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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一条毒蛇缠住我 作者:丁旸明-第17节

小说: 一条毒蛇缠住我 作者:丁旸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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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半年不见穿得这么讲究啊!”

“嗨,中了个小彩票,就有钱买这个了。”

“你别开玩笑了。你不上课吗?来这里找我?”

“噢,我们学校开始放假了,放寒假。”我撒了个谎,但她没注意。

“我给你介绍一下,”她拉过那个男生,“这是我的男朋友。”

我点了点头说:“不错,比我高出半头啊!”

赵燕水淼“嘿嘿”地笑了。

这个男人真让我恶心,穿着一身运动装,一副阳光运动型男孩子的模样。但我还是显得非常大度地表示邀请他们两个人吃饭。

“好啊!”赵燕水淼揽着那个男生的胳膊笑嘻嘻地答应了。

我指了指离她们学校不远的一家“通天鲍王翅”的豪华酒店,“去那里吧!”

她们两个人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去,一致摇头说那里很贵的。

我愈加瞧不起她身边的这个男生,男人的嘴里怎么能说出“贵”这个字眼。“走吧,我有钱。给你说我真的中了彩票,还不信?”说着,我整了一下西装的领子。这一个细小的动作获取了他们的信任,二人跟着我向“通天鲍王翅”走去。

进到餐厅,他俩显得有些蹑手蹑脚。服务小姐将我们领到一张桌位前坐下。上单的时候,赵燕水淼和她的男友把菜单推给我,我大方地将印制精美的菜单粗略地翻了一遍,然后递给了服务小姐,一副大款气派吩咐:三份鲍翅捞饭,鸡煲翅,澳洲龙虾三吃,银雪鱼,生吃三文鱼……一口气地点着。此时赵燕水淼的男友想制止我的点菜行为,说适量就可以了,但我还是一挥手拒绝了他的好意。最后还点了一例长白山野山菌长生汤。

菜上来了,赵燕水淼和她的男友看得有些发愣,那样子我是很明白的,我也是看着想发呆。这些菜大都是没有吃过的,然而,我的确是饿了,毕竟昨天晚上我只吃了两个面包,今天早晨又滴水未进,在她们两个人还在发愣的时候,我已经将那份鲍翅捞饭消灭干净了。等到全部饭菜上齐了的时候,我已经吃得肚儿圆了。我十分绅士地擦了一下嘴角,站起身来说:

“对不起,我去一下洗手间。”在我的记忆中这可能是我在席间对赵燕水淼和她的男友说的第一句话,但肯定是最后一句。

在走向洗手间的路上,我拐了个弯,走出了餐厅。踩在大堂中那厚厚的地毯上有一种轻飘飘飞起来的感觉,虽然我吃得很饱,但依旧感到身子发轻。身上那可怜的二百元钱怎么能够付得起这顿餐费呢?对不起了,那就让你们这对小情侣抵了吧!我笑着走出酒店……

我蜷缩着躺在火车站候车室的塑料椅上。提包扔在地上。本已经熨得平整的西装又变得皱皱巴巴起来,头发也乱糟糟的,这使我看上去像一个从农村进城来的民工。这么躺了很久了,候车室里的钟表在不紧不慢地有规律地走着。但是我却觉得自己丧失了行动的能力,准确地说是腰部以下的移动能力,不知该怎样才能站起来走路,怎样离开这里。那就在这里躺着吧!我好像听见了那二百元钱在我口袋里哭泣,它们不再流通就如同我将坐牢一样的痛苦。

可我让它们往哪里走?怎样流通出去?现在,我只能躺在这里,除了这个皮包与二百元钱,我一无所有。

幸好,我的胳膊还可以移动,朝上举了举手,又来回晃了晃,没人理会我,我只好放下了。手在口袋里摸出手机,拨了三个数字,这是全国不论走在哪里都能够通用的号码,这是我移动自己最后的办法了,我想。电话通了。

“喂,你好!是公安局吗?在火车站上有一个杀人在逃犯,正在候车室的休息椅上候车,准备逃往别处去,你们快点来抓他……”
第五章 似乎应该结束了
故事讲到这里,似乎是应该结束了。可是作为这本“丁一日记”的读者和拥有者以及这篇小说创作者的我,却遇到了一个问题。同样,我想我这篇小说的各位读者也会遇到这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这本日记记述到日记者本人离开学校找到了赵燕水淼的时间?因为,如果丁一真的离开了学校的话,这本日记是不应该再在这里出现的。于是,我便做了三种假设:

?这本日记或许是一篇小说,只不过是以日记体的形式在讲叙一个故事罢了。我出现了误解,认为这不是一本普通的日记,从而将其用一种叙述方式转换成另一种叙述方式,结果是在画蛇添足。这种误解的效果,反而使得一篇很好的佳作趋于平庸。

?这个叫丁一的学兄是一个有臆想症的家伙,在胡乱地编造着自己的生活。

?丁一后来又回到了这个学校里来,带回了这本日记。

我一直认为第一种推测的可信度很高,而且我也因此一度放弃了这部小说的创作。不过很快我的这个推测被推翻了。同时,我的第二种推测也显得有些异想天开。最终,只剩下我的第三种推测,换言之,丁一后来的确又回到了学校。进一步而言,在见过赵燕水淼之后,丁一在火车站上并没有被警察逮捕。相反,警察把丁一打来的自首电话当作了一个恶作剧,没有加以理会。

不过在再次讲叙丁一的故事之前,我想应该有必要把我是如何证实丁一后来又回到学校的原因说明。其实,事情非常简单,就是我又发现了一本日记,这已经是在我看完了他前一本日记之后的事了。

在看完了前一本日记之后,我曾经向生活辅导员打听过丁一学长。可得到的答案只有一个,就是他已经毕业离校了而已。而提到陈之初与高文的事情,辅导员的眉毛就会拧成一团,没好气地说:

“新生,打听那么多干嘛?!以后他们会给你们上课的!”

对于这个回答,我的好奇心只能出现一个陡增的效果。这个好奇心,终于在一天的中午得到了答案。

我们这些新生在辅导员的带领下,来到一间用高科技教学设施装备的多媒体大教室,辅导员让我们把这里打扫一下。我记得,在前面的文字中我曾经说过,有些事情,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当我拿着一块抹布擦到第三排第三张多媒体课桌时,看到桌子键盘托板上有一个黑色的笔记本。这不知是哪位马大哈同学丢三落四,我的好奇心促使我拿出这个本子。真没想到,这个笔记本一下子解决了我多日以来的疑问,给我的多种推测一个答案。我的好奇心就像是棋局中连环马的套路,相互之间解决难题。这个笔记本是丁一的第二本日记,其中记录着他在S市火车站试图自首以后的事情。同时,也让我找到了自己一直以这个题材所写的小说故事,找到了真正的结局。

好了,各位读者朋友,为保持故事的连贯性,下面我将继续以丁一日记中的视角线索讲叙这个故事。
第五章 那时,我还是二十岁(1)
每当我在这个简易工棚里的这张铺有一层草垫和一层棉絮的床上躺下时,就会想起大约半年前我躺在火车站候车室旅客休息椅上的情景。

那时,我还是二十岁,现在我已经过完了二十一岁生日了。

警察没有到S市的火车站去抓我,或许是他们去晚了。当他们到火车站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不过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却是很小,毕竟我是在火车站等了整整半夜。直到火车站的治安管理员把我当作一个流浪汉撵出候车室大厅。我不知道警察为什么不来捉我这个逃犯,大概他们把那个电话当成了恶作剧。随他去吧!我把手机扔进了路边的垃圾筒,连警察都放弃了我,而我又有什么不能放弃的呢?当手机掉进垃圾筒后,谁也无法再与我联系了。对于这一点,我有些兴奋,这简直就是一种新生活的开始啊!

