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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嘘,正在迷情中-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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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不,”我想推开他,“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
  他依然坚决地把我抱在怀里,“因为你是我一直幻想中的那个女孩。”
  “可我们并不能靠幻想生存!”
  “可幻想中的东西突然出现了,我怎能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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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我的家,我的亲人,我的朋友,我熟悉的环境,都在这儿,离了他们我无法生活!”
  “可你有了我。你会熟悉新的环境,我发誓让你一辈于快乐!”
  “可我不能抛下我的妈妈,你不知道,我妈妈是怎么样养育的我。”
  “我们以后可以接她出去,我们一起生活,我发誓让你们都快乐。”
  海岩,你如果见到潘小伟你就会知道,他好像一团火!他那时的每句话,每个表情,都让我像燃烧起来一样浑身发热。
  海岩:你当时怎么表示呢,答应,还是拒绝?
  吕月月:你猜呢,依你看,我会怎么说?
  海岩:按理你当然不能答应,你应该明白如果真的跟他走将会承担什么后果。
  但我猜你是答应了。自自目:为什么?
  海岩:因为你的年龄。像你这样年轻的女孩,也许大多数人无力抗拒初尝禁果的诱惑,山盟海誓会压倒一切,明知飘渺得难以实现却依然心向往之,这就是年龄的局限。为了爱,你们不计后果。我猜的对吗?
  吕月月:你猜对了。
  海岩:所以爱情有时候真是一种鸦片,这下问题可就真麻烦了,除非潘小伟的大哥真的神通广大,能安全地带你走。
  吕月月:潘大伟他们确实还没有离开北京,他们藏在密云县境内一个外商住宅区的一座花园别墅里,那别墅是一个台湾老板买下的,那老板和潘家有很深的交情。
  潘大伟在美高夜总会用来接应潘小伟的那辆面包车就是向这位台湾老板借用的。他们在美高得手后,回马天龙饭店取了宝物,然后直接把车开上京密公路,夜里零点左右,开进了位于白龙潭不远的这个外商休闲的别墅区。
  这儿没人管,没人查户口。在这里拥有这栋私人房产的外商来了几个朋友,在这依山傍水、树林环抱的地方一住,神不知鬼不觉,没人觉得不正常。
  海岩:他们不至于真的想在这里疗养吧。
  吕月月:但至少并不行色匆匆。他们本来就计划在这里窝藏几天,避开警方封堵的锐气之后,再伺机南下,所以吃饭睡觉,倒也塌实。
  二十六日早上,别墅的主人因为要赶回城里处理公司的业务,所以早早就走了。
  播大伟醒来后就听广播,他想听听新闻是怎样报道昨晚美高夜总会的血案的,想听听大陆的警方对这个事件都做了什么瞕人耳目的分析。听了半天,电台里除了各行各业像广告一样的成就报道之外,就是国家政要人物的外交往来,几乎没有什么社会新闻,对冯世民的死更是毫无反应。他有点扫兴,就像英雄打擂时亮出一手绝招而台下竟无人喝彩那样寂寞无趣。
  他关了收音机,懒洋洋地冲了一个澡,感到全身轻爽,之后就对着镜子刮胡子。
  他看着镜子里的脸,依然年轻,不由心里笑笑。冯世民幸而一死,天龙帮的内部,多年以来盘根错节,山头林立,矛盾深重。冯世民最亲信的白头阿华毕竟保镖出身,志大才流,匹夫之勇,在帮内积怨甚多,不能眼众。如果冒大不题取而代之,必起内江!只要天龙帮群龙无首,无心旁骛,潘家当然就是一片好山好水好风景了。
  几个随从已经备好了早餐,潘大伟叫他们一起坐下来,他问:
  “小伟呢,还没起来么?”
  随从答道:“在阳台上,已经傻傻地坐了几个小时了。”
  潘大伟问:“为什么?”
