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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耶路撒不冷+番外 作者:缘毓霓(晋江2012-05-17完结)-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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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有人建议放风筝,虽然天热,可还有风吹来。于是我们几个女生就在草坪上洋相百出地抖着风筝线,好不容易把风筝放起来,我已经满脑门的汗了。我看着风筝越飞越高,手里剩下的线越来越短,真希望它的力道足够大,把我一并带去天堂。
  
  我还在胡思乱想,突然有人闯进视线,他那天穿着西装,手里拿着手机很大声地和电话那头的人争论着什么,看样子心情很糟。更糟的是,我的风筝线缠住了他袖口的纽扣,他在打电话所以没注意。风筝线在纽扣上缠了好几圈,他一怒之下就把线扯断了继续打电话。风筝就那样越飞越高,终于看不见了。
  
  我扔下手中剩余的线,三两步走到他面前,我的心情也很糟,好不容易放起的风筝被他轻而易举地“放”走了,怎么着也得让他赔一个给我,再帮我放起来。
  
  我站在他面前,看清他的样子。我想他一定是有钱人,这么热的天他还穿西装。他很帅,是那种不张扬的帅,一抬头一眨眼都让人觉得很舒服。
  
  他看我一眼就移开目光,很快又看着我,这次没有移开,而是牢牢地把目光锁定我。那个眼神好像他认识我,其实我也有一瞬觉得他似曾相识,可事实上我们从未见过。他缓缓放下手机,问我:“有事吗?”
  
  于是我就把他怎么无理地扯断了我的风筝线的始末告诉了他,他抬头看一眼,哪儿还有风筝的影子?转而看我,微微皱了皱眉,眼神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最后嘴角轻轻一扯,轻浮地说:“你嫁给我,我把公园里所有的风筝都买给你。”
  
  我愣了,这人一定有毛病,要不然就是天太热中暑了。他还是那样看着我,像在等我的答案。我当然没有答应他,开玩笑,再帅也不能当饭吃吧?我被他看得发慌,朝他撇撇嘴就往其他同学那儿跑去。我本来以为他会追上来,结果他没有,径直走了。我笑自己花痴,没准他只是公务缠身,想尽快摆脱我,才用了这么惊人的办法。我也真够蠢的,居然就这么放过他了。
  
  现在想来,那个时候的他,三十岁,应该刚刚接手杂志社主编的位置,忙是在情理之中的。可他的求婚不是在开玩笑,他是真的想娶我,尽管我打破脑袋也找不出理由,两年多来他也从不正面回答我。
  
  起风了,我的思绪终于飘回来。这个地方从此也有了他的味道,所以我不能再坐下去了。
  




☆、04暗香浮动 孤影重重

  
  你的声音,是我一个人的国粹。@谭非
  
  回到复式楼的时候已经快六点了,我一进门就直接上了二楼卧室。依旧没有人,只不过房间已经被打扫得一尘不染了。
  
  我默然地转身往下走,刚才急于上楼,连灯都没开。黑暗让这间屋子陷入一丝恐怖,我立马走到沙发边把客厅里所有的灯都打开。一瞬间,屋里明亮得刺眼,我徒然低下头,无力地坐到沙发上,试图让眼睛适应这突如其来的光。
  
  周围静得只剩挂钟的“嘀嗒”声,我第一次觉得这房子大得离谱。以前谭非也会偶尔出差,但每一次他一定会让助理清楚地告诉我哪一天回来,每天晚上十一点他都雷打不动给我来个电话。虽然只是了了几句话,也不带什么感情,只是单纯地确认一下我没有夜不归宿罢了,我也知道他不想自己的两百万打了水漂,不想生活中出现不在他控制之下的不确定因素,但我依然犯贱地觉得踏实。至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关心我的死活。
  
  在刚嫁过来的时候我还一度觉得这房子小,没有露台、花园,我连独立的书房都没有,唯一的书房自然是谭非的领地。他在里面工作、开视讯会议,有的时候心情好会在音响里放一些爱尔兰风格的音乐,时间长了,我也爱上了那种风格,他再放的时候我就会在心里跟着唱起来。
  
  书架上陈列着他那本杂志从创刊以来的每一期样刊和实体书。谭非会按日期把它们码得很整齐。我有时会借一本看,看完如果没有放回原处,不出一天他准会抱怨,我就暗暗啐他自恋狂加强迫症。
  
  但要是我长时间不借看他又会觉得自尊心受挫,毕竟是法定的老婆,连自己丈夫主编的杂志也不看实在有些说不过去。那次他就忧心忡忡地问我是不是对这种固定的编排模式疲劳了,需不需要大面积改版什么的。我说不用啊,挺好的,和以前一样嘛。
  
  他又不解地问:“那你怎么这两期的都不看了?”
  
