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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

他一笑,苍生尽误+番外 作者:水何采采(晋江5.06至vip完结)-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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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两人累了,相拥在月下入眠,猫兔子守在两人中间,不眨眼地瞪着大眼睛盯着周围。
    月牙的颜色变浅,深蓝的天空变为蔚蓝,碧绿的湖水将两人的影清晰倒影时,猫兔子挠挠乌米尔的耳朵,不醒,再挠。
    终于将乌米尔挠醒,乌米尔留下一句话:“今晚还在这里见面!”挥马扬鞭而去,陶蓁心中混沌成一团,跳入湖中洗了个澡,上岸时不忘涂上香气馥郁的香膏在脐间。
    当夜,乌米尔果然早早在盛湖畔吹着牛角等待。
    这夜的天空特别晴朗,数不尽的繁星高挂,闪闪耀耀像是乌米尔焦急的心情。
    他等不到心上人,急得又跳又唱,最后站在远处眺望,终于等来陶蓁时,他高兴地连翻了三个跟头。
    “我还有四天就要离开草原啦。”陶蓁道。
    “没关系!你给我记住,我活着的一天,我就会想办法娶你!”乌米尔笑道:“我们还会再见面!”
    这一夜,两人坐在湖边讲故事。
    一连三天,乌米尔夜深时便出走,引起了世子妃的注意,她召集自己的弟弟,金鱼河部落的少头领可可玛派人秘密监视,终于在第四夜发现了法彻雍错的秘密。
    最后一夜,缠绵**夜。
    当两人终于无间相拥时,一排排草原上的强弓如冰雹般射杀过来。
    密密麻麻。
    乌米尔忙拾起刀,任流刃如白火。
    雪白的豹子在圣湖一畔飞扑,噬咬,无数只利箭或者被折断,或者原路返回。
    金鱼湖部落的士兵们纷纷倒下。
    更密麻的利箭如暴雨。
    乌米尔将陶蓁紧紧按在身后,任自己的刀光如盘旋的白龙,下山的威虎。
    银光缭绕,飞旋,扑,引,捉,啄,挑。
    一堆堆的士兵手脚飞上天,身后的圣湖落下上百个尸体。
    “好你个可可玛!姐夫我偷情罪不至死吧!更何况你还杀不了我!”
    乌米尔大笑着,将刀白火舞得刺眼:“世子的位置你不要再想了!我父子俩是草原上坚不可摧的统治者!”
    声音在圣湖周围激荡。
    箭雨弱了些,一众金鱼湖的士兵开始后退。
    可可玛见大势不妙,带着所剩无几的士兵们掉头就跑,眼看鼠窜的小分队越来越远,天色蒙蒙亮了。
    两人坐在湖边,望着满目的尸体,沉默,忽然,乌米尔闻听嗖嗖的金属利器声越来越近,径直驱入陶蓁的后背。
    躲,已来不及。
    乌米尔本能地用自己宽厚的身躯挡住了那一刀。
    
    第四十八章
    
    大刀穿过乌米尔的胸膛时,赤红的金鱼花纹刺得陶蓁双目生疼。
    一口鲜血从乌米尔的口中喷出。
    血,溅了陶蓁一脸。
    “乌米尔!”
    陶蓁清甜的声音霎时干涩黯哑。
    望着乌米尔瞬间煞白的脸,她觉得自己的胸腔也被穿刺了一刀似的,疼,撕心裂肺。
    乌米尔咧嘴一笑,疼,疼得他冷汗泗流。
    耳边刀声忽忽。
    “叫我怒忽热(丈夫)。”乌米尔吃力地扶着陶蓁站起来,两人手持刀剑,威武彪悍的金鱼湖部落男子正步步逼近。
    乌米尔的妻子可可璐站在最前方,身材魁梧,玄色的皮肤,铜铃般的双目圆瞪。
    “草原永远不是你们的!”乌米尔煞白着脸,挥起长刀,陶蓁一口气杀掉十几个来袭者。
    两人背靠背,任刀刃如雪舞龙凤,在一帮彪形大汉中如轻云蔽月,如流风回雪,如团团白雾入了泥淖,又如烟岚飘忽于沼泽。
    乌米尔用他最后的时光,将他始终学之不成的“惊鸿流风”使了出来。
    陶蓁亦是拼了自己的命,她和高大强壮的可可璐不顾一切地打斗着,刀剑一路火花碰撞、焚燃。
    “你为什么抢我丈夫!”可可璐招招致命,陶蓁勉力招架了喉咙下,小腹,心脏处的一刀又一刀。
    “你们是来抢草原的,不要找借口!“陶蓁开始占上风,扭头,只见乌米尔的腿开始瘫软。陶蓁双目通红着,直取可可璐的喉咙。
    圣湖,很快就成了血湖。
    无数尸体在湖面上横陈,人首,胳膊,腿,纷纷铺就圣湖边的草场。
    英俊的少年,漂亮的少女通身艳色。
    乌米尔气力越来越弱,陶蓁站在他身前,一次次被他推到后面,朝阳升起,灿烂,金鱼湖来袭的汉子们噼里啪啦倒了一地。
    高大的乌米尔如山般轰然倒塌,陶蓁忙扶住他越来越冷的躯体,强忍着泪水,倒是乌米尔,眼泪从眼角溢出:“我终于保护了你一次。”说着,用颤巍巍的大手抚摸着陶蓁姣好的面颊:“老婆。”
    陶蓁的泪终于止不住低落在他的脸上。
    “哭了,爱上我了么?”乌米尔开始笑,他抬起的胳膊开始慢慢下沉。
    陶蓁抓住他满是老茧的手,捂在怀中温暖着。她的大脑开始混沌,他胸前刀上的金鱼要把她的眼珠都疼掉了。
    “别说没用的了,有什么需要我做么?”
