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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1979-2000深圳重大决策与事件民间观察-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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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了报告全文。
  1993年5月,胡鞍钢与王绍光合著的《中国国家能力报告》发表后,再一次引起决策层的高度关注。1994年之后的中国财政税制体制改革便以该报告为重要背景和参考依据,报告内容大部分被采纳和实施。这一项研究奠定了胡鞍钢在学术界,特别是在中国的政治经济学研究领域里无可争议的地位。
  今天,我们很难断定胡将批判的矛头锁定深圳的动机和目的。即使在当时,这一点也是众口不一,说法百般。有人说,胡鞍钢是大陆第一个学术炒作大师,学术形象包装大师,他非常透彻地明白,不管从经济还是政治角度,深圳是当时绝无仅有的一座注意力高峰。攻击深圳,就是攻击全中国人、甚至全世界人的眼球!无论胜败,皆可一举成名天下知。以一个学者的身份发出讨伐檄文,既易取信于人,又无打压改革之虞。有人说,胡是一位个性极为张扬,思想极为独立,不媚权贵,敢于担当的汉子。他研究的课题一直是国家大势,深圳进入他的视野合情合理,丝毫不让人感到意外。
  不管怎么说,一个城市的命运沉浮与一个学者如同矛和盾一般,互相刺伤又紧紧地捆绑在一起了。
  1994年3月14日,深圳成了一个欢庆的海洋。一个由国家十个部委组织,三十余个省市参加的取经考察团来了。鲜花如海,笑容如海。每个人的脸上荡漾着久违的灿烂的笑容。
  在这样的气氛里,没有人预料到一场狂风暴雨已逼近。上午10点左右,一份报告经由新华社以内参形式上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这份署名为胡鞍钢的报告一开始就笼罩着一种莫可名状的神秘色彩。
  胡鞍钢在报告中旗帜鲜明地说,特区不能再〃特〃了,不能再无限制享受优惠政策!必须要对中国经济特区的政策进行彻底调整,坚决取消各种减免税和优惠政策,取消不利于缩小地区差距、优惠于某些地区的经济特区。因为,〃公平竞争是现代市场经济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中央政府是市场竞争规则的制定者和监督者,不能带头破例,对某些地区实行优惠政策或提供垄断……任何地方都不得享有法律和制度之外的经济特权,即使是经济特区也不能享有和保留经济特权。〃
  这篇似乎在谈论中国不同地区之间的经济差别的报告,刀口径直指向东南沿海的经济特区。
  3月28日,北京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看完这份内参后,沉吟良久,说了一句话:〃胡鞍钢这一下子,算是像一柄锋利的匕首戳在了深圳最敏感的部位上。〃
  各省市的情绪迅即被引爆
  然而,令胡鞍钢意外的是,他排山倒海般的炮弹竟像是射进了汪洋大海,虽然掀起了波澜,却迅即化为无形。这多少让他感到泄气。
  尤其是深圳的态度,一种高傲的、不屑的、无畏的冷漠,更激起了这个〃文化杀手〃的斗志。冷静下来后,胡鞍钢决定从长计议,从外围进攻,发动各省打一场包抄战,最终逼迫深圳表态。
    
      
          
  在此后的半年里,胡鞍钢将自己的理论进一步发挥,并让它以在台下向中央〃献策〃的秘密传播方式,转为公之于天下争取舆论制高点大力支持的方式寻求破局,试图在更大的范围取得支持。
  在〃特区不特论〃内容变得日益充实、观点提纯得愈发尖锐、语言变得刀刀见血的当口,一个天赐之机蹑步而来。
  1994年6月中旬,胡鞍钢悄悄被请进中央党校,去对省长班讲授〃中国地区差别问题〃。面对一群省市区的领导者,胡鞍钢见机出手,断然将他的〃特区不能再'特'〃的观点第一次予以公开。结果自然如胡鞍钢所料,〃特区不特论〃像在滚烫的油锅里洒了几滴水,现场立即炸开,各省市特别是一些欠发达地区领导的情绪迅即被引爆。
