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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帝国中兴-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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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朝的司马迁因为在《史记》中对汉武帝的功过是非进行过怀有个人色彩的评论,结果被砍掉膝盖,投入了大狱,这个史上有名的案例对后世的史学家们形成了足够的震慑,再无人敢在历史问题上实事求是。
  人们要了解历史的真相,有时往往要求助于野史,这也是一种颇为悲哀的现象。
  清朝顺治皇帝的死亡之谜,也是一个历史盲点,正史记载顺治皇帝是患天花而死,民间传说却认为他中途出家。但不管怎么样,他的早退成全了康熙的辉煌。从可信度来看,正史的记载远不如民间传说。皇帝出家,对于皇室来讲是天大的丑闻,更是耻辱,肯定会百般掩盖。
  从康熙帝开始,佛教僧侣在中原的地位陡然上升,依稀有国教的风范,从这个迹象可以看出,顺治出家并非全是空穴来风。
  当然,做为正史的明史和民间流传的野史都会有所做假,均是不足为信,除非亲临其境,那么见到的就是后人不为所知的真相了。
  大约十分钟的时间,兄弟们就简略交待了自己的身份。徐达简单讲了被元兵追捕的过程,听起来惨不忍睹,惊险无比,堪称死里逃生。蝗灾连年不断,田里收成不好。又闹瘟疫,壮男们死的死,逃的逃,村里大部分只剩了妇女和小孩。天灾人祸,难以遏止。饥饿之下,吃人肉的情形屡有发生。有的人家甚至易子而食,当然,这个“子”不是儿子,而是女儿。
  所以哥几个为了活命,早就聚了百十号人,锻造了刀剑兵器,每天做着抢劫官粮的生意,以低价贩卖给各地的农户。久而久之,渐渐形成气候,同奉朱元璋为大哥,组成一支小小的义军级别的部队。
  徐达说,大家只为养家糊口,杀他个痛快,有银子拿,有饭吃,就心满意足了。
  昨夜大家正在聚会,准备去抢濠州新灌满的粮仓,未料内部出了叛徒,走漏了风声,中了官兵设下的埋伏。虽然那个不走运的叛徒被当场斩杀,但一阵激战之后,大伙跑散了。死了十几个弟兄,又被狂追了一夜,足足跑了百八十里,绕了个大圈,不知跑丢了多少双鞋,才甩掉了他们,暂时安全。
  偷盗粮食,放二十一世纪,这叫国家的蛀虫。怪不得当兵的疯狗一样的追杀。朱云天暗想,百十个弟兄?看来不是自己的判断出了失误,就是历史的记载本来就是失实的。这时候的朱元璋已经当上了黑社会老大,集持械抢劫、地下销赃、武装拒捕于一体,形成了一定的气候。
  徐达拉过一个比他高半头的粗壮男孩,说:“大哥还记得吗?他是汤和啊,昨天他帮大哥挨了一鞭,还抢了一袋稻米回来,只是……哎,如果那支公主的卫队不出现就好了。”
  “汤和?”
  朱云天搭眼打量着这个位列“明朝开国二十四名臣”第二的著名大将,想从他身上找出点与众不同的东西。仔细一看却极其失望,汤和长了一张蒙古人似的麻袋脸,眼睛很小,宽眉大耳,倒是面善的紧。
  听说他是个聪明人,是那些有功之臣中唯一安度晚年的一个,不知这颗丑陋的脑袋里到底装了多少智慧。
  见朱云天正认真的审视,他憨憨一笑,面露极为谦卑的神色,上来握住朱云天的手:“大哥,你别为我担心,那鞭抽在背上,凭我的身子板……嘿嘿,屁事没有!”
