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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秋之诗03 恋恋青梅(寄秋)-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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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体的五官和浅棕色的瞳眸不难看出她是个中西混血儿,看起来高挑实则是高跟鞋的缘故,湖绿色衣裳衬出她的高雅气质。

    可是此刻气质美女却一脸伤心,彷佛有人当她的面抢走她心爱的男人,楚楚可怜得像随时会晕倒,脸色白得几近透明。

    有西方人的血统嘛!皮肤一定比较白,绝非伤心过度而苍白。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出现在我未婚夫的办公室?”她能谅解他的需要,却无法纵容另一个女人与她平起平坐。

    “未婚夫?”就说外国人不懂礼貌,同样的话说了两遍不嫌累。

    沈恋梅的指甲艺术很新潮,她不痛不痒地往身边的男人一掐,随即状若没事的吹吹指甲,欣赏十指上盛放的红梅。

    “可莉娜.罗,世交之女,曾经一度和我订婚。”但他没出席订婚典礼。

    因为他遇上此生命定的女子。

    “曾经是表示订过婚呢,还是差点订婚?”过程不重要,她问好玩的。

    “后者。”他毫无隐瞒的照实告知,毕竟她的指甲很长,八成瘀青了。

    “为什么没订成婚?”一点点好奇心总会有,她不会去关心“过去式”。

    宋沐风推推眼镜凝望着她。“我想你不知道答案比较好。”

    要是知晓他执着六年深情不渝,别的女人绝对感动得泪雨直下,笑中含泪的投怀送抱。

    而她多半只会嗤之以鼻大碎无聊,怕麻烦的转身就走,要他去淡水卖鱼丸,那里的情侣最多,很适合腻人的罗曼蒂克。

    “说得也是,我超怕你说出什么可歌可泣的恋爱史让我掉鸡皮疙瘩。”她也不是很想知道。

    浪漫细胞全被歌唱天赋抢光了,乏善可陈。

    “那你干么问?”他也担心她翻旧帐,翻出一堆陈年风流。

    沈恋梅舌头一吐扮了个鬼脸。“闲着没事问来娱乐自己,除非你要我现在离开好让你们叙旧。”

    没有嫉妒,一片清澈,沈恋梅的眼中干净得没有一丝情绪,无喜无悲,无怨无恨,彷佛立于红尘中的一株红梅不理世事。

    超凡的令人想折了枝叶焚烧,看能不能烧出眼底的嫉妒。

    有爱才有妒心,她的表现就像一个过路人,有他无他都无妨,谁要尽管来拿,她绝对不加以阻拦还帮忙包装,请快递运送到府。

    至少在宋沐风的感受是如此,她太没有身为人家女朋友的自觉。

    是他表达得不够热切,还是她神经粗到利刃也伤不了的地步?

    “你不用离开,该离开的是他们。”宋沐风看向可莉娜.罗身后的金雍宇,责怪他没事先告知。

    这么无情呀?他不过忘了说。“咳咳!喝杯咖啡总可以吧?”

    “咖啡豆缺货。”罪人没资格要求。

    “来杯茶止止渴……”金雍宇认出他身侧的佳人正是那天在饭店献吻并拐走他的女人。

    她和他的偶像倒有几分相似。

    “小店不卖茶。”当他是红茶店的服务生吗?

    难相处的家伙。金雍宇在心里嘀咕着。“远来是客,你好歹招呼一下。”

