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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再见黄昏雨 作者:岚月舞(腾讯2012-4-10完结)-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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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林相信“空生幻灭,缘起无常。”经常在洗脸的时候看见雨一个人提着个牙刷望着天空发呆,他就发现这是一个无常之人,于是两个人成了朋友。他喜欢开雨的玩笑,自己却是十分拘谨的,毕竟是信佛之人,吃不得荤。


    雨看了看林,转过头去接住雷考验的目光。回了一句:


    “不知道来这里做什么。”他已经做好了迎接下一轮攻势的准备。


    “听说你在望夏交了几个女朋友,有这回事吧?今天雷生日,你也不牵来让我们看看,你说你是不是不给面子?”林一脸诡笑。


    “我说你是不是空门弟子啊?这种事情是你这种早晚念经的人应该想的吗?”


    “你别打岔,酒肉穿肠过,心中有佛,口中就没有禁忌。”这时死党们已经安静下来,他们中一些看着天花板发呆,一些用小拇指敲着桌台时不时往厨房的方向看看,一些在不停地快速点击手机按键,另一些,像雷,手肘支起侧着的脑袋在聆听什么。

    “……忙,没时间回信。”雨支吾了很久终于挤出这几个字。

    雷并不觉得他是在敷衍,他宁愿相信这个从去年开始就患有轻度神经痴呆的家伙现在只不过旧病又犯,他希望雨能够快点从阴影中挣脱出来,尽管自己能做的,现在能做的,只是为他解围而已。

    “好了好了,今天心情好,我雷就不劈你了,下一次你生日可别叫弟兄们失望,否则——”雷向林使了个眼色。林摆出被勒死状,外带一声渲染“喀…”

    不久,热腾腾的佳肴携菜香而来,碰杯之后大家开始如狼似虎地抢食起来。厅前内壁西门子圆形挂钟下面有个不大的落地音箱,隐隐约约传来邓丽君的歌,雨把身躯稍微侧向一边细心地聆听着。

    “你莫忘今宵,你莫忘今宵。我把整个的心给你了,我把整个的人给你了。离了你,这人生太枯燥;离了你,这世界太无聊。除了你,除了你,我什么都不想要…”

    雨不明白为什么一个自称信佛的人可以专心致志地啃他6成熟的牛肉,正如他不明白为什么别人偏要说距离产生美一样。

    望夏的夜空真美啊,星光与灯光一样璀璨,没有月亮,这里美得“如同一个被背弃的世界”。世界背弃了你,但雨不会。




敏茵河畔

夜9时,敏茵河畔,望夏第三小学东侧拉面馆。


    秋叶喜欢看哥哥吃完拉面望着天空发呆的样子。“好酷哦,深邃的瞳仁嵌在灯光照不到的凹陷的眼眶里,哥哥和星空一样神秘莫测。他有一个很温柔的名字叫做雨,但我知道哥哥并不喜欢雨天,因为下雨的时候他从来没有笑过,眼睛里反而更加忧伤。我不知道这和我有没有关系,但我喜欢他,即使那个时候没有相遇我还是会认识他喜欢他的,我敢肯定。”


    ……


    雨回过头来发现秋叶望着他在浅浅微笑,面汤蒸腾的热气朦胧了她的面庞,有点看不清了,欢这么大的时候,应该和秋叶一样可爱吧,还是更可爱一点呢?秋叶喜欢从地上拣起一片三叶草;枝茎含在嘴里,叶子戴在左耳,因为是秋季生,这个习惯就成了她名字的来由。秋叶喜欢这个名字,因为是哥哥为她起的,也因为,三叶草里有妈妈的记忆。

    后来有一次,他们俩在敏茵河畔散步看落日的时候,雨折了一朵纯白的兰花给她戴上,说男孩是草,女孩是花,你还是戴花吧,戴花好看。秋叶涨红着脸对雨灿烂地笑着,两只可爱的虎齿露了出来,风吹着她柔软的长头发,乌黑里衬着兰花的洁白,雨看着这位单眼皮大眼睛女孩,开始感叹:


    “神让岁月勾写你的样子”。


    这一刻雨觉得是好的,这位戴花的天使给他送来了希望,希望没有走,就在他眼前。


    后来雨才知道那一晚秋叶哭了很久,雨觉得最幸福的时候她却在落泪。正当雨不知所措的时候,秋叶戴着一朵洁白的兰花又一次伫立在他面前,迎着秋风,送走晚霞。


    他们走在三小的校道上,明晃晃的路灯将他们的影子不断拉长又缩短。一路上雨问了很多学习的问题,秋叶答得有点不耐烦了,向哥哥吐舌头说真罗嗦,于是雨把学习问题换成生活问题,又把生活问题换成健康问题,又把健康问题换成纪律问题,最后又回到学习问题。秋叶看着雨唠叨个没完的样子,真的感到很幸福,一年前那个世界仿佛已经渐渐淡去了,现在她来到另一个世界,这里有一个酷酷的大哥哥天天关心她,陪她吃饭陪她聊天陪她玩,她觉得真的很幸福。


    “哥,可不可以问你两件事?”


