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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风生水起-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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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好了很多,但是依旧脸色苍白,我笑道:“怎么你也来晒太阳?”
  杨爱苏瞅了瞅我手里的笔记本,笑道:“这个笔记本不错啊,很有历史参考价值。”
  我点点头说道:“嗯,这是一个叫什么久迩宫春日的家伙的笔记本——封面上是这么写的,我就大概这么认为是了。上面都是记载了什么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的秘密和满清龙脉宝藏的事情。成吉思汗无敌于天下的事情我们都见识过了,不过是什么幽浮游灵,可怕的紧。至于满清龙脉宝藏,我则是向来不相信这些玩意的。”
  杨爱苏踌躇一下,问道:“我觉得它很有用,你看,能不能转让给我?当然,不是白给的,我家很有钱,我用钱向你买!”
  我摇摇头拒绝,淡淡地说道:“有些东西是用钱也买不到的。倘若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历史笔记本,我白给你也无妨,但是,这却是某个人的遗物,我就不能给你了,对不起。”
  杨爱苏失望地离开。
  过了几天,政府的救援队过来。由于事情太过于玄奇,我们不约而同选择相似的借口——忽遇火山爆发不幸遇难。
  我们被救之后,一起回到北京。考古队解散之后,小丫头——也就是林白水结束实习,返回母校留校任教,杨爱苏则是回国了。胡发一这盗墓贼避了风头,携着郭小驷到处去作案了。我无依无靠,天下之大,竟不知何处安身。林白水出于对我与王玟琳心存内疚,主动叫上我,想要我跟她来北京。我摇摇头拒绝了,打算和胡发一、郭小驷到处一起混,反正也看开了。胡发一大喜,我有技术又擅长打架,人才啊!二十世纪什么最重要?人才!
  但是林白水苦苦哀求,连杨爱苏也过来请我留下,我实在烦的要命,索性半夜里偷偷溜走。就这样我和胡发一等或倒卖假文物,坑坑来中国淘金的洋鬼子,或专门黑吃黑,或挖掘坟墓。一日,我们正在北京郊区。这里名叫皇姑坟,是旧时满清一个格格的陵寝,听说了两个盗墓贼要下手,我们存心黑吃黑,偷偷跟了上去。
  这是一个夏季的傍晚,雷声一阵紧接着一阵地大作,一场暴风骤雨即将来临。此刻天色已经全暗,天上没有月亮,伸手不见五指,我心中发怵,黑暗中没有时间感,也不知走了多久,脚底下稍微平坦的地面越来越坑坑洼洼,一拐弯,胡发一戛然止住脚步,后退到我身边,一手抓住我的胳膊,胆战心惊地说道:“老朱,你看前面什么,漂浮着一团团白色的灯光。我记得,我记得这里好像是乱坟岗!”
  我一睁眼,黑夜中亮光特别显眼,无奈地笑笑:“鬼火罢了,怕什么,我们都见多了,听指导员说过,不是什么人死后产生的白磷接触空气燃烧。”
  胡发一手劲加大一倍,说道:“不对。鬼火我也看见过,但是一般都是一动不动,这些光乱飞,而且,你听,什么动静?”
  我侧耳倾听,扑通扑通的声音,顿时醒悟,妈的,盗墓贼在作业。那鬼火其实就是手电筒在乱晃,夜深人静,我也不想打草惊蛇,正要告诉胡发一不必理会,忽然远方传来一串长长的惨叫:“妈呀,救命!”
  这撕心裂肺的惨叫,在空旷的树林里特别凄惨,我神经一凛,飞快地冲过去,忽然身边一个人影连滚带爬地逃开,口中不住喊道:“诈尸了,诈尸!”
  我不由得止住脚步,小心翼翼地往前走。听些盗墓的老前辈说过,某些人死后,或心怀怨恨,死不瞑目,或墓穴穴位风水有误,都会形成僵尸。然而我无论盗墓也好考古也好,从未遇到过所谓僵尸,心中便淡漠几分。眼下居然真的冒出一个诈尸,对付僵尸的黑狗血、桃木剑,手头一样也没有。本想立即转身逃走,但转念一想,若真的是僵尸,必定会循我们生气跳过来,终究逃不掉,于是硬着头皮上去。
  我见地上散落着一只手电筒,便弯腰捡起来,手指忽然碰到人,还冒着热气,我疑惑地把手电对准地上,正是一个男子眼珠瞪着大大,躺在地上,似乎死了一般。我心中正惊疑,那人眼珠间或一轮,口中吐出鲜血,喃喃说道:“救救我……”
  “好!”
  我把手电筒叼在嘴里,伸手去扶他,怎么手上软绵绵热乎乎的东西?