  据胡鞍钢后来的陈述,许多欠发达省区领导人也认为:特区不能再〃特〃下去了,不能老吃〃偏饭〃。甚至沿海地区领导人也持相同观点。浙江省一位领导人讲:〃我们也不服气,凭什么他们能享受优惠政策,而我们就不行呢?〃
  惟恐大火不燎燃,胡鞍钢10月又匆匆跑到上海〃放火〃烧山。
  这次他在上海作的经济报告的题目是《上海:为何老大变老九不同税制对上海的影响》。所谓〃老九〃是指上海到了1992年,其国内生产总值,已从1978年的全国第一下降到第九。上海市的经济在80年代的确是每况愈下的局面。其国内生产总值,在1978年是全国第一,到1992年则降至第九。这引起海内外不少人的议论。
  胡鞍钢直截了当地对上海人说,上海衰落的原因,全在于中央政府在税制上对上海〃实行歧视性政策,抽血过多,取之过量,而导致其发展乏力,没有后劲〃所致。
  胡鞍钢认为上海的财政贡献远远大于经济贡献。他还列举广东在80年代的迅速发展为例,证明中央在税制方面给予广东的优惠是导致广东超过上海的原因。他说,在西方国家,很少有一个国家有不同的税制。因为税制上的不公平,导致上海失去了发展机会,只要中央像对待广东那样对待上海,全国统一税制税率的话,上海会迅速发展起来。
  胡还用同样的原则进一步谈到上海浦东的开放。他说〃浦东开发,也不等于就一定要搞优惠政策和区别性政策,开放和优惠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中央在全国实行统一税制,像对待广东那样对待上海,上海就会迅速地发展起
  来……邓小平说要把特区搞成开放的窗口,邓小平从来没有说要给特区以优惠政策或是一直优惠下去。〃
  胡鞍钢的这些话等于是在间接地论证,中国的地区差别乃是因为中央政府对不同地区的亲疏政策所致。而特区的发展之所以迅速异常,乃是因为全国替他们负担了中央的财政支出,而他们却在坐享其成。很显然,这样的观念触及了我们国家最为敏感的一个领域。
  正因此,胡鞍钢的理论和地方领导人的情绪很快汇成一股潮流。胡本人则从此名声大振。
  一场特区之争终于爆发
  对于胡鞍钢的步步紧逼,以深圳为代表的特区方面已经以相当高的姿态保持了半年多的沉默。人们都认为,深圳不可能反唇相讥。因为人们都还清楚地记得邓小平1992年在特区讲过的那句〃不争论〃的话,当时邓小平很自豪地说:〃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一争论就复杂了,把时间都争掉了,什么也干不成。〃后来还有了那句〃争论的不干事,干事的不争论〃的民谚。
  不过,为深圳不平而鸣者不乏其人。
  1994年10月7日,国务院特区办公室的刘福垣在《光明日报》上发表与胡鞍钢观点截然相反的文章,指出非但不能取消特区之〃特〃,而且特区还应更〃特〃。不过,刘福垣在文章中并没有提到胡鞍钢本人,〃用词委婉平和,一副理论探讨的温文尔雅〃。
  〃学者们不论具有怎样不同的观念和不同的方法,但有一点似乎是他们共同的特征:不怕人家反对他们。只怕人家不理他们。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胡鞍钢不仅不担心有人出来批驳他,而且很希望有人来批驳他。因为只有这样,事情才有机会闹得轰轰烈烈,他也才有可能不再寂寞。〃一位洞悉这段论争的当事者后来分析说:〃刘福垣的文章恰恰提供了这样的契机。〃
  果然,1994年12月初,胡鞍钢在新加坡《联合早报》发表文章,要〃以学者的无所畏惧的气派〃来驳斥刘福垣的论说。
  1995年6月中旬,胡鞍钢再次利用一个机会向地方领导人宣传他的观点。这一次是在风光旖旎的北戴河海滨,听众则是一批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据胡鞍钢说,这些少数民族干部〃表示了相同的看法〃。所以他就更加坚定地认为,〃对特区的优惠政策,人为地加剧了地区之间矛盾,受到绝大多数地区领导人的反对〃。
  大约一个月后,也即1995年7月,胡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的特区研讨会上,提交了《特区还能再〃特〃吗》的论文,进一步阐明他的观点。
  一场特区之争终于爆发。
  厉有为〃杀鸡用牛刀〃
  事情到了这种地步,作为争执的焦点,深圳就觉得自己再也不能沉默。
  不过,第一个站出来驳斥胡鞍钢的,竟然是中共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这多少出乎人们的意料。
