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朵朵向蜜开◆xs8发书组-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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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员惊讶地啊了一声,继续往他的杯子里加冰块。
第十章 街角的祝福(12)
“炸好以后用刀切口,奶油和切片塞进去就好了。”牧神之交代完方法,转头看着我,笑得那个邪恶。
“你……”我气结,小声嘟囔,“该死的牧神之!”一开始就想好招了,还装作为难的样子,阴我呢。
“唔,你的脑子已经会使用‘该死’这个词汇,进步很大。”
我愤恨地翻着眼皮,“这么坏的男人跑出来,怎么没人管!”
“给你个机会换。”牧神之优哉游哉地喝着冰水。
“我要在KFC里吃……吃鱼香肉丝、大闸蟹、龙虾刺身!”
“想好了,不换了?”他挑眉。
“不换了。”
“按傅小姐说的上菜。唔,先来个雪杯,不要太甜,小姐胃不好。”
一个小时后,我环视四围,怎么客人都走光了?盯着满桌子的菜,我彻底傻眼。
牧神之细嚼慢咽,淡淡地解释,“在你洗澡换衣服的时候,我已经吩咐助理把这餐厅收购了。以后可以随时带你来吃,开心吗?”
开心个屁啦,我是傻大头又被人算计了!
“快吃,你已经没有耍赖的机会了。”
龙虾刺身很好吃,芥末可以让眼泪放肆地流,我吃得连连嘘气,“你总这样宠女孩子吗?”
“就我女朋友一个。”他唇角扬起微笑的弧度。
“哦,那你怎么不继续宠她了?”
他抬起眼,有些诧异,笑了笑“她心情不好总爱哭,我着急,却不知道怎么哄。”
“她……离开你了?”
“她深爱着别人。”
“其实你这人挺好的,她为什么不喜欢你呢?你呼风唤雨的,还有拿不下的女人?”
“这世上我没认为有什么难事,唯独对她,我毫无办法。”他的笑容涩涩的。
“嗨,对付女人,其实你没必要哄着、宠着,她闹脾气,直接按倒强吻,以你的魅力,她一准儿晕头转向软在你怀里。”我拿出写了十几部言情小说的经验开导他。
牧神之哧地笑了,舌尖舔了一下唇,“唔,那改天试试。”
“呃……既然你这么爱她,为什么不陪她?”倒是每天跑来纠缠我,真是花心。
“她心情不好,正使小性儿呢!”他偷笑了一下,“唔,她已经吃了三个雪杯了。”
第十章 街角的祝福(13)
桌上两个空雪杯散发着甜甜的香气,我瞅了一眼自己手里的一个,瞬间红了脸,“有你这么开玩笑的吗!”
“唔,即便目前你不是我女朋友,以后也会是的。”
……
吃过晚饭,红彤彤的夕阳挂在天边,牧神之开车带着我在城市里兜风,我靠在他新车的真皮座椅上,懒洋洋的不想动,心情不好不坏,秦念背叛我,我的反应竟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
“粉红色的装饰怎么样?”他随意地挑挑眉。
新车是传说中两千多万RMB的迈巴赫Landaule,很有言情小说的调调,但不适合牧神之这种冰冷形于外、内心诡异莫测的人。
“就跟你穿一件奶白色有粉红草莓图案的衬衫一样,骚包得像外星物体。”有三十一岁的男人把车装饰成嫩嫩的粉红色的吗?
牧神之哧地笑了一声,“骚包一下能让你心情好,也是值得的。”
“说得这么感人,那咱们现在去买一件,你穿上陪我逛街。”我正愁找不到机会报复呢。
他惊讶地啊了声,缓缓摇头,“你啊,鬼点子就是多。”
“去不去呀?”看他思索得单手摩挲下巴,我就拽着他的胳膊猛摇,“牧神之,去呀去呀!”
“哎哎,开车呢。”他无奈地瞥了我一眼,又宠溺地直摇头,“祸害呀,依你!”
我一进专卖店,左挑右捡也没找到有草莓图案的T恤,选了一件黑白条纹的纯棉T恤。
“你不觉得很像斑马,呃,死囚?”牧神之对这低龄化的装扮嗤之以鼻。
“我觉得很好看呀。”我将衣服比在身上扭着照镜子。
“衣服上写的什么?”牧神之盯着衣服上的几个字,念道,“‘我只洗碗,不吃饭’?我不同意!”
