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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天才系列外传之一想减肥吗?+番外-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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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我大六岁,也在美国。搞计算机的。能告诉他的似乎只有这些。 
“那你为什麽不去美国?” 
“在这找到工作就留下了。” 
“对了,你为什麽叫Ben呀?很少有中国人用这个英文名字的。” 
“不过是个名字,叫什麽还不一样。”我当然知道,都怕被叫笨了吧。可我从小给人叫笨笨,对这个名字再习惯不过了。 
不知出于什麽原因,方文凯很迁就我,还好象有点刻意讨好我。他经常选我上班的最后一小时做训练,做完就带我出去吃饭,别看他好象刚来没多久,什麽地方有好吃的好玩 的,他知道得比我还清楚。有时一起租几张DVD去他家看。每次去Blockbuster,都是我选片,我选什麽他看什麽。我最喜欢恐怖片,可又不怎麽敢一个人看,自从搬出来自己住,都好久没看恐怖片了。现在好了,我要把这一年来的恐怖片都补上。我都觉得他对我好得过分。他对我越来越对我感兴趣,我对他却越来越怀疑。 
6 
今天是周末,做完训练后,文凯一定要拉我去他家。去就去,反正这麽多人看见我们在一起,也不怕你把我杀人灭口。 
文凯就象一般的大学生一样在M大附近租了一个one…bedroom apartment,到了他家,我就被按在沙发上看电视,他则去厨房要给我“露一手”。 
半小时之后,已经摆了一桌子的菜,我仔细看了看,有两菜一汤大概是他做的,一个水煮肉片(切的行状有够抽象),一个炸藕核,外加海鲜浓汤。其余都是熟食,红油猪耳,水晶肘子,一盘火腿,一个水果色拉。旁边还放着半打啤酒。 
两人落坐,我各样菜都偿了偿,不错,地地道道的中国味。我指着肘子和火腿问他:“什麽地方买的?” 
“我哥从台湾寄来的。打成真空包,三天就运到了。连这藕核也是,我不过又炸了一下。” 
“你哥对你可真好。” 
“那当然,小的时候,我哥带着我”我们一边喝酒,他一边给我讲他们哥俩的事。小时候一起跟老师调皮捣蛋,大了一起追女生。 
“我也想有那样一个哥哥。我哥比我大六岁,他从来不带我玩儿,因为我太笨了。” 
我当时其实上完全清醒的,我知道自己在干什麽,可我不知道为什麽要跟他说我从未跟别人说过的话。我告诉他我哥是个天才,十二岁就上了大学,十六岁去了美国,二十岁,也就是我现在的年龄,已经是博士了。 
我的出生是个意外,爸妈已经有了大哥那样出色的孩子,完全不想再要第二个了。可是,又有了我,而且是比大哥差很多的我。从小大哥就叫我笨笨,而父母对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哥象你这麽大的时候, 
我小的时候,学习很用功,邻居家的孩子在外边玩儿,我在家学习。可,无论我怎麽拼命学,也比不上哥哥。哥哥给我的压力很大,我十四岁的时候只上到高二,于是我知道我这辈子无论如何也比不上他了。我放弃了。有一年的时间我整日在外和逃学生,坏孩子在一起,差点变成不良少年。父母对我更失望了,不久就移民加拿大,断绝了我和那些人的联系。 
来到加拿大我上了一年高三,多亏以前的底子好,十六岁可以上大学,父母终于觉得我也不是笨得不可救药,但选大学和专业的时候,我执意不肯去美国,不肯念计算机,医学院,甚至连理工科都不念,他们也终于对我放弃了,去了美国。现在我和他们的联系就只限于一周一个平安电话。 
“别哭,” 他伸手拂上我的脸,提我擦去眼泪。 
我哭了吗?摸摸脸,真的是湿的,奇怪,我为什麽哭?大概是酒喝多了。我突然觉得头有点晕,肩膀沉沉的,摸摸脸,挺热,大概真是喝多了。 
文凯叹了口气,轻轻地把我拥进怀里,一边拍着我的背,一边说,“我来对你好,好不好?” 
“那你做我哥哥吗?” 
“我不做你哥哥,不过我会对你好。” 
他的怀抱很温暖,温暖得让我忘记我的坚强的面具,忘记了他还是“疑犯”,也忘记了回家,居然就那麽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发现我们俩都已经睡在床上,我的脸埋在他的怀里,手脚并用扒着他。看看身上,还好,衣服都在,就是已经皱得象咸菜干了。可重点是!我居然跟一个认识不到两周的人上床了!还是个男人!还是系列杀人案的嫌疑犯! 