  随从01互相看看,没人回答。
  播大伟笑笑,一副过来人的口气:“我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三天没睡着觉。阿强,去叫他来吃饭。”
  那个阿强起身去了,一会儿,潘小伟面色灰灰的,跟在他身后来了,在餐桌前重重坐下,对大哥和众人不理不睬,低着头一匙一匙地喝粥。潘大伟咳嗽了一声,亮着嗓子对大家说:
  “我(先在这儿一动不动地住几天,这地方很美,在香港也难得这样清静一下。
  等住够了,再往南走,按原来的计划从海路回去。你们听清了,在这儿谁也不要往香港打电话。“随从们诺诺连声说:”懂了,伟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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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播大伟这才转脸看一眼依然低头喝粥的弟弟,安慰道:
  “大伟,你放心啦,我出来的时候,把一切都安排好了,不会有事的。”
  潘小伟没等哥哥说完便站起来,说了句大哥你来一下,便走到客厅里去了。
  几个随从面面相觑,播大伟放下手里的咖啡,站起来,跟到了客厅。弟弟还未开口,他便先问:
  “小伟,早上没睡好么?”
  潘小伟说:“大哥,你的心腹大患没有了,你该满意了,从此你走你的路,我过我的桥。”
  播大伟愣了一下,说:“好,你不愿意跟我做事,我决不勉强,你以后要做什么完全由你,这次就算你帮了大哥一次。”
  潘小伟说:“昨天我按你说的做了,可你答应我的事,也要守信用!”
  潘大伟装糊涂,“什么事?”
  潘小伟不答,他用目光逼视着他大哥。潘大伟恍然一笑,“嗅——是那个女人啊。”他随即把脸往下一沉,用一种长辈训导的口气冷冷地说:“小伟,现在大家都在逃命,生死难定,你还谈什么女人!”
  潘小伟的脸涨红了,咬牙切齿:“大哥,你知道我脾气的,你不要逼我!”
  潘大伟把眼一瞪:“那你要我怎么样!”
  潘小伟说:“你要不管,我就自己去找她!”
  潘大伟绘了弟弟一拳,“你疯了!”
  潘小伟说:“对,我疯了!”
  潘大伟怔怔地瞪了半天服,不得不缓和下来,“好好,就算我答应过你,替你办就是了,可这事也得慢慢商量嘛,性急是没得赢的。不过你的脾气也要改一改啦,不然的话,我死了谁罩你呀!”
  二十六号一天,播大伟和几个亲信关在屋里商量事情,无非是议论冯世民之后的天龙帮该是何走向,以及潘家今后的鸿图好运。潘小伟无心去听,他心急火燎地等待着大哥给他一个答复。可在吃午饭和吃晚饭的时候,大哥都像全然没有这回事一样和几个亲从杯筋交错,谈笑风生。潘小伟强忍着,耐心等待。二十六号一天过去了,大哥对这事闭口不提。二十七号的中午,潘小伟再次向大哥提出这事,大哥说:“莫急啦,这种事急没有用啦。”到了二十八号的晚上,潘小伟说:“大哥,你到底打算怎么办,给我一句明示。”大哥瞪眼说:“总要我们自己先出得去,才好谈你的那个情妇!”大哥居然把话说得如此难听,潘小伟的心一下子闭住了,他这才断定大哥根本就没有认真考虑过他的这件事。
  他早就听说大哥在黑道上是个出名的冷血动物,但多年以来,大哥,以及整个儿潘家的人——母亲、姐姐和姐夫,都对他这个小弟弟备加呵护,他没想到大哥现在会如此自私,不讲情谊,没有信用。
  他在大哥脸上用力抽了一掌,返身走了。潘大伟摸了摸被抽热的腮帮子,愣了一会儿,无可奈何地摇摇头,也走开了。
  二十九号一天,潘大伟仍然像前两天那样,除了吃饭睡觉外,便和手下人一起打麻将。虽说牌局面前无父子,但手下人都很乖巧,尽量让他和。他兴致极好,晚上一直打到凌晨一两点钟才意犹未尽地去睡。
  三十号早上八点多钟,他被人用力推醒,睁眼一看,是阿强。从阿强那张胖脸的表情上,他本能地猜到发生了意外。
  “老板,小伟不见了!”
  “什么?”
  他从床上一蹿而起,知道事情要糟了,但仍然侥幸地提醒道:“你们找了吗,在不在花园里?”
  “他们在找,我先来叫醒你。”
  “快找!”
  他吼了一声,自己也急忙低头找鞋。然后衣冠不整地跟着手下人在别墅的里里外外搜了一圈,确实不见潘小伟的踪迹。他心里发冷,弟弟能上哪儿去呢?
