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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节

竹马这回事儿 作者:又一宵(起点vip2013-08-31完结)-第8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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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吧的气氛就这么简单的被带动起来。

    季昆长手一伸,闭上眼睛。空着手臂微微抬起,手掌面向斜后方。

    刚才还有十分活跃的气氛瞬间冷却下来,满室的听众都屏着鼻息。静静等待接下来的演出。

    不几秒,乐队的电子琴率先发出一段旋律。旋律很美,快节奏让人感觉内心十分振奋。

    季昆哼唱着我们没有听过的歌词,身后不远处的乐队配合十分默契,舞台上的表演者似乎是一体的。无论是哪一方都沉浸在美妙的音调中。

    “别找了。他没有来。”脖子被勾住,王姿芸走在我的耳边说话。

    我们坐的是一个小桌子,只能容得下两个人面对面坐下。但是,一落座,王姿芸就把椅子移动过来,和我坐在了一边。我们的另一边空出了一个人的位置。正好可以看见王凡坐在隔壁桌子上喝酒。

    她和王凡明年初结婚。两个人好事将近,只要出了公司们就腻歪的很不像话。没想到,今晚这么多同事在的场合。这俩人能够表现得正常同事关系。

    不知道,到时候结婚请帖一发,有多少同事会恍然大悟的哭着骂自己傻逼,不该盲目追求着两个人中间的某一位。

    我顿了顿,“找谁?”

    心里有些惊讶。不由得补充一番,“我看起来很想在找人么?”

    “很像啊。”王姿芸依旧是帅气的短发。利落的装扮很中性,精致的脸上只画了几乎看不出痕迹的淡妆,却给人一种很纯净的感觉。

    她歪歪嘴巴,举杯对我的酒杯碰一碰,然后,没有理会我是不是拿起来喝了。就先抿了一口她的粉红色酒液。

    “你那眼珠子滴溜溜的,老是动来动去。鬼都知道你在想些什么。”王姿芸放下酒杯,捻起一块面前的小蛋糕,递到我的嘴巴前,“来,你还没吃饭吧。先垫一点。一会我们出去吃。”

    季昆在舞台上发挥他未来巨星的耀眼光芒,一把好嗓子唱的很多人沉浸在歌词中。

    “她没有眼泪,总是一脸惨白的走过所有路途。她说。她的生活就是从来没有开始过。。。。。。”季昆唱起一首曲调明快的歌,像是自白,也像是在倾诉。应该是首民谣类型的歌吧。

    酒吧很静,但是,每个人都在认真的听这歌,间或偶尔晃晃上身,表示自己沉浸在音乐中。

    “我怎么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你不要转错主意哦。”嘴里是微酸的绵软,涂了厚厚奶油的小蛋糕只用一小口就能吃下。

    这段时间,除了工作会谈时间,其实我很难和什么人坐下来好好的聊一聊。与王姿芸之间也只有在吃饭的时候才会稍稍说些公司的八卦事情。

    但是,我们之间基本都是她在说,我在听。间或发表些自己的意见而已。这样的互动,很是乏味,王姿芸却没有介意,依旧每天找我吃饭,下班碰见了还像我们经常晃荡时的表现。

    或许,她是在同情我吧。同情我这么一蹶不振,总是受点挫折就像快没电的手机一样反应迟钝。

    王姿芸拍拍我的肩膀。摇摇头,食指竖起放在我的嘴巴上,同时嘘出声,“不承认就算了嘛,我不逼你。今晚就痛快的玩吧。季昆能被大公司签下,还迫使公司在霸王条款里去掉种种限制,争取到各种福利很不容易的。”

    “哦,好的。”我如往常一样的点头,端起桌上一直没有拿起的四海为家。同时念叨:“他什么时候签的?我怎么今天第一次听说,刚才他宣布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开玩笑的。这小子的保密工作做得要不要太好。”

    四海为家熟悉的味道充斥在嘴中,让我瞬间回忆起了第一次喝时的情况。我似乎能够感觉出楚惜月就在我的旁边,一个人微微笑着,边喝调酒师说话边大口大口的喝着这并不怎么好喝的鸡尾酒。

    眼睛辣辣的,果不其然,鼻尖开始发热,我深恨自己的没用。

    果然,我的酒量越来越差了。只是一口而已,却表现得这么弱。

    “你还好吧。”王姿芸按住我的手腕,“喝不习惯就别喝了。这又不是水。”

