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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血孽·赤 (完结)作者:s樱子的小说-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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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岁?皱皱眉,不可能,我应该比十岁大很多才对,但看看白轩蔚,再看看自己,明显小了一号的身体,让我疑惑,我好像是很小,但潜意识里,总觉得自己已经很大了,或者说,很老了。
  “上学就是到学校去学习知识,和其他同学一样坐在教室,老师给你们讲课。”
  “白天?”
  “是的,学校晚上休息。”
  “不能在家?”
  “不行,学校才是专门学习的地方。”
  我垂下头,虽然不知道学校是什么样子,但要我在白天出门,就已经是一件很讨厌的事情了。
  
  饭后,书房。“来,坐过来。”白轩蔚拉我和他一同坐在电脑前,“你有权知道自己的事情,只不过说来话长,我慢慢说,你不懂就问。”
  他打开电脑,调出一个文档,点出一张图片。图片里是一个银发红眼的男子,相貌英俊,带着一丝邪气,他咧嘴笑着,虽然只是图片,我却能感觉到他笑容里的血腥,嘴里有两颗很明显的尖牙。尖锐的牙齿,很熟悉,就好像,我不自觉摸上自己的牙齿,一片平整,没有尖锐。
  “这是塔?凯迪,”白轩蔚的话唤回我的神智,“他是血族,也就是吸血鬼,那两颗尖牙就是吸血鬼的标志,而他的一头银发算是凯迪家族的标志。”
  “凯迪?”熟悉的名字。
  “嗯,血族在这个世界上有两位纯血的君主,一位在西方,是德古拉家族,一位在东方,就是凯迪家族。其实,凯迪家族是德古拉家族的分支,很久以前到了东方,就留在了东方。世上有很多吸血鬼家族,但君主只有两位,因为他们是纯血,其他的血族则只是贵族。虽然纯血君主都是凯迪家族的,但不是凯迪家所有血族都是纯血,通常只有一位。如果有两位,就会发生抢夺事件,像是,莫?凯迪,他是塔?凯迪的儿子,也是纯血,他杀了塔?凯迪成为了血族东方的君主。”
  “莫,”无意识的低声呢喃。
  “其他血族,像是德鲁、天草、浅,都是在东方比较活跃的贵族。吸血鬼,顾名思义,就是靠吸食人血而生,他们有无限的生命,很多血族都是数百上千岁。他们可以一次将人血吸光,而杀死那人,也可以吸食一部分,然后注入某种毒素,将那人变成血仆。简单来说,血仆不算人类,他们没有思想,没有意识,只是听从主人的命令行事的机器。血仆是依靠吃人肉或是喝人血而生存。但是纯血君主有另一项能力,被他们咬过,但又没有死的人,会变成血妖。血妖没有意识,没有思想,和血仆不同的是,血妖不受任何血族的控制,他们像怪物一样四处攻击人,被血妖咬伤的人,也会变成血妖。”
  血妖?我皱起眉,脑海中浮现一个明明有着人型,却赤红了双眼,张开大嘴,四肢着地,狰狞着,随时准备扑上前的东西。
  “~~~~,所以我们血猎的任务就是杀死血妖。”白轩蔚顿了会,抱紧我,“没事的,这里没有血妖,而且,你是白家人,怎么会怕血妖呢?”
  呃?我怔怔的看着他。
  “白家是血猎家族之一。在东方,血猎有四个家族,白家,易家,藤木家和樱井家。但是樱井家在四百多年前,就已经灭绝,所以说起来,血猎家族只有三个。别误解,血猎不是猎杀血族,虽然以前是这样,但随着血族的扩大,猎杀所有血族越来越不可能,现在,血族和血猎已经成了稳定的平衡状态。至于血妖,是以前血族和血猎斗争时,君主用来攻击血猎的,两族争斗,世界一团乱,血猎被迫和血族妥协,同意共处,但那个时候产生了许多血妖,贻害数千年。”
  “所以,血猎是为了杀死血妖而存在的?”
  “是的。在白家,我们从小就学习猎杀血妖的技术。”
  “那你也会?”
  “当然,”白轩蔚点点头,微笑带了点自豪。“我可是现任白家家主的弟弟呢。”
  “家主的弟弟?”
  “嗯,白家家主是我的亲哥哥,白轩哲。所以说,你们也要好好学习猎杀技巧,不能丢了白家的脸。”说着亲昵的捏捏我的脸。
  “你,杀过血妖?”白轩蔚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怎么都不像是能够动手的人。
  “当然,”他又换了一张图片,“这个就是我哥哥。”图片的上白轩蔚和另一个男子站在一起,那人比白轩蔚高一点,壮一点,也是一脸温和的笑容。又一张图片,白轩蔚站在一个女子的身后,女子又抱着一个婴儿,一脸幸福的笑容。“这是你妈妈。”
  那个孩子是我?
  “那个婴儿是连选。”白轩蔚轻叹了口气,“那个时侯,你还在妈妈肚子里呢。”他的声音含着淡淡的忧伤和怀念。“后来,我们接到猎杀任务,你妈妈坚持要和我一起去,但是,却不幸被血妖咬伤了。人被咬伤如果,变成了血妖就很危险,通常而言,确定被咬伤后是要被软禁,甚至处死的。但她当时已经怀了你,我不忍动手。被咬伤的人经过一段潜伏期,才会变成血妖,她说,她想在变成血妖之前生下你,她知道自己已经没有救了,只希望你能够平安。
  “之后,她一直住在医院,直到生下你的当天晚上,她看了看你,就自杀了。”白轩蔚顿住,我用力握住和他相握的手。“或许是由于这个原因,你出生之后身体很虚弱,住在温箱,后来也一直在医院,虽然孤独寂寞,但还好,你没有受到影响。”白轩蔚轻轻搂着我,拍拍我的后背,“我知道你在医院很难受,很寂寞,你从来不说,也不抱怨,甚至都不问我什么时候可以把你带回家,你一直都是个乖孩子,只是身体太弱。上个星期,你生命力突然下降,医生说,你会熬不过的,他说,你能够活到十岁已经是奇迹,但我知道,你会没事的。你就真的活下来了,健康的活下来了。”
  说到最后,他的语调越来越轻,甚至染上哽咽。我不知如何是好,只得也轻轻的搂着他。他收紧了手臂,紧紧抱住我,就像我是他的宝贝,不能失去的宝贝一样。




