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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方方作品 风景-第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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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天杨朦精疲力竭回来说父母找到了。他俩双双跳了长江。他母亲结婚时的一条白纱绸将他们的腰紧紧扎在一起。尸体在阳逻打捞出时已经肿胀得变了形。杨朦说完这些,双腿一软跪在地上痛苦地呕吐起来。他几天没吃什么,呕出一些黄水。脖子上的青筋扭动和鼓胀得令二哥无法直视。如果不是二哥急中生智,突然伏在他耳边说:〃千万别这样,朗朗见了,就完了。〃杨朦恐怕也挺不住了。朗朗正在屋里昏睡,一切情况都尽可能瞒着她。 

  一个星期后,丧事在二哥三哥及诸兄弟共同帮助努力下,算是比较顺利地办完了。医生和语文老师的骨灰合放入一口小小的白坛之中。父亲帮忙在扁担山寻了一块墓地,于是他们便长眠在那座寂寥的山头。二哥站在坟边,望着满山青枝绿叶黑坟白碑,心里陡生凄惶苍凉之感。生似蝼蚁,死如尘埃。这是包括他在内的多少生灵的写照呢?一个活人和一个死者这之间又有多大的差距呢?死者有没有可能在他们的世界里说他们本是活着的而世间芸芸众生则是死的呢?死,是不是进入了生命的更高一个层次呢?二哥产生一种他原先从未产生过的痛苦。这便是对生命的困惑和迷茫而导致的无法解脱的痛苦。这痛苦后来之所以没能长时间困扰他并致使他消沉于这种困扰之中,只是因为他几乎在产生这痛苦的同时也产生了爱情。爱情的强烈和炽热溶化了他的生命。在爱情的天空之下,他活得那么坚强自如和坦然。直到一个阴天里爱情突然之间幻化为一阵烟云随风散去,他的生命又重新凝固起来。他的为生命而涌出的痛苦才又顽固地拍击着他的心。他想起扁担山上那幅青枝绿叶黑坟白碑的图景,也蓦然记忆起自己关于生命进入高一层次的思考。那个夜晚他便用刮胡子刀片割断了手腕上的血管。他将手臂垂下床沿,让血潺潺地流入泥土之中。同他挤在一床的三哥到清晨起床时才发现他已命若游丝了。闻讯而来的杨朦杨朗惊骇地看着一地的血水。杨朗失声叫道:〃为什么非得去死呢?〃二哥那一刻睁开了眼睛,清晰地说了一句〃不是死,是爱!〃然后头向一边歪去。 

  这是一九七五年在江汉平原东荆河北岸发生的事。迄今业已十个年头了。  
 
  

 7七哥现在想起来当年他听到二哥的死讯之时完全像听到一个陌生人之死一样,表情很淡泊,尽管二哥曾有一段时间待他相当不错。七哥那时下乡也有一年了。他在大洪山中一座被树围得密密实实的小山村里。他一直没有回去。大哥歪歪倒倒的几个字告诉他二哥已死这个消息。这是他收到家中的惟一的一封信。他没有回信。  

  七哥下乡那天家里很平静。他一个人悄悄走的。走到巷口时,遇到小香姐姐同一个黑胡子男人。小香姐姐正同那男人搂搂抱抱地迎面而来。这是小香姐姐的第几个男人七哥已经搞不清了。只是不久前听母亲对父亲说小香姐姐要嫁给这个男人。一来她可以不下乡了,二来她已经有了他的孩子。小香姐姐已经不能再打胎了,要不她以后就根本不能生育。这是医生对陪小香姐姐去检查的母亲说的。小香的风骚劲同当年母亲的一模一样。惟一不同的是小香的男人换了许多而母亲的男人却只有父亲一个。七哥见到小香姐姐时忙谦卑地站到路边,让她嬉笑着过去然后自己再踽踽而行。小香姐姐仿佛根本没见到七哥一样,连瞟都没瞟他一眼。七哥最仇恨家里的三个女性,尤其以小香姐姐为最。七哥曾发过一个毒誓:若有报复机会,他将当着父亲的面将他的母亲和他的两个姐姐全部强奸一次。七哥起这个誓时是十五岁。原因是那一天他在床底下睡觉时五哥六哥带了一个女孩到屋里来。一会儿七哥听见那女孩子挣扎着哭泣,床板在七哥上面咯吱咯吱地响得厉害。七哥不知出了什么事便伸出了头。七哥看见五哥和六哥都赤裸着下身。五哥伏在女孩身上而六哥则按着她分开的腿。六哥看见七哥便使劲照他的头击了一下,吼道:〃你什么也没看见,说!〃七哥嗫嚅着说:〃我什么也没看见!〃然后缩回床底。他听见那女孩一阵阵的呻吟声,那呻吟中的痛苦使七哥感到浑身刺痛。他觉得只有眼见着世界灭亡的人才能发出那样的痛苦之声。当即他便想他得让他仇视的人:他的母亲和他的姐姐们也这么痛苦一次。 

