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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

芙蓉-2006年第2期-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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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听就慌了:“不行不行,我家不方便。” 
  “你家怎么不方便呢?” 
  “嗯……嗯,是这样的,我那儿有个女的。”我扯了个谎。 
  “那咱们再找家酒吧去喝酒。” 
  “我已经喝多了,不能再喝了。” 
  赵宝康不吭声了,我劝他:“你还是回张超家吧,今天太晚了,改天咱们再找机会喝酒。” 
  “我今天就是不想回张超家。”他似乎上来了牛脾气。 
  “那你想去哪儿呢?总要有个地方去呀。” 
  “我想去上海。” 
  “你去上海干什么?”我有点吃惊。 
  “我有个亲戚在上海,我想去他那儿住一段时间。” 
  “明天不能去吗?” 
  “我现在就想去。” 
  “可你没有行李啊。” 
  “我出门从来不带行李。” 
  看他那样子不像是说着玩的,我琢磨着只要能把他甩掉,管他去哪儿呢,哪怕是去地狱。我说:“好,那我送你去火车站。”我让司机掉头,往火车站开。 
  到了火车站,我们下了车,朝售票处走。他说:“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 
  这我是有思想准备的。我虽然也心疼钱,但只要能把他甩掉,花多少钱我也在所不惜。我说:“我给你买票。”在售票处买好票,我看了一下票上的时间,是凌晨五点的,还要等好几个小时呢。我把票和十块钱递给赵宝康(到上海五个多小时,十块钱够他路上零花的了),他接过票和钱,连句客气话也没说一声,只是贼眉鼠眼地四处看了看,接着脱掉一只鞋子,小心翼翼地把票和钱塞进鞋里,然后再把鞋子穿上。 
  “现在小偷太多,”他对我解释着,“你以后也学我,出门的时候,把钱和车票藏在鞋里。” 
  我心想就他那么一副长相,谁还敢偷他,防他还来不及呢。 
  我们朝候车厅走去,我打算把他送到候车厅后就和他告辞。进了候车厅,还没等我和他告辞呢,他先开了口:“我有点饿了,咱们吃点东西去吧。” 
  我想反正票已经买了,他是肯定要走的,我也用不着太紧张了,去吃点东西就吃点东西吧。我同意了。我们出了候车厅,正好看见一个穿着铁路制服的姑娘从我们面前经过,赵宝康喊住了她。“喂,小姐,哪里有餐厅?”那姑娘说二楼就有,还详细地告诉我们上楼后该怎么走怎么走。“小姐,”赵宝康冷不丁地说道,“这样吧,你带我们去,我们给你钱。” 
  那姑娘一听赵宝康的话,突然变了脸,厉声质问赵宝康:“你拿我当什么人了?嗯,你拿我当什么人了?” 
  “怎么啦?”赵宝康说,“给你钱让你带路,你不愿意带就算了。” 
  “你以为你有钱啊,”那姑娘叫了起来,“你以为你有钱就什么都能买到啊,看你那样子就不像个好东西。” 
  我在一边虽然觉得赵宝康的话有点不上路子(大概因为听多了他的这种不上路子的话,我也没什么特别的感觉),但那姑娘的反应也太过分了。“你这样就不对了,”我跟那姑娘说,“他也没什么别的意思嘛,你怎么能开口骂人呢?” 
  “就骂他,”那姑娘转向了我,“就骂他又怎么样,流氓。” 
  我也提高了嗓门:“他干什么了,就成了流氓?那你这样开口就骂人又算什么呢?还没有见过像你这么凶的,太泼了。” 
  “你才泼呢,你和他一样是个流氓,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跑这儿来耍无赖……” 
  “我们耍什么无赖了,碰你了还是骂你了……” 
  “你还想碰我啊,碰碰看哪,你敢!” 