  1995年8月7日,《深圳特区报》在头版头条发表了长文《深圳的实践说明了什么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访谈录》。
    
      
          
  厉有为重点谈到了深圳特区创建15年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他说,成立特区时,中央只给了1。5亿元的开办费。以后就不再给了。到了1988年后,深圳经济有了一定的实力,开始向国家上缴财政收入。他专门为此向人们算了四笔账:
  一是1988年后,深圳向中央、省财政上交34亿元。
  二是国家直接从深圳取得的海关税、海关代征税,铁路、邮电、银行在深圳实现的效益15年来超过500亿元以上。
  三是各省市在深圳投资企业,现在已经在收获。中共湖南省委书记王茂林同志说,湖南在深企业净资产已经超过30亿元。
  四是在深圳外地就业人口有210万。据几个省统计,目前在深圳的打工者每年寄回家乡的钱人均最少达到3000元,也就是说,打工者每年最少寄出了60亿元到全国各地。
  厉有为是在告诉人们,中央政府对深圳特区的投资,是15年来最为合算的一笔。
  接着,厉有为话锋直指胡鞍钢,语言十分严厉地说道:
  现在有人否定特区,主张取消特区,说什么特区培养了特殊利益集团,是和中央争利分利的特殊利益集团,是用寻租的手段发展的。政治寻租是向中央要特殊政策;经济寻租是向京官行贿。这不仅仅是把脏水泼在特区建设者身上,而且还把中央领导诬陷在里边了。东北话叫〃埋汰人〃。
  不过。胡鞍钢不这样认为。他迅速在香港《明报》发表文章,予以回击。显然,他对争论的升级非常兴奋。这回,胡鞍钢放下最后一点客套,将攻击的矛头直接对准深圳之〃实践〃,其语言的犀利程度,远在厉有为之上:
  特区的〃特〃字实质上是一种特权或垄断权,具有破坏公平竞争的消极作用。欠发达地区为什么不服气,他们并不介意穷和富,而在意他们不能参与公平竞争和公正竞争。高收入的特区再享有中央优惠政策,继续占便宜,实在毫无道理。
  对于一个地区的优惠,就等于对其余地区的歧视。
  国内某些人缺乏历史常识,似乎一谈改革,就要搞优惠政策,一谈开放,就要搞减免税,似乎谁主张取消特区优惠政策,谁就反对邓小平的特区政策。这是吓唬人的伎俩。你能吓唬谁?
  我与某些主张坚持特区优惠政策的人之间的争论,既不是姓〃社〃姓〃资〃的争论,也不是取消特区还是保留特区的争论,而是取消特权还是保留特权的争论。
  所谓〃优惠政策〃,并不是一纸空文,它具有很高的含金量。这相当于为某些地区提供一种特权垄断。有了特权和垄断,就有了高利润和垄断利润……以深圳为例,1993年该市财政收入减去财政支出为7。9亿元。作为名义上缴额,包括向省及中央财政上缴额,这一数额仅占当年中央财政收入的0。59%,同年该市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总数比例为28%。这说明,深圳的财政贡献与经济贡献不成比例。深圳少交,其他地区就会多交。
  深圳市领导人为了充分宣扬对国家的贡献,使用了〃1∶500〃的提法。〃1∶500〃的说法不仅过分夸张,而且把中央的记在自己身上。有〃贪天之功〃之嫌。众所周知,海关税、海关代征税,铁路、邮电、银行收入从来都是中央专项收入,不是地方口袋里的钱。不仅深圳如此,上海也是如此。仅1992年,上海上交中央专项收入高达154亿元。这是中央的钱,怎么能算在深圳领导人的名下?怎么又敢以〃1∶500〃的惊人效益向海内外广泛宣传呢?
  我从来没有主张〃取消特区〃,而是主张取消〃特区优惠政策〃。大家都晓得,这是两个不同主张。
  从1994年中国实行中央地方分税制以及新税制。它的根本原则是〃统一税制、统一税率、公平税赋〃。这势必要触及特区的优惠政策。在中国搞统一税制还是继续沿用非统一税制由此引出中央与地方的矛盾,特别是中央与特区的矛盾。如果〃特区不特〃仅是一种学术观点,特区领导人不会伤肝火的;如果这一主张变为一种政策,就不能不使他们大为恼怒。
  可能是因为有了市委书记在前面打了头炮,再加上胡鞍钢的不依不饶(用《深圳特区报》编者按的话说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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