  我想一想,犹豫一番还是说:“因为我一般只有在上大号的时候才会翻几眼……”
  
  “……”
  
  “……”
  
  “所以?”
  
  “……嗯……我最近有点便秘……我怕看了容易分心……便秘会更严重……”我的声音越来越轻,因为他的脸色明显已经绿了。
  
  果不其然,我说完不到两秒钟,他就登时从书桌前站起来,提溜着我的领子朝卧室拖去,拎上床后狠狠地蹂躏,对我抑扬顿挫的哀嚎充耳不闻,嘴里喋喋道:“我听说这样能缓解便秘,我今天就受累替你治治。所以,以后不要再找这么恶心的借口了!”
  
  我弯下腰,顺势把脸埋进双手,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想起这些。
  
  我们的婚姻似乎就是由这些琐碎拼凑起来的,如果有一天我们离婚,那值得怀念的,恐怕也就只剩这些琐碎。
  
  我走到厨房,用钟点工烧开的热水给自己倒一杯茶,撒上十几粒枸杞,是谭非上个月去宁夏的时候带回来的。第一杯不能喝,要把枸杞洗一洗,把水放尽,重再泡一杯新茶才能喝,我心里默念。你看,你说的话我一直都放在心上。以后,恐怕也忘不了了吧。
  
  我捧着杯子看向窗外,今晚的月亮,缺得有些夸张。
  
  胡乱地冲了个澡,我换了套睡衣就上床了。不到十点,还有一个小时,我要怎么打发这令人不安的一个小时?
  
  我一定很可悲吧,自己的丈夫或许正和别的女人缱绻温存,我居然还痴心妄想他会给我打个电话。
  
  我好像又做梦了,梦里的谭非穿着黑色的礼服,他还是那么帅,我的心突然揪起一般的疼,因为那是结婚才穿的礼服。他正在举行婚礼,新娘却不是我,是那个我一共才见过两次面的女人,他的前女友,隋缦姿。我在梦里记起了她的名字,真可笑。然后我看见了我自己,我就站在离他们不足两米远的地方看着那么般配的一对新人。
  
  我笑了,笑得撕心裂肺。
  
  蚀人的梦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打断,我几乎是扑过去接那个电话的。“喂”了好几声,听筒里没有说话,只有轻微匀称的呼吸声。我静静地等,等他开口,哪怕是骂我的话,可不到五秒,电话挂了。我恨死那个发明电话的人了,一但对方挂断,我又是一个人了。
  
  我弯曲腿抱在胸前。
  
  十一点。
  
  我在这个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夜里,第一次为你流泪。
  
  终于等来周一,哪怕我的山河已支离破碎,我也必须收拾心情去工作,去创造劳动价值,去打发可怕的闲暇时光。
  
  公司离家很近,步行只要十五分钟。说起来这份工作还得感谢谭非,要不是他点头让下面的人和我所在的广告公司签了半年的合同,我也不可能那么顺利地打败十几个海归,拿到两个名额中的一个。
  
  我一走到自己的格子前就看见一冉捧了杯咖啡迎面走来。她今天穿的衣服是谭非杂志这一期封面人物穿的那套,她是杂志的忠实粉丝,每期必看。要是让她知道我是那本杂志主编的老婆,难以想象她会有什么反应。
  
  “黎卿,你没事儿吧?是不是病了,脸色那么难看?”她放下咖啡,敲了敲竖在我们中间的有机玻璃挡板,她的办公桌就在我对面。
  
  “没事,昨晚没睡好,大概变天了,有点感冒。”我撒了个小谎,真正原因是昨晚我等到凌晨一点也没等到谭非的电话,睡眠严重不足。
  
  “哦,那你小心一点,今天经理心情不好。”她刻意扫视一圈四周,压低了声音。
  
  “出什么事了?”我问。
  
  “听说隔壁组的沐芸周末的时候把最重要的两个策划书给弄混了,两边的联络人来头都不小,要求严肃处理。今天一早她就从策划部调到销售部了,连她组长都挨批了。”一冉顿一顿,“上个月她刚离婚,眼下又调到销售部这个魔鬼区,有她受的喽。”
  
