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艺录-第5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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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所谓中国文评的特点,应是:(一)埋养在自古到今中国谈艺者的意识田地里,飘散在自古到今中国谈艺的著作里,各宗各派各时代的批评家都多少利用过;唯其它是这样的普遍,所以我们有见而相忘。(二)在西洋文评里,我们找不到它的匹偶,因此算得上中国文评的一个特点。(三)却又并非中国语言文字特殊构造的结果,因为在西洋文评里我们偶然瞥见它的影子,证明西洋一二灵心妙悟的批评家,也微茫地、倏忽地看到这一点。(四)从西洋批评家的偶悟,我们可以明白,这个特点在现象上虽是中国特有,而在应用上能具普遍性和世界性;我们的看法未始不可推广到西洋文艺。
这个特点就是:把文章统盘的人化或生命化。《易·击辞》云:“近取诸身……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可以移作解释;我们把文章看成我们自己同类的活人。《文心雕龙·风骨篇》云:“词之待骨,如体之树骸;情之含风,犹形之包气……瘠义肥词”;又《附会篇》云:“以情志为神明,事义为骨髓,词采为肌肤,宫商为声气……义脉不流,偏枯文体”;《颜氏家训·文章篇》云:“文章当以理致为心肾,气调为筋骨,事义为皮肤”;宋濂《文原下篇》云:“四瑕贼文之形,八冥伤文之膏髓,九蠹死文之心”;魏文帝《典论》云:“孔融体气高妙”;锺嵘《诗品》云:“陈思骨气奇高,体被文质”——这种例子那里举得尽呢?我们自己喜欢乱谈诗文的人,谈到文学批评,也会用什么“气”、“骨”、“力”、“魄”、“神”、“脉”、“髓”、“文心”、“句眼”等名词。翁方纲精思卓识,正式拈出“肌理”,为我们的文评,更添上一个新颖的生命化名词。古人只知道文章有皮肤,翁方纲偏体验出皮肤上还有文章。现代英国女诗人薛德莲女士明白诗文在色泽音节以外,还有它的触觉方面,唤作“texture”,自负为空前的大发现,从我们看来“texture”意义上、字面上都相当于翁方纲所谓肌理。从配得上“肌理”的texture的发现,我们可以推想出人化文评应用到西洋诗文也有正确性。因为我们把文章人化了,所以文章欠佳,就仿佛人身害病,一部分传统的诙谐,全从这个双关意义上发出。譬如沈起凤《红心词客传奇》四种之一《才人福》写张梦晋李灵芸挂牌专医诗病,因苏州诗伯诗翁作品不通,开方劝服大黄;又如《聊斋志异·司文郎》一则记盲僧以鼻评文,“刺于鼻,棘于腹,膀胱所不容,直自下部出”,此类笑话可以旁证人化文评在中国的流行。
我们该申说,何以文章人化是我们固有的文评。当然我们可以说,我们在西洋文评里没有见到同规模的人化现象;我们更可以说,我们自己用西洋文字写批评的时候,常感觉到缺乏人化的成语。但是,这两个负面的论证也许太空泛了。我们要在西洋文评里找出代表的例子,来分析,来指明它们的似是而非,它们的貌同心异,算不得人化。我们把例子分为三类,由浅入深,逐类辨析。
第一类像西塞罗的议论。西塞罗云:“美有二种:娇丽者,美女也;庄严者,男美也。”这当然算不得人化:因为西塞罗根本是在讲人体美,所以他下文说须眉丈夫,总得保持庄严本色,切勿软绵绵,懒洋洋,衣冠言动,像个不男不女的戏子。他只说男女刚柔各有其美,并非说文章可分为阴柔阳刚。我们若讲美学思想史,西塞罗的分类极为重要,因为人体美属于美学范围;我们若讲文学批评,此说全不相干。我们当然可把此说推演到文艺上面,但是我们要注意,西寨罗自己并没有推演。一切西洋谈艺著作里泛论美有刚柔男女性的说法,都算不上人化。
