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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骨头在说话-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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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差点要投入彼此的怀抱了。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混合著机油、湿水泥和从摩松酿酒厂飘出的发酵味道。圣凯萨琳街几乎已空无一人。一个戴着暖帽身穿大衣的老人躺在一家商店前打盹,旁边还有一条杂种狗。在对街远处,有一个人在垃圾堆里翻捡东西。也许缅思区还有第三个族群存在,而且已经开始出来活动。 
  我已精疲力尽,失望地往圣罗伦街走去。我已经努力过了。就算戈碧真的有麻烦,这些人也不会告诉我怎么找到她。这个群族封闭得就像小联盟。 
  我经过麦金斯餐厅。窗户上一张海报写着:“越南菜——通宵营业。”透过肮脏的玻璃窗,我发现一件有趣的事情,便停下脚步。坐在餐馆角落的,正是玻瑞蒂的同伴,她的头发仍盘得像金黄色的宝塔。我隔着玻璃窗看了她好一会儿。 
  她拿着一根蛋卷,在碟子上蘸一些红色果酱,然后举到嘴边,慢慢舔着蛋卷前端,然后她看了一下蛋卷,用门牙轻轻咬下一小片后,再把蛋卷伸进碟子蘸酱。她慢条斯理地重复这几个步骤,不知道要到何时才会把蛋卷吃完。 
  太好了,我还有最后机会。我毫不犹豫便推开餐厅大门,走了进去。 
  “嗨!”我的声音让她吓了一跳。她有点迷惑,随即认出我是谁,脸上紧张的表情才慢慢放松。 
  “嘿,你还在这里?”她又开始玩弄舔食蛋卷。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随你便。你爱坐哪就坐哪,我也管不着。” 
  我在她对面的位置上坐下。在灯光下,她看起来比我想像的还老,30好几,大概快40出头。虽然她额头和喉部的皮肤仍紧绷光滑,眼下也还没出现眼袋,但是在萤光灯明亮的光线下,我看见她嘴角已有一些微细的皱纹,呈放射状散布,两颊的皮肤也稍微开始下垂。 
  服务生拿了菜单过来,我点了一碗汤。我并不饿,但为了坐在这里,必须点些东西。 
  “找到你的朋友了吗?”她伸手拿起咖啡,塑胶杯子在她手中发出哗剥声响。我看见她手肘底下有几道灰色的疤痕。 
  “没有。” 
  一位年约15岁的亚裔少年端来水杯。我等他把餐具铺好离开,才继续开口。 
  “我是唐普·布兰纳。” 
  “我记得。珠儿·坦贝虽然有时迷糊,但并不是笨蛋。”她舔着蛋卷说。 
  “坦贝小姐,我……” 
  “叫我珠儿就行了,宝贝。” 
  “珠儿,我已经花了四个小时到处打听,想确定我的朋友是否平安无事,但没有任何人告诉我,没有人承认知道这个人。戈碧待在这里好几年了,我确定她们一定知道我要找的是谁。” 
  “也许她们知道。但是她们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找她。”她放下蛋卷,轻轻暇饮了一口咖啡。 
  “我给你名片了,没有隐姓埋名。” 
  她抬起头,认真地看着我好一会儿。她身上散发着古龙水、烟草和未洗头发的味道,充斥在这个座位之间。 
  “你是谁?‘有唐普·布兰纳名片’的小姐?你突然跑来,像推销员一样到处问人,谁知道你是不是和她有仇?”她从塑胶杯缘伸出一只红色的指甲指着我,强调她所说的重点。 
  “我看起来像是要找戈碧麻烦的人吗?” 
  “谁知道?你穿著名牌T恤和雅痞凉鞋乱跑,问了一大堆问题,希望有人松口告诉你。她们根本不晓得你的底细。” 
  服务生把我点的汤端上来。我没有开口,默默拿起一片柠檬把汁挤进汤里,再加了一小匙红辣椒粉。我喝着汤,看着她继续啃咬她的蛋卷,决定试着把姿态放低。 
  “我猜,我大错特错了。” 
  她抬起淡褐色的眼睛看着我。一根假睫毛松掉了,尾端在眼角处卷了起来,像一条翘首上望的毛毛虫。她低下头,放下剩下的蛋卷,又拿起面前的咖啡。 
  “你是对的,我不应该冒冒失失在街上找人随便问问题。我是太担心戈碧才会这么做的。我打电话到她住处,跑去她家找她,还打电话到她学校,就是没有人知道她跑去哪了。这不像她的作为。” 
  我舀起一匙汤送人嘴中。味道比我原本预期的好。 
  “你朋友戈碧是做什么的?” 
  “她是社会学家。她研究人群,对这里的人们非常感兴趣。” 
  “因为缅恩区像原始森林。” 
  她笑了起来,并小心观察我的反应。我没笑,不过开始赞同珠儿不是简单的人物。她似乎想要测验我,套了我一些话。 
  “也许她现在不想被人找到吧。”她继续说。 
  “也许吧。” 
  “那么,会有什么问题吗?” 
  “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好像碰上一点麻烦,吓得要死。” 
  “什么样的麻烦?” 
  “有一个家伙可能跟踪她,那个人很奇怪。” 
  “在这里,奇怪的人太多了。” 
  我把事情整个来龙去脉都告诉她。她仔细听着,一面搅动咖啡,看着杯里黑褐色的液体。当我说完时,她仍继续搅动,好像仍在咀嚼我的答案。随后,她扬起手,要服务生来倒咖啡。我等待着她给我的回答打分数。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我知道你讲的人是谁。没错,那个人的确很奇怪,他心里有病,而且病得还不轻。不过,我想他应该没有什么危险性。我猜他连辨别善茄酱商标的脑子都没有。” 
  我想,我通过测验了。 
  “我们大部分人都在躲他。” 
  “为什么?” 
  “我没做过他的生意,这些都是在街上听人说的。这家伙令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她皱着眉,打了一个冷颤。“人们都说他有特别的癖好。” 
  “特别?”她把咖啡杯放下,看着我。 
  “他会付钱,但是不做那档事。” 
  我舀着汤喝,等她说下去。 
  “只有茱莉会接他生意,其他人都不愿意。她那个人很精明,这先不提。她告诉我,每次他们都做一样的事。他们进到房间,那个家伙带着一个纸袋,里面有一件睡衣。睡衣样式很普通,就是一般有蕾丝的那种。他看着她穿上睡衣,然后要她躺在床上。这容易得很。然后他开始一手摸着睡衣,一手摸向他的那根家伙。他很快就兴奋勃起,哼哎呻吟,好像真的在和女人做爱。完事后,他要她脱下睡衣,道声谢,付了钱就走了,茱莉认为他的钱很好赚。” 
  “你为什么认为是这家伙吓到我朋友?” 
  “有一次,茱莉瞄见他装睡衣的那个脏袋子里面有把刀。她对他说,如果要她服务的话,就先把刀子扔了。他告诉她,这把刀是正义之剑,伴随他的灵魂,能斩断一切破坏生态平衡和超龄之事。这番话快把她尿都吓出来了。” 
  “后来呢?”她耸耸肩。 
  “他还在附近出现吗?” 
  “好久没看到他了,不过这说不准。过去他出现的次数很不规律,总是来去无常。” 
  “你和他说过话吗?” 
  “小姐,我们全和他说过话。每次他一出现,就像跟屁虫似的,讨厌地摆脱不掉。所以我才会说他精神有问题。” 
  “你有没有看过他和戈碧说话?”我喝着汤,让这个问题出现得自然一些。 
  她往后一倒,笑了起来。“想套我的话?甜心?” 
  “到哪里才可以找到他?” 
  “我怎么会知道。你等久一点,他自然就会出现。” 
  “那茱莉呢?” 
  “小姐,我们这里都是做自由买卖的,大家来了又去,我又没跟踪她们。” 
  “你最近有看过她吗?”她想了一下。“这倒是没有。” 
  我看着已经见底的汤碗,又看看珠儿。她已经把盖子揭开一小缝,足以让人窥视。我能再把这些缝揭大一些吗?我得试试运气。 
  “珠儿,这里也许有一个正进行中的连续谋杀案件。有一个人专门谋杀女性,并且分尸遗弃。” 
  她的表情看来毫无变化。她只是静静看着我,像一座石狮。她可能不明了我的意思,要不便是她拒绝思考任何关于暴力、痛苦甚至死亡的事。又也许,她只是戴上面具,不让自己露出害怕情绪而被套出话。我猜,她应该是属于后者。 
  “珠儿,我的朋友有危险吗?” 
  我们牢牢盯着彼此的目光。 
  “她是女性,不是吗?” 

