。
  “不必,只你我二人上路。”顿了顿,无尘接着道:“从此以后,不要再提此人。”他的声音仿若极北的寒冰,冻得人直打寒颤。说完,头也不回的下了楼。
  戟也不敢耽搁,回到房间收好细软,快步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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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抛弃
更新时间2013…12…9 21:08:33  字数:2420

 今天狐狸一度冲到新人周潜力榜的前十名,不过最后还是被无情的超越了,最后连前十五名也没有保住,但是狐狸还是很开心的说。所以,明天有加餐哦~第一更下午四点,第二更还是晚上九点~
  冬日的阳光穿过层层冷气照射进千家万户,整个小镇氤氲在柔和的光晕里,寻常人家这个时候已经用过朝食,开始了一天的生存劳技。
  客栈二楼角落的房间里,李清婉迷迷蒙蒙的从睡梦中醒来,自她魂穿以来,这还是她睡的最香甜的一觉。
  拥着被子在床上坐了片刻,她才完全清醒过来。她记得昨晚她和那个脾气古怪的吴公子喝了一杯酒,那酒清醇冷冽,回甘无穷,现在想来,那清纯的味道似还在口腔内萦绕。
  不过,那酒的度数好像有些高,她只饮了一杯就醉了,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就睡着了。
  只是很奇怪,明明是喝醉了睡的,她怎么一点也没有别人说的醉酒之后的头痛等症状呢。
  使劲甩了甩头,想这些有的没的干什么,现在最要紧的是平平安安到达京都,其他的都不重要。
  掀开被子从床上下来,李清婉这才发现原来昨晚自己竟然连靴子都没有脱,有些心虚的看了看被子下面那两团黑黑的印记,掩耳盗铃的把整张被子团成一团,正好把那两片脏污卷在中间。
  看着自己的杰作,李清婉满意的点了点头。
  房间里还有昨晚洗脸剩下的水,她也懒得在叫客栈里的伙计重新给她换水,反正她也不是那种讲究精细的人,干脆就用了剩水洗了脸。
  待收拾妥当了,要出门的时候,李清婉觉得自己的一只靴很不舒服,又重新坐到床上,脱下靴子查看,并没有什么异样,布鞋还好好的穿在里面。她又把布鞋脱了下来,只见素白的足衣脱落了下来,堆在了脚踝处。
  怪不得呢,这样不平整哪里会舒服,李清婉心想。把足衣提了上来,捋顺平整,又按次序穿上布鞋和靴子。
  担心受伤的那只脚上的足衣也没有穿平整,李清婉又把这边的靴子和布鞋都脱了下来,戈叔送给她的匕首她也一直放在这里。还好,这边的足衣还很平整。
  重新收拾妥当,李清婉这才往门外走。她发现房门并没有闩,不禁懊恼出声:“酒果然是万恶之源啊。”
  此时,她只以为是自己酒后忘事,忘记了插门,却不知自己的房间昨夜有不速之客到访,落荒而逃的时候还忘了闩门。
  此时已经天光大亮,大多数的住客已经趁着天气好早早的赶路走了,整个二楼的显得格外的安静。
  李清婉跛着脚踩在地板上发出有规律的“咯吱咯吱”声,显得格外的突兀。
  路过戟的房间,李清婉的脚步略顿了顿,伸出手想去敲门看看他们下楼了没有,但是一想到戟对着她横眉冷对的样子,她还是很自觉的收回了手,乖觉的独自下了楼来。
  客栈里忙着收拾客人残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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