  “谁他妈的想碰你了,你在想好事吧。” 
  我们的吵嚷招来了一些围观的旅客,一会儿又从行李检查处跑来了两个穿着铁路制服的小伙子。“干什么干什么,”其中一个小伙子凶巴巴地对我喊道,“你们想干什么。” 
  本来我这人一贯温和,从来不爱惹事,可这时因为喝过酒的缘故,更主要的是有赵宝康在身边(他长着那么一副模样,估计打起架来肯定是把好手),也变得勇猛了起来。“我们不想干什么。”我强硬地回答道。 
  “不想干什么就走开。”那个小伙子做势想要推我。 
  “你别动手。”我指着那个小伙子。 
  “动手又怎么样。”他站到我的面前。 
  “有话好说,有话好说。”就在这时,赵宝康忽然满脸堆笑,插身到我和那个小伙子之间,还一个劲儿地冲那个小伙子点头哈腰,简直就像个舞台上的小丑,或是老电影里的汉奸。他又从口袋里掏出烟来,抽出一支硬要塞给人家。“误会了误会了,完全是误会了。一点小事……我们马上走,马上走。” 
  接着他不容分说,拉着我就走开了。我们来到二楼餐厅,在一张空桌子旁坐下了,要了点小吃。“你这人也真是的,”他倒教训开了我,“火气那么大,跟他们这种人有什么好计较的。”我没有理他。这家伙也太让我失望了。虽说本来也没对他抱什么希望,可既然他长了那么一颗奇形怪状的脑袋,那么一副土匪一般的模样,可结果却连打个架的胆量也没有,真是个地道的废物。 
  吃完小吃,我买了单,赵宝康悠闲自得地抽起烟来,好像已经把刚才的事情全忘了。“时间还早啊,”他说,“咱俩到外边找个旅馆,开间房睡几个小时怎么样?” 
  “开房间不要钱啊,”我没好气地冲他,“我身上没钱了,你有钱吗?” 
  “瞧你说的,我哪儿有钱啊。” 
  “没钱开个屁房间,你就老实在这儿歇着吧,我要回家睡觉去了。” 
  我走后,赵宝康把我给他买的火车票退了,钱自然归了他,接着他就回张超家睡觉去了。 
   
  1991年,张超去了深圳办公司。起初赵宝康没有跟着去,留下来继续混,那时我们已经见不到他了,而且我们也都不想见到他,生怕一个不留神被他粘上了甩不掉。有关赵宝康那段时间的生活,我们偶然从一个在某文学杂志社里当编辑的朋友那儿听说了一些。 
  赵宝康不知道怎么认识了社会上的几个文学青年(其中一个文学青年恰好也认识我们的那个编辑朋友),那几个文学青年正巧那时准备自费办一份诗刊。办诗刊是有很多具体工作要干的,比如向本地和外地的一些文学青年约稿,稿子来了还要整理,校对,接着要联系印刷厂,大印刷厂还不行,人家一是要单位介绍信,二是不接这种小生意,结果就要跟乡镇办的小印刷厂联系。所有这些琐事,那几个文学青年谁都嫌麻烦,不太愿意干,赵宝康知道后,马上自告奋勇地揽下了这个活儿。那几个文学青年每人出了一笔钱交给赵宝康,作为编诗刊的经费。赵宝康嘛,自然也就没太客气,挤出了一部分钱做自己的糊口之资,这样就够他过上一阵子了,剩下的钱他联系了一家最便宜的小印刷厂,并且把原定印的几千册,擅自压缩成了几百册。与此同时,他还通过向本地的文学青年约稿,认识了一个患癫痫病的文学女青年,他看上了她,向她展开了凶猛的爱情攻势。那个文学女青年呢,一来自身的条件也不是太好,二来看赵宝康疯疯癫癫的,也有点天才的味道(谁都知道,天才都有点疯疯癫癫的),就半推半就地和赵宝康有了点恋爱的意思。这下不得了,在爱情的驱使下,赵宝康竟然也开始写起诗来了!他每天都要写无数的爱情诗给那个文学女青年,还在喝醉酒以后,不分白天黑夜地去纠缠她。结果没用多长时间,就把那个文学女青年的癫痫病折腾发了好几次。她的父母大怒,一方面把女儿送去了住院(住哪家医院是保密的,以防赵宝康找来),另一方面威胁赵宝康,他要是再敢和他们的女儿来往的话,非把他的狗腿打断不可。就这样,一段美好的爱情无疾而终了。 