店员立马殷勤地接过话,“这是情侣装,女生的字是‘我只吃饭,不洗碗’。”
我装模作样地掏钱包,“包起来,这是我叔叔,不是买给他的。”
“叔叔?”牧神之提高了嗓音,“行啊傅小蜜,你长脑子了。我穿!”
我贼笑着奔到仔裤的货架,牧神之尾随在后,瞅了一眼我手里的低腰仔裤,皱着眉并缓缓眯起眼来,“得寸进尺!”
不是谁都能逮着机会欺负牧神之的,我豁出去了,扁着嘴做撒娇状,“你答应过我的!”
第十章 街角的祝福(14)
牧神之肉痛地揉了揉眉心,走到收银台,我看到他从钱包里掏出一张信用卡,简单说了几句,店员就满脸笑成花,连连点头,狗腿地关了店门,挂上“暂停营业”的牌子。
三十分钟后,一对穿着死囚情侣装的男女漫步在人来人往的步行街,甭管什么月光、灯光、目光,统统集中在我身边这个男人身上。
某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T恤的下摆被某个无良的女人系成了蝴蝶结,低腰仔裤包裹着修长的腿,露出窄腰,还有一点点的股沟,肌肤在雪色的光线下像涂了蜜一样。
我发誓,这绝对比三十六D的美女穿着黑色抹胸,露出乳沟还要性感一百倍。呃,不对,是根本没法比较的惊艳啊!
“牧神之,人家都看你呢!你说你公司的员工要是见到冰山大老板穿成这样……嘿嘿。”我恶作剧地笑。
“别人怎么看我从来不介意,我只在乎一个人怎么看,她高兴就成。”他湿润的薄唇散发着诱人的色泽,迈着从容的步子。
真是自信呀,我貌似又没欺负到他。一侧首,望见那双眼,他黑色的瞳孔像琉璃一样,干净而纯粹,有魅惑的光如雪光闪烁,长而浓密的睫毛翘起弯弯的弧度,投下两排浓浓的影,就那么一眨,一股电流直刺进我的心里。
“呃,牧神之以后不要再恰巧了,好不好?”危险物品要远离。
他脸色出奇地难看,挑着眉自嘲地笑了笑,“我怎么忘了你字典里除了耍赖就是耍赖,哦,还有个‘愿赌不服输’。不过我提醒你,过河拆桥的事做多了会自食恶果。”
我和苏娜娜并肩走进教学楼,一眼就看见秦念靠在大厅的柱子上,低着头,见到我向前迈了一步,却没好意思走过来。
我咬了咬下唇,目不斜视地朝楼上走去,刚到楼梯拐角,就听身后响起噔噔的脚步声。
秦念拽住我的胳膊,手指缓缓收紧,低低地说:“对不起。”
“哟,秦老师昨儿个到现在一个电话都没有,现在跑来放什么马后屁啊!我家兔子已经找到穿情侣装的梦中情人了。”苏娜娜抱着臂埋汰他。
顷刻间,两道浓眉拧得死死的,他哑声问:“小蜜,是谁?”
“我现在不想说话。”
我刚走出两步,秦念就伸手从背后抱住我,他喘了好久的气,才开口不断重复,“我错了,我错了。”
“现在紧张得跟个人似的,早干吗去了?”苏娜娜翻了他一眼,扭头就走。
第十章 街角的祝福(15)
“你没必要解释的,我们本来就什么关系都没有。”我想掰开他的手指,可他抱得我那样紧,微微颤抖着手指,却如何也不愿松开,这样的力度让我恍惚间觉得他是真的不想离开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是,小蜜,你相信我,我不是故意的。”
“喝多了?被人暗算?下了药?”
