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文学电子书 > 智囊全集 >

第85节

智囊全集-第85节

小说: 智囊全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口棺材就放在某坊。”从事派人挖墓,果然挖得一颗妇女的头颅,要那死者丈夫辨认,却说并非自己妻子。

  从事抓来富豪审问,富豪这才吐实。原来富豪与甲妻有私情,于是杀了一名奶娘,割下奶娘的头,把甲妻的衣服套在奶娘身上,假冒甲妻,而真正的甲妻却成为富豪金屋藏娇的新宠。

  至此案情大白。

   

 

 

456、徽州富商 
  【原文】 

  徽富商某,悦一小家妇,欲娶之,厚饵其夫。夫利其金以语妇,妇不从,强而后可。卜夜为具招之,故自匿,而令妇主觞。商来稍迟,入则妇先被杀,亡其首矣,惊走,不知其由。夫以为商也,讼于郡,商曰:“相悦有之,即不从,尚可缓图,何至杀之?”一老人曰:“向时叫夜僧,于杀人次夜遂无声,可疑也。”商募人察僧所在,果于傍郡识之,乃以一人着妇衣居林中,候僧过,作妇声呼曰:“和尚还我头。”僧惊曰:“头在汝宅上三家铺架上。”众出缚僧,僧知语泄,曰:“伺其夜门启,欲入盗,见妇盛装泣床侧,欲淫不可得,杀而携其头出,挂在三家铺架上。”拘上三家人至,曰:“有之,当时惧祸,移挂又上数家门首树上。”拘又上数家人至,曰:“有之,当日即埋在园中。”遣吏往掘,果得一头,乃有须男子,[边批:天理。]再掘而妇头始出,问:“头何从来?”乃十年前斩其仇头,于是二人皆抵死。

  【译文】 

  徽州一名富商喜欢上别人的妻子,想娶她为妾,于是用厚礼想收买那女子丈夫。女子丈夫禁不住金钱诱惑,就要妻子答应富商要求,女子起初不肯,但在丈夫逼迫下只有勉强同意。一夜,女子丈夫准备妥当后,就邀富商来家喝酒,命妻子一旁侍候,自己却借故离去。富商来得比约定的时间晚,进门时女子已遭人杀害,头颅却不翼而飞,富商不知发生什么事,只有惊慌的离去。女子的丈夫以为富商杀了自己妻子,于是一状告到郡府。富商说:“我喜欢那女子是实情,但即使是她不肯答应我的要求,凡事可以好好商量,我何至于到杀她的地步呢?”

  有一老人说:“案发当晚听见女子大叫和尚,隔天邻寺的和尚就不见了,这事很可疑。”

  富商雇人追查和尚行踪,果然在邻郡发现这名和尚,于是,要一人穿上妇人衣服在树林中等候,待和尚经过时,故意假冒妇人的声音大叫:“和尚还我头来!”和尚在惊惶中脱口而出:“你的头在你老家左边第三家的铺架上。”这时,埋伏的众人便一拥而上,擒下和尚。和尚知道自己泄了口风,只好招认说:“那夜我见她家大门开着,想进屋偷东西,一进门就见一女子盛装坐在床边哭泣,我想与她亲热,她抵死不肯,我只好杀了她,割下她的头带走,挂在她家左边第三家的铺架上。”

  捕役拘来左边第三家的邻人,他说:“确有此事,我害怕惹祸,把人头移来挂到再过去几家门口的树上了。”

  捕役拘来左边那家的人,他说:“那人头当晚就埋在后园中。”

  派吏卒掘园,果然挖出一颗人头,却是一名男子。再挖旁边才发现女子的头。质问园主男子头从何而来,原来是十年前园主所斩下仇人的头,于是和尚与园主分别以死抵罪。

   

 

 

457、临海令 
  【原文】 

  临海县迎新秀才适黉宫,有女窥见一生韶美,悦之。一卖婆在傍曰:“此吾邻家子也,为小娘子执伐,成,佳偶矣。”卖婆以女意诱生,生不从。卖婆有子无赖,因假生夜往,女不能辨。一日,其家舍客,夫妇因移女,而以女榻寝之,夜有人断其双首以去,明发以闻于县,令以为其家杀之,而橐装无损,杀之何为?乃问:“榻向寝谁氏?”曰:“是其女。”令曰:“知之矣。”立逮其女,作威震之曰:“汝奸夫为谁?”曰:“某秀才。”逮生至,曰:“卖婆语有之。何尝至其家?”又问女:“秀才身有何记?”曰:“臂有痣。”视之无有。令沉思曰:“卖婆有子乎?”逮其子,视臂有痣,曰:“杀人者,汝也。”刑之,即自输服。盖其夜扪得骈首,以为女有他奸,杀之,生由是得释。

