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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耶路撒不冷+番外 作者:缘毓霓(晋江2012-05-17完结)-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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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ω^)↗…。
=
书名:耶路撒不冷

作者:缘毓霓

文案:

装B版:死亡当前,她从未惊慌失措;

    

他的一颦一笑,却让她久久难以自持

安黎卿:对我来说最悲哀的事,是我明明已经嫁给了你,却只能暗恋你…… 



一句话文案:这是一个和耶路撒冷半毛钱关系没有的故事。



···昔日富家女和时尚杂志主编的婚姻乱码···



(女主痴情,男主毒舌,剧情狗血,不喜慎入)


☆、01花木成畦 零落成泥

  如果这些年,我哪怕只郑重其事地对你说一次“我爱你”,你也一定会以为我在骗你。现在,我必须每天在心里默念成千上万遍“我不爱你”,尽管是在骗我自己。
  ——题记
  
  01花木成畦零落成泥
  
  “叮——”
  
  电梯停在这个高档小区最高的一幢楼的最高层。27层。
  
  谭非还没来得及把钥匙从锁眼里拔/出来,我就不由分说地劈下他的手,使劲把高级防盗门狠狠朝里一推。
  
  走廊里昏暗的黄色灯光顺着我们俩的影子虚弱地倾斜进来,室内呈现出一帧粘稠胶质的油画色调,胸口冷不防泛起一丝恶心。
  
  我一手摸索着粗鲁地打开客厅吊灯的开关,一手不耐烦地脱下9公分的宴会高跟鞋——向来驾轻就熟的动作今天居然变得不受控。
  
  没换拖鞋,我赤着双脚直接走到覆盖住一整面墙的欧式沙发前坐下,把包往正前方的茶几上一扔,双手抱在胸前,把脸甩到另一边不看他。
  
  窗外的小平台上植了几盆明黄色大豹毒——四世纪的耶路撒冷主教——圣秋里罗斯之花。谭非钟爱这种中欧风情的植物,特意让人定期从英国郊外空运过来,用来装点整个两百多平的复式楼。我一直都没说过,其实我不喜欢这种懦弱得那么理直气壮的花。
  
  今年年初的时候,谭非原本计划带我去耶路撒冷度假。犹太圣经里将这片贫瘠又性感的土地歌颂成“世上若有十分美,九分在耶路撒冷”。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谭非是基督教徒,耶路撒冷是基督教的发祥地,他只要有长假一定会去那儿呆几天,权当接受天地的洗礼。不过碍于当时我大病初愈,身体仍有一丝抱恙,只得做罢。
  
  豹毒的花语是“朴素”,和谭非一贯的行事作风大相径庭。凡是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不装腔作势、直爽、亲切,和他的脾气秉性又相去甚远。人,有的时候就是这么矛盾。巧合的是,这花的花历是每年的3月18日,我的生日。无关紧要的联系,大可忽略不计。
  
  现在这花的花期将过,花瓣在夜色中吐露出奄奄一息的顽强。我在心里冷冷地对它说,你看你也有今天。
  
  回正题,眼下,我想我已经很清楚地用行动表明了我的愤怒,尽管我没有像他那个好看得令人发指的前女友、可能现在依然和他保持着亲密关系的那个女人一样,在他毫无愧疚感地轻松说出“分手”二字的时候随手抓起一个抱枕朝他脑袋砸过去。当然,我主要是没那个胆,但我肯定他看到了。
  
  傻子都能看懂,何况他有超高的智商。
  
  刚才在车里,我的愤怒就已经呼之欲出了,但迫于司机就在前面,不得不忍着。我还没傻到那个地步,在他的司机面前朝他撒泼,那后果绝不仅仅是被甩一巴掌那么轻松了,何况他还抽着烟。
  
  公平地说,谭非很少抽烟,也就是每个月临杂志出刊前夕,当他面对着一大堆一星期前就已经批过的又重新修改了的退稿,以及不停续杯的浓烈清咖时,才会忍不住抽几支。所以我一般很识相,只要闻到家里有咖啡和烟的混合气息,我就知道这两天得小心点儿了。
  
  没办法,这就是他的固定周期,男人嘛,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
  
  可他要是平时抽烟,那潜台词就只有一句:离我远点儿。
  
  行,我忍,回家再跟你掰扯。
  
  现在司机也走了,整个复式楼里就剩我和他俩人,随我要吵要哭要耍无赖还是要上房揭瓦都没人看见了。于是我干脆大义凛然地摆出了这幅德行,反正明天周六,就算他打我我也还有两天自我修复时间。
  