秦念愣了一下,摇摇头,“不是。”
既然不好开口说原因,我也不问了,反正已经发生了。
“请你原谅我。”他拉着我的手,像个犯错又委屈的孩子。
十指相扣的瞬间,有潮湿的光线照进我眼睛里,些许疲惫,那一刻,我感受到他手心的冰凉。他的冰凉对我来说,都如此来之不易。毕加索曾说爱情这种事情是不存在的,存在的只是爱情的证据。我连证据都找不到。我就知道我很爱他,很爱他。所以我抓紧了他的手,不想放开,即使我的手也同样冰凉。
秦念没有说话,用力地抱住我,“谢谢。”
“没事。伤心这东西,用完了就不好了。秦念,不要浪费,我已经没有太多。”
“我明白,我保证没有下次。”
我抬起眼,他的脸色印在光影中,如同近距离观看一场璀璨的烟火。
放学后,我背着书包匆匆下楼,雨一直在下,教学楼的人都走空了,秦念才打来电话。
“抱歉,事务所那边临时有急事,今天不能来接你了。早点回家,你自己打车回去,别挤公交,在车站等着冷。”
我有些失落,有气无力地哦了一声。
“小蜜——”他声音忽然一沉,低低的,听起来温柔又性感,“我会想着你。”
“我更会想着你。”
瓢泼的大雨浇在地面,就像白花花的海浪,我把书包顶在头上跑到校门口就再也迈不出去,淋感冒不怕,怕的是感冒不能来上课,见不到秦念。
我只能站在屋檐下等雨势减小再走。浑身都湿透了,又冷又饿,远远看见一部“咸蛋黄”驶来停在路边。
第十章 街角的祝福(16)
男人一身深色的大衣,缓缓推开驾驶座的黑色车门,深色的格子雨伞遮在头顶,径直朝我走来。
雨密密急急地下,隔着雨帘瞧不真切,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不,确切说是被吸引住。他挺拔的身形像裹着一层朦胧的雨雾,步子不疾不徐,从容优雅,即使黑色的皮鞋踏得雨水飞溅,沾湿了裤腿,也丝毫不会让人感觉不雅,反而有一种别样的风度与贵气。
一个安静优雅的男人,一个能让雨水和天地都成为陪衬的男人——牧神之。
他一点点靠近,我想起苏娜娜的忠告,刚一抬腿,就见他的伞沿抬高了一点,露出狭长的凤眸,急急地说:“你别过来!雨大,我过去。”
我不是想到你那儿去,我想躲你来着。
见他加快了步伐,裤腿湿了一大半,我有点愧疚,“呃……牧先生,好巧啊!”
“恰巧路过,看到一只淋湿的小兔子。”他眉眼一弯,眼角的笑意像要盈盈地流溢出来,一只手把伞撑到我头顶,一只手去解外套的扣子。
我慌忙说:“牧神之,我是要打车的。”
他单手脱着外套,伞面倾斜,雨水很快就把右肩淋湿了,他正了正伞,也没说让我帮忙,倒是将外套裹在我身上,全部动作单手进行,却丝毫不显笨拙。
“我打车。”我又重复了立场。
“唔,打我的车,没有计价器。你喜欢的咸蛋黄!”他语气浅浅淡淡,却不容拒绝,揽着我径直朝车子走去。
车内的暖气很足,我整个人都暖了起来。用他递来的干毛巾擦着头发,斜睨到他含笑的目光,我忽然有些不安,“牧先生这次恰巧路过,去做什么?”
他哧地笑了一声,只是笑,兀自握着方向盘,挽到手肘的袖口上滴着水,胳膊上还挂着水珠。
我才意识到他几乎把伞全给了我,半个身子都淋在雨里,要是感冒了,我又欠一次人情,于是拿着毛巾边替他擦着胳膊,边说:“这个月您又恰巧,十九次了。”
“唔,有那么多么?好吧,我承认,我是想你了,就来看你。”
“想了十九次?”
“若你觉得少了,我可以再加几次。”
“牧先生应该去想您的女朋友。”
“正想着呢!”他缓缓侧过头,目光直直地望着我,灼得我心发慌。
第十章 街角的祝福(17)
“牧先生,如果以前我有什么话或者言语让你误会了,我十分抱歉,我已经和我男朋友和好了。”
我还没说完他就笑着打断,“我误会什么了,嗯?他说喜欢你让你做女朋友了?”
“……”我像被一吨冰块砸中。
没有,都没有,即使和好,秦念也没承认过我是他女朋友,甚至没说过喜欢我。
他目不斜视地开车,因为离得近,身上的清香一丝丝弥漫过来,很清晰,被暖气一烘,竟是那种草木香气,湿漉漉的,有些甜。
车泊在一家五星级酒店门口,他说换了衣服,吃完晚饭就送我回家,我也不好拒绝。
我在大厅沙发上等他去订餐,随手取了一本时尚杂志打发时间。一侧眸就发现一个熟悉的身影。秦念正在不远处的茶座,低头搅着咖啡,对面是个年轻的女人,棕色的波浪卷发,纯白的Dior新款女装穿得玲珑有致。
秦念,你的保证为什么如此廉价?
窗外的雨声噪杂,尽管我早知道我相信的是相信本身,而非秦念,那些雨点还是密密麻麻如同落在心上,水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