    “干什么?”


    “就许你问我一千八百零八件,不许我问你两件事啊?”


    “你问吧。”快到宿舍门口的时候,雨停下来,把书包轻轻放在叶手上。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你老是看着天空发呆?”


    “第二件呢?”


    “嗯,你先回答我第一件嘛!”


    “你先问我第二件。”


    “好吧,那我问罗,嗯,第二个问题,为什么你要戴戒指啊?”


    雨看着秋叶,沉思片刻,最后给了她一个不确定的浅笑,


    “以后再告诉你。”


    “不要。哥——”她脸上露出一幅可怜巴巴不满意的神色,


    “都问你好几回了,每回你都说以后再告诉我,我要现在听嘛。”


    “现在不能告诉你,不过,哥答应你,有一天,一定会告诉你答案。”


    “哥——说嘛——”


    雨推着秋叶到了门口,食指竖起来放在唇前,“嘘,很晚了,快回去睡觉吧,过两天我再来看你,晚安啦。”


    “那,那你什么时候说?”秋叶两只手抱着书包,站在宿舍大门前面不肯进去。管理员是一位老阿姨,戴一副大框眼镜,提着公文夹向这里走过来,正一边朝雨招手一遍拿钥匙开门。


    雨朝老阿姨招了手后,转头,温柔地对秋叶一笑,慢慢地消失在夜色之中。路灯照在他脸上那一瞬间,一秒钟前还放松的肌肉,又重新绷紧起来。




幻想

第二天,科技街,GENEBAR。


    “转头的时候我看见欢,她仍旧是小时候的样子没有变,但梦中那个世界对我而言却是陌生的。我仿佛置身于上世纪30年代的上海,因为欢穿着那时候非常流行的小旗袍童装,正光着脚坐在外滩某个海岸的角落砌沙子过家家,平静的海面泛起粼粼波光照在她的圆脸上,大眼睛乌溜溜地望着我。她在对我笑,我以为她要问我‘桐,滴答到底是多久啊?’,我正要走过去告诉她我每迈出一步就是一秒钟,我这样迈开大步向前走着,身上的伤口开始撕裂,血水把西装染湿了,渗出来滴在海水里,我不知道是眼睛被染红了还是海水变红了,我面前的这个世界一片鲜红的颜色。但是我一点都不痛,我看着欢的样子,欢的笑容,就不痛了。可是正当我快要涉过海岸的时候,突然一辆大车朝我开过来,我猛地双手并拢挡在胸前,眼前立即漆黑一片。睁开眼的时候,我发现浸湿衣衫的不是血水,而是汗水,一切都只是个梦。”


    ……


    我把昨天晚上做的这个梦告诉了“J”形台对面那个调酒师,作为今天上班迟到的绝好理由。这个胖胖的穿制服的家伙叫做森,是这一带远近小有名气的小师级人物,很多附近的朋友都来捧他的场,GENEBAR老板为了能留住他也可以不惜“重金”。因此在这间酒吧里数他最有数,整天拽的跟二五八万似的,幸好只限于调酒,否则这个理由可能很难让他相信。不过,说实在的,他调的酒确实挑不出什么毛病。


    大概是因为我喜欢喝可乐,每次我下班,都会让他特制一件百事加丹尼斯上台,起先是我全付,过了不久特价八折,又过了不久,胖子有名气了,拽了,不让我出了。你看他拽的,连根烟都顾不上点,叼在嘴里耍帅,讲话的时候晃啊晃啊的,让人看了眼晕。