第二类西洋普通“文如其人”的理论,像毕丰所谓“学问材料皆身外物,惟文则本诸其人”,歌德所谓“文章乃作者内心真正的印象”,叔本华所谓“文章乃心灵的面貌”,跟我们此地所讲人化,绝然是两回事。第一,“文如其人”并非“文如人”;“文章乃心灵的面貌”并非人化文评的主张认为文章自身有它的面貌。第二,他们所谓人,是指人格人品,不过《文中子·事君篇》“文士之行可见”一节的意见,并不指人身。顾尔蒙唯物化的论文,认为文章是生理作用的产物,健康、饮食、居住以及其他生命机能都影响到文章,这也不是人化或生命化。顾尔蒙只想以作者的生理来解释作者的文笔,生理是文笔外面或背面的东西,而我们的文评直接认为文笔自身就有气骨神脉种种生命机能和构造。一切西洋谈艺著作里文如其人或因文观人的说法,都绝对不是人化。
第三类是西洋文评里近似人化而程度上未达的理论。在文艺思想里,像在宇宙里,一字的差分最难跨越。譬如有关,我们可破;有墙,我们可跨;只有包裹着神明意识的一层皮囊,我们跳不出,在一丝半米上,见了高低好丑。此类例子,不比前两类,在西洋文评里,不易找见。我们拣最亲切有味的来说。郎吉纳斯云:“文须如人体,不得有肿胀”,又云:“文如人体,非一肢一节之为美,而体格停匀之为美”,昆铁灵云:“人身体康强,血脉足,运动多,筋骨牢固,所以为健丈夫,亦即所以为美丈夫,若专事涂饰,作妇人态,适见其丑,于文亦然”,又云:“文章雕饰,必有丈夫气,勿为女子佻冶态,”又云:“文章矫揉做作之弊,曰肿胀,曰水盅,曰肉感”,又云:“文章宁可粗硬,不可有女气而软弱。”维威斯的议论要算西洋文评里顶精辟的人化说了,他说:“文章者,心灵以及全人之影象也。人品本诸身与心;文品本诸文字及意义。文字有音与形,故文章有体格。字句精炼,音节弘亮,结构充实,则文之体高而大。文字琐碎,音枙薄,词紧促而不舒,则文之体卑且侏。体格而外,文章更有面貌:文之简赅者,其貌圆而润,文之详实者,其貌方以刚。文章亦有肉,有血,有骨。词藻太富,则文多肉;繁而无当,则文多血。文章又有液:字妥句适,理壮,辞顺,则文之液也。用字过省,且无比兴譬喻,音节细弱,结构庸俗,则文枯瘦;无血无肉,干皮包散骨,如囊貯石而已。”班琼生也有类似的见解:“文字如人,有身体,面貌,皮肤包裹。繁词曲譬,理不胜词,曰多肉之文;词不该理,曰多筋骨之文;音谐字妥,则文有血液。”华茨华斯云:“世人以文章为思想之衣服,实则文章乃思想之肉身坐现。”卡莱尔云:“世人谓文字乃思想之外衣,不知文字是思想之皮肉,比喻则其筋络。有瘦硬之文,有憔悴穷饿无生气之文,有康健而不免中风危险之文”。佛罗贝论文云:“思想与形式分开,全无意义。譬如物体,去其颜色形模,所余不过一场空。思想之为思想,端赖文笔耳。”又云:“文章不特为思想之生命,抑且为思想之血液。”这几个例子够举一反三了。
在我们讨论这几个例子以前,我们先要注意,它们在西洋文评里,不过是偶然的比喻,信手拈来,随意放下,并未沁透西洋文人的意识,成为普遍的假设和专门的术语。记牢了这一点,我们然后研究,上面所举第三类例子,跟中国文评的人化,有什么差异,我们分四层来讲。
第一,此类例子大多把文章来比人体,只是一种显喻;我们该注意到“如人体”的“如”字,“于文亦然”的“然”字。顶多也不过隐比,算不得人跟文的化合;我们只要把郎吉纳斯跟刘勰比较,便见分晓。在此类西洋文评里,人体跟文章还是二元的,虽然是平行的二元。在我们的文评里,文跟人无分彼此,混同一气,达到《庄子·齐物论》所谓“类与不类,相与为类,则与彼无以异”的境界。从比喻的“比”字,望文生义,我们便推想得出平行的二元性;在拉丁文里,比喻唤作translatio,就是我们现在所谓翻译,更明白地流露出被比较的两桩事物的对抗。超越对称的比喻以达到兼融的化合,当然是文艺创造最妙的境界,诗人心理方面天然的辩证法这种心理状态,经波德来雅再三描摹之后,已成为文艺心理的普遍常识,我们不必更事申说。