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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可人儿(短篇小说集)-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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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快乐吗?”七弟问。

“我不知道。那女孩子那么年轻……我没有问。”

七弟微笑,“他们会不会有代沟?”

我说:“谁知道,也许那小女孩喜欢听日本流行曲,口口声声阿那打哗,不知之骥怎么想。”说着是非不禁大笑起来,有谁不是幸灾乐祸的呢!

七弟微笑,她面孔上露出很顽皮的样子来。“他从什么地方结识到这个小女孩子?”

“我不知道,你也不知道?”我奇问。

七弟摇摇头。

也许我们真的可以做朋友。

回到家吃饭,母亲给我看装修好的新房。

整间房是浅蓝色的,花俏得很幼稚,连枕头套子都有裙边。

母亲耸耸肩,“那女孩子才十九岁半。”

“这么说来,大哥不能同她在外国结婚。”我惊说,“她还不能自己签字。”

“所以呀,”母亲皱皱眉头,觉得很烦,“这个小女孩子,搭上是容易,将来有什么事,脱开就难了,弄得不好给人家告一状。”

“妈妈别太悲观。”

“我看你大哥像是有悔意。在本市结婚,对方又不想偷偷摸摸,天天去同他们开会,夜夜开到清晨才回来,那家人很厉害,像是要拟一张合同逼咱们签下去。其实分明是欺侮我们,这种女孩子跟小阿飞泡,做父母的还不是眼开眼闭。”


“妈,也许他们不舍得女儿。”

“没有的事。”母亲很不开心,“我都不知之骥搞什么。”

“待我来问他。”

那天晚上,我问之骥,“你究竟在搞什么?”

他说:“我不过是想结婚。”非常颓丧。

“你可爱她?”我问。

“这么麻烦,谁会想到有这么烦?”

“如果爱她,是无所谓的。”

他用手捧着头,不出声,苦笑。

“婚姻不是儿戏,该结就结,不结就拉倒。”

“可以拉倒?”他吓一跳。

“怎么不可以,负心的人一向可以逍遥法外。”我说,你放心,警方一向不管这种事。”

“但是——”

“之骥,何必开始一段没有成功的婚姻?”我推开手,“不是你兄弟,不敢这么说,是你的兄弟,不爱你也犯不着这样说。之骥,你别拖垮人家女孩子一生。”

他站在窗前发呆。

“结婚后还要做人哪。”我提醒他,“婚后不必生活,娶谁都不要紧。”

他强笑,“你越来越似个老太婆,口气跟母亲简直是一个印子印出来的。”

我微笑,“可是,”我说,“你难道不算幸福?你有我这么一个好弟弟。”

他大力握住我的手。他也应当知道,弟兄之间不必有情,前辈子跟今辈子的名分是两竹竿的事,一些兄弟好比陌路。

我同之骥却是友爱。

尽管如此,世上许多事,除了自己,简直无人可以卸下担子,一切苦难要亲自担当,咬紧牙关过。

早上洗下脸来,有种感觉,面盆中的水一定苦若黄连,一张脸色若玄檀,像苦情戏中被冤枉的人,日子是一天一天熬过去的。

昨夜梦回,听到一声声汽笛声,回南天在浓雾中的船只摸不清前途因此悲号,在回音中特别的绝望动人,徘徊不去,像我的心。

我在朦胧中落下泪来。

我在恋爱,这是一定的,我为得不到所爱的人烦恼。

我同我自己说:这算是第几号挫折?将来还有更大的磨难要来呢!但是我已经崩溃,脆弱可怜的我,还如何面对疾病死亡战争。

也许到了那个时候,也就活下来了。劫后余生,总有死不去的人,是运气?是意志力?是因为他们比别人麻木?事情总有过去的一日。

是几时发生的事?我细细追查,也抓不到端倪。短短数次见面,已经心不由己,我好比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当事人往往是最糊涂的一个。等到事情发觉,已经太迟。

我还有那么多的日常工作要处理,心中苦恼的时候,看见公司中的小厮与女孩子打情骂俏,无牵无挂无求,心中羡意顿生,巴不得以身替之。

做人至要紧是快乐,是哪一种的快乐根本不要紧。

我认为我的眉梢眼角似一个怨妇。

七弟偏偏还要来惹我。

——“我升职了,回请你,出来吃顿饭。”

我当然立刻答应下来,双眼不觉地润湿。

我的天,何需有这样强烈的反应,我的理智这样告诉我,但我的感性却不那么想。

赴约时一点也没有乐趣,因为不知下一次什么时候才见到她。

待真正见了面,又高兴起来,这种一霎时阴、一霎时阳的心情,是很典型的,堕入爱河的人十之八九经历过,我是认了命了。

七弟今日精神很好,人逢喜事三分爽,如今的女性,价值观念与男人越来越接近,升了职自然要庆祝,这个位置一定是她盼望良久,用血汗泪换回来的。

当然她不会把过程向任何人和盘托出,成功就算了,连她自己也不再会有时间想及过去。

“来,喝一杯。”她那双眼睛是会笑的。

我问:“为什么单找我出来?”