    又不是他刻意遗忘这件事,两人都太忙了,忙得没时间交谈片刻,你忙你的,我忙我的,彼此就错开了,此事自然搁下。

    若非那边打电话通知人应该到了机场,他也用不着匆匆忙忙地连知会一下都没有,拎了外衣就往机场冲,油门踩到差点破表。

    连收了五、六张红单,赶不及出席与沉氏集团会谈的会议,一心只想把人家的宝贝点交给事主。

    可是他没长一双通天眼,哪晓得他公私不分地把人弄到神圣的工作殿堂,忘神的拥吻,沉醉在甜蜜的两人世界。

    可怜的他劳心劳力还被人嫌,这会儿也不知该如何安慰远来的千金小姐。

    “人是你接来的由你负责,与我无关。”他不想节外生枝,情人的心尚未掳获先惹上一堆麻烦。

    “喂!做人要凭良心,她是你的未婚妻,理应由你照顾,我凑什么热闹。”开玩笑,佛送上西天还得了。

    除非他想早日升天。

    “是前未婚妻,我们有五、六年没联络了。”是他多事招来烦恼。

    当年的订婚喜宴他缺席了,气得爷爷差点中风,打了越洋电话要他立即飞回美国履行婚约,否则便和他切断祖孙之情。

    年轻气盛的他不愿再成为别人手中的棋子,毅然而然地决定留在台湾,主动切断和宋家的连系孤军奋斗。

    好在他做得小有成就,气过的祖父拿他没辙,转派雍宇来帮他,毕竟是血浓于水,哪会因外人的关系而坏了祖孙情。

    只是老人家拉不下脸承认自己的行为有错,仍是执意地要他迎娶世交之女,因此他连续六年都不曾回去探望,就怕他施以强硬手段扣住他,逼他娶不爱的人。

    鞭长莫及,至少隔着太平洋他管不到台湾,他才能呼吸到自由的空气,做自己喜欢的工作。

    和爱自己想爱的人。

    “是你无情无义不念旧情,有了新人忘旧人。”喜新厌旧。

    宋沐风握紧拳头沉下脸。“别逼我动手毁了你的鼻子。”死表哥。

    什么新人旧人,他真心爱过的女人只有一个,永不改变。

    “反正迟早死在你们宋家人手中,一个鼻子算什么。”他没法对老太爷交代。

    监督不严之罪。

    “爷爷那方面我会自行和他沟通,你这条命留着做资源回收。”宋沐风表情软化地微带一丝沉重。

    原来他这么不值钱呀!归类成不可燃垃圾。“老太爷的顽固你是见识过,真有那么简单吗?”

    “如果他还想要我这个孙子就必须妥协,我比他更顽固。”宋沐风强硬的说、眼神流露出坚定。

    “这招够绝,你早该用了……”咦!不对,他怎么像墙头草?“可莉娜你要将她置于何地?”

    “我想……”宋沐风正要说出决定地看向可莉娜,绝情的字眼冻在嘴边。

    不解的金雍宇瞧着他瞠大的眼,顺着他的视线往下看,一抹爆笑滚到胸腔发出震动,想笑不敢笑的强忍着。

    他才想一路问个没完的可莉娜好象安静许多,而她也不是受了委屈就眼泪汪汪的可怜虫,该争取的权利她是不会放过。

    原来她的有口难言是碰上女疯子,她脸转东那人跟着转东,脸转西那人跟着转西,像是在研究某种不甚明了的学问非要追根究底。

    两个情敌似的女人会产生友谊吗?

    “恋恋,你过来。”

    “等一下,我马上就好。”一、二、三、四……七、八、九……

    “不要乱碰别人的脸,要碰来碰我的。”即使是女人,只要她感兴趣的目标都会令他不安。

    因为她会分心。

    沈恋梅头也不回地哼了两声。“你脸上又没雀斑我干么碰。”

    雀斑长什么样她没看过,她身边少数的女性同伴都是天生丽质,很少冒颗小雀斑,顶多是青春痘。

    “雀斑?!”

    这是什么回答?她为了看人脸上的雀斑蹲得像武太郎打陀螺,转来转去不嫌累?

    “沐风,我是你的女朋友对不对?”沈恋梅心怀不轨的扬起不安好心的笑。

    宋沐风有些头疼的点了一下头。“你想干什么?”

    他是不是自找苦吃,爱上与众不同的恋人?

    “帮我抓住她,我不数数她的雀斑有几颗会睡不着觉。”她是单向思考的人。

    仰天长啸,做太多坏事的人会得报应,他能暂时假装不认识她吗?

    答案是:

    他抓起脑子不正常的情人往外带,将她带离前任未婚妻身边,算是还了她空等六年的情感,人只有一颗心不能分割。

    割了,会痛彻心肺。

    一颗心伤了三个人。

    你,我,她。

    不等值。

 第八章

    “什么,你要搬来和我同居?!”

