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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明天,假如太阳从西边升起-第4节

小说: 明天,假如太阳从西边升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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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色十分美味,特别是蛋包饭,配上微酸的蕃茄酱,又开胃又下饭,金夕仁一口气吃掉两碗。 

喝过鲜美的粟米羹,金夕仁自告奋勇,“我来洗碗。” 

屈展卷收过杯盘,笑笑说道:“不用了,你过来洗手。” 

金夕仁暗自猜度对方一定知道自己绝少和厨房打交道,皱皱鼻子,去洗手了。 

重新在客厅坐下来,吃饱的金夕仁感觉十分满足,人也不冷了,歪着身子靠在沙发上,顺手取过一边的报纸来读。 

屈展卷轻咳一声,“你不打算回去吗?” 

金夕仁突然想起来,这舒服的沙发是别人家的,又涨红了脸。 

站起身想走,金夕仁突然想到了什么,“是你在拉小提琴吗?” 

屈展卷点点头,“抱歉,吵到你了。” 

金夕仁急忙摆手,“不,不。我还直想着为什么邻居不多拉一会,让我多听听。你是公务员,学的什么科目,为什么小提琴拉的这样好。” 

屈展卷温和的笑了,“我,我念的是文学。小提琴是五岁起就学的,只是自己闲时演奏一下,算是一种休息。” 

“啊,真不错,我也想学,可是懒得学。” 

屈展卷打开大门,送客的意思已十分明显。 

不得已,金夕仁只得离开。 

关上大门,屈展卷叹息一下,摇摇头,走进书房。 

回到自己房间的金夕仁,突然觉得空间太大,又静又冷,还是在屈展卷那里来的舒适自在。 

就这样,两个身份年龄背景皆不想同的男人,彼此开始进入对方的世界。 

第4节 

金夕仁马上把自己去邻居家吃饭的事情告诉了袁和也。 

“什么?喂,你也太过分了,怎么能这样就到别人家里吃吃喝喝,他根本就不认识你。” 

金夕仁翻一下眼睛,“谁说的,人人都认识我,我的脸就是名片。” 

袁和也咋舌,摇头道:“算了,你还是少去打扰邻居,他知道了邻居是你,我想以屈先生的为人,他不会说出去,但是,你也老实点,不要闹事,不然,你又得搬走。“ 

金夕仁一听一愣,不,他不想再搬了,能有这样一个邻居,他现在可不想走。 

屈展卷在市立图书馆工作,作为助理馆长的他,因为馆长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所以一直是由他出面打理图书馆的大小事务。他的事情很多,同事和朋友常常笑称屈展卷管着图书馆近千万册书,不忙都不行。 

一天的工作结束之后,屈展卷整理好公事包,下班回家。走过地铁站的书报摊,看见流行杂志封面上,金夕仁英俊面孔的大特写,耸耸肩。 

真不可思议,如今,有一个杂志封面与T台上的人,本市甚至更多地方都熟悉的面孔,就住在自己隔壁。 

吃过饭,屈展卷取出文件,在书房坐下细读。 

门铃声响起来,把屈展卷从文字的世界拉了出来。 

想着会是哪位同事来找自己,屈展卷打开了房门。 

门外,赫然是那张标志性的脸。 

“嗨。“金夕仁抬起手打招呼。 

屈展卷保持着平静的脸色,“请问,有什么事?” 

“咖、啡。”一字一顿地说道,金夕仁笑着递上一罐名牌的速溶咖啡。 

屈展卷没有看,只是淡然答道:“谢谢,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这个你自己喝吧。没事的话就请回。”说着,手一直放在门把手上,准备随时关门。 

金夕仁脸上的笑意消失了,“喂,你什么意思,我来谢谢你昨天的招待,你这个人怎么这个样子。” 

屈展卷面色不变,“不必谢了,举手之劳而。你请回。”说着就要关门。 

金夕仁啪地抬手挡住要关上的门,“你这是什么态度!” 

屈展卷没有说话,黑亮的眼眸带着询问看着金夕仁。 

金夕仁浑身都是挫败感,看看屈展卷英俊而又毫无表情的脸,低下头,“唉,你这张扑克脸比和也的还厉害。” 

屈展卷听了,侧侧头,“也许。” 

金夕仁一把推开了屈展卷的屋门,不理会对方的表情,自顾自大大方方地闯进了邻居家里,“我想喝咖啡,你去煮。” 

屈展卷声音平稳地问:“为什么?” 