“快乐不可过分招摇,会引人妒忌,吃亏的还是自己,只好找个与我成功没有直接关系的朋友。”

太懂事了。

一下子喝完一瓶酒,又再一瓶,这种饭桌酒是喝不醉的,我也不与她分辩。她身上衣服永远太薄,冷死贪潇湘,这句粤语便是用来形容她的。

她也很倦了,用手托着头,面孔上的粉全部到了掌心中,她掌心中还有什么东西?

她可怀念之骤?

只字不提,真是女中豪杰。但是为什么她的嘴角笑,而眼睛从来不笑?每个人都有他的心事。

她吁出一口气。

我付过帐,她一叠声道谢。忽然趁着酒意握住我的手。“之骏,如果你不是这么年轻,不是这么纯洁,我倒是很希望有一个家。飘泊这么多年,不论碰到什么,后果自负,我也很厌倦,有时候半夜听着收音机,辗转反侧,会得流泪,之骏,没想到我会这么傻气吧。”


我将她的手贴在脸旁。

看上去,我们太像一对情侣,我的心发酸,五脏六腑缓缓绞动,全部变了位置,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但是我与你没有共同点,不能相处,之骏,你明白吗?”她双眼润湿。

我鼻子犹如被人击中一拳,发酸发痛,泪水直流。

她给我纸手巾,我成叠地掩在面孔上。

这就是现代的十八相送了。但我连女方的罗帕都得不到一块,因为女人已不再用不合卫生的手绢。

但人们的感情还是划一的冲动与不稳定,我不只为自己悲哀,也为全人类悲哀。

我与她离开餐馆,在街上被冷风一吹,她忽然呕吐起来,我搀扶住她,她吐得很厉害,秽物沾在身上,刚才吃的菜全部报销。

她一时间喘不过气来,面孔呛得通红。

我用手帕替她揩眼泪,也无暇到停车场去取车子,叫部街车就走。

她躺在我肩膀上,尚紧闭眼睛,两瓶白酒而已,空肚子就醉得那样。

我用外衣遮着她,怕她着凉。

多年前,我听过一个故事。那时何莉莉还没有嫁赵世光。她喝醉,吐得赵一身,他不但不生气,还亲自开车送她回家,用一只手驾驶,另一只手被她枕住睡,动也不敢动,压得麻痹。

后来莉莉说:“见他对我那么好……”

真是温馨的故事。恋爱中男女很少有这么甜蜜的回忆。多数事想起来都是恨。

以前喝醉的都是男人。

现在……真是男女平等了。

到她公寓,我把她送上去,她还是不行。我在她手袋里掏出锁匙开门,扶着她在沙发上躺下。又在浴间取过毛巾垫在她头下,浅灰色的丝绒沙发可禁不住折腾。

她隔些时候又吐几口,没想到一只胃可以装那么多东西。看着她那么辛苦,真不好过。

何必呢,上下班还不够折磨吗?何苦还要使肉体受苦。也许身子苦楚,可以把思想自精神方面转移过来。

我看看自己,不禁苦笑,一身新西装皱得似咸菜,索性脱了外衣。

到天快亮的时候,七弟总算睡了。

我也在地上打了个吨。

天亮时她在沙发上呻吟,我给她喝水。她颇为蓬头垢面,奇怪我老在这种不正确的时候看到她,所以我爱她,也不是因为她美。

她醒转,也不道歉,亦不道谢,一切尽在不言中,匆匆打点,打算上班。

从浴间出来,她又变为一个标致女郎,只不过面色奇差,扑一点粉也许看不出来。

不打算告假,一定是有重要的会议要去参加。我也是,倦得金星乱冒,但是有两节课要上,没人替。呵,没人替。

她抓起衣裳,我们出门。

清晨的太阳使我睁不开眼睛来。

我与七弟分手。她已完全刚强起来,心不在焉,大概是要急急回公司准备开工。

我戚然与她道别。

昨夜之事,她会不会记得?她又会记得多久?