  我把手抬到筒光柱下,妈呀,手电筒都险些掉下。我的手上血糊糊,摸着他内脏的一部分!
  当真毛骨悚然,老子金三角战场上见多了血肉横飞,但是亲手摸到人的内脏还是第一次,恶心地立时在地上乱摸手。待回过身来,那手电筒照那个家伙,已经死翘翘了,再循着他身子下去,被开膛剖肚,从胸口到下腹,长长的一道口子,划破棉衣,胃啊、肠子啊、都滚了出来,红的绿的,非常恶心。
  当下我腻住想吐的感觉,往前走了几步,前面一大团黑乎乎的物件,正是一口棺材,棺材盖已经掀开,正坐着一个人影,我把手电筒打上去,蓦然一惊,正是一头白毛僵尸,外表轻微腐烂,露出白骨,眼皮已经上翻,突突两只惨白的眼珠,身穿一件不黑不白的衣裳,浑身长满白毛,双手露在外面,已经发黑,指甲却越发加长,不知何故,僵尸浑身长满白毛,犹如可怖,散发着浓浓的尸臭。
  见到这僵尸我反倒松了一口气,不过是一具半腐烂的尸体,见多了不怪。可能是下葬之后尸体开始腐烂,棺材里密封充满气体,当盗墓贼掀开棺材盖的时候猛然弹起来,把盗墓贼吓个半死。倒是那个家伙怎么被开膛剖肚了,莫非真是僵尸的指甲作祟?我稍微一琢磨,顿时明白,原来棺材上布满钉子,上面一颗留着血迹,八成是那个家伙不小心勾到了钉子,又害怕僵尸,死命往前逃,反而割破了自己的肚皮,一命呜呼。
  我也懒得理会,招呼胡发一、郭小驷过来捞一把,我们在棺材里翻了一番,没有什么收获,看旁边的坟墓挖了一个盗洞,便摆摆手,让胡发一守在洞口,我和郭小驷钻了进去。
  这个盗洞漆黑一片,挖得也坑坑洼洼,看来两个盗墓贼不是什么专业的人士。说来也奇,洞里好像有股神奇的魔力推着我们向前走去。
  我口中掉着一个小型手电筒,当电光照亮前方的时候,我顿时呆住,墓穴深处显现出一片金灿灿的东西。我定睛细看,辨认出都是黄金打造的罐子。
  “发了,朱哥!”
  我也哈哈开心地大笑,想不到收获如此之大,满地都是金子,不下百来斤,光是金子本身的价值就可以换十多万,更不用说文物的附加价值了。
  我和郭小驷商议了一下,先带了一个趁手的金瓶子出去,给胡发一瞅瞅。正爬了出去的时候。忽然前方吵吵闹闹,火光、手电筒光乱舞,似乎一大群人过来,我好奇地迎上去,则是一群乡民,手执木棍,铁锹过来。见到我之后,领头的正是方才逃出去的盗墓贼,见到我们勃然大怒,手指一指,叫道:“就是这些家伙,抢我们的生意,抄家伙上!”
  不由分说,那木棍、铁锹等家伙就招呼上来。我又惊又怒,想不到竟然被伏击,甚至来不及解释了。我可不想束手就擒,丢掉手电筒,短打功夫全部使出来。一干土盗贼,都是农民出身,哪是我这个职业军人的对手,不一会儿被我夺走一根木棍,发动逆袭,打地他们鬼哭狼嚎,狼狈不堪。但是毕竟对方人多势众,我们就抢了那个瓶子,忙不迭地逃走,晦气!真***晦气!
  我和胡发一等暂时住在北京老城区的一个小弄堂的四合院出租房里,干这行的,要隐蔽,太张扬了就不好!今天待我们甫一走进,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我们都是闯了几年的老江湖了,一眼就看出,遭劫了!
  我立马破门而入,小偷猝然不及,想不到我速度如此之快。他口中叼着一只小手电,浑身黑衣,脸上也蒙着黑布,呆呆看着我。我瞅见这蟊贼手中拎着黑色笔记本,顿时心底一沉,脸色一黑,这可是王玟琳留给我的遗物啊!怎么能让你这个家伙来动?当下我的一只拳头飞过来,那小偷才回应过来,却已被我一拳击中,飞出两三米开外。这当兵的拳头可是很厉害,手劲奇大无比。
  那人狼狈不堪地爬起来,居然还能动,怕是受过抗打击训练,见不是我对手,忙不迭地冲出窗外,想要逃之夭夭。
  哪里这么容易!
  我扑上去,扯住黑色笔记本,两人两边一用力,只听咔嚓一下,放置了几十年的纸制品本来就非常脆弱,顿时被扯成两半。我一愣,那蟊贼乘机翻窗逃走!哪里跑!我一把上前,扯住蟊贼的脸上的黑布,硬生生扯下来,定睛一看,不禁呆呆地愣住,眼前的人竟是杨爱苏!