文凯还在睡,我轻手轻脚地起来,轻轻的离开了。 
回到家,打开房门,我惊呆了。墙上,鲜血淋漓地喷着几个大字: 
I WANT YOU! 
YOU BELONG TO ME! 
7 
警察来的时候,我正呆坐在床上,这是我第一次觉得害怕。以前虽然接到E…mail,甚至电话,我都不觉得自己会真的有危险。可是这一次,如果我昨晚不是喝醉了酒在文凯家过夜,也许墙上喷的就是我的血了。 
Steve 来的时候别的警察已经做完了拍照,测量,取样,Steve问:“昨晚你在什麽地方?” 
“我在方文凯家。” 
“你和他…,”Steve停了停,“你应该知道,我查了方文凯的护照,他在这之前一直呆在美国。” 
“至少昨晚不是他干的。”不知为什麽要为文凯辩护。 
“你也说可能有帮凶。而且他是M大的学生,那第二个电话,如果他在图书馆或学生中心check E…mail,再跑去打电话,时间上完全来得及。算了,我也不是说就是他,只是在这件事结束之前,你最好不要和他有太多接触。” 
“谢谢,我知道。” 
“你不能一个人继续住这里了,有别的地方去吗?要不要搬我那去住?” 
“不用。” 
“搬了新地方给我打个电话。” 
“好。” 
只好给彭博打电话。彭博是我为数不多的几个好朋友之一,大学四年我和他还有王劲松一直住在一起,我们三个都是从中国大陆来的,他学医,还有另一个四年,王劲松学puter,现在接着在读研究生,只有我毕业出来工作了。我毕业后搬了出来,劲松搬去和他的girlfriend同居,彭博还住在原来的地方。 
“这麽早,什麽事?”彭博大概还没起床。 
“你那还有空房间吗?我想搬过去住。” 
“怎麽了,一个人住不习惯是不是?” 
“到底有没有空房间吗?”他要说没有,就是上天要我搬去和方文凯住。 
“算你小子运气好,刚好有一间。你什麽时候搬来?” 
“现在!你快过来帮我搬家。” 
“怎麽说风就是雨的,这麽立马就搬,说,出什麽事了?” 
“你先过来帮忙,等我有空再告诉你。让劲松也来,我今天一定得搬过去。” 
彭博和劲松来帮忙的时候,Steve已经帮我把要搬的东西抬到楼下,以免他们看到我“喋血”的房间,并嘱咐我不要和任何人说这件事,尤其不能和方文凯说。所以对两个朋友我只说不想再一个人住了。 
“这小子一定半夜看鬼片把自己吓着了!” 
我干笑了两声,不置可否。 
忙了一天,终于把该搬的东西都搬过去了。彭博还住他原来的房间,我原来住的房间被一个鬼佬占了,劲松原来的房间还空着。那鬼佬名叫Kyle,医学院的高材生,和彭博同一个导师,比彭博高两届,很受教授的赏识,今天在医院实习。现在还有一个空房间要归功与他。原来那个房间他说他弟弟要来住,交了三个月定金,就在昨天晚上才说他弟弟又不来了,如果可以请租出去。居然就巧到了这种程度,第二天我就要搬进来。 
晚上,见到Kyle。Kyle褐发碧眼,长得很漂亮,比我高一点点,带眼镜,很斯文的样子。我先和他打招呼,向他道谢。 
“No,no, I thank you。”Kyle 说,如果我不来,他就要一直付两份房租了。 
真实在,一见面就提钱。我连忙把房租交给他。 
躺在床上,我失眠了。到底要不要给文凯打个电话呢?最后决定还是不要,他知道的话一定会要我搬去和他一起住,可我现在不能和他一起住,就是不能。 
短短的两周相处,我已经把他当朋友了,心中的天平不知不觉向他的方向倾倒。他应该不是FWK,起码不是主犯。其一,一般serial killers 都很聪明,很天才,文凯有点白痴白痴的;其二,一般serial killers 都很变态,让人觉得阴森森的,文凯很nice,很温柔;其三,一般serial killers 从小受虐,以至长大人格扭曲,文凯有个很幸福的家,很多人爱他。总之他不象啦! 