  朱云天差点昏倒,做人的差距真不是一般的大,刚对徐达的温文儒雅表示了一番赞叹,心里正想这位汤和不知要说出什么罗里罗嗦的三字经之类的文言文,这句“屁事没有”瞬间便让他对这群未来的名臣“刮目相看”??原来,流芳千古的人也是会说脏话的。
  朱云天若有所思地摸着自己的眉头:“噢,明天的公主卫队,莫非是……”
  “看来大哥确实受了惊吓,就是官兵啊。蒙古人围住我们,动手之时大哥一马当先,勇敢极了,小弟十分佩服!但没想到当头的那个蒙古军官有几下拳脚功夫,将大哥……,后来的事情大哥想来就不记得了吧,兄弟几人急于为大哥找回面子,上去一阵乱战,咱们死了两个弟兄,对方也死伤不少,眼看就要将其打成肉饼,这时来了一队过路的兵士,护着一个叫狗屁公主的,将我们冲散了。”
  汤和乐呵呵的解释着,好象杀人打架是件好玩的事情。
  朱云天暗乐,朱元璋的拳脚功夫不怎么样嘛,看来被揍得不轻,死了才好,省得以后麻烦………
  一个下巴尖尖的家伙,眼睛闪着朱云天很熟悉的色眯眯的神采凑了上来:“大哥忘了吗,那位大都小公主,见我们跟蒙古兵战得正酣,便从大马车上下来观战,当时我发现已经昏倒在地的大哥突然睁开眼睛,对她吹了一声口哨……”
  “想不到大哥在如此危险的境地之中,还能抽出余瑕赏花鉴月,那小公主眉目俊秀,是个天生的尤物啊,可惜不是我们汉人。”
  朱云天顿时语噻…………
  众人心情大快,回忆着昨日斗殴厮杀亡命逃窜的花絮,取笑着某人(自然是朱元璋晕倒后的种种惨状,可惜至始至终未提一句为何丢下大哥独自逃跑?),挽着手笑得舒畅,这些黑社会成员总是保持着作案后总结经验的风范,前呼后拥,很快回到了钟离村。
  村子不大,几百座土草房围成了类似于小城堡的村落,因村外垒了半人高的土墙,用来防卫马匪的突袭,所以更像是一座军营。
  因怕官兵追踪而来,汤和带了两人在村口放哨,朱云天就半推半就的进村认了“爹娘”。朱家的三间草房正建在村子中央,临近一座水坑。房子四面通风,采光良好,夏暖冬凉,对于现代建筑如何节省成本,有着十分有益的提示。
  茅草房的正房左侧房间,躺着一对重病偏瘫在床的老夫妇,老头子的眼内好象长了厚厚的白内障,两米远的距离竟看不清儿子的模样,双手伸向门口,口中直呼:“我儿何在,怎的一块面饼悬在空中?”是指朱云天的脸。
  朱云天大骇,生怕二老听出异状,捏住鼻子装出个公鸡嗓,简单回了两句,问候完了,正想逃出这阴暗晦气的小屋,到门外抽支烟,回身却见到一位古装美女婷婷玉立,笑吟吟的望着他,道:“弟弟刚回,莫非又要出走?”
  眼珠只一转,朱云天便猜到了她是二姐宁巧。她芳龄不过二十,婆家已定,但是仍未出嫁,暂时留在家中照顾生病的老人。
  朱元璋有三个哥哥两个姐姐,重四、重六和重七三兄弟均已离家,其中两个多年前去了地府报到,另一个荣幸的当了上门女婿,好吃好喝,便再也不归。大姐宁芬出嫁两年多了,生不出孩子,中草药吃了不少,倒把脑子吃傻,患了子宫萎缩,最后被娘家乱石砸死,将尸体送了回来,又要回了彩礼,可谓人财两空,惨绝人寰。
  这事儿让朱云天听得毛骨悚然,牙齿直抖,徐达也是讲的牙关紧咬,一副正义懔然、很看不惯的样子。
  天佑我也!留给我的二姐竟是这等美人胚子!
  朱云天听了这句软绵绵稣麻麻的问候,一时走神严重,再仔细看宁巧全身上下,圆珠润玉,肌肤雪白,约一米六七的身高,体形甚是苗条,穿着虽是朴素,衣服款式却极为合身,娇柔的身躯若隐若现宛若一具销魂仙池,让他频频开展咀嚼运动,霎时已咽下了几百毫升的口水,当真是色心大起,血流加速,下面的小东西蠢蠢欲动,上面的小嘴巴一张嘴,却喊了声:“姐姐!”
  叫完暗自后悔,这么漂亮的妞儿,我凭什么不能叫一声亲爱的?!
  宁巧轻轻一笑:“两日不见,弟弟变得胖了,不知又跟哪儿厮杀去了,要注意安全才好!”
  “是是,姐姐所言极是!”朱云天瞪直了眼,眼珠子快蹦出来了。
  看着她轻盈的从身旁走过,进了里屋,他心中又是骚动,又是佩服。这小女子不但容貌可人,风姿绰约,且气质不凡,言语举止极有分寸,真可谓灵与肉兼备,上乘货色也!不知她那未嫁的婆家是谁,那男子有没有权势武功?手底下有几个兄弟?能不能想办法搞砸了这桩婚事?