    我笑一笑,把酒杯放回桌子,强压住不断泛上来的情绪。

    “好的,那先不喝了。”我从善如流,不勉强自己。

    王姿芸仔细的看了看我的脸色,把装着零食的小碟子推到我面前,“今晚别喝了,就和水吧。反正又不是应酬,没必要把自己搞得多难堪。”

    我点点头,“恩,也是。”

    王姿芸似乎放下心来,深呼一口气,“季昆其实一直都在被公司的联系人挖掘,他本来是不想进唱片界出道唱歌的。但不知为什么,忽然,有一天改变主意。说是,要实现一个愿望。实现后就退出走人。”

    我深深的佩服王姿芸,她认识季昆不过是这几个月的时间。因为季昆有时候在公司门口出现接我,所以,被我介绍着认识了彼此。

    不知道,这两个原本只是点头之交的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熟。季昆的大小事,王姿芸也知道的如数家珍。我想了想,可能是这两个人的气质里都有那种肆意的自由意味,所以,他们之间很容易拉近距离吧。我依旧像平日里听到八卦时的表现一样,点点头,很没有热情的回道,“那他挺厉害的啊。”

    王姿芸点点头,表示赞同,“是啊,他确实是厉害啊。让个大公司让步已经很不容易了,他却直接在出道之前规定了隐退的条件。真是,富家公子哥进演艺圈果然是跟玩的一样啊。”

    我瞟了她一眼,她就像再次补充一样的跟我解释道:“我说的是,他老人家不指望着做这行赚钱,有资本雄厚,背后势力大到可以进退自由,很厉害的啊。”

    我点点头,表示认可。“确实是这样。我等只有仰望的想法了。”

    一时间,两个人没了话头,就静静地听着季昆的歌。

    这次已经换了首歌。歌词似乎是在讲叫乌鸦的少年在做些什么。旋律很是缓慢,季昆换了种方式去演唱,嗓音被可以的压低,音调的节拍配合着他嗓音和表演中所营造出来的神秘幻觉,整个表演很是迷人。

    我下意识的再次扫了眼台下的观众席。

    不经意间,在一处不易察觉的角落里发现了一个隐约熟悉的人影。

    我愣了下,抓抓王姿芸的衣袖,“刘弘也来了。我要不要躲一躲?”

    她顺着我的目光看去,释然道,“放心吧。这一次,他对我千万次的保证,说是不会再陷害你。我才允许他来的。”

    刘弘一直有一搭没一搭的看着舞台上的表演,忽然发现我在看他。

    他对我一晃手中的酒杯,阴柔俊美的面容在黑暗中散发着令人愉悦的色彩。

    这果真是个祸水。

    他和季昆几乎是一个层级的妖孽。

    我叹口气,对他举起酒杯,两个人隔空打起了招呼。

第二卷 五十六 小萝卜头

    刘弘唱了几支歌,酒吧的气氛被炒热。先前由于平时工作朝夕相处,乍然来到娱乐场所狂欢的同事们还多少有些拘谨。此时,这些熟悉的人开始彼此间交谈聊天,有的沉浸在音乐里随着旋律微微的摆动身体。

    酒吧里活跃着欢快轻松的气氛。

    “给。”王姿芸碰了碰我的手,有些古怪的递过来手机。

    屏幕上是条短信,显然王姿芸已经打开了。

    “季昆要我问你,你什么时候去见他妈。”署名是刘弘。

    我抬头看过去,刚才的位置上,他已经不见踪影。

    正想要删除的时候,一条短信又进来。

    “正视我的问题。”

    我无奈,“我和季昆几乎天天见面,他有事的话自然会亲自问我。你操的哪门子的心?”

    把手机放在桌上。到底心中忐忑。帅哥的魅力是会电倒花痴的,但是,遇上睚眦必报的帅哥,我们还是把美貌啥的都放到第二位吧。

    刘弘这种高智商的帅哥实在不是我等小辈能够肖想的。保持距离是十分而且是必要的。

    当然了,虽然拒绝的干脆,是撇清了和他直接接触造成的各种危险。但是,最重要的是不要遭到帅哥嫉恨啊。

    “你出来一会儿。我保证不耽误你的事情,也不会捉弄你。”隔了一会,在我以为刘弘终于不再纠缠的时候,手机一个震动,发出这个噩耗。

    我的小心脏掂了好几掂。还没来得及表示,就见下一条信息,“当然了,不出来的话,我有的是方法让你出来。”

    叹口气。喝了一口水。

    “你去不去见季昆的妈?”王姿芸十分关切,看出我要走,就凑过来问,眉目中紧张万分。“外面还在下雪,你要出去干吗?”