我只想有人记得我。

随着便听到大哥与小女孩蓉蓉分手的消息。

他去纽约开三天会,她便无法忍受寂寞,与小男朋友听音乐会,据说散场时手拉手,传到大哥耳中,发觉不对劲,便上她家开谈判。

妈妈说人家女方家长保证绝无此事,还不肯放过之骥呢!后来是蓉蓉本人出来说不要再跟之骥走,才了却此事。

之骥大声说:“嫌我老,没朝气,听见过没有?她喜欢什么?露营、远足,到欧洲要参加旅行团,我真受不了。”

好是好女孩子,只是思想上与中年人有距离。

我说:“你要分手,人家同你分手,如愿以偿,细节不必多提。”

他静默。

送出去的首饰、衣服以及其它礼物,自然收不回来。

谁也不敢追究。

之骥总得过他应得的甜头吧。十九岁的女孩子,虽然没有资格投票,但却可以做很多事。

最失望的是母亲,金钱上的损失不要去说它,都已经在计算要生几个孩子了,忽然之间到手的媳妇儿又飞掉,难过得不得了。

家里受了这样的挫折,自然人人闷闷不乐,闹得人仰马翻,啥人还笑得出来。只在饭桌听见父亲说:“儿戏,儿戏。”

母亲问我要不要搬进“新房”去住,我忙不迭摇头摆脑。

怎么住?千万不要嫁祸于我。

“那怎么办?”母亲彷惶的说。

我很镇静。这件事迟早要过去的,事过情迁,一家子又会安顿下来,我才不担心。

我同自己说,只要身体健康,又有正常收入,就是一个幸福的人。

我对着镜子,看我自己的面孔,但为什么我一点欢容都没有?

我是一个自由的人,四肢活动力强,爱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但为什么我心戚戚?

事不关己的人瞧着我这副多情种子样,会得嘲笑我不会做人。女人嘛,多得是。做人嘛,要拿得起放得下。还有,切记要看得开,什么都不要担心。

这种道理谁不懂,谁不会说。

针刺到肉,忽然发痛,就变成镜中的我那模样。

不过受伤深浅也视人而定,我是太会得难过了,之骥,他就没事,略为憔悴一、二日,自然而然又恢复过来。我还在犹疑该不该把胡须刮一刮,他已经一身光鲜的出去了。

他穿本季最新式的阔领子西装。我的天,阔领子又回来了?我茫然。叫我何去何从,真想伏在桌子上哭,为自己的迟钝为自己的落伍而好好的、痛快的洒下眼泪。

之骥又找到了春天,对他来说,所有的约会都带来明媚的阳光,新面孔新人事,于是他又雀跃了,在桃红柳绿间漫步。

橡皮为心肌的人,幸运的人。

我这个运气较差的人在宿舍中,搔破头皮。

一直没见到七弟,再次看到她的时候,她的手,插在之骥的臂弯中。

是的。

之骥。

之骥的臂弯。

破镜重圆了呢。

我看见这种情形,脑子里轰一声响,七窍完全封闭,一句话也说不出,嘴唇如铁皮一般,再也不能够自由开合。

我不住的同自己说:“没有这么严重,这个女子,我认识才不过数月,况且一直知道她是之骥的情人。”

我的自制力不够。自小我不是个懂得控制情绪的人,七情六欲都在面孔上,叫人看得一清二楚。之骥比我麻木,没有敏感度,但看上去却较为镇定。

呆半晌我终于过去,说一声:“好吗?”在这一刹那,我希望自己是个无知无觉的植物人。

我垂下眼,谁知七弟放下之骚的手,过来站在我身边。

她说:“我有话同之骏说。”

之骥恍然说:“啊,是,你们是见过的。”他走开去。

七弟仰起头,“怎么,生气?生我气?”她微笑问,“笑我没出息2”

我不出声,过半晌我说:“好马不吃回头草。”

“叫我再往前一直走,寻找更绿、更广的草原?算了,我根本是一匹劣马。”

她讽讪着自己,忽然伸个懒腰,看上去仿佛大功告成的样子,实则上一双眼睛把她的心事和盘托出,显示着深切的悲哀、无奈以及委屈。

我的声音更轻,“为什么?”

“为生活。”

我摇摇头。

“为了惰性。”

我再次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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