  诗刊印出来了,那几个文学青年一看之下,差点给气疯了。里边有一大半是赵宝康自己的诗(几乎都是爱情诗,并且都是题献给亲爱的某某的),有一小半是那个患癫痫病的文学女青年的诗,只是在最后两页上,才有那几个出钱的文学青年以及三两个别的什么人的诗。况且,赵宝康的诗,那能叫诗吗?只是把一堆胡言乱语,按一句话一行或半句话一行,竖着排列了下来。有一首诗是这样写的: 
  我爱你 
  我爱你 
  我爱你 
  我爱你 
  我爱 
  你 
  我 
  爱你 
  我 
  爱 
  你 
  他们去找赵宝康,可赵宝康早已不见了踪影。 
  后来,赵宝康大概是实在混不下去了,又跑到深圳去找张超。以后,有关赵宝康的消息,我们都是在张超偶尔回来省亲的时候,从他嘴里听说的。这时候张超的公司已经越办越红火了,养赵宝康这么一个闲人也不在话下。赵宝康依旧像从前一样,什么事也不干,成天喝酒,东游西逛。但是让张超越来越不能容忍的是,身为公司老板的他,竟然常常被赵宝康搞得颜面尽失,下不了台。赵宝康喝多了酒,当着张超手下员工的面,在张超的办公室里又是脱袜子又是打赤膊。还对公司员工说:“你们别给张超那么卖命地干,他是在剥削你们哪。”有时候他喝得醉醺醺的,在公司里乱转,到处找人陪他说话,叫人没法工作。张超气极了,曾给他路费让他立刻走。赵宝康接过张超给他的钱,从里边抽出一张十块的,说:“这不他妈的就是钱嘛,有什么了不起的。”说着他拿出打火机把这张钱点燃,然后又叼起一支烟,用这张点燃的钱去点烟。 
  张超结婚的时候(他在深圳又谈了一个女朋友),赵宝康在婚礼酒席上又喝醉了,他放声大哭,一边哭一边说:“你们都有家了,你们都有家了,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孤苦伶仃,没人管我了,没人管我了啊……”哭得大家面面相觑,这时,一个张超在部队里当兵时最要好的战友(他叫丁大伟,专程从北京赶到深圳来参加张超婚礼的),实在看不下去了,抬手就扇了赵宝康一耳光。这丁大伟天生神力,在部队当的又是侦察兵,擒拿格斗样样会,这一耳光下去,就把赵宝康的一只耳朵给扇聋了。 
  参加完张超的婚礼,丁大伟要走了,他对张超说,赵宝康的耳朵被我扇聋了,也算是残废了,他在这里也是个累赘,你让我把他带走吧,以后我来负责这小子的生活。张超当然求之不得。这样,赵宝康就跟着丁大伟去了北京。 
  丁大伟在北京也办了家公司,赵宝康就住在公司里,照样不干任何事,丁大伟也不要求他干任何事。丁大伟给他的待遇是,有饭吃,有酒喝,别的就没有了。平时,丁大伟对赵宝康是好便骂,不好便打。比如说,喝醉了要打,胡说八道要打,上班进办公室要打,不讲卫生要打,对公司女员工贼眉鼠眼要打,到处乱跑要打。哪怕什么事也没有,仅仅因为丁大伟心情不好了,也要打赵宝康一顿。总之,丁大伟是隔三差五地就要打赵宝康。可怜赵宝康一个堂堂五尺男儿,成了丁大伟的一个肉沙包。赵宝康实在受不了了,逃跑过一次,可因为身上没钱,跑不了多远,被丁大伟手下的人在通县逮到了,嗬,那顿好打,三天没起来床。又让赵宝康立下毒誓,再不跑了,如果再跑,被逮回来的话,就要对他不客气了(天哪,什么时候对他客气过啊)。那以后赵宝康再没有跑过了,渐渐地他似乎也适应了这种有吃有喝有人打的生活,日子过得也有些怡然自得了。白天,他一个人到街上或是公园里去逛逛,到了吃饭的时候就自动回来了,如果看到饭桌上没酒,他就去找丁大伟要几块钱,买一瓶最便宜的白酒来(找头是要如实还给丁大伟的),自己喝。晚上是不准离开公司的,他在公司值班人员的房间里看看电视,然后就钻进楼梯拐角自己那间没窗户的小屋里睡觉去了。要是丁大伟叫他到办公室去,他就知道要挨打了,也没什么可啰嗦的,一副可怜相,乖乖地去让丁大伟打。丁大伟也嗜酒(所以他才大度地允许赵宝康喝酒,在这一点上他还是理解赵宝康的),顿顿要喝,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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