金夕仁回过头来,对屈展卷眨眨眼睛,“反正你也要喝啊,多煮一杯怕什么。” 

屈展卷站了一下,看看已经坐在客厅沙发上的不速之客,看样子如果不给他喝,只怕他会做出更古怪的事情来,于是走进了厨房。 

“喂,听说你是图书馆的,是吗?”金夕仁提高声音问。 

“是。” 

“在那里做什么?” 

“打杂。” 

金夕仁索性躺到了沙发上,不知为什么,他觉得屈展卷客厅里那张米色的丝绒长沙发十分的舒服,不管坐或躺都很自在。 

“你瞎掰,我才不信你打杂,打杂的能住这里,那你一定兼营副业。” 

“是,我还打扫卫生兼洗厕所。” 

金夕仁哈哈大笑起来,“你真有意思。一张扑克脸,可是说话很好玩。” 

咖啡煮好了,金夕仁一面喝,一面四处打量,“咦,你没有电视。” 

“是。” 

“为什么?”惊讶于屈展卷居然没有电视机,这可是现代人获得资讯的一大工具。 

“我用不着。” 

金夕仁坐正,“你居然不看电视?”一面的不可思议。 

屈展卷面容平静,“是。” 

“天哪。你居然不看电视。那你闲时干什么?” 

“看书、看报,上网浏览,获得资讯并非只有一种形式。” 

“你没有多少书。”金夕仁知道,有很多人以书房内巨大书架上的藏书为荣,不过也许主人一本也没看过。 

“没有必要买那么多书,图书馆可供我读的书很多,我自己只备了一些工具书。” 

“对,近水楼台。”金夕仁笑着说道。 

转脸看看墙上的挂钟,屈展卷问道:“已经晚了,请问你打算什么时候走。” 

金夕仁站起来,“啊,你这挂钟好漂亮,哪里买的?” 

“朋友送的。” 

“是古董吧。” 

金夕仁走近挂钟细看。这一座挂钟的造型普通,深棕色的木质外壳油亮光彩,虽然一眼望去就知道是旧钟,可是保养的很好。白色的表面,金色的罗马字母,钟面上可以看出有小小窗口,报时时一定会打开。 

“准点时会有什么跳出来?”金夕仁问。 

“一个乐队。” 

“啊,多好玩,我要看一下。” 

屈展卷微微皱眉,这么说这个家伙还得在自己家里停留近半小时,一想到并不大的房间里突然多出一个人,并且他会四处晃来晃去,问东问西,屈展卷只觉得头疼。 

不,屈展卷可没有因为新邻居是大名人而高兴,他只惊异于那T台上高高在上的名模特为什么总在该休息的时候泡在自己家里。 

金夕仁回头,“啊,你不用招呼我,你忙你的去吧,等我看完了这小乐队,我会走的。 

屈展卷无奈地低头,走回书房。 

认真地在文件上圈点着,屈展卷突然觉得耳畔有一阵阵热流,带来麻与痒的感觉,伸手拂一下,没有在意。 

热流越来越强,耳朵十分敏感的屈展卷伸手挠挠耳朵。 

陡然地,屈展卷一转脸,被映入眼帘的英俊面孔大特写吓了一跳。 

“你干什么!”虽然心有不满,但是屈展卷的语气一贯的平稳。 

金夕仁露出失望的神色,“什么,你真迟钝。” 

大刺刺地靠在书桌边上,金夕仁伸手摆弄着屈展卷放在桌上的笔筒,抬起眼睛看着屈展卷,“你好像不会生气。” 

“什么?” 

“我说,你好像不会生气。如果换成是别人,可能早就开始吼我了,毕竟我们是陌生人,可是你看,我这样放肆,你说话的声音都不会提高,而且会对我说请和谢谢。” 

屈展卷轻叹一下,“这位先生,我生气,对于目前的现状不会有什么改变,那么我为什么要气。”心中暗想:原来你还知道你放肆,有进步。 

“我一直觉得,和也的涵养工夫已经很好了,他很少生气,除非我太过分了,不然他不会骂我,但是你的涵养工夫比和也还要高好几级,图书馆的工作需要这样的涵养工夫吗?” 