  【译文】 

  有位新秀才分发到临海县。当秀才去学校报到时,一位少女由门缝中偷窥到这位秀才,惊为美男子,从此日夜不停地思念这秀才。一位媒婆识破少女的心意,就对少女说:“这秀才是我邻家的儿子,我替你去说媒。”于是媒婆就把少女的心意转达给秀才,不料却被秀才婉言拒绝。

  媒婆有个不长进的儿子,由母亲口中知道少女怀春,就偷偷假扮成书生,趁夜闯进少女闺房,自称自己就是那秀才,而少女竟也没有识破对方是假冒的。

  一天,有对夫妇来少女家作客,夜晚主人移走少女、让这对夫妇就睡在少女房中。不料媒婆的儿子在半夜潜入少女闺房后,竟砍下那夫妻二人的脑袋后离去。第二天少女的家人见发生命案,急忙跑到衙门报案。

  县令初步调查后,认为凶手也许是少女的家人,可是被害人的财物丝毫不见短少,那又为何会发生命案呢?于是追问被害人所睡的床是谁的,家人回答说是少女,这时县令突有所悟,立刻传讯少女,厉声质问:“你情郎是谁?”

  少女回答说是某秀才。

  县令传秀才问话,秀才回答说,媒婆提到过那少女,但是自己根本未曾去过少女家。于是县令再问少女:“秀才身上可有特征?”

  少女说:“他胳膊上有一颗痣。”经查证,秀才的手臂上并没有痣。县令沉思一会儿,说:“媒婆可有儿子?”于是传媒婆儿子来审讯,发现他的胳膊上竟有一颗痣,县令因而断定说:“凶手就是你。”一动大刑,凶手俯首认罪。

  原来那夜媒婆的儿子以为睡在少女房中的夫妇,是少女跟她另外一位情郎,由妒生恨,才砍下那对夫妇脑袋。

  至此案情大白,秀才无罪释放,

   

 

 

458、王安礼 
  【原文】 

  王安礼知开封府。逻者连得匿名书告人不轨,所涉百余人,帝付安礼令亟治之。安礼验所指略同,最后一书加三人,有姓薛者,安礼喜曰:“吾得之矣。”呼问薛曰:“若岂有素不快者耶?”曰:“有持笔求售者,拒之。鞅鞅去,其意似相衔。”即命捕讯,果其所为。枭其首于市,不逮一人,京师谓之神明。

  【译文】 

  宋朝人王安礼(王安石弟,字和甫,官翰林学士)治理开封府时,连连接获匿名信检举他人不法的事,涉及的官员竟多达一百余人。皇帝命令王安礼查办,要求他迅速破案。

  王安礼将每封匿名信仔细核验后发现,所有的匿名信所检举的人大致相同,只有其中一封多写了三个人的名字,其中一位是姓薛的官员。王安礼高兴的说:“我找到答案了。”于是传唤薛姓官员,问道:“你是否曾与人有过节?”

  回答说:“前些日子,有人拿了一对笔向我兜售,被我拒绝后很不高兴的离去,我见他脸上好像有股恨意。”王安礼立即派人逮捕侦讯,果然招供是他所为。

  王安礼于是将这人斩首示众,并没有牵连一人就破案,当时京师无不称王安礼神明。

   

 

 

459、李杰 包恢 
  【原文】 

  李杰为河南尹,有寡妇讼子不孝,杰物色非是,语妇曰:“若子法当死,得无悔乎?”,答曰:“子无状,不悔也。”[边批:破绽。]杰乃命妇出市棺为敛尸地,而阴令使踪迹之,妇出,乃与一道士语,顷之,棺至,杰捕道士按之,故与妇私,而碍于其子不得逞者,杰即杀道士,纳之棺。[边批:快人。]

  包恢知建宁。有母诉子者,年月后作“疏”字。恢疑之,呼其子问,泣不言,恢意母孀与僧通,恶其子谏而坐以不孝,状则僧为之也。因责子侍养勿离跬步,僧无由至,母乃托夫讳日入寺作佛事,以笼盛衣帛出,旋纳僧笼内以归。恢知,使人要其笼,置诸库,逾旬,吏报笼中臭,恢乃命沉诸江,语其子曰:“吾为若除此害矣。”

  【译文】 

  李杰当河南尹时,有寡妇控诉儿子不孝,李杰查证后,发觉与寡妇所言有出入,于是对寡妇说:“如果你儿子罪该处死,你也不会后悔吗?”寡妇说:“儿子对我这作母亲的太无礼,即使判他死刑,我也不会后悔。”李杰命寡妇到街上买棺材,好为儿子收尸,暗中却派人跟踪,只见寡妇出了衙门后,就与一名道士交谈甚欢。

