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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物件构成 by 花的小孩 (虐心+悲文)-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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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件构成
作者:花的小孩

   

#1〈菱角〉 

广东人过中秋节,除了吃月饼外,还有吃芋头、菱角和柚子的传统习俗。中秋节吃菱角,据说能让孩子长得聪明伶利。菱角的大多数吃法是将菱角用清水煮熟,然后剥壳当零食吃。 

菱角像元宝,小的时候是绿色的,长到暗红色时便成熟可以采摘了,形状是头翘翘的,尾巴也翘翘的。我从未吃过菱角,那黑黑实实又带光泽的外观令我压根儿不喜欢,小时侯母亲偶尔在我顽皮时会「请我吃菱角」,意思即用手敲我的头,可能就这样令我变笨了吧﹗也许吃多点真正的菱角会令我聪明一些,然而事实是,我很笨。 

当杨骚拿出菱角的时候,我想我一定白了脸,但仍然扯了扯嘴角,利落的扯下洗得泛白的牛仔裤,低声说:「可不可以让我先用一下……」 

杨骚倚靠着梳化,笑道:「立刻。」 

跟了他三年,我仍然尝试这种徒劳的请求,可见我是如何的笨吧?将牛仔裤扔得远远的,我还想继续穿它,全身也就赤裸裸,没什么好窘迫,这里,这个阁楼向来不存在内裤这种东西。背着杨骚跪好,将屁股翘得高高的,想当初,这个适当的角度是杨骚辛苦的训练得来,也不用提有多辛苦了。 

我深吸一口气,尽量放松下身的肌肉,冰冷的手贴上我的屁股,冷得我心下一颤,我最害怕他冷冰冰的时候。连忙做起心理建设,今个月请了三天假,还有两天宽限…可是离月底还有一星期…… 

尖冷的手指刮着我闭合的肛门,我的心思立刻被扯回来。有时我挺痛恨自己的身体,不够淫荡,呃,或许是太慢热吧﹗总是痛得死去活来后才有点点反应,也许这是我天生是被虐待狂的证明? 

手指撑开了肛门,我已痛得打颤,连忙哀声道:「轻点…求求你……」看,我又干无聊事了。 

杨骚沉重的身体压上我,这种感觉,被压的感觉,我到现在都不能习惯。勉力支撑着自己的身体,瞄了瞄墙上的时钟,晚上九时…… 

手指插了进去,我立即不适的扭了扭腰,肠壁挤压着异物入侵,我连忙深呼吸,松开肛道,可是他毫不留情的挖刮着我嫩热的肛道,痛楚令我又紧了起来。听得杨骚的嗤笑,我反而冷静下来,大不了又就是转工,可惜我还很满意现在这份工作…… 

硬硬的,表面光滑却起角的东西挤进来了。 

可能,是今晚的月光太圆太满了,或者,是菱角让我想起了小时侯,又或者,我实在很讨厌菱角,总之,我身体反射的大力挣扎了一下。如何大力呢?菱角掉了出来,他的手也被我挣开,我也没维持好跪姿。挣扎了一下之后,我想,我应该要转工了。 

冰冷的手再抚上我淌满冷汗的身体,我也没有再笨下去,再哀求什么。双手不再支撑身体,改为伸向后庭掰开自己的洞穴,很大力的掰,自己的手指插进去翻开菊花。 

菱角又挤入,我用尽全副精神控制下身的肌肉,我想电影中的拆弹专家工作时的心情也和我现在差不多吧?不同的是,他们不会发出我这样的叫声吧? 

「唔…嗯……啊﹗」 

流血了,我知道,温热的液体沿着大腿内侧流下。 

三只菱角,在我的体内。 

我像从水中捞出来一样,全身被冷汗湿透,喘着气。 

杨骚抱起了我,我一七六的身高不算矮,可是他总像拎小孩一样轻松的将我抱上了天台。 

夜风送爽,从这里可以看到周围的万家灯火,我蛮喜欢这个城市的灯光,很像满天星斗,小小的,却又成千上万照亮了这个世界。 

虽则上楼时的震动让体内的菱角磨出更多的血,可是,我还有心情去欣赏这夜景。我,就是这么的一个人。 

杨骚搂着赤裸裸的我躺在太阳椅上。 

天上的白玉盘,亮澄澄的挂在黑幕上。 

中秋节,真是一个惹人思绪的日子。 

我一动不动的由他搂着,风吹上皮肤的感觉,比起他的揉搓掐弄,舒服太多了。他手指的冰冷没有温过来,我知道这只是序幕,所以自救,忍着后庭的惨痛,扭动自己的身体磨擦他,早死早超生,这道理我倒懂得。扭了一会,他一巴掌的掴上我的脸颊,唔,好现象,终于有反应了。 

在美丽的月色下,我,同样的美丽。 

三只血迹斑斑的菱角相拥在太阳椅脚旁。 

两个重叠的身躯剧烈的相拥在太阳椅上。 

「啊啊………」 

人月两团圆,我想这就是中秋节的意思吧? 