    看看台上,季昆在几步远的距离,边哼唱着小调,边向我这里看过来,似乎也在询问发生了什么。

    我摇摇头,对他指了指门口的位置。然后摆摆手,示意他不用担心。

    “出去跟刘弘说句话。我马上就回来。”我忙不迭的回答,按住王姿芸的肩膀。示意她不必慌张。“放心,我没事的。”

    “那你小心点,带着电话,有事就按快捷键,我是2。”王姿芸还是有些不放心。这个时候,连我们平时开玩笑说她的紧急联系键都是2,可见她真是二到了家这样的话都觉得没什么好开心的。

    “好的。”我点点头,对她笑笑,把落座前脱下来的羽绒衣穿好,手机装进兜里。“我一会就回来。”

    心里转着一百个心思。到底,敏姨找我有什么事情呢?

    楚惜月出事的那天晚上,她在手术室里接受手术。医生为了抢救她。几乎做了一晚上的手术。

    我在医院走廊的座位上,就目睹了吴吟和季昆两个人痛痛快快的打了一晚上的架,同时噼里啪啦的吵了一晚上的嘴。

    吴吟的大致意思就是,季昆为什么要回来,死皮赖脸的霸占着别人的妻子。认一个没有任何血缘的女人做母亲。同时,破坏着别人的姻缘。这样的缺德事。做起来就不觉得害臊么?

    季昆的反驳好像是,到底怎样都是他的自由。敏姨是看着他长大的,他本来就应该在她的身边照顾。更何况,多年前,他已经接受吴吟的建议出国了。这些年里面,敏姨和平叔之间依旧没有任何和好的起色,这就说明,这两个人之间的问题不单单是因为他这个外来人。

    两个人振振有词,各执己见的僵持不下来。一开始,我还很有兴趣的知道这两个人有什么恩怨纠葛。可是听来听去,怎么都觉得吴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季昆又太过自尊。听明白怎么回事后,我还想着劝和一下双方,却被他们十分一致的叫着“闭嘴”。于是,我只能十分头疼的看着这两个近三十的大男人吵架,这俩人太幼稚了,争论来争论去的,简直是影响公众秩序。

    幸好,这两个人后来吵累了。坐在不同的木椅上,还很孩子气的背着身子,两个人不说一句话。

    后来才知道,当年,敏姨去香港,本打算着独自在那里度过平淡的下半辈子。也已经明确的表示了自己和平叔不想再有任何的瓜葛。

    谁知道,在去了香港后的第一个星期,就正巧遇见了当年读书时的追求者。这位追求着当年与平叔竞争的厉害,也情伤的严重,知道敏姨和平叔在一起的消息后。他在大学不到毕业的时候就利用自己曾经参加过金杯奖,并获得了设计类一等奖的身份进了港大学习。

    直到在香港遇见敏姨的时候,两个人已经有将近十年的时间没有见面和联系。

    无独有偶,敏姨离异去香港,这位追求者也早已离异。

    由于敏姨早有言在先,两个人没有任何复合的想法。却不想,平叔很快的追到了香港,并且,在确切得知敏姨去向之前,他所去的第一个地方就是这位昔日情敌的家。

    本来,只是怀着拜望老同学的想法去,却不想,在那里遇见了自己曾经亲密无间的爱人手拿锅铲过来开门。

    平叔当时的心情应该是五味杂陈,犹如雷劈吧?

    如果,雷劈都不能让平叔心如死灰的话,那么,忽然冒出一个小小的萝卜头来拉着敏姨的手撒娇道:“妈妈,我要吃饭饭”时,怎样的巧合都不能成为两人好好坐下来的解释吧?

    那个小萝卜头是压倒了平叔两个人感情的最后一根稻草。就那句轻飘飘的撒娇,成为了两个人离婚的最后杀手锏。

    我想,以吴吟对平叔两人爱情的尊崇程度,那个小萝卜头应该是处于绝对的坏人位置吧?

    这么想着,手就触到了眼前的门把手。打开门,外面的冷气随着零星飘落进来的雪花扑面而来。

    没有来得及拉好拉练的羽绒服被吹开。凉风灌进来。我打了个寒战。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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