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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

西班牙披肩之谜-第38节

小说: 西班牙披肩之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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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了。」
  「别借题发挥损人了。」法官没好气地说。
  「你还没弄懂是吧,」埃勒里解释道,「凶手是不是一定会考虑到潮汐的问题?如果他在十二点之前来,潮水仍很高——最高点,他可一路涉水直接走上石阶到露台,什么脚印也不可能留下。如果马可准时,他把马可宰了后,当然循原路回到海上——仍然什么足迹也不留,因为潮水仍在涨潮状态——杀个马可用不了一两分钟时间——仍足以让他安然退去而不会有遗留足迹的危险。但他却被迫在露台绝望地守候着,眼睁睁看潮水退去,沙滩愈来愈宽、愈不可逾越,而马可仍未见踪迹,是的,是的,对库马而言真的挺难挨。他选择了等候,并利用等候的时间重新规划,想新的脱逃方式和路线,我猜,他一定认为很难再找到同样的机会能让马可入瓮,神不知鬼不觉地宰了他。之所以生出穿走马可衣服这个灵感,一定来自于他知道自己和马可的身材相当接近。
  「总归来说,到这阶段我确认了,凶手来自海上,时间是午夜之前,且一丝不挂。接下来是,他执行谋杀是由戈弗雷家出发的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为什么他选择游泳的路径——长而曲折而自找麻烦的路径——而不是非常方便、由戈弗雷家直下露台的小路呢?」
  老绅士抚着下巴:「这,如果说动身之前他人在戈弗雷家,而刻意选了游泳之途来杀人,只可能在于他要别人看起来凶手是外人,不得不很艰难地经历一番海泳来杀人,换句话说,借此来掩饰他是内贼的事实。」
  「很精彩的说法,」埃勒里嘉许地说,「但如果动机确实如此,那他不是应该让别人一眼就能看出他是经由海上岸来的吗?」
  「如果他想达到目的的话——那是当然。」
  「说的一点没错,他应该突显这个事实,大大咧咧在沙滩上留下脚印,逼我们相信他要我们相信的,然而,事实正好相反,凶手却是绞尽脑汁想掩饰他来自海上这事!」
  「我仍有点乱,你再讲清楚点。」
  「好吧,首先,他并未选择明明白白的脱逃路径,那就是他的来时路——只除了海水换成沙滩罢了。如果他选的是这条道路,那他就会留下清楚的足迹在沙上,这我们只要扫一眼就知道怎么回事了,不,不,他绝不会在意留下这些足迹的,如果说之前他人在戈弗雷家屋里的话,但我们实际来看凶手是怎么做的呢?他竭尽所能不留下足迹!你看他得脱下死者全身衣物,再穿在自己身上——花这么多时间精力都只为了不从海路脱逃……换句话说,很明显,凶手选择了往内陆走,以避免留了足迹在沙滩上,以掩盖他是经由海路前来的事实。然而我们刚刚的前提是,若凶手原先人在戈弗雷家,他一定不希望自己来自海上这个事实不被留意到,因此很显然凶手并非在戈弗雷家屋里的人,这已证明无误。」
  「只有一点,」法官笑了起来,「想打破沙锅弄清楚,从此结论你得出什么来呢?」
  「呃,」埃勒里忧伤地说,「我弄清楚凶手谋杀之前人不在戈弗雷家,其实并非只是儿戏,谋杀当晚每个在屋里或屋子周围的人原来都得被看成可能的凶手,包括戈弗雷夫妻、康斯特布尔太太、塞西莉雅·慕恩和她的宝贝丈夫、柯特、特勒、匹兹、朱仑——所有所有的相关人士都可剔除于嫌疑名单之外,只除了罗莎·戈弗雷、库马以及基德。」
  「而你又是怎么提到库马的呢?或者你是因何才拣选他为最可能的凶手?实际来说,你根本没理由怀疑他没死,你知道。」
  「心平气和点,心平气和点,」埃勒里仿佛吟诵起来似的,「当然是有凭有据证明出来的。我们来想想凶手具备着什么样的清楚特征——由他卓越的犯案手法来推演?有六点,我仔仔细细地列表下来。