  不久棺木送达衙门前,李杰下令逮捕道士讯问,原来道士与寡妇私通,但碍于寡妇的儿子在旁,不能为所欲为,所以想除去寡妇儿子。

  了解真相后,李杰下令处斩道士,尸首正好放在衙门前的那口棺材里。

  包恢治理建宁时,也发生一桩母亲控告儿子的案件,包恢看了状纸,觉得有些怀疑,就传妇人的儿子来问话。妇人的儿子只哭而不答,包恢推测,这当妈的与和尚有私情,厌烦儿子在一旁劝阻,所以才给他扣上一个不孝的罪名,状纸是和尚写的,所以上面有“疏”字。  

  于是责令那做儿子好好奉养母亲,寸步不离。和尚无机可趁,妇人只好借口要为死去的丈夫做法事,计划把衣物放在竹笼中抬进寺庙,却让和尚好躲进竹笼中随她一起抬回家中。

  包恢了解后,到了做法事那天,便下令中途将妇人的竹笼抬进府库封死。

  过了十多天,有人向包恢报告,说府库中所放置的那个竹笼发出恶臭,包恢就命人将竹笼投入江中,然后对妇人的儿子说:“我已为你除去那祸害了。”

   

 

 

460、汪旦 黄绂 
  【原文】

  广西南宁府永淳县宝莲寺有“子孙堂”,傍多净室,相传祈嗣颇验,布施山积,凡妇女祈嗣,须年壮无疾者,先期斋戒,得圣笤方许止宿。其妇女或言梦佛送子,或言罗汉,或不言;或一宿不再,或屡宿屡往。因净室严密无隙,而夫男居户外,故人皆信焉。闽人汪旦初莅县,疑其事,乃饰二妓以往,属云:“夜有至者,勿拒,但以朱墨汁密涂其顶。”次日黎明,伏兵众寺外,而亲往点视,众僧仓惶出谒,凡百余人,令去帽,则红头墨头者各二,令缚之,而出二妓使证其状,云:“钟定后,两僧更至,赠调经种子丸一包。”汪令拘讯他求嗣妇女,皆云“无有”,搜之,各得种子丸如妓,乃纵去不问,而召兵众入,众僧慑不敢动,一一就缚。究其故,则地平或床下悉有暗道可通,盖所污妇女不知几何矣。既置狱,狱为之盈。住持名佛显,谓禁子凌志曰:“我掌寺四十年,积金无算,自知必死,能私释我等暂归取来,以半相赠。”凌许三僧从显往,而自与八辈随之,既至寺,则窖中黄白灿然,恣其所取,僧阳束卧具,而阴收寺中刀斧之属,期三更斩门而出。汪方秉烛,构申详稿,忽心动,念百僧一狱,卒有变莫支,乃密召快手持械入宿。甫集,而僧乱起,僧所用皆短兵,众以长枪御之,僧不能敌,多死。显知事不谐,扬言曰:“吾侪好丑区别,相公不一一细鞫,以此激变,然反者不过数人,今已诛死,吾侪当面诉相公。”汪令刑房吏谕曰:“相公亦知汝曹非尽反者,然反者已死,可尽纳器械,明当庭鞫分别之。”器械既出,于是召僧每十人一鞫,以次诛绝。至明,百僧歼焉。究器械入狱之故,始知凌志等弊窦,而志等则已死于兵矣。

  [冯注]

  万历乙未岁,西吴许孚远巡抚八闽,断某寺绛衣真人从大殿蒲团下出,事略同。

  黄绂,封丘人。为四川参政时,过崇庆,忽旋风起舆前,公曰:“即有冤,且散,吾为若理。”风遂止。抵州,沐而祷于城隍,梦中若有神言州西寺者。公密访州西四十里,有寺当孔道,倚山为巢。公旦起,率吏民急抵寺,尽系诸僧,中一僧少而状甚狞恶,诘之,无祠牒。即涂醋垩额上,晒洗之,隐有巾痕,公曰:“是盗也。”即讯诸僧,不能隐,尽得其奸状。盖寺西有巨塘,夜杀投宿人沉塘中,众共分其赀;有妻女,则又分其妻女,匿之窖中。恣淫毒久矣,公尽按律杀僧,毁其寺。

  【译文】 

  广西南宁府永淳县有座宝莲寺,相传祈愿求子非常灵验,因此信徒布施的金银堆积如山。寺中的子孙堂旁辟有许多净室,凡是前来祈愿求子的妇女,除了必须年轻身体健康外,还要事先斋戒,在得到神明应允后才能进住净室。曾经留宿的妇女,在离寺后,有的说曾梦到佛仙送子,有的说是罗汉送子,也有的妇女闭口不发一言;有妇女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