    ……


    对面这个穿灰色长衫的瘦子说什么我不太清楚,但是我知道这个梦他不止一次做,因为我也不止一次听。他称自己雨,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和他认识是一个雨天的关系。如水的女人是娴静婉约的,如水男人也有相似的特征。他不爱说话,平常对陌生人只吐一两个字,所以这个人很难接近。但是我欣赏他,因为他藏在深深眼眶中的那双瞳仁告诉我,他有他不寻常的故事。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而我喜欢听故事从他们口中讲出来。熟了以后你会发现,轻佻的人背后也许藏着沉重的故事,快乐的人心里也许藏着悲伤的故事,娴静的人,像雨,我不知道用这个词来形容一个男生合不合适,他的眼里,藏着一个火热的故事。




调酒师的故事

做一件事要用心才能做好,调酒师也是一样。用心做一件事不难,但是用心做一个调酒师是不容易的。我喜欢听这些宾客的故事,因为我知道你只有了解一个人的故事,了解这个人的口味,习惯,爱好和不同时段的心情,根据这些,你才能适时地为他们调配出适合的酒水。


    酒在他们心里融化,给寂寞的那些陪伴,轻狂的那些拘谨,悲伤的那些慰藉,冰冷的那些温暖。对雨来说,我知道只有温暖才能驱走他内心的冰寒,他的那些火热的故事才能解冻。所以我为他配的一般是烈性很大的酒,但是浓度不能偏高,毕竟是学生嘛,况且,还要在这里做事哩。


    他来这里做杂工已经大半年了,因为是兼职,缺席是常见的事,大学生嘛,对他们的期望就不能太高。不过,比起眼高手低的那个群体,他已经本份很多了。原本他不应该作为杂工在这个酒吧出现的,他大概是喜欢上那个女孩子了吧,呵呵,我猜。


    ……


    做侍应生每个月大概2000块进帐,比森少4000块,那个三倍于我的人经常为此炫耀,说他是低学历的高薪阶层了,他好像对自己的工作很满意很享受似的,三倍吹的跟八倍一样。只需要甩一甩他的摇酒器,在他的粉丝们面前摆一些莫名其妙的姿势,就可以保证他的钱袋永远丰满有弹性。我呢,洗杯子洗碗擦桌子擦地端盘子端酒累得腰酸背疼才得其三分之一,这还算是幸运的,有时候遇上一两个撒酒疯的你还得负责陪他们疯,弄得好不过是衬衫上多几块吐斑而已,弄不好脸上也多几块,红的青的紫的绿的。


    还好啦,有森和他的杰克丹尼斯。他很会调酒,也是大学以外的这座城市第一个听我讲故事的人。他说本来芝华士加冰绿茶苏打更加适合我,只不过,这样一来他担心我像那些个脂粉客一样喝多了赖在这里不走,于是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其实酒保一样不好做,遇到态度不好的人要罚酒,泼酒,有时还要赔一顿羞辱。但是森特别能忍,自始至终都没有让叼在嘴里的那根烟落到地上。我看着这个硬朗的胖子,有时候不如也称他一回汉子吧,我对自己说。


    ……

    将至正午,擦完杯子倒排在“J”形台顶上延伸出来的轨道一般的钢架上,雨一个人从冰柜里拎起一只冰冻的百事可乐坐下来,“噼”一声拉环打开,扣进中指,嘬一两口之后雨把它托在手上,头向窗外转过。他的目光好像聚焦在遥远的天空,云层的彼端,又好像还要更远,延伸到不可启及的宇宙中某个角落,他望着那个方向凝神,剩下那枚尾戒还在手上放着闪闪的寒光,与和它隔指相望的那个拉环互相召唤着。




在梦里

酒吧舞池尽头的老式立钟旁边有个老式留声机模样的扩音器,探头已经坏了,后来被改造成放CD唱碟的现代装置,还好从喇叭传出来的音乐依然是古典的,并没有给这件古董造成多大的不和谐。留声机里放的是JulioIglesias的LaPaloma,乔里奥振颤的磁性嗓音从声管内壁向外延展。声管从内壁的尖小处慢慢扩大,顿挫的旋律也跟着放大,在空气里飘过来,荡过去,闪过安静的舞池,缭绕着透过吧台传到倚窗而坐的雨的耳边,雨听着歌,剩下的可乐一饮而尽。


    ……


    我又梦见欢了,这次是在南京路第十号大街的一座豪华宅楼里。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叫得出这个街道的名字,我也不知道那里属于什么样的一个时代,欢还是七岁的样子,圆圆的脸蛋,乌溜溜的黑眼珠。我看见她在落泪,当我回过身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在二楼一间大卧室里,东西被翻得到处都是,碎玻璃和木屑乱摊在木质地板上,只有一台留声机还完好地呆在墙角,唱着一首西班牙民歌,如果我没有听错,唱的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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