  “是你!”
  我吃惊地叫了一下,杨爱苏脸色陡然大变,一言不发,趁着我发愣的功夫,带着那半本笔记本飞也似地逃开。
  他来干吗?我知道杨爱苏对这个笔记本爱不释手,但是本以为拒绝之后就不会过来讨要。我们分开时,杨爱苏曾经主动要我的联系地址,我认为我和他身份地方相差太多,没有什么可以交往的,就胡发一等偷偷溜走。
  我捡起丢下的小手电,借助远处的灯光端详,上面清清楚楚地刻着“Panasonic”字样,我不识英文,却认得,这便是满大街都有的松下品牌!小手电做工精细,虽然不过五号电池大小,却能射出不亚于矿工灯的光芒;抗震性超强,纵然重重砸在水泥地上,留下浅浅刮痕而已!虽然现在满大街都是时髦又便宜的日本货,但是如此精工细作的工具绝对价格不菲!
  我对杨爱苏渐渐升起了一阵疑惑,莫非他和日本人有什么联系?
  我正在思虑间,胡发一喜气洋洋地拿出那个得来的瓶子,笑道:“老朱,过来瞧瞧,今天有什么收获!”
  这是一个小巧的金瓶子,约莫一只茶杯大小,长颈肥肚,开头以软木死死封住,即使历经百年仍旧没有缝隙。胡发一摇了摇,里面似乎有东西,叮叮当当地想着。
  我看着胡发一的眉头顿时卷了起来,放下瓶子苦苦思索,过了半晌才说道:“奇了奇了。”
  我对文物方面的常识毕竟不如胡发一,问道:“老胡,这金瓶子有什么邪门嘛?”
  胡发一说道:“这种金瓶子有个门道,叫做‘坤金瓶’,传说是处置有罪的女人,才使用的器具。”
  郭小驷顿时满面暧昧地笑起来,说道:“是不是把瓶子塞进女人那里面呢?哈哈!”
  胡发一瞪了他一眼,说道:“胡说八道,若是如此就好了。你可知,这种瓶子是如何处置有罪的女人嘛?”
  我说道:“老胡,但说无妨。”
  胡发一仰着头,盯着头顶上的电灯,陷入沉思,过了半晌说道:“传说,满清皇室要处理有罪的皇族女子,必先用白绫勒死,然后将死尸的内脏掏出来,一一塞入大小不等的几个瓶子里,防止死尸作祟。那满清皇室,本来就是化外蛮族出身,信奉萨满邪教,就有如此古怪的风俗。不过干我们这行的,不可不信邪。唉,这瓶子白白拿来了,出不了手啊!”
  郭小驷跃跃欲试,叫道:“无妨,我听说天津有一个博士,专门带人收购这些邪门的东西,我们不如卖给他吧!”
  我大喜,一拍郭小驷的肩膀,笑道:“不错,好兄弟!反正留在我们这里也没有什么用处,索性卖掉算了换钱。”
  胡发一点点头说道:“事不宜迟,赶快去吧!我留在这里看守,有什么消息马上告诉我!”
  我点点头,立时和郭小驷一起外出。那博士姓林,家住天津,我们有求于人,连夜赶过去。到了天明时刻,到了天津,打听到林博士的住所,左拐又拐,来到一片茂密的丛林之前,向内眺望,有一栋古老的西洋风格别墅,爬满蔓藤。我们很快来到西洋别墅门口,整整衣物,敲敲木门高声问道:“林博士在家吗?”
  呱!
  我的呼喊除了惊起几只屋檐下的麻雀,寂然无回音。我心里咯噔一下,莫非白来一趟了,这老头子不在?
  我当下怏怏不乐,抬头看这西洋风格的别墅也不算太高,二楼开着窗台,牛脾气顿时发作,和郭小驷打了一个招呼,叫他在下面等着,我就呼呼如猿猴一样爬上去,跳进窗台内。那长长的白色窗帘缠住了我,待我拨开窗帘,细看房间内,布置的极为精细,靠北摆放了一张实木小床,带花色的被子和毯子整整齐齐折叠好,摆在一角。床下有一双小小猫头绒毛拖鞋,甚是可爱。床尾不远处乃是书柜,除了数不清的纸型砖头,上头还摆放了两件陶艺品,并种上一盆吊兰。整个房间内布满一股青瓜的香氛,犹如小女儿的闺房,哪是一个糟老头子的房间。或许我走错了房间,正巧来到了林博士的孙女或者仆人的住所。
  我往前走了一步,忽然咔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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