    眼看乌米尔呼吸越来越弱,陶蓁急得紧紧将他搂在怀中。
    “把我的……尸体交给父汗,还有,无论你以后嫁给谁,死后……和我合葬。”乌米尔苦笑着,绿瞳开始涣散。
    “我……答应你。”陶蓁的眼泪如断线的珠子,将乌米尔血污的脸冲刷得干净,浓黑的眉,深邃的绿瞳,英武的鼻梁。
    乌米尔自嘲地笑笑,“还有,你能不能……脱衣服,真想再操你一次,呵呵……”
    陶蓁一把将上衣扯下,乌米尔粗声喘息着,视线中美丽的躯体越来越模糊,雪白和桃花混成一团。
    他想去抓住那粉红,彻骨的倦意却侵袭了他浑身每一处。
    他的眼皮越来越沉。
    “乌米尔!”
    他听到他最爱的人在大声呼喊。
    他想睁开眼睛,却再也没有力气。
    “乌米尔!我喜欢你!”那清甜的声音,似乎远在天边,他陷入了无边的黑夜。
    定格。
    “她是我乌米尔的世子妃,你们谁敢动她!”
    “我不要江山,我要你!咱们做普通的牧羊人好不好?我们一起放马,看星星和萤火虫,我给你摘鲜花,放羊养家,你给小乌米尔们缝衣裳,做饭!”
    怀中人为了她差点要放弃可汗世子的位置呢。
    乌米尔双目失去光华的那一刻,陶蓁的泪就干了。
    她抱着他的尸体,望着白云团团成簇的蓝天,心凉成冰。
    草原那边乱成了一团,昭曜那边,却热闹成一片。
    大婚在阿忠的新驸马府上盛大举行,帝、后,公主的生母慎妃,各个皇子携自己的王妃前来祝贺,连身体初愈的汤王亦不例外。
    驸马府亭台煊朗,大气,各种珍稀植物琳琅,出自殷王慕辰的手笔,慕辰更是携了王妃锦瑟前来,这绝世的佳人虽娥眉淡扫,略施薄粉,然那曼妙的身姿绰约至极,白皙娇嫩的肌肤被处处是红的四周衬得羊脂玉一般,清水明眸不染纤尘,喜气洋洋的各种宫乐鸣奏,请的是最好的乐师,那乐曲却似乎也玷污了她的美。
    凌宛天的双目穿过众人,凝滞在她身上。
    不似别的王妃,满头珠翠,锦瑟仅一只蔓草蝴蝶纹珊瑚珠金钗,簪几朵五瓣梅花珠花,却已艳冠群芳。
    好熟悉的金钗,红色的珊瑚珠,是他心头的朱砂。
    忽然,凌宛天觉得心头一紧,像是被人捅了一刀似的。
    这钗,是他亲手为慕辰的母亲杨德妃打制的。
    那年,老六正好十四岁,他记得清清楚楚。他记得,自己前脚刚为德妃亲手制了金钗,几天之后,却将她赐死。
    这是凌宛天永久的痛。
    他一度远离后妃,因为再也没有一人能有那般清丽、冷冽,大臣王公们见凌宛天郁郁寡欢,也无数次进献美人,他总算稍稍缓和。那时候,锦瑟还是一个小毛丫头,想不到,她长大之后,竟与杨德妃平色秋色了。
    不住瞥着凌宛天的痴颜,汤王和王妃不动声色的相视一笑。
    “小梅。(德妃的小名)”
    凌宛天痴痴道,连阿忠携云晞公主前来跪拜天地都没发觉,直到皇后拿团扇捅他的胳膊。
    凌宛天这才回过神来。
    一眼瞥见锦瑟身旁的男子,他的六儿。
    同样的不染纤尘,六儿的呼吸都是优雅的,丹凤目清冽如神山上的冰泉。
    凌宛天自恃年轻时亦气度不凡,头一次感到自己和六儿的区别竟如云泥。
    这是他最爱的女子给他留下的唯一骨血,他千般呵护万般宠爱下成长,到头来,却要和他抢。
    凌宛天愤怒着,怒而歉疚。
    同样心怀歉疚的,还有新郎阿忠。
    他只见过公主一次,她清秀美丽,却哪及那人。都道皇帝的女儿不好伺候,还休不得,而且,作为那瘫子的心腹,一旦成亲,她将是皇帝拉拢他这个驸马和监视慕辰的最佳武器。
    阿忠刻板地向帝后、母妃叩首,拜天,拜地,回到洞房之后,他将那云晞公主想象成锦瑟,温存一夜。醒后,望着面色含春,唇角微带笑意的公主,心道纵她千般风情,终究不是他梦中人。