  本来嘛,微博里都说了,人生就像打电话,不是你先挂,就是我先挂。
  
  没办法,自从嫁给这个混蛋,我的抗压能力就越来越好了,身心在长期受打压的气场下呈现出强势反弹,金刚不坏之身大概也就我这级别了吧。
  
  我坐等他来羞辱我、挑衅我、用种种恶毒的语言来讽刺我,这些虽然有违基督徒的信仰,但我也说了他这人很矛盾的。我也迅速酝酿了一下我要用什么十恶不赦的话的话来回敬他。哪怕他只是走到我跟前丢给我一个轻视的眼神,那至少能证明他还有点儿羞耻之心。
  
  可是他没有,我想我还是不太了解他,他的道行远比我想得深。
  
  我听见他像个没事儿人一样关上门,步伐懒散地走到我的斜前方,随意地把门钥匙和车控放进茶几上空荡荡的水晶玻璃果盘里,撞击声和之前的每一天如出一辙。接着他用平静的声音说:“渴了吧,我刚看你喝了不少酒,我去给你倒杯水。”说着就真往厨房去了。
  
  他就是这样阴晴不定,该发怒的时候冷静得像一碗温水,而有的时候我自认为我什么也没做错,他会突然发疯似的冲我大发雷霆。
  
  就好比上一回,我只不过把他送我的生日礼物给拍卖了,他知道后连杂志社例会都没开就飞车回来了,打开保险柜之后看到我的存折里多了这一笔钱,二话没说就把还在电脑前看言情小说看得眉飞色舞的我往墙上一推,捏着我的下巴一遍遍地问我为什么这么做,跟电视里的小马哥似的,青筋暴起,怒目圆睁。我还完全沉浸在小说里男女主角深情拥吻的剧情里,瞬间被他的怒火击中,梦想摔进现实。
  
  我的想法真的很简单,既然你都送给我了,那就是我的了,卖不卖是我自己的事,你要这么宝贝就别送我。但我当时被掐得下巴都快脱臼了,当然没法跟他叫板。后来在我以为自己快要疼得背过气的时候,他猛地松了手,抓起外套就飞奔出去了。
  
  过了几天我才知道,他花了近两倍的价钱把那对红色玛瑙耳环又买了回来。真不知道他什么眼光,这么俗气的东西,我都不稀的要,他还当个宝。再者说,玛瑙是佛教七宝之一,他守好自己的十字架就行了,干嘛对他教的东西这么上心?
  
  亏他还是国内知名时尚杂志的主编,要让那些每个月都买他杂志的花痴们知道他的品位,恐怕得教教他时尚俩字咋写。
  
  他倒了杯水坐到我身边,沙发温柔地像退潮时的海平面一样下沉。他把杯子往我手边递,我转过头白了他一眼又转回去,用极其鄙夷的口吻说:“留着你的殷勤冲别的女人使,我哪儿配谭大少爷端茶送水。”
  
  我不得不承认他现在的样子很帅,很居家。要不是想到他在刚才的杂志社内部宴会上,和那个不请自来的前女友大跳贴面热舞,俩人又在休息室的走廊里旁若无人地调情,全然无视我这个现任妻子的存在,我恐怕真的就原谅他了。
  
  结婚两年多,这还是我头一回看他跳舞。
  
  以前也有别的时尚派对或是私人party邀请我们,但他每次都陪我坐着,从不进舞池。我一直以为他跳得不好,没想到他平时人五人六、装得跟大尾巴狼似的,跳起舞来比那些韩国偶像团体帅多了。可再看看和他“如胶似漆”的舞伴,我就气得要冒烟。
  
  说起来,我和谭非之间根本就不存在我原谅他。每次吵架,必定是我先败下阵来向他讨饶,真不是我贱,是他实在没人性。只要我们一吵架,我就会像小学生打架那样张牙舞爪地向他扑过去,他总能轻松地把我扑倒在床上再死命地折腾我,然后在我疼得眼泪流了一枕头后他又像个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那样一脸正气地把我踢出卧室,锁上门霸占整个房间。我就只好抓着被撕烂了的衣服在沙发上将就一夜。不过还好每次我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在暖暖的被窝里了,我是真的不记得他什么时候把我弄进来的。 
  