  七哥的誓言当然成了他嘲笑自己的材料。当他后来有无数机会之时,他却毫无这种报复的欲望。 

  七哥是孤独一人进的小山村。这是七哥自己挑的地方。这里下了汽车还得走整整一天的山路。七哥就是想到这么一个地方,让所有人都不知道他在哪里。  

  七哥和他房东的儿子共睡一张床。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在正经八百的床上睡觉。油污的床单下垫着玉米秆和稻草。满屋里散发着一股植物的香味。屋后有三棵香果树。七哥仰躺着。两尺之外的空间不再有黑压压的床板和父母翻身而引起的吱嘎之声。三步开外没有他并排躺在地铺上的一排兄长起伏的鼾声和梦呓。空间很大,有老鼠从梁上〃刷〃地跑过。月光白惨惨地从屋瓦的缝里泄了下来。云遮云开,那光如在屋子里飘忽。七哥突然感到万分恐惧。房东的儿子睡在那一头,死寂一般毫无声响。这让七哥觉得他正躺在人类之外的另一个世界。他从未想到过的关于死的问题在那一晚却想了数次。七哥想是不是他已经死了而他本人还不知道。人们把他埋在这里并告诉他这是到农村去而实际上却是在阴间的一个什么地方。七哥一连许多天都这么想个不停。他还试图在男人中找到他的弟弟我。他想他的弟弟很可能是在这群人里,只不过他们分别已久彼此认不出来了。七哥他很高兴自己知道很多别人悟不到的东西。他明白他周围的人都是先他而来的阴魂。这些阴魂也不知道自己死了。他们很自豪地认定自己在阳世而且活得很舒服。七哥想只要看他们走路那种飘来飘去的劲儿,就知道换了世界。 

  七哥不同村里任何一个人交往。不到非说话不可的时候他绝不开口。他像一条沉默的狗,主人叫舔哪儿就乖乖地去哪儿舔上几口。村里人开始都说七哥老实透了,后来又说七哥其实是阴险之极。不叫的狗最为厉害这是老幼皆知的古训。最后大家还是一致认为七哥是个怪物。七哥对那些纷纷繁繁的议论充耳不闻。七哥认定正常的死人是不说话的。  

  七哥到村里住了三个月后听说村里最近开始闹鬼了。七哥觉得好笑,我们自己不都是鬼吗?七哥对那些越说越惊心动魄的鬼的故事毫不理会。但他倒是希望自己能碰上那鬼。说不定那是小八子,七哥这么想。 
 
 

 
  房东的儿子每天吃饭时都带回鬼的故事。那鬼是极瘦的。喏,像他那样。他指了指七哥。走起路来像飘一样。鬼每天围着村口的银杏树飘三圈然后就进林子。进了林子鬼就变成了白的。从一棵树飘到另一棵树。每飘到一棵树下就发出一阵凄厉的叫声。那声音极古怪。从林子上空缓缓越过村子然后转一个弯又回到林子里。就这么一直到下半夜,鬼才化作一股烟气消散。 

  过几日房东儿子又说:鬼现在要在林子很深很深的地方尖叫。那里的野兽都吓跑了。猎民在那里连一只野鸡都打不到。 

  再几日,房东儿子又报道:村头老鱼头的女儿回娘家,上山时崴了脚,半夜才跛到家。她在林子边遇见了鬼。起先她没发现,是鬼先飘到她跟前的。她吓得使劲把鬼一推拔腿就跑。到家后她说鬼是滑溜溜的。 

  村里到处都是鬼影,奇怪的是鬼并没有干恶事。便有人商讨是不是把鬼抓来看看究竟是什么样的。这主意自然是青年人出的。七哥原本也想去看看鬼到底是怎么回事,但他那天实在太困便在天一擦黑时倒床睡下了。 

  那天夜里没有月亮。七八个年轻人都伏在林子里。房东的儿子也去了。他们个个都发着抖。抖得一边的灌木都不断发出簇簇的声音。子夜时分,鬼就围着树绕圈子了。果然极瘦,果然飘一般地走路。走入林子之后发现它果然是白色的。年轻人胆怯着不敢动手。终于其中一个干过猎人的小伙子抛了一根圈套,一下圈住了鬼。鬼凄厉地叫了。一连三声,又长又亮。全村人都听见了。它叫完之后,轰然倒下,不再声响。年轻人用绳子捆住了鬼。手摸上去,那鬼果然滑溜溜的。抬到村边亮处,才发现是一个活人。他均匀地呼吸着。沉睡一般。房东的儿子点了火,他失声叫了起来。人们都认出了,这是七哥。七哥浑身赤裸着。他身上的肌肤极白,他依然平稳地呼吸着,还很随意地翻了一个身。 