  他流着口水的当儿,已迅速敲开了如意算盘。直到徐达拉他出去喝酒,他那裤裆里的小东西仍然坚挺无比,不舍得垂头歇息片刻。
  晚上,他就睡在草房子西侧的小间里,这间屋四面都是窗,幸亏这几天没下雨,不然他只能钻到床底下。小间隔壁是宁巧的卧室,每天临睡之时,听着她收拾床铺的细碎之音,朱云天就下腹如同一团烈火在烧,很想推倒面前的那堵草墙,冲过去饱一饱眼福。每一次都是忍了好久,躺在床上打一打飞机才算憋住……
  如此厮混几日,欺负四周的恶霸富商,打家劫舍,无恶不作。又每日呼朋唤友,在邻近的酒铺吃喝烂醉,自然是免费,朱云天过足了流氓的瘾:原来混黑社会的都这么爽啊!早知道就该早点加入黑帮组织,上什么学啊,嘿嘿。
  徐达和朱元璋早已经商定了要抢钟离村大地主刘德家新建的粮仓,只是还未动手。现在重新聚了伙,又在附近村子吸收了新人进来,队伍空前壮大。徐达便旧事重提,准备对刘德下手。
  朱云天不明白,这家伙为什么眼睛老盯着本村内的这个大地主,难道不清楚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吗?
  后来悄悄试探肚里装不住东西的汤和才知道了个中内幕,原来徐达有个青梅竹马的女伴,感情很深厚,徐达打算再过两年就把她免费迎娶过门当老婆的。不料前年被刘德在街上见到了,流涎三尺,几次派人提亲被拒后,恼羞成怒,于是霸王硬上弓,抢进了府做小妾。这虽让徐达伤心,但还不至于要灭他的门。因为这女孩跟正房太太因些许小事起了纷争,勾心斗角,被编了理由告到了刘德那里,下了一碗药汤给毒死了。
  徐达怒上心头,恶向胆边生,两年来一直瞅机会要报仇雪恨。
  诸人对村子周围的地形早已滚瓜烂熟,不必再去研究,每天派兄弟去刘府探路。可惜半月来都有二十几名持刀枪的壮丁守护,不易下手。徐达颇为苦恼,在这群人中他算是个军师级的人物了,一切事务由他拿出一个可行方案,最后才让朱云天定夺。
  方案拿不出来,自然谈不上让大哥决断,不然岂不让人笑话这军师不学无术?
  徐达既好面子,又想让兄弟们尽快领教自己的手段,于是只好请教朱云天。
  “刘德府上一直有人看护,人数颇多,武器精良,不易下手,大哥小时曾在他家中干活,对地形颇为熟悉,不知大哥如何决断?”这天徐达拉朱云天跑到酒铺,水酒两杯把酒性极差的老大灌了个脸皮红肿,仿佛患了过敏症。
  “哦,这刘家可有美女否?”朱云天眯着色眼脱口而出。
  “…………”
  “啊,口误也,口误也,我是问,这刘德可有儿子否?”
  “大哥不记得了吗?”
  “噢,我失去记忆了啊,你忘了不成?!”朱云天忙提醒道。
  “这个嘛,倒是有一弱冠之子,年方十二,大哥问此做甚?”
  徐达迷惑不解,我们要抢人家粮食,你却问人家有没有儿子。他拍拍脑门,正欲请老大详解一番,突见老大双手在空中一挥,做了个用绳绑人状,神秘兮兮的向他点头示意,不禁恍然大悟,大喜:“大哥果然好本事,小弟竟然没有想到这一招!这就去准备,不几日便可动手。”其实他早就想到了,只是绑人家小孩,似乎有损他们的英雄名声,所以要来讨老大的一个主意,转嫁责任。
  朱云天看他晃着屁股出去,心想,什么好本事?黑帮电影看多了自然不学自通,有空该仔细向你灌输一下。
  几日的亲密相处,他已把这个“犯罪团伙”的情况大致摸清,徐达应是朱元璋最信任的人,大事小事均是两人商定做主,而汤和因为在这群人中公认为头大无脑,又会些武术,常被用作通风报信或者杀人放血之类的苦力活,按现代人的话讲:把老黄牛往死里使唤。
  其他的吴良兄弟和刘子轩等辈,就纯属指哪打哪的部下了。能召集起来的一百多号兄弟,零散分布在附近七八个村庄里,平日没事在家游手好闲扮良民,有了生意就有汤和传讯,聚在一起集体行动。
  这种组织形式让朱云天不由想到香港电影中的洪星,招之即一群黑衣执刀棍于街头,很是彪悍,挥之则如流水散入街头小巷,让警察叔叔们颇为头疼。朱元璋还真是个人物,知道目前自己的力量弱小,尚不足以树起大旗,就尽可能的隐藏实力,化入万民之中,劳可下田耕种,战可舞刀弄枪,黑帮组织结构的最高增界,人民战争啊!
  不过,这群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抢来的粮食最终分到村民和亲人手中的,也就十分之一,余下全都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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