    阿忠吃吃一笑,望着沉睡的公主,轻轻道:“咱们都是棋子。”
    下午,他府上就有太监刘公公来宣读圣旨。
    “驸马梁忠,骁勇善战,足智多谋,屡立战功,今南疆略我城池,战我土地,特命你为南征大将军,钦赐。”
    “谢主隆恩。”
    阿忠接旨之后,便骑马赶至殷王府,慕辰的手臂初愈,在书房倚着躺椅绘一架屏风。
    躺椅是特制的,折叠状,可放高,也可抽低,他削长的手指正执笔画美人的双眸,点上去,屏风上的美人似是活了一般。
    “你还有心思画画?”阿忠一把夺下他的笔,将他抱到轮椅上,端正摆好腿脚:“你父皇真是高明,你只知道他要是动你动锦瑟的话会影响军心,现在他封我为大将军,到时候我立了功,打了胜仗,他只管奖赏我们就行,那时候,你的军功早被大家忘了,用军功保护你和锦瑟的想法就轮空了!”
    慕辰抬起丹凤眼,道:“铜雀。”
    铜雀忙进屋,慕辰澹然吩咐道:“上新贡的梅花参茶。”
    铜雀退下,阿忠忙道:“太补了,当心你妹妹被我折腾死,倒是你,赶紧补补,让锦瑟给你生个大胖小子,不然,你爹马上就要抢你老婆了!”
    慕辰澹然摇着轮椅到屏风前,拾起一只朱红色的笔,本想给那画中美人点绛唇,却够不着,放下笔,道:“你只管去打仗。你建功立业,是我凌慕辰的荣耀。”
    “那你怎么办?”阿忠气得双目通红:“你敢把锦瑟献给你爹,我就打断你的两条胳膊!”
    慕辰的丹凤眼凛凛一寒:“我的就是我的。”
    两人正说着,铜雀端进两杯极品梅花参泡的茶,慕辰用优雅的白手端起来,轻轻移开青花瓷碗沿,小啜一口,道:“除了军功,我还是他儿子。”
    阿忠一愣,这才发现,屏风上被雪梅红梅花拥簇的佳人不是别人,正是杨德妃。
    阿忠心领神会。
    饮了茶便离开王府,慕辰命人将他扶到长椅上,点了母妃的朱唇,开始绘她的罗衫。
    锦瑟劝他休息,几次也劝不动,只得隔着薄毯按摩他的双腿。
    刚按摩了一阵,却听到一阵稳实的脚步声,嗖地站起身来,却见凌宛天已迈着大步走进书房,一眼扎在那屏风上,缓缓走近,黑瞳无限放大。
    “小梅。”
    凌宛天失声念道。
    他伸出微抖的双手,抚摸着画中人白里透红的面颊,凝望着画中人清冽的大眼睛,许久不语。
    慕辰自是细细画着母妃衣袂的线条,长椅太高,命人放低。
    衣袂之后,便是她腰间的一块鸾佩,亦是父皇送给她的。
    凌宛天端详着那玉佩的纹路,心中潮起。
    “辰儿。“
    凌宛天道:“父皇寿辰将至,你想好送父皇什么礼物了吗?”
    慕辰道:“父皇尊拥四海,贵享天下,儿臣没有想好。”
    凌宛天道:“朕知道你身子弱,画画不容易。朕要这块屏风,你给么?”
    慕辰停顿片刻:“给。”
    “改天把你母妃的身边画上朕。”凌宛天道,说完,转身而去,扭头望一眼六儿身边的绝色佳人,竟少了几分欲念。
    果真,第二天下午凌宛天便身着年轻时的衣袍出现在殷王府。
    慕辰倚坐在长椅上,腿上覆盖着厚厚的羊绒毯,看得凌宛天心下一酸。
    他削长的手指执起画笔,父亲英武的眉,高直的鼻梁,他父亲曾漆黑如夜的眸子再现。
    凌宛天打量着画中的自己,再盯着那只白手,忽然想起,自己曾牵着这双小手教他握笔,教他写字。甚至牵着他的小手,想教他走路,可惜,他无法站立,连驾着双拐都困难。
    就是这样一个孩子,自己对他的妻子做过什么。
    凌宛天脸上开始发烫。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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