他身体冰冷的时候,最喜欢发疯,三年来,我明白了这点。 

夜, 

很长。 





#2〈唱片〉 

「你的心情总在飞 什么事都想去追 想抓住一点安慰 

你总是喜欢在人群中徘徊 你最害怕孤单的滋味 

你的心那么脆 一碰就会碎 经不起一点风吹 

你的身边总是要许多人陪 你最害怕每天的天黑 

但是天总会黑 人总要离别 谁也不能永远陪谁 

而孤单的滋味 谁都要面对 不只是你我会感觉到疲惫……」 

音响放着悠扬的歌曲,名字叫《当你孤单时会想起谁》,我蛮喜欢,花了我一些储蓄买了这张碟。 

有点唱出了我的心情写照,我的确有点怕黑,却不是别离,而是见面,见杨骚。正确来说,是刚来的那两年害怕,现在尽管没什么感觉,但潜意识仍有点怕黑。 

「阿侠,过来。」 

即使动听的歌曲如何大声的充斥在这阁楼,我还是清楚的听见杨骚唤我的声音,没什么喜怒的男低音,听了三年,身体已经乖乖的接受这个声音所下的命令。我走近他跪下,他正在用计算机,瞄了一眼,全是外星文字和程序,和他同样的变态。 

他用脚撩了撩我的阴部,我马上脱下那条牛仔裤。他本来是不准我穿衣物的,但这年来渐渐让我穿,只要我脱得及时,他也不会说什么,毕竟我曾因没穿衣服而在冬天时冷病了几次,半死不活的我他也怕被传染吧?况且有时都会交换口水,也就更大机会被我传染,当然,我乐得传染他。 

他看我穿上牛仔裤时只不过说了句:「不准穿内裤。」 

哼!那来的内裤让我穿?这句有够笨的。可能我的脸露出了点点不屑,所以,我的下场,不提也罢。 

「…当你孤单你会想起谁 你想不想找个人来陪 

你的快乐伤悲 只有我能体会 让我再陪你走一回……」 

他狠狠一插,我闷哼一声,心中不禁佩服自己有先见之明,几小时前涂满了润滑剂,我嗯嗯哼哼的叫着,和着音响的声音,听起来倒有几分悦耳。他骑着我抽插,我张大些腿让他干,他在我耳边低语:「不错的歌。」 

我轻哼一声,算是回答。显然他不太满意,因他大力的撞了我,即使有润滑嫩芽也禁不起他的暴力,后庭火辣辣的痛起来,连忙低声安抚他: 

「是…不错……」 

白痴都听得出的敷衍。 

可能我潜意识想找死,虽则我嘴上不太承认,但,谁在乎?真心情意,从来不是这阁楼会出现的东西,如同内裤一样。 

他轻笑,干得更用力,我的腰早已被他磨得细碎,还没做完,腰已经在叫嚣了。我忍耐,我想我如何填写履历表时,忍耐这项绝对可以填在长处那一栏,我有这样的自信。 

百忍成金,学校教的。 

这次杨骚干得有点久,唱片重唱了他还没干完。我汗如雨下,艰难的挪动着双腿,打得更开,近乎自虐的行为,所以我说我潜意识找死,死在男人身下,哈﹗ 

我想他是听到我那声笑,因为他深陷在我体内,然后翻转我,我惨叫。真不懂为什么在这么大声的歌声中他还能听到,所以说他变态,而且,我那惨叫竟意外地和歌声配合,呃,其实我也不是叫得很大声,因为我都全身乏力了。 

正面的吞吐他的男根代表我的身体要折叠。这种高难度的动作,就是让我的腰更细的原因…… 

终于,在重唱第七首歌时,在我再发不出任何声音时,他好象喷灌般射在我体内,热热滚滚的。有时我觉得他的液体比他本人更有温度。朦胧中,听到他说︰「当我孤单时会想起你。」 

我不知那来的气力,骂:「干!」孤单?见鬼的形容词,没有人会将这样形容杨骚,哼,杨骚当然不是人了。 

「有力气骂人?」 

我沉默,体内的男根没有褪开,一点一点的感到它的涨大,我想我应该狗腿的讨好:「我也会想你。」唔……真的说出这句的话,我下场可能是被撕碎十多块散布在世界各地。我想这点聪明我是有的,沉默是最好的反应,况且,我也真的没气力说话了。 

