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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蓝鸟记(短篇小说集)-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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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驶向山上,一路上都是精致的小洋房,最后她叫车子停在一间白色的屋子前。
我们下了车,她抢着付了车钱,我并不跟她争。
在阳光下,她家的花园开得非常灿烂,我问她:「画室,你要画室干什么?」
她被我气得翻倒,怒道:「只准你们有画室,我难道不用画则?狗眼看人低!」
「嗳,行了,学会了一句中国成语。」我笑。
「你到底看不看?一直吵架,不看就走算了。」
「我没有吵呀,」我说:「你脾气太坏了,我是孤陋寡闻,你教我,我就知道了,你一直骂我,我怎么学得了?」
「我骂你了吗?」
「骂了。」
「对不起。」
「没关系。晒死了,快上楼去吧。」
她的画室在三褛,屋顶是斜的,画室的面积大得不得了,一张可以调整斜度的大桌子。上面放满了各式各样的呎,计算器,一旁是两座打字机,一架电动,另外一架手提,一只竹箩里放满了一卷一卷的纸。


她招呼我坐。
我说:「太漂亮了。」
「所以你心里一定在想,这样的人用这样的房间,真是暴殄天物,是不是?」她瞄我一眼。
我只是笑,她对我有成见了,我无法于一时间分辩。
全间房间是白的,墙壁上悬着几幅版画。
我问:「好象是米罗的?」
「是。很便宜,那铅笔签名倒是真的。版画只需要上几个色,压一压花纹,说不定是他徒子徒孙做的,每张五百港币,巴黎随便哪一家画商都代理。那框子倒真不便宜,比画还贵。」
米罗的彩色.配白房间是很漂亮的。
另一边放着网球拍子,还有一双球鞋。
看样子她除了不懂中国文化之外,什么都懂。
也只有她一个人,不懂的东西,追求得这么厉害,多少女人,白痴似的跟着丈夫进,跟着丈夫出,在养孩子的空档里,搓搓麻将,碰出一副满糊是丰功伟绩了。这种女人,达可耻程度。她们却还来得个得意,走出来都是精神十足,挺胸凸肚的。


想到各式各样的奇怪女人,再看她,我的脸色就放柔和了。
我问:「你是不准备回去了﹖」
她拾起一个网球拋了拋,说:「是。留下了。这里很好,有南欧风味,可是比南欧干净、太平,人也比那里的斯文。我住过三个月意大利,臭死热死,随街有人抢皮包的。加起来开心的时候不到几个小时,那是走博物馆的时候。好好的白裙子穿出来,回去就给那些男人摸得黑黑的,我不介意摸,至少也该把手洗一洗。」