家居

  在“家”里呆了几天,真的是很无聊。白轩蔚还要上班,白天也不在,我不关心他是做什么的,只是留我一个人无所事事。
  “二少爷,”舒姨敲敲门。
  “请进。”
  “二少爷,你又把窗帘拉着,”舒姨进房间,径直走到窗边,“老爷说了,白天要给你把窗帘拉开的。”
  我皱皱眉,稍稍转身,避开耀眼的阳光。
  “二少爷要是无聊的话,可以到老爷的书房去看书。最好是到院子里走走,今天天气很好呢。”
  天气很好?我瞟了眼窗外的光亮,真恐怖,“舒姨,我去书房了。”找了个借口赶快溜。
  书房很大,除了那一天白轩蔚给我讲白家的事,我就没有再进来过。房间的三面都是书架,满满的放着书,随意的沿着书架走,浏览书名,经济学、经济管理、法律,怎么都是些深奥的东西,血猎入门、血族浅析,这一面又都是血猎相关的东西。抽下来一本血族浅析,这总比经济什么的要好玩些吧。
  靠着沙发,坐在地上,地上是软软的地毯,摸着很舒服。翻开书,简洁的说,这该是本讲血族的书。血族,除了有制造血仆、血妖的能力外,其敏捷的身手、强大的生命力以及超强的跳跃力也是常人达不到的。他们动作敏捷、行动迅速,在人类中恐怕只有血猎易家能与之抗衡。他们强大的生命力是任何种族都比不上的,他们身上的伤口可以在吸食鲜血之后恢复,因此取其性命是极难的事。跳跃力,近乎于滑翔的远距离跳跃,和空间跳跃,即瞬间转移。基于以上原因,在数千年前的大战中,人类不敌,终是签下和平协议。
  这书也讲得太浅了吧,我无奈的放下书。书里讲的都是贵族,还没有提到君主嘛。纯血的君主,我闭上眼睛,有着无限的能力,即使最亲近的贵族也不知道他们的底限。君主拥有某些特殊的咒文,破坏力是远高于贵族的。他们甚至~~~~
  “赤,”
  我被一双温热的手拉出回忆,是白轩蔚,他回来了。
  “怎么坐在地上,在看书?”他把我抱到沙发上,又捡起地上的书,“以后坐在沙发上看,地上凉。”
  “嗯,”我瞟了眼窗外,“你今天回得很早。”天色还明亮呢。
  “嗯,今天是周末。”他坐在我身边。
  “周末?”
  “你连这个都忘了?呵呵,”他微笑着解释,“一周有七天,星期六和星期天休息,所以通常把那两天和星期五晚上称为周末。”
  “就是说,明天和后天,你不上班。”
  “嗯,带你出去玩。”白轩蔚把书合上,“好看么?”随口问着,将书放回原位。
  “不怎么样,说得太浅了。”
  “是么?”他放好书,转向我。
  “嗯,”我点点头,“都没有提到君主。”是的,君主才是血族的心脏,他们的能力才是血族傲于世界的重要原因。
  “赤不愧是白家人,很敏锐。”
  “我只是陈述事实。”嗯,那是事实嘛。但,我一僵,事实?我怎么会知道,我怎么会知道纯血的君主有着非凡的能力?我看到过,虽然模糊,但脑海里有着确定的影像,怎么会呢?我不该会知道的,如果我真是他住院已久的儿子。
  “赤?赤?”白轩蔚蹲到我身前,“你怎么了?”语气有些担心。
  “没事。”我摇摇头,脑海里还是一片混乱,什么东西都是模糊的,每当我想看得更清楚,它就会消失不见。
  “身体不舒服么?你脸色不太好。”他关切的摸上我的额头,顺手抱起我,“回房休息会吧,晚饭再叫你。”
  