他干他的,我昏我的。 

他毕竟不是这么大方的人,昏迷不醒实在太便宜我,他抽开身,用电击唤醒我。这种叫我起床的方法,很不文明,却很有效,身体会深刻的记下,然后下次不敢再昏倒。这次只因我太久没捱过,无论是电击还是杨骚的狠干。 

几个星期没被干,的确需要一些复习,正如学校需要考试来复核学习成果一样。我对考试如鱼得水,对被上则如履薄冰,怎样也做不好。 

我被杨骚从客厅拖进房间,歌声变得有点远,好象又重唱了,播送着第一首。 

「…你的心那么脆 一碰就会碎 经不起一点风吹 ……」 

流血了,干太久,纵然再多润滑和白浊也没用,磨太多,始终要见底的。 

「…但是天总会黑 人总要离别 谁也不能永远陪谁 ……」 

我买这唱片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一句歌词:谁也不能永远陪谁。 









#3〈阁楼〉 

遗憾没有华厦美宅般的金丝笼,只有一个阁楼和一个天台。不大不小,起码我打理起来没那么吃力,清洁工人什么的,杨骚当然不怕,怕的当然是光着身子的我,所以只有我自己来打理清洁。 

我最喜欢是它的高,五十多层的最顶楼,跳下去一定死。风景也实在好,高、远、接天,天朗气清时看到的苍穹真的很美丽,很美丽。 

我向往无垠洁净的天空,我想,杨骚也一样,毕竟都是脏兮兮的东西,喜欢光明的东西也是应该的。得不到的才是最好嘛! 

阁楼有客厅,有一间套房,厨房。三个空间,能逃的地方有限,这应是杨骚当初考虑到的吧?很像一般正常家庭里所放置的家俱:电视、计算机、床、桌子、椅子…… 

我想只有床是特别一点的,我初来时三个月都是被绑在床上,想不熟悉它也挺困难的。铁制的大床,怎样大力也动不了分毫,经过我初来阁楼时,历时一个月的挣扎,我完全明白了这一点—这床是钉死了的。床的四角有铁链,上面吸了我多少的血,不过现在比较少用了,就是被绑在床上那三个月,这些铁链就是我身体的一部份。现在,偶尔杨骚发起疯时也是会用到的。 

老实说,我觉得杨骚也不是太喜欢这床,他上我时用的地方大多是随兴的,最多是客厅的桌子,其次是天台,再来是地板,就是很少用到床,挺诡异的习性,我也不会傻得去问他为什么,我虽笨但不是白痴。 

正如他好象不太喜欢床一样,我也不太喜欢桌子。 

桌子的吊灯照射下,我大张的身体,平躺着。我记得他说过: 

「一道美食,我喜欢。」 

不喜欢桌子的原因很简单,桌子的角和坚实的木质撞得我十分痛。杨骚才不会管身下的人是否会被撞到,反正有我当垫板嘛﹗每次下来,被他干得半死之余,身上到处是一大片的瘀黑,有时实在痛得不能上工,什么去瘀酒、药布我都往身上涂,杨骚受不了那些刺鼻的气味,掴了我几个耳光,我也不敢再往身上用,可是瘀伤久久不褪,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于是,我都在床上待着,他上我时也顺理成章就在床上,不会跑那么远拖我去桌子,有时他叫我,我就答在床上,渐渐也避开了桌子。 

其实,我应该喜欢这床的。因为这床上的留有我的气味最浓,无论是血、是汗、是体液。如果不是杨骚的气味也在,我想我会喜欢它的。这阁楼里,就是这床与我最有亲切感。 

房门打开,杨骚走了进来。我连忙将手上的书丢得远远,身手敏捷的抓起放在床头的润滑剂,七手八脚的挤塞入肛门,只挤出了一点,杨骚已脱光衣物了。精刚的身躯往我走来,我把握最后一点时间用力挤,啊﹗被他一手打掉了…润滑剂造出了一个完美的拋物线,掉在墙角,干﹗ 

可能我懊恼的样子惹到他,他压上来时抓住我双手手腕扣在我的头上,沉重的铁链缠绕上来时我才笨笨的惊觉大事不妙,心中还犹豫着要挣扎吗?唉,我反应实在太慢了,杨骚已经铐好了我双手了。 

杨骚的记性不太好,应该说,针对性的记性不好,铁链一旦铐上,他会「忘记」解开,少则两、三天,多则一星期多,我想,我又要旷工了……我的愤愤不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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