我笑得弯了腰。
「意大利女人凶,意大利男人还要凶,在街上喝喝咖啡就打起来了,那男的抓住女的头发就打耳光,那女的又吐口水又责骂,真正是落后地区。」
「别这样,」我说:「我去的时候就没看到。」
她说:「那你运气好。美国也不行,弄弄就不像了,个个人鞋脱袜脱的,巴不得回复到原始时代去,叫我到纽约,我就汗毛站班,我不要捱这种风险,弄得不好,就被奸杀在地下铁车站里。」
我说:「所以还是回中国人的地方来了。」
「难道你不想回来?英国又有什么好?一年少见几天太阳,那里的人也就阴阴沉沉的,跟天气一模一样。」
「都叫你给骂死了!」我说。
「是事实呀。香港也不好,不中不西的,结果中的没学好,西的也没学好,我唯一的希望是将来学好了中文,除了工作上的必要,不用说英文法文。」
「志气蛮大的。」我微笑,「年纪轻的人真是轰轰烈烈,爱恶分明的。」
「你算老啦?」她笑问。
我点点头,「现在是温吞水,非常的满足现实,做人,反正是那么一回事,什么地方好就躲在什么地方,每个地方都不好?就想法子迁就一下,反正匆匆几十年,转眼就过去了。」
她白我一眼,「我不是那种人。」
「我小时候比你还要厉害。」
她眼睛看看天花板,一副不开胃的样子,我也笑了。干吗要回去呢?在自己家里,对着一个可爱的人,有什么不好呢?每天说一个故事给她听,又有什么不好?一本封神榜,就足够可以说一年。
辞掉那份工作吧,辞掉它吧。把房子退掉,把东西收拾一下,就可以回来了。回来了可以天天吃水果,可以做些自己喜欢的事,多年来紧张的生活把我折磨得不象话了,我现在的理想只剩下那么一点点。
她蹲下来看我,「嗳,你不高兴啦?我得罪你啦。」
我拍拍她的头,「没有。」我温和的说:「我怎么会生你的气?」
「爸爸说我说话老得罪人,得罪别人无所谓,得罪你我可惨了。」她笑着说。
「你有什么惨?」我急问。
「谁说故事给我听?」她索性坐在地上了。
「像你这么好看的女孩子,还愁这个?」我问。
「我没说我愁呀,有人要来说给我听,我还不要听呢,我喜欢听你说的,你讲得够生动。」
我看着她。「你回来多久了?」
「好几个月了。」她说:「常常去博物馆。」
我点点头。「习惯﹖」
「我是有心要使自己习惯的。我不愿意再赖在外国,又不是什么可以引以为荣的事,只有咱们中国人,流行移民——你几时听过英国人美国人那么大批甘心情愿的去流落在外国?」她愤愤的说。
「是什么叫你回来的?」我问。
她说:「是我大学里的同学!读到毕业班那年,来了一个插班生,也是中国人,是个男的,长着一张大黑脸,矮个子,大厚嘴巴,小眼睛,常常盯着我,色迷迷的,真该死。我是给他面子,看他也是同胞,虽然拒他千里之外却还客气。一天在宿舍,那班美国学生就学他那模样儿,大家都笑,我还不介意呢,谁晓得其中一个说溜了嘴,就讲:『真丑,那些中国人,一个个英文也说不好,就往外国跑!』我脸色就变了,那同学又跟我道歉,说:『对不起,你不在内。』越描越黑,想想真没意思,像那个大黑脸,要丢脸,就在家丢好了,干吗还跑得那么远?要出色,也回家来出色,又为什么留在外国?顿时跟姑妈说了,转头就走。」


我默默的听着。
她说下去:「我不懂做人道理的,想到哪里是那里,你听着,一定心里暗笑?」她抬起头来,「你别理我,我是有自卑感的,身为中国人,一句中文都不会说。」
「你姑妈没教你?」我问。
「她嫁的是洋人。」她说。
「慢慢学好了。」我这一次是真的鼓励她。
我还想我自己呢,真该回来了,她都回来了,我还不走待几时?父母亲都常常叫我回家的,可是我就是懒,懒得两边跑,就住在英国这么些年。
我叹口气。
「算了,不说这些,叫你头痛。」她笑,「打不打网球?改天来这里打网球。」她靠在窗口。
我走过去窗口一看,只见后园子里有一个老大的网球场。还有游泳池。她家里可真不含糊。
我看她一眼,她也不含糊,这假洋鬼子对国家民族还真有责任感。我有点不好意思。
「我要告辞了。」我说。
「怎么?」她有点失望,「这么快?我们几时再见?」
我微笑,「明天,明天我再来。」
「真的?吃水果?」她天真的笑,「是不是?」
「不,去吃面。」我说:「那面才好吃呢,一小碗一小碗的——你吃了就知道。」
「嗳,你不要赖,一定要来。」她说。
我说:「一定来。」
「你叫什么名字?」
「叫『喂』。」我说:「明天见。」
「我让司机送你,叫不到车子。」她说。
「好,送我到博物馆。」
「还去﹖」她惊奇。
「我那教授还在等呢。」我笑说。
她笑了。送我下楼,替我叫了司机,把她家的大车子驶了出来。
到了博物馆。我找到了教授,他老还看得聚精会神的。
我拍拍他肩膀,他抬头一笑,根本不晓得我走了半天。
他老远还赶了来,咱们却留在外边。那里有宝还不知道!
我照例跟他去吃饭,跟他聊天,然后到正题上了。
「……我想不回去了,明天写封辞职信,」我说:「回去收拾收拾,回家来了。」
他没有什么惊异,「找到女孩子了?是的,年纪也差不多了,是该结婚了。」
「是的,她是一个不错的女孩子。」我微笑,可是原因不只那么一点点吧?
「你放心好了,大不列颠王国没有你,没有什么关系,」教授笑,「回家是好的。」
可不是?本来就是。
我在路上踢着石子。一对新皮鞋也顾不得了。
我笑着。
明天我会去找她的,或者会得把庄子的蝴蝶梦好好的告诉她。或者会把名字说给她听。
我是决定留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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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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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照片