  第二天,连白连选也不用去学校。“今天天气多好啊!”白连选一边感叹一边坐到餐桌边。
  我几乎已经习惯了他们奇怪的标准,这样阳光灿烂到多余的天气,让心底生出一种莫名的恐惧。我下意识的想要拉上所有窗帘,把自己留在黑暗的地方。
  “今天我们去中山广场吧。”白轩蔚说道。
  “好啊,我也好久没有出去玩了。”白连选附和着。
  我眼角有些抽搐,我的抗议会有效么?
  “那就这么决定了,吃了饭,我们就出门。”
  果然,不会有效的。
  
  站在大门口,看着白轩蔚走在金色的光亮下,把车开到门口来。
  “连赤,快来啊。”白连选说着走进车里。
  虽然还站在门里,但我已经感觉到门外的热度,以及那金色的如剑般的光芒割在身上的疼痛。身子不自觉一颤。
  “赤,快过来。”
  “赤,”白轩蔚站到了身前,拉起我,“走了。”不由分说的走到阳光下。
  他该是感觉到了,我的颤抖,但没有松手。我紧咬着下唇,眯着眼,等待预料中的疼痛。只是,没有?!怎么回事?我伸出手,直直的放在阳光下,不痛,真的不痛,反而是一种温暖。
  “坐下。”
  愣愣的任由白轩蔚把我塞到前座。我又回到阴暗,不解的看着满地的光芒。
  “好了,”温热的大手抚上我的发,“我们走咯。”
  温热的,像是刚才那光亮的感觉,没有疼痛、不是炽热,只有温暖,虽然还是莫名的讨厌,但却真的很舒服,照在我温度略低的身体上。
  
  “你不去那边喂鸽子么?”白轩蔚走到我面前。
  我摇摇头,坐在椅子上。太多的明亮让我整不开眼,垂着头,暴露在阳光下,已经是极限,我无法像他们一样抬头喜悦的笑。
  “连选玩得很开心呢,”他坐在我身边,看着前面,一群白鸽中的那个欢快的孩子。“你不去么?”
  “不去,那是小孩子的玩意。”我撇撇嘴。
  “呵呵,你自己还不是个孩子。”白轩蔚笑起来,侧过我的头,转向他,小心的擦去我额上的汗珠。“很热么,还是身体不舒服?才坐了会,就出汗了。”
  我细细的看着他,他眼眸是深棕色的,没有黑色的深沉、没有红色的张狂,是一种温文的颜色。而此刻,这种温文的中央是我的身影和因我而起的担忧。
  “你坐会,我去给你买冰淇淋吧。”他说着起身离开。
  我呆呆的看着他,渐渐远去,又渐渐走近,手里多了个下面是脆皮上面是奶油状的白色东西。他渐渐变大的身影和记忆中的某个影子重叠,那个人也是拿着冰淇淋,是一手一个,兴匆匆的走向我,俯下身,将我笼罩在他的阴影里。
  “给你。”他笑着,一脸炫耀,“很好吃的。”
  我接过那个冰凉的东西,看着他满足的舔着手上的冰淇淋,他是如此的可爱和容易满足,让我不禁露出笑容。
  学着他的样子,舔上那冰凉又甜腻的东西,一阵凉意从舌尖慢慢扩散,细腻的甜蜜滑向胃,凉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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