  我驾车回家,一路上思绪浮动,没有专心开车。得麦松纳夫街已完全空无,交通号示孤零零矗立空荡荡的街上。突然,一辆车子的大灯从后方直射而来,逐渐向我逼近。 
  我经过皮尔街,把车闪向右侧,好让那辆车超过。然而,那辆车也跟着我换到右侧。我再把车开进内车道,那辆车也跟着变换车道,仍用大灯刺我。 
  “混蛋!” 
  我加速前进。那辆车也跟了上来。 
  恐惧袭上心头。也许那个驾驶喝醉了。我看着后视镜,想看清楚开车的人是谁,但看到的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那人体型很大。是男人吗?我无法确定。大灯太亮了,我连车子的型号都无法分辨。 
  我握着方向盘的手开始冒汗,越过盖尔街后,我向左转,闯过一个红灯,冲回我住的那条街,直接开进地下车库。 
  我坐在车上,直到车库的电动门完全关上,我才拿着钥匙,仔细聆听,看有没有脚步声接近。没有人跟来。我走进一楼大厅,隔着窗帘往外窥视。一辆车停在远远的街边,大灯亮着,在黎明的微光中,仍只能看到那个驾驶入黑色的轮廓。是刚才那辆车吗?我不确定。我甩掉那辆车子了吗? 
  我回到家里,仍继续在窗前守望。30分钟过去,天空由漆黑转成鸽白。博蒂走过来,在我脚边咪唔撒娇。我已经精疲力尽,衣服一脱便倒在床上,没有梳洗的气力了。平常我睡觉前,一定会强迫自己盟洗卸妆。但现在,我管不了那么多。 