看看屈展卷的脸色,金夕仁补充道:“和也,袁和也,我的经理人。” 

“我知道。我记得我们在慈善酒会上见过一面。” 

“真想介绍和也给你认识,你们一定谈的来。” 

“我认为,涵养修为和工作没有太大关系。图书馆是供市民读书学习的地方。” 

瞅了一眼桌上放的手表,屈展卷道:“时间快到了。” 

“什么?”金夕仁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啊呀。”金夕仁突然大叫出来,拨脚就往客厅跑。 

细细地乐声响了起来。墙上的挂钟,在整点时,从钟面的小小窗口里,弹出一个小小乐队,奏响“欢乐颂”的曲子。 

金夕仁站在钟前,仔细地看着那个乐队。 

“喂,你这个怎么不一样。”金夕仁提高声音问。 

屈展卷抬手抚一下额角。 

“什么不一样。”充满磁性的声音在金夕仁的背后响起,金夕仁不由暗想,他的声音还真是好听,如同甘泉一般清澈清洌。 

“你这乐队怎么不是人,那个,是马吗?还有鸡,什么啊。” 

“这是‘不莱梅的音乐家’。” 

金夕仁更加摸不着头脑,眨着眼睛。 

屈展卷抿一下嘴唇,“这个钟表产自德国,那只乐队,是以格林童话中的一个故事“不莱梅的音乐家”为原型而造的,在那个童话中,动物们组织了一个乐队。“ 

金夕仁摇摇头,“没听说过。”仍是一脸困惑。 

“格林童话是德国的格林兄弟所编写的一部童话集,很著名,小孩子们都读过。” 

金夕仁直视着屈展卷,想从他的黑色眼眸中读出什么,虽然屈展卷的黑眼睛如湖水般平静,并未有任何的内容,但是金夕仁感觉到了,眼前的英俊男人对于自己的轻蔑。 

金夕仁的眼中,闪过懊恼、羞愧、不甘、气愤,他盯了屈展卷一会,丢下一句“我走了”,就啪地关上门走了。 

屈展卷露出一丝苦笑,自己的话也许让敏感的金夕仁察觉到了什么,可是,如果这样可以让他以后都不会再来,那倒是个好结局。 

虽然心里有一点点的后悔,但是屈展卷还是忘记了这个小插曲,整理心情投入工作。 

金夕仁又来到翡冷翠摄影工作室,为自己的服装广告补拍一组照片。 

称着工作的间隙,金夕仁把莫亦凡拉到一边,向老朋友一五一十地说了和新邻居的种种情况。 

莫亦凡边听边笑。 

“我就知道,他瞧不起我,他根本就看我不入眼。不就多读几本书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假清高,书呆子。”金夕仁泻愤般地吐糟着。 

“你不去理他不就好了,公司应该也对你说过注意行动的话了吧,你怎么能主动去邻居那里,万一又被曝光,你的邻居再写些什么名模特怪癖大曝光之类的头条,那你的生活就更精彩了。” 

“他,他不会,他不是那种人,他是不屑做这种事的人。” 

“哟,你这才搬过去几天,就这样了解你邻居了。”莫亦凡咋舌。 

“感觉他也是蛮简单的一个人啊,书呆子能有多复杂。” 

莫亦凡凑近金夕仁,细细打量了一番,压低声音说道:“美仁,你该不会是喜欢上你的邻居了吧。” 

“什么!”金夕仁几乎要跳起来,“你胡说什么!谁会喜欢那种冷冰冰的怪物,假清高假斯文的书呆子,谁知道他还有什么不为我知的面目。我为什么要喜欢他!” 

莫亦凡笑的很是诡秘,“难得见你这么注意一个人。” 

“谁说的,我也就是新鲜几天,过几天就不会再说他了。” 

莫亦凡伸手摸着金夕仁英俊的脸,带出色色的笑容,“啊啊,好不容易养到这么大的美仁,要给别人吃掉了,真让人心疼。早知道不如我先吃。”一面说,一面又去摸金夕仁的下巴,另一只手摸上金夕仁的腰。 

金夕仁急忙躲闪,“喂,老莫,我和你可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我现在才知道,你和我是同一类人,我怎么早没发现呢?结果把你养到美味可口又秀色可餐的时候,让别人叼了去,我心痛啊。” 

莫亦凡脸上是痛心疾首的表情,继续对金夕仁毛手毛脚。 

两个人正拉扯间,听到一声轻咳。 

袁和也站在半开的门边。 

保持着平静的声调与表情,袁和也说道:“休息时间差不多了,可以开始准备拍摄了吗?” 

金夕仁站起来,“好,我去换衣服。”说着,溜之大吉。 

袁和也转身离开。 

莫亦凡坐在椅子上发呆,叹气,他一次又一次让袁和也看到自己似乎是不检点的一面,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不要说表白,袁和也除了工作之外,从不对自己多说一个字,那个整洁而完美的善良男子,他一定不会接受自己。 

莫亦凡喜欢同性,也曾有过不少男友。金夕仁知道老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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