  芸姐的前夫也是广告界的精英,失了这个靠山被排挤也在所难免,我倒是有些同情她。想想我自己,两个月前刚过实习期,手里都是最小的案子,再怎么大意也不会造成什么重大损失,可万一我和谭非离婚,凭他在时尚界和广告界双手起码遮半边天的势力,他会不会和公司毁约,把我撤出广告界?
  
  如果真是那样,我也只能任他宰割。
  
  一工作起来时间就过得飞快。月底了,我把这个月的工作小结e…mail给组长,再cc给同组组员,准备下班。其实早就可以走了,同事约了去吃海底捞,我实在没心情,又不想这么早回家,在电脑前把工作小结审了十七八遍,窗外已经是万家灯火了。
  
  今天是周一,谭非就算是为了工作也该回来了,杂志社少了他坐镇一天都不成。
  
  可等到了家,依旧空无一人。我这才意识到,努力捱到天黑才回来,只不过是给自己更多时间缓冲,来接受他今天依旧不会出现的现实。
  
  我终于沉不住气了。
  
  就算你要跟我离婚咋咱们也得当面把话说清楚,我可不想在你失踪了n天之后,家里突然来个律师甩份离婚协议书给我签名,那也太狗血了。
  
  打手机是没希望了,他一定不会接,我决定打他办公室的内线,这样他会以为是某个大客户来电,接的可能性大一点。
  
  “‘Shining控’,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的吗?”
  
  我一愣,接电话的是他的二助理。
  
  “请问谭主编在吗?”奇怪,我心虚什么?
  
  “您是?”
  
  “……我……我是他太太……”
  
  “哦,安女士,主编去香港参加时尚周活动了,他没有告诉您吗?”助理显然很意外。
  
  “香港?他什么时候走的?要去多久?”我更意外,脱口便问。
  
  “周六早上七点的飞机,这周五就会回来。”
  
  “……知道了,谢谢……”我轻轻搁下听筒。
  
  香港时尚周,周六早上七点,他应该早就接到邀请了,甚至买好了机票。可他一个字也没跟我说,也不问我要不要跟他一起去,还是他有了更适合的人一起前往?我不想想了,反正我永远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周三下班很早,我一出公司就直奔附近的大卖场。
  
  谭非的漱口水要用完了,浴盐和茶树精油也不多了。天一冷他手脚就容易凉,好像怎么也捂不暖,所以袜子要换厚的,还必须是他指定的品牌。家里这些东西从来不缺,每年都会有许多广告公司和经销商送各种最新样品给他,可他从来只用他看中的牌子,也勒令我必须用他指定的化妆品和护肤品。我当然听他的,谁让他是权威。
  
  我不喜欢逛那些奢侈品牌的旗舰店,像土财主,而且不管是买衣服裤子还是鞋子,都会被谭非嘲笑我的眼光。我也不得不承认,要说谭非是流氓,那他绝对是个有气质的流氓;要说他是色狼,他也绝对是个有品位的色狼。但我喜欢逛超市,喜欢给他买生活用品。尤其是在结账的时候,当收银员从推车里拿出一件件男士用品,我会满足得起鸡皮疙瘩。我承认我就是那么虚荣,虚荣到竟然会去臆想别人对我并不幸福的婚姻的羡慕嫉妒恨。
  
  谭非,我曾经打心眼里排斥所有与你有关的事物,对我而言,它们是有生命的,饱含和你相同的气息,用你的眼神打量我,用你的语气揶揄我。可后来的某一天,具体是哪一天我不记得了,你也别和我计较,我真的不记得,我逐渐适应了它们的存在,就像适应你一样。如果它们像你现在这样离开我一段时间,我会在得知这个噩耗的瞬间问自己一个愚蠢的问题:我是谁?
  
  你一定想不到,在我们并不长久的婚姻里,你从细枝末节开始,渐渐渗透到我的血液和骨髓,赋予我的生命全新的意义,你也别得意,对你我而言这实在不是一件值得荣耀的事。可如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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