  这时阿强畏畏缩缩地跑来,欲言又止地告诉他,小提琴也不见了。
  潘大伟急忙跑回房间去看,放小提琴的箱子敞开着,垫在里边用做防震的衣物乱七八糟地摊了狼藉一片,小提琴果然不见了。
  他把琴拿走干什么?阿强和几个手下人马上把问题的性质估计到最严重的地步——潘小伟已经带琴投向警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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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我们得赶快离开这儿,小伟这几年在外面读书读呆了,警察要是哄他几下吓他几下,他说不定很快会带他们找到这儿来!”
  潘大伟见弟弟偷了琴不合而别,本来怒火万丈,但他看到手下人惶惶然的样子,马上镇定下来,断然摇头:
  “小伟不会去找警察的。我们不能丢下他自己走!”
  他知道,如果不把弟弟带回去,如果弟弟有个三长两短,母亲和妹妹恐怕不会答应。
  可阿强们的话也不是全无道理,“老板,他不去找警察,为什么要把琴带走?这么多天他一定让大陆警察洗了脑了!”
  “不,”潘大伟依然摇头,咬牙切齿地说:“他不会找警察的,他是去找一个女人,他拿了琴去博那个女人的欢心!”
  于是,他们没有走,依然留在别墅里潜伏不动,但是谁也无心再来推麻将。潘大伟派人轮换着到别墅外去望风,他自己和其他人抢不离身,备好了汽车和食品,看好了突围路线,做了最坏的准备。
  到中午快吃午饭的时候,潘小伟依然没有回来,播大伟自己也沉不住气了。他想也许胖子阿强的分析是对的,弟弟和大陆的警察朝夕相处了十多天,这种初出茅庐的孩子就算没被赤化,恐怕也多少会和他们建立一些共同语言,共产党那套同是炎黄子孙血浓于水爱国不分前后等等等等的说教,弄不好会成鱼翻生,让弟弟这种热情有余阅历不足的青年入迷。他想如果小伟真的进城投向警方的话,到现在已经几个小时过去了,警方应该是有所反应了,与其在此坐以待毙,不如三十六计先走为上,假使弟弟不仁,做大哥的也只有不义了。
  于是他跳起来,大声吩咐手下人拿好东西立即上车。阿强们的满面忧虑和怨气为之一扫,发一声喊,飞快收拾东西往门外走,一个手下几乎是下意识地带着几分轻松地问了句:
  “不等小伟了吗?”
  这一问又把他问犹豫了,他迟迟疑疑地上了车,车子发动起来了,他又做了一个折衷的决定。
  “我们先出去转转,别走远,到晚上再说。”
  其实就在这个时候,我和潘小伟正并肩走进北京公安医院的大门。
  我的手里,拿着那把传奇式的意大利小提琴!
  第六章
  海岩:月月,你不是答应和潘小伟一起走吗,怎么又进了公安医院呢?难道在这种——请原谅我用一个难听的词——在这种带有极大叛逆性的私奔的时候,你还有心情去看老焦的病吗?你是想和他告别吗?你是想通过他,和你的亲人和你的战友告别吗?
  吕月月:直到今天为止,你是第一个用“私奔”这个词来形容我的出走的。我不否认这个词有一定的准确性,因为它至少包涵了我当时的某种内在的感情和突发的冲动。在那一刹那间我真的爱上潘小伟了,我承认在那个刹那我确实是产生了一种以身相许的激|情。他那么漂亮,他的个性那么有悠力,这样一个年轻英俊而且富有的人竟能如此义无返顾地追求我,冒着坐牢的危险来找我,这确实是个童话,是个白马王子和灰姑娘式的童话。我,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地方来的女孩,在这个只有我们两个人的秘密幽会的时刻,我的精神防线就瓦解了。我无法使自己拒绝他的拥抱,他的热吻,他的海誓山盟。
  海岩:一个二十出头的,什么都还没有尝过的女孩坠入爱河时的心态,我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尽管这件事已经过去两年了,我还是想不客气地问一句,你跟他走,对你的身份来说,是不是一种背叛呢?或者我说得再深一点,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不是一种犯罪呢?
  吕月月:好像这个事情的性质后来并没有被人看得那么严重,你不要忘了那把小提琴已经被我拿在了手里。如果说,面对潘小伟我是个昏了头的女人,那么,在面对这把小提琴时,我仍然是个清醒的警察。
  我是一手执琴,一手拉着潘小伟,走进公安医院大门的。
  我们走进病房的时候,焦长德正熟睡着。我俯身端详着他的面容,竟比十几天前苍老憔悴了许多,眉头紧锁,仿佛睡中也有无尽的心事。一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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