一个炎热的下午。


我刚刚拖干净浴室的地板,透一口气,倒了杯冰水喝,看着钟,预备去接小明回来。小明上幼稚园,迟了去接他,他就哭。
我坐在椅子上,看着露台的竹帘幌动,一阵好风。
我们住在这里已经有三年了。家明是公务员,在政府机关做事。好处是有的,像这层配给房子,如果在外头租,还不知道是什么价钱呢,但是生活太稳定了,家明不但有点壮志消沉,而且也懒了下来,不到一、两年间,腰间就长了一圈肉,最近连肚子都凸出来了。


我笑他财未发,身体先发。
先一阵子女佣人又要求加薪水,我想一想,就咬牙把她辞掉了。一个月一千多块钱,连洗衣机洗碗机都买了给她,小明出生那年开始做的,好几年的宾主,说走就走,一点情义都没有,也只好随她去。
现在凡事自己做,倒也无所谓,空的时候还可以去喝一顿下午茶,太忙了就把小明往外婆或是祖母家里塞,反正她们都疼他。
一天又一天的就此过了,没有小明,我再也不想到日子过得这么快。小明长得飞快,一下子裤子又要换松的,皮鞋不够大了。没有他,我还以为时光是停留不动的。日子乏味得很,天天是一模一样的工作。我奇怪的想:这就是做人吧?想到当初中学毕了业还巴巴的读了三年大学,如今也不过是刷地板。家明是大学里的同学,虽然说大学间接也是婚姻介绍所,到底别的地方也找得到丈夫,做女明星就很好,捞得风调雨顺,最后总还可以嫁得个金龟婿。何必去读大学!女人可走的路多得很。


我不大想得明白。
我叹了一口气,腰实在有点酸,不想去接小明了。我打了电话给母亲。
「妈妈,麻烦你去接小明一次。」
「小明有两个礼拜没来了,你爸想他想得紧,我把他接了来,索性吃了晚饭,才把他送回来好不好?」
「有什么不好的?如果他听话,就玩久一点,你们吃不消,就把他轰走。」
「你不出去?」
「不出去了。」
「腰酸好一点没有?」
「人到中年百事哀,妈妈,别提了。」我说。
「啊,你算是中年,我们岂非成了老不死?」妈妈笑。
「妈妈,我三十岁了。」
「人生刚开始呢,好好的捱吧。」她还是笑。
「再见。」我说。
母亲也挂上了电话。
我坐在客厅里,动也不想动。
当年我可没想到日子会演变成这样:带儿子,理家务,伺候丈夫。我的天,我年轻的时候——我年轻的时候,可也很多姿多彩,男孩子的约会,吃喝玩乐,回了家就专听电话,功课不行了,自有男同学抢着帮忙。


那几乎是十年前的事了。
我微笑,现在这样,也是应该的。一个女人,结婚生子之后,也该完了,我还冀望些什么?如果以这种日于终老,在别人眼中,也就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我少了什么?
我生活中还少了什么?
家明下班回家,就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看完报纸吃饭,吃完饭看电视,看完电视与儿子玩一阵子,就该睡觉了。他很习惯家庭生活,很少抱怨,很少发脾气,在别人的眼睛里,他也就是一个很好的丈夫。
他是一个不错的人,不消说,我们的婚姻维持了这么久,他没有夜归过一次。发了薪水,扣了一份零用,便整整齐齐的交在我手中。他弟妹多,但都是争气的孩子,我与他们有说有笑,相处得极好。
但总少了一点点。
照说我应该满足了。
当年那么多的男朋友,最可靠最端正的也是他。
这个下午真热啊。
家明好虽好,却永远只像一盘温吞水,没有脾气,没有刺激,跟他在一起久了,我也变了温吞水,很糟是「不坏」,厌憎是「无所谓」,唉。
我常常想,如果我没有嫁他,以后的日子是怎么样的?说不定我找了一份工作,维持着自己的生活,租一层公寓,独自住着,约会着许多男朋友,过着风流放荡浪漫的生活。应该也很好。可惜在一般人眼光之中,良家妇女不是这样的。


我走到浴室去,洗了一个脸,恐怕也得洗一个澡,正用冷水泼着脸,就听见门铃响。
我放下毛巾——是什么人?
我去开门。
门外站着个年轻人。一头的卷发,瘦长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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