  就这点我还是很感激他的,接着个台阶就和他冰释前嫌了。
  
  好吧,我承认我还是贱。 
  
  但今天不同,今天他在全杂志社的员工面前让我下不来台,摆明了向全时尚界的的人宣布我这个妻子只是个摆设,只要是个女人就能向他投怀送抱,我就是再贱也不能当没看见吧!所以我生气。
  
  就这样僵持了十几秒,水杯里的热气不再那么浓郁。他看我依旧没有服软的迹象,索性就不虚伪了。放下茶杯就起身上楼去。
  
  “你要还这么生气就继续气着吧,我回屋睡觉了。”他明显被我激怒了。
  
  我“嚯”的一下站起来,随手抓过我刚刚摔在茶几上的包包朝他后脑勺砸过去。我还是这么做了,只不过力道没把握好,包只砸到他的小腿肚就掉在地上,瘫软得如同逃兵的丢盔弃甲。
  
  更糟糕的是,我把他给我倒的水也一并打翻了,有几滴洒在我光裸的脚背上,缠绵暧昧地铺开在脚面敏感脆弱的肌肤上。
  
  “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你怎么能这么对我?”第一遍的重音在“这么”上,第二遍的重音在“怎么”上。我被他气得也有点儿小马哥了。
  
  “我怎么不能这么对你了?”他大概被我的矫情给逗乐了,终于转过身面对我,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就像他杂志上的那些男模特一样,一副不屑的表情,无耻地笑着,“安黎卿,容我提醒你,你不过是我花钱换来的。只要我想,你这样的货色,一抓一大把。你该不会真把自己当颗蒜吧?”
  
  配合着他身后的楼梯,灯光焦距都恰到好处,简直是神作!如果我手里有单反,一定会捕捉这个和谐的画面。
  
  但是我知道现在不是欣赏帅哥的时候,所以我哭得梨花带雨。
  
  “那你为什么带我去宴会?要是没有我你岂不是过得更自在?别说跳个舞了,就算你和她共度良宵我也管不了!”我其实是想问他,既然如此为什么要娶我。
  
  “我愿意。你不是一样管不着吗?你要是够勇敢刚才就该当着所有人的面给她一巴掌,可你只能缩在角落里装大方。我又能和美女跳舞,又能看你一副受气小媳妇的模样,何乐而不为?” 
  
  他左眼眉向上一挑,依然笑着,真的很帅,但我的心像是被什么很锋利的东西试探性地刺了一下,冷不防地疼起来。
  
  好吧,就算要死,我也要看着他先死。
  
  “谭非!你王八蛋!”说完我就双手捧起那个水晶果盘向他砸过去。他轻轻向后一闪就躲过了,果盘碎裂的声音刺耳地响起来。
  
  湛蓝色的碎片落了一地,在吊灯的映衬下散发出灼人眼目的流光,像极了固体的海,很美。
  
  他终于盛怒,抬脚就把我的包踢到一边,拖鞋踩着一地碎片就向我冲过来。我拼命往后缩也没能逃脱,被他揪着头发和后脖颈一路拽上了楼。还好我眼明脚快,被他揪着还能绕过一地的碎渣,要不然就真成仙度瑞拉的恶毒姐姐了,一踩一个血脚印。
  
  把我扔上床后,他不知是第多少次把我压在身下,用最快的速度把我繁琐的宴会礼服给撕巴开了,下巴磕在我的锁骨上,胡渣毫不留情地摩擦皮肤,牙齿狠狠地来回厮磨着我的耳垂,嘴里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像是一只困兽。
  
  靠!我估计这男的也就这么点本事了,有能耐的我们一人一拳对抡,看谁先倒下,用下 半身和我单挑算哪门子的爷们儿?
  
  我很难理解,为什么男人心理上的情绪波动总能和生理反应挂上钩?反正谭非是每次都能做到。
  
  我当然只是想想罢了,因为我突然觉得很累,累极了,累得都不挣扎了。我看着他在我身上忙活,却不觉得痛,像是没了知觉。
  
  我想我一定没哭,因为他突然停了下来,房间里没有开灯,但我还是能感觉到他用黑色的瞳孔深深地看着我,有些诧异。要搁以前我的眼泪早逆流成河了,他还得腾出两只手箍住我的。
  
  他看着我,我也看着他。他都已经当着我的面“红杏出墙”了,我还怕他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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