    这是几世纪的大笑话,绝对不行,肯定不行,死也不行。他已经入侵到她的生活,她的工作,他怎么敢厚颜无耻地侵占她最后一块净土。

    她一个人过得好好的干么要多塞件行李,不仅占空间还管东管西,她还要烦恼会不会挡路、吸尘器一天要用几次。

    啊!关吸尘器什么事,她光用想象的就快疯了,要是住在一起她一定跳楼。

    十楼挺高的,摔下去不粉身碎骨才怪,她想其它的办法好了,推他去跳楼,省得她得操劳想出一百种能逃过法律制裁的杀人法。

    不爱动脑,不想动脑,不愿动脑,一个人的生活轻松惬意用不着大脑,高兴时吼两声,不高兴时跳两下,防震防潮防疯子的大厦不怕吵到邻居。

    更重要的是她有裸睡的习惯,寸缕不着地躺在布满梅花香的凉被上,让毛细孔自由呼吸,他要住进来她岂不是天天失身。

    楼下的殷鉴对她而言是连场恶梦,一旦他住进梅花居等于宣告死会,她会像她们赶都赶不走死赖的“房客”,最后挂上某人专属的牌子。

    “夏小姐”一定会笑得很大声,恶劣地说她早该失身了,留着一层薄膜又不能当饭吃。

    “是同住,你的强烈反应让我不禁怀疑你垂涎我的身体多久了。”他是十分乐意出借给她,只要她开口。

    “谁……谁垂涎你的身体……”哎!咬到舌头了,绝不是在吞口水。

    向往男欢女爱是一回事,真正去执行可是大问题,卑鄙如他肯定会赖上她,然后不断地压榨她,直到她成为离不开他身体的荡妇。

    宋沐风笑意盎然地轻抚她后颈。“对我你不用太客气,尽管拿去用。”

    耐磨,耐操,十项功能一应俱全,既无隐疾亦没口臭,包君满意,用过还想再用。

    品质保证。

    “你不要乱笑啦!笑起来真像披萨小弟。”搞什么鬼,她的心脏怎么怦怦怦地跳个不停。

    是心脏的帮浦坏了还是她变色了?

    他像披萨小弟?“你还没忘了那小子呀!你的男朋友是我。”

    吃自己的醋实在有点可笑,可是他又不能不在意,她到底是因为他是他才喜欢他,或是他长得“像”披萨小弟所以移情作用喜欢他?

    他真的很想知道自己在她心中有多重要,是否有他爱她的一半。

    “披萨小弟是披萨小弟,你是你,人家披萨小弟可不会一直提醒我,‘我’的男朋友是谁。”没人像他这么烦。

    “如果我们两个人同时出现在你面前,你认不认得出谁是谁?”假设问题,不可能会成立。

    沈恋梅想了一下,眉开眼笑地弹弹指头。“当然认得出来。”

    “真的?”为什么他少了她豪气十足的信心。

    “很简单嘛,有戴帽子看不见眼睛和头皮的是披萨小弟,而你戴着眼镜有头发……噫!你干么翻白眼,我说错了什么?”

    通常无知是一种福,他只能如此自我安慰。“假若他没帽子我没眼镜,你分辨得清楚吗?”

    “嗄!”怎么可能,她老实地摇头。“谁叫你们要长得一模一样,要是有人脸上长块胎记不就好认了。”

    “恋恋你……你真是叫人叹为观止。”可列为稀有动物加以保护。

    百花丛里寻牡丹,偏叫梅影遮了眼,爱上了能不认命吗?她懒得用脑的性子只好全盘接收了,先动心的人总是吃点亏。

    搂着她倒向牛皮沙发,苦笑不已的宋沐风亲吻她头顶发旋,为自己的未来忧心忡忡,不知道她会不会搞错十月怀胎生下的亲生子。

    一想到远景堪虑他就笑不出来,他不多担待些不成,有个直线思考的情人实在是每个男人的心痛。

    还好他拥有她。

    “听起来不像是赞美,你对我很不满意。”她没迟顿到听不出是嘲笑。

    “不,你尽量保持原样,我爱你现在的样子。”像块原始的璞玉只由他收藏。

    “爱?!”她吓得嘴唇发白,差点跳起来。

    压住她双肩的宋沐风囓咬她的颈项。“你不知道我爱你吗?”

    “宁可不知道。”她发出可怜兮兮的声音,彷佛世界末日到来。

    “现在你晓得我爱你,你要怎么回报我?”他的手放在她最敏感的位置。

    沈恋梅摇头再摇头。“我能不能当作没听见?”

    爱是一件很肉麻的事,挂在嘴巴上会发酸,沉在心底容易淤塞,拉也拉不出来,牵牵绊绊地总是不好走路,何必太认真。

    “恋恋,爱你真的很困难吗?”如果可以,他真想把她变小装在口袋里。

    她没回答,因为不知道答案,她没问过爱她的人是否困难。

    他低低叹息。“那么爱我呢?”

    很轻很轻的叹息传入她心湖,微微起了波动。“你问得好深奥,我讨厌用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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