  「一、他极了解马可和马可的人际关系,举例来说,他很清楚一般人不知道的马可和罗莎之间的牵扯,从而假借罗莎之名,以一张伪造的字条,骗了马可来赴这个死亡约会。
  「二、他很清楚戈弗雷太太每天一清早下海晨泳的习惯。如果他不知道此事,那他会选择穿过沙滩到海湾,再游泳出海而留下足迹,因为第二天早上的下一波涨潮自动会将他的足迹洗得一干二净。事实证明他没有这么走,明白显示出他预见了在下一波涨潮好洗去足迹之前,戈弗雷太太会看到。他清楚知道她会在何时到沙滩来。
  「三、他显然极清楚这一带的环境,包括海湾的正确涨潮退潮时间。
  「四、他是个绝佳的泳者。因为他选择了由海上前来,这意味着他得由一艘泊在外海的船游起——不能太靠岸,否则可能会有人注意到。而且,如果他从船上一路游来,在杀人之后他还必须游回去。当然,结果鬼使神差地逼他由陆路逃走,如同刚刚我所说的——」
  「等——」
  「让我讲完。由公路离开他需要穿衣服,因为他既无泳装也无长袍。斯戴宾的店正好面向着西班牙角出口——这是凶手经由陆路逃出西班牙角的必经之地——该店灯光耀眼且终宵营业,一身赤裸被瞧见的风险太大,因此他只能穿上一身马可服装,再由公路某处岔到随便哪个公共海水浴场,就像我们已知的,这些公共海水浴场距离岬角约一英里左右。再下来怎么办?他在海水浴场脱下一身衣服——凌晨一点三十分左右四下无人——把衣服连鞋子等捆成一包(他不能冒险把衣服弃在那里)——带着这一包衣物至少足足游了一英里回到船上,所以我说,从逻辑来推断,凶手的确泳技过人。」
  「这里面有漏洞,」在埃勒里歇口气当儿,法官指出,「你说他若从船上来,必得再回船上去,这并非必要——」
  「非常必要,」埃勒里反驳,「首先他是光着身子而来的,不是吗?难道他准备就这样光着身子走陆路吗?不,他一定打算再游回船上,再说他已仔细计划好如此,他脱逃时的接应安排也必然依此而设计,因此毫无弹性,只能依计行事。」
  「五、从身材来看,他得跟马可差不多,为什么呢?因为只有这样,马可的一身衣物他才不至于太不合身,如此万一斯戴宾瞥见他,或在他走向公共海水浴场的路上遇上某人,他才不至于因为衣服不合身而引起注意,立即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留某个深刻印象在目击者脑海之中。因此,凶手必然身材高大——像马可那样个子的人。」
  「六、凶手一定是能进得了戈弗雷家的人,这是最重要的。」
  「你指的是字条吗?」
  「当然,他利用戈弗雷的打字机打了那张骗人字条,但打字机从未搬离房子一步,很明显,打这字条的人一定得进到屋里,或甚至是家中的一员,才有机会用到这架打字机。」
  埃勒里在红灯前减了速。
  「好啦,」他喟叹出声,「我的六点描述就这样。罗莎·戈弗雷,就算我们怀疑她在瓦林小屋被绑了一整夜是假的——她究竟有没有可能是凶手呢?绝无可能。她不会游泳,不会打字,而且若要穿马可的衣服伪装——当然只是理论而言——她一定先考虑帽子,好掩饰她的女性发型,但事实上马可的帽子没被拿走。至少就这三点来看,罗莎是凶手的论点绝不可能成立。
  「基德呢?不可能,理由是,从外形描述证明,他是个巨人,身材和常人完全不同,他绝对穿不下马可的衣服,尤其是鞋子——你记得罗莎怎么惊骇地描述此人的巨大脚丫子的吗?不,绝不是基德。
  「当然还有些,」埃勒里疲惫地,或说是跌回记忆地一笑,「异想天开的可能人选,比方说康斯特布尔——可怜的劳拉·康斯特布尔太太那位身体孱弱的丈夫,但就算我们不考虑到他如何能熟捻西班牙角现地现物的问题,至少,他并不认识戈弗雷家人,不可能知道戈弗雷太太的晨泳习惯,他也没进过戈弗雷家房子一步,更不可能打那张署名罗莎的字条。
  「还有瓦林,小木屋和小艇的所有人,为什么不会是他?这么讲好了,从罗莎对他的描述,他个子极瘦小,且依据你自己的证词,我亲爱的梭伦,他也从未进过戈弗雷家大门。