  有人照七哥屁股上狠踢了一脚。七哥〃哎哟〃一声,突然醒了。他莫名其妙地看着一圈又一圈围着他的男人和女人,眨了眨眼,低下头又发现自己一丝不挂。他低吼一句:〃你们要干什么?〃那声音沉闷而有力,仿佛是从远天穿过无数山脊之后落在这儿的。于是有人问七哥你是不是天神派来的。七哥说不是,我一直在阴间里老老实实做真正的死人。七哥是按自己的思路回答的,却叫所有的人毛骨悚然。天亮了,人们惶惶惑惑地散去。房东的儿子找回七哥的衣裤,极恭敬和谦卑。 

  七哥好久不明白到底他那一晚出了什么事。〃鬼〃仍然每夜出来在林子里飘荡。 

  七哥是一九七六年突然被推荐上大学的。他去的那所学校叫〃北京大学〃。在此前,七哥几乎没听过这所学校的名字,更不知道北京大学是中国最了不起的学府。七哥走的是狗屎运。七哥的父亲是苦大仇深的码头工人,这使其他知青望尘莫及。再加上村里人一直吵闹着要将七哥送走,鬼气在他们的生活中已日见浓郁了,为此他们不能再忍受下去。北大不怕鬼,却极欣赏七哥苦大仇深的家史。父亲自七哥出生那天起就与他为敌,这会儿却不期然为他办了件好事。  

  七哥惆怅着走出那树林密绕的小山村。七哥觉得自己在那里已经活了一个世纪,眼下他又重新投胎回到人间了。七哥走上公路时,太阳已经当顶,光线明亮得让他感到一阵阵晕眩。一阵风过,路旁的树扬起轻松的呼呼声。鸟也叫得十分轻快。七哥喘了口气。他摸摸心口,觉得心跳动得比原先要响亮多了。  

  七哥要去北京,而且要堂堂正正坐火车去北京,而且火车要耀武扬威地从家门口一驰而过,这消息使得全家人都愤怒得想发疯。就凭癞狗一样的七哥,怎么能成为家里第一个坐火车远行的人呢?七哥到家那晚,父亲边饮酒边痛骂。七哥默默地爬到他的领地床底下,忍着听所有的一切。 

  七哥走的那天下着大雨。七哥只有一双洗得发白的球鞋。他怕到了学校没有鞋穿所以光着脚上的路。父亲和母亲一早都上班了,他们连一句话都没说,仿佛眼中并没有七哥这么个人。大哥把七哥送到巷口,然后给了他一毛钱,说雨太大了你坐一段公共汽车吧。七哥没有坐车。他淋着雨穿过大街小巷。他的行李越来越重,衣服紧紧贴在身上。他的骨头凸了出来使得七哥很有立体感。七哥想得很清楚,棉絮打湿了是没什么关系的,夏季的太阳一个下午就能把它晒干。 

  七哥一走三年未归。家里人简直不知他的死活。没人打听他,他也未曾写信。直到三年后七哥神采奕奕地出现在家门口时,所有在家里见到他的人都大吃了一惊。 

  〃怎么都发呆了?还不是和你们一样的一个脑袋上七个孔。〃七哥说。 

  归来的七哥已经完全是另一副样子了。  
 
  

 8 
三哥宽肩细腰上身呈倒三角形,是女人尤为欣赏的体形。三哥在夏日里脱去汗衫,光膀子摇着大蒲扇坐在路边歇凉时,所有路过的女人都忍不住心跳要将他多看几眼。三哥袒臂露胸,肌肉神气活现地凸起,将皮肤撑得饱满。邻居白礼泉那天看了美国电影《第一滴血》后回来吹嘘说:〃嗬,那个美国佬好块头,简直快赶上隔壁的小三子了。〃弄得河南棚子好些人争相去看史泰龙的好块头。结果回来都说真不错,是快赶上小三子的块头了。但是三哥的相貌不及史泰龙,这也是公认的。三哥原先倒也长得像父亲年轻时一样英俊。但三哥脸上老是露一副凶相,渐渐地,便长出父亲所没有的横肉。那横肉便使三哥的模样不容易叫人接受。 

  父亲说,心里没有女人的男人才生长出这种霸王肉来。  

  三哥心里是没有女人的。三哥对女性持有一种敌视态度。三哥尽管已经过了三十五岁几乎奔四十了他却仍然没有结婚。他根本不想结婚。常常有女人去找他去向他献殷勤。三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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