但又有这麽多巧合,似乎每件事都和他有关。会不会出于什麽原因他不得已要做帮凶呐?或者他认识凶手,出于什麽原因不能明着阻止他,就在暗中。。。越想越离谱,睡觉睡觉。D1BFA0A92秋之屋欢迎您 
FWK已经很久没打电话了,也不再发E…mail。自从他留给我那个血淋淋的信儿之后,就象消失了一样。Steve 每天坐在我的办公室里无所事事。 
彭博突然忙了起来,他的导师派了许多活给他。我搬去的第二天,他就出差去了Montreal开会。家里就剩我和Kyle两个人。 
一个人住了一年之后,我发现自己已经不习惯和别人同住。譬如洗澡,总是忘记拿替换衣物。来了两天,忘了四次。我做贼一样从浴室探出一只眼睛,Kyle好象不在家,我把浴巾围在腰间,轻手轻脚地走出去,一头撞进Kyle怀里。 
Kyle手里端着一杯牛奶,被我一撞,冰冷的牛奶撒到了我热气腾腾身上。“啊”好冰!我想都没想,抓了腰间的毛巾擦身子,结果… 
Kyle扶了扶眼镜,一本正经地说:“可以理解成你在引诱我吗?” 
“。。。” 
8 
今天上晚班(下午4:00 ~ 晚上12:00),下午三点半, 我出门,车子却打不着火,看来上班要迟到了。只好麻烦Kyle开车送我,还是晚了10分钟。“下班打电话我来接你。”Kyle说完开车走了。 
文凯已经在等。“怎麽晚了?” 
“出门的时候,车坏了。” 
一个小时的Training做完,文凯却磨蹭着不肯走,要看我对Jennifer 做催眠疗法。减肥用的催眠,道行大都很浅,只能微微刺激被催眠者的潜意识,暗示他们饿的时候才吃东西,吃饱马上停止,根本到不了能作奸犯科的地步。但即使是这样,也很少有人肯接受催眠。其实我个人觉得很有用的,看Jennifer就知道了,她已经成功的减了150磅了。 
我们有规定,做催眠减肥一定要有第三者在场,一般最好是被催眠着的朋友,不过Jennifer很信任我,(其实大多数人只是不肯做,只要做上一次马上就能感觉到这种催眠功力很浅,一点害处都没有的,)经常临时现找人。于是我和文凯一起为Jennifer做催眠。 
四十分钟后,Jennifer 走了,我看了看时间,6:50PM。我在头上绑了条发带,起身去Aerobic Studio 领跳健身操。文凯也要跟。“你去干嘛?都是女人跳了。”这个时间跳健身操的大多是职业女性,我们Club每天从5:00开始,一直到9:00,每个小时一次,就为方便不同时间下班的职业妇女。我每次看到她们上班累了一天,下班还得Keep Fit都觉得很不容易。 
文凯终于没有跟着跳,大概回家了。一个小时跳下来,每个人都大汗淋漓,亮晶晶的。 
回到办公室,发现文凯坐在门外,手里捧着个饭盒,见到我,眼睛一亮:“饿了吧,这是你喜欢的那家Sushi,你是要先冲个澡,还是先吃饭?” 
“谢谢!”把他让进办公室,我去shower。有人对我这麽好,说不感动是骗人的。我在办公室一边看E…mail 工作,一边吃饭,文凯赖在我身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 
“周末你去哪儿了?我打电话给你都没人接。我以为你生气不理我了。” 
原来他请我吃饭才是两天前的事吗?好象已经过了很久。“怎麽会!倒是那天我喝多了,有没有给你添麻烦?”我决定不告诉他我搬家的事。 
“没有没有,你很乖的。” 
乖?这是什麽形容词?我不理他,接着工作。 
文凯一直陪我到12:00下班,开车送我回去。“没想到你住的离我这麽近。明天几点上班我来接你?” 
“8:00,起得来吗?” 
“No problem。” 
回到家,Kyle还没睡,坐在厅里看电视。“怎麽没打电话让我接你?” 
“一个朋友顺路送我回来。不过还是谢谢你。”我喝了一杯牛奶,上床睡觉。 
转眼搬来已经一周,自从那天送我回家,文凯发现我住得离他很近之后,缠得我越发紧了。“你都不用上课的吗?” 
“偶尔耽误两节课没关系啦,我这麽聪明,看看书就补上了。你的车坏了,出门不方便,谁让我们是好朋友哪。” 
奇怪的是,我的车那天出了毛病,过了两天却自己好了。一切又象以前一样。彭博开会回来了,却变得更忙,现在我几乎见不到他。本来他还没到去医院实习的时候,可是因为大夫缺得太厉害,他晚上去急诊做助手。 
一天晚上,我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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