  「只剩库马了。我无法证实他已然死亡,因此我非把他考虑在内不可,而我十分骇异地发现,他居然完全符合上述六大条件。他和罗莎极亲,是最可能察觉罗莎和马可牵扯的人;他当然知道他妹妹斯特拉每天清晨下海游泳的习惯,事实上,戈弗雷太太讲过,库马还常常跟她一道去!他是个运动家型的人物——喜欢西班牙角本地,常一人泛舟,可见他必然对此地潮水了如指掌;游泳技术好得不得了,这也是他妹妹讲过的;穿马可的衣物合身吗?哦,合身得很,据罗莎所说,他和马可的身材几乎一样;最后一项,不用说,他很容易借用戈弗雷的打字机,因为他根本就是家里长住的一员。结论是,库马是惟一符合六大条件之人,尤有甚者,他还是谋杀案发生当晚惟一可能来自海上之人(除了基德之外),所以说他必定就是凶手,我的推演就是这么来的。」
  「我想,」在很长一段沉默后,法官说了,「这里的确没什么可挑眼的——你一路辩证,确定库马是惟一可能的凶手人选。」
  埃勒里有点负气地一踩油门,他们从一辆履带卡车旁呼啸而过:「当然,事情一清二楚,如果库马真是凶手,那很明显,绑架事件的意外失误就简单而好解释了,它仅仅是个障眼法而已,这障眼法的用意是库马意图借此避开他较敏感的处境,让人看起来包括动机和人身所在位置他都不可能是凶手。非常聪明——太过聪明了。
  「很显然,他一定先私下雇用了这个无赖基德来绑架他自己——可能他跟这个怪物说的理由是开玩笑什么的,也可能他实话实说。他给基德一大笔血腥钱,好结结实实封住他的嘴。库马有意让罗莎在场,因为他需要个目击者捎回讯息——一个可靠的目击者,可在事后告诉警方,两鸟之计还可让罗莎脱离谋杀的嫌疑,毕竟那张伪造的字条多少可能让她有麻烦。
  「这整桩计划张力十足的绑架案,他和基德在此之前一定排练过,甚至包括基德如何给他腹部一拳,好让他『不省人事』,主要都是得让目击者罗莎坚信不疑。而基德明显把库马当马可绑架的错误——库马为此还故意在衣着上穿得像马可——是聪明无比的设计,让库马得以完全脱开警方的嫌犯名单,认定马可之死显然是外人或屋里某人所为。
  「聪明的库马,一定预先看出警方绝不可能把基德当杀害马可的凶手,因为基德和马可之间并无丝毫恩怨瓜葛可言,因此,他要基德『打电话』给某人——罗莎听到此事当然是设计好的,你不必怀疑,这是精心筹划出来的——好像基德向他不在场的雇主报告经过一般,好像基德真有个雇主一般(指的当然不是库马自己)。这通电话的同时,库马本人仍『不省人事』地躺在外头沙滩上,配合得真是天衣无缝。至于这通电话实际上究竟怎样,我猜,基德可能真的拨到戈弗雷家去,在听到对方拿起听筒的喀嚓一声时,大拇指迅速一按让电话断线,再自言自语地把预先备好的台词开开心心念一遍,不不,我们全错看了这个有趣的巨人基德,遂一步一步跟着库马希望的路走,基德必定不可能像外表那么笨,要不然他绝无法这么精准、这么一丝不乱地执行出库马的计划。天杀的一个扮猪吃老虎的一流演员。」
  「但库马何时打的那张署名字条?当时他人在屋外——」
  「你指的是字条发现的时间,而不是字条制作的时间。他把字条放在特勒衣柜是晚饭后立刻进行的,之后才邀罗莎陪他散个步。他很清楚,不到九点三十分特勒不会看到这装字条的信封——顺带一点,这又提供我们对凶手特性的理解,凶手如此清楚特勒的作息。这可让人错觉为字条的打字和置放是在基德打电话给他的『雇主』之后。你一定也还记得,星期天清晨我们在瓦林小屋发现罗莎女孩时,柯特曾接到一通匿名电话,通知他在哪里可找到罗莎,这通电话理所当然一定是库马打的,不管他当时藏身在海边的哪个地方,想想,他得冒着被人撞见的危险,只为了打这通与他自己安全无关的电话。我的看法是,他是宁可自己因此前功尽弃,也不愿见到女孩少一根头发,他非得让女孩尽可能尽早被放回不可。」
  「看起来不像,想想事情经过,他怎么能把她的名字署于字条之上,让她趟到这浑水里头。」
  埃勒里摇头说:「他知道她有一个强得谁也没辙的不在场证明,她不会打字,而且她被发现绑在瓦林小屋一整夜。他根本不在乎警方一眼就看出字条署名是伪造的,事实上,为了罗莎,他根本有意让警方看出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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