刘勰《文心雕龙·比兴篇》论诗人“蠲物圆览”,那个“圆”字,体会得精当无比。人化文评是“圆览”;人化比喻单是“左顾右盼”。所以,在西洋语文里,借人体机能来评骘文艺,仅有逻辑上所谓偏指的意义,没有全举的意义,仅有形容词的功用,没有名词的功用,换句话说,只是比喻的词藻,算不上鉴赏的范畴。在西洋语文里,我们习惯上只说“一种或这种多肌肉的文章”,不说“一切文章的肌肉”,只说“一种或这种多筋的文章”,不说“一切文章的筋”,除非我们硬要做譬喻,不顾公认的仂语。并且,在我们的文评里,人化的术语多少是中立的,不大有估定价值的意义,可以用来赞美——譬如说“骨重神寒”,也可以用来谴责——譬如说“骨弛肌懈”;而在西方文评里,这种人体比喻形容词本身就是一种估价,从上面维威斯、班琼生的话里,我们一看就知道,他们说文章多骨多肉,就等于说文章不好,同样,现代西洋人说文章多肌肉多筋,就等于说文章好。换句话说,他们用到fleshy,bony(多肉的,多骨的)等等,都是指文章的变态说,不是指文章的常态说,不仅说文章有肉有骨,还说文章肉肥如豕或骨瘦如豺②,不但是存在判断,并且是价值判断,是善恶美丑的批评,不是有无是非的描写。维威斯、班琼生所谓体貌,倒是有中立性的,此点我们下文再讲。大多数西洋谈艺者以文比人,都偏重病态、变态,例如郎吉纳斯所谓肿胀,昆铁灵所谓水盅肉感。西洋文评里人体比喻本身就是偏重的形容词,难于更加形容,所以西洋作者说到多骨或多肉而止,更无下文;我们的人化术语只是中立的名词,所以我们还可添上种种形容衬托,精微地描画出文章风韵,譬如有“瘦硬通神”的清骨,有“严家饿隶”的穷骨,有轻而浮薄的贱骨,有轻而超妙的“自是君身有仙骨”。以西洋人体譬喻的文评,比了中国人化文评,恰像西洋相人书比了中国《麻衣相法》,一般的粗浅简陋。中国论文跟中国相面风鉴有极密切而一向被忽略的关系。西洋以文比人是估价,我们再举一个例证。我们上文说过,西塞罗论美有男女算不得人化。昆铁灵论文有丈夫气女子态,当然跟姚鼐所谓阳刚之文阴柔之文的分别相接近了;然而我们要注意姚鼐着眼在文章种类的差异,昆铁灵只注意到文章价值的高下。昆铁灵全不明白丈夫气和女子态可以“异曲同工”,他只知道丈夫气是好文章,女子态是坏文章。我们所谓阴柔阳刚是平等相对的文章风格,昆铁灵便有点重男轻女了。进一步说,昆铁灵只认为丈夫气是文章的常态,他所谓女子气并非指女子的本色,倒是指男人的变相;他只知道须眉丈夫不该有巾帼气,他不知道巾帼女子原该有巾帼气,雄媳妇与雌老公一样的讨人厌——也许我错了,雌老公该讨得雄媳妇的喜欢的!西洋人论文有男女,不是中立的分类,而是偏袒的判断,佛罗贝的话表示得极明白,他说:“我只喜欢男性的文句;像拉马丁那种女性的文句,我是不爱的。”
第二,除却比喻的二元以外,第三类例子里还潜伏着一个二元,思想或内容与文笔或外表的二元。华茨华斯那句话,当然有所指。华茨华斯所深恶痛绝的特莱登和朴伯都把衣服来比过文章;例如特莱登云:“文词之于思想,如裙裤之于人身,乃遮羞之衣服也”,朴伯亦有句云:“理以文为衣,勿须绣鞶帨。”华茨华斯、卡莱尔、佛罗贝的说法当然比特莱登、朴伯高明,但是我们该注意,他们这是把思想跟文章对举的:假使文章是肉身,那末思想便是投胎的灵魂,假使文章是皮肉,那末思想便是骨血。灵魂跟肉体自然比衣服跟身体,来得关系密切,不过仍旧是两个平行的单位。刘勰、颜之推的话,比此说深微得多。刘勰、颜之推认为文章一名词在概念上包括“理致”和“气调”,“情志”和“词采”,内容和外表;而在华茨华斯等人的文章概念里,他们所谓文章只指我们所谓“词采”或外表,只能粘贴着思想或内容,并不跟思想或内容融贯一片,所以他们把文章和文字二名往往无别的使用。用逻辑成语来说,刘勰等人所谓“文章是思想的表现”,是一个分析判断,而华茨华斯等人所谓“文章是思想的表现”是一个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