  
  
二十



  星期三是这个社区的垃圾清运日。我沉睡着,错过垃圾车的声音,不理会博蒂在旁骚扰,漏接了三通电话。 
  我醒来时,已经10点15分了。我头很痛,脚步轻浮,整个人感觉有点迟钝。我再也不要熬夜了,不得不承认自己不是夜猫族的料。 
  不仅是头发和皮肤,就连枕头和床单也染上烟臭味。我把内衣脱下,连同昨晚穿的衣服一起丢进洗衣机,然后洗了一个长长的泡沫澡。当我正把花生酱涂在不太新鲜的面包上时,电话响了。 
  “唐普?”是拉蒙斯。 
  “我是。” 
  “我一直在找你。” 
  我瞄了答录机一眼。三通留言。 
  “对不起。” 
  “算了。你今天会来吗?莱恩警探打电话找你。” 
  “我一个小时后就到。” 
  “很好。” 
  我播放留言。一个心烦意乱的学生、拉蒙斯和一通挂断的电话。我的问题不比那学生小,因此没有回电给他。我打电话给戈碧。没有回应。我又打电话给凯蒂,结果接电话的是答录机。 
  “请留言,要快乐些喔。”答录机的声音说。我留言了,但是快乐不起来。 

  不到20分钟,我就赶到研究所。我把皮包塞进抽屉,不理会桌上散布的粉红色纸条,便直接下楼到陈尸室。 
  死者都是先被送到陈尸室。在这里,他们被冷冻在冰柜里,然后分配给法医研究所的病理学家检验。陈尸室和解剖室的区域用不同地板颜色区分,陈尸室的入口直接面对解剖室,红色的地板到解剖室门口时突然中断,变换成另一个颜色。陈尸室是由验尸官负责,而法医研究所则是负责解剖。红地板:陈尸室。灰地板:法医研究所。我会先在这四间解剖室其中的一间做初级勘验,而后尸骨会送到组织化验室做最后的清理。 
  拉蒙斯正在解剖一名女婴的胸部,她小小的肩膀枕在塑胶头垫上,两手在身体两侧张开,摆出的姿态像纯洁的小天使。我看着拉蒙斯。 
  “被掐死的。”他简短地说。 
  在解剖室另一端,娜斯莉·艾尔俯首在另一个解剖台上,而丽莎正从一个年轻男人的尸首上取下金属铭牌。他的头发火红,两眼凸出肿大,呈深紫色。在他右边的太阳穴上,我看到一个小黑洞。举枪自尽。娜斯莉是新来的病理学家,她还没处理过凶杀案件。 
  丹尼尔放下磨到一半的手术刀。“你要看从圣伦伯特运回来的骨头吗?” 
  “麻烦你送到四号解剖室。” 
  他点点头,消失在陈尸室中。 
  我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解剖骨骼,由骨骼可判断这是一位白种女性,年纪大约30左右。虽然残存的软组织不多,但骨骼的状况还算不错。她遇害的时间应该介于两年到五年之间。唯一麻烦的是从第五节脊椎以上的部分都没找到。少了头骨,要查出死者身分就很困难。 
  我请丹尼尔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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