已经有多半年的时间了,我一直呆在S市,没有回过学校所在的那个城市。并且我还在这里找到了一份工作——我当上了一名建筑工地上的民工。从上工的那天开始,我就整天头上扣着个乌龟壳似的黄色头盔,这头盔暂且不管质量如何,是否真的能够做到安全防护,但是我觉得戴上这个头盔后,真的能够与过去的我割裂开来。不过,我也一直尝试着这么去做。在这个建筑工地里,我很少说话,装出一副刚进城打工的样子,装作把一切都看得很神秘不懂的样子。然而,事情并不是像自己想像得那么简单。在我刚刚来到这个施工队上的时候,这些来自农村的工友们,大都是经历过打工潮中风风雨雨的人,他们对我都抱有强烈的好奇心。首先他们是对我相比而言较为白皙的皮肤和松弛的肌肉产生了兴趣,说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民工兄弟,认为这副身子骨是不应该来到这里干苦力活的,所以他们还认为我大有来头。而另外一件事情的出现又恰恰在证明他们判断的正确性。我第一次走进这个施工队找活路的时候,便被工头拒绝了。当时我的怀里还揣着那二百元钱,我自然想到了为它们找到出路的方法。于是,便毫不犹豫地将带着体温热乎乎的二百元钱,如数塞给了这个在施工队里说一不二的家伙。这二百元钱好像是被灌注了某种魔力,起到了超乎我想像的非凡作用。我甚至怀疑此时塞进这个家伙手中的二百元变成了美金。很快就有两个民工离开了这个施工队,而我便顺理成章地因为施工队缺少人手加入进来。真不知道这个家伙使了什么招数,竟然能够做得如此漂亮。当然这就更加增添了我的神秘色彩,花二百元钱进一个建筑工地上的施工队当民工,吃苦受累,在众多民工的眼里看来是一种相当怪异的行为,认为我非富既贵。从众人对我的认识中,我偶尔可以感觉到,他们有时会把我当成香港制作的劣质影片中因某种原因而刻意到艰苦环境中体验生活的富家公子。或许,正是由于他们的这种认识,在工地上干许多重体力活的时候,大家总是为我提供方便,谁也没有怀疑到我是一个杀人凶犯。

人难道真的是具有两面性的吗?

我每日在工地上隐名埋姓地劳作,傍晚下工后,我又总会跑到火车站去看有没有围捕的警车去那里搜捕我这个杀人逃犯。毕竟我那个考虑自首的电话是从这里打到警方110的。没料想这天傍晚,确实是有一辆警车鸣着警笛来这里追捕逃犯。躲在人群中的我有一种狂热的惊喜,心中念着逃亡的日子终于可以结束了。我不由自主地双手伸出来,就像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束手就擒的犯罪嫌疑人那样,等待着手铐卡上手腕时的吧嗒声。可谁知道,我这是在等待戈多。警察从我的身边疾步冲过,将一个贼眉鼠眼的家伙摁倒在地上。

我失望了。警察为什么还不来结束我的逃亡生活?我胆战心惊地看着被摁在地上的歹徒,畏缩着把手放了下来。我始终是被这种极为矛盾的情绪所纠缠着,也就是在我不知该如何从这种矛盾的情绪中解脱出来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陌生的姑娘。我是在一家小酒馆里认识她的——一个从外地来的打工妹。

那天,我干了已经两个月的时间,工头只给了一个月的工钱——三百元。于是,我便决定解决一下久未沾到油水的皮囊饭袋。施工队上的饭食简直太糟糕了,饭菜简直如同泥土一样粘在胃囊里不好消化,加上长期以来矛盾的自我厌恶情绪,我的意识已经开始错乱了。任何的娱乐项目都没有,有的只是看一下三流小报上登的荤事趣闻、凶杀卖淫之事,再就是与那些跟我一样满身冒着汗酸味道的工友们,在一块打打残缺不全的扑克牌,这简直是在受罪。我感到自己的生活变成了一出苦涩的闹剧。我是怀着这种心情,腰里揣着三百元工钱走向一家位于工地不远处的小酒馆的。这是一家我早已经注意了的酒馆,不是因为它有什么特别之处,只不过是因为每天傍晚我去火车站打算自首的路上总是路过这家酒馆的店面,或者说它在一直注视着我,观察着我。

推开玻璃门,走进酒馆,我选择了一张靠着窗户的桌子坐下。一位穿着白色衬衣、蓝色牛仔裤的服务员走到我的桌前,递过来一张塑料压膜的菜单,说:“先生,请点菜。”她的普通话说得十分标准,有些令我吃惊。我好奇地抬起头来看着这个外地来打工的女服务员。她说不上漂亮,但皮肤白皙,带着一丝稚气的眼睛此刻也正看着我。我没有看菜单,而是看着服务员的脸,随便点了两个以猪肉为主的荤菜和一碗米饭。

这家小酒馆很冷清,只有我这么一个吃饭的顾客。这里的员工与吃饭的客人数正好成正比,也就是这位外地来的打工的服务员。惟一的女服务员把菜端上来时,我对她说,你不像是从农村来的打工妹。

她也对我说,你也不像是从农村来的打工仔。

我“嘿嘿”地笑了两声告诉她,我是个杀了人的逃犯,你信吗?

她却点了点头,问我是叫丁一吗?

我问她是怎么知道的?

她说她的哥哥也在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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