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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节

明史 作者:张廷玉-第1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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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愈更愈乱,愈禁愈疑。请一从民便,勿多为制以乱人耳目。”帝深然之。钱法复稍
稍通矣。宝钞不用垂百馀年,课程亦鲜有收钞者,惟俸钱独支钞如故。四年始以新铸隆
庆钱给京官俸云。
    万历四年命户工二部,准嘉靖钱式铸“万历通宝”金背及火漆钱,一文重一钱二分
五厘,又铸镟边钱,一文重一钱三分,颁行天下,俸粮皆银钱兼给。云南巡按郭庭梧言:
“国初京师有宝源局,各省有宝泉局,自嘉靖间省局停废,民用告匮。滇中产铜,不行
鼓铸,而反以重价购海,非利也。”遂开局铸钱。寻命十三布政司皆开局。采工部言,
以五铢钱为准,用四火黄铜铸金背,二火黄铜铸火漆,粗恶者罪之。盖以费多利少则私
铸自息也。久之,户部言:“钱之轻重不常,轻则敛,重则散,故无壅阏匮乏之患。初
铸时,金背十文直银一分,今万历金背五文,嘉靖金背四文,各直银一分,火漆镟边亦
如之。仅逾十年,而轻重不啻相半,钱重而物价腾踊,宜发库贮以平其直。”从之。时
王府皆铸造私钱,吏乐敢讦。古钱阻滞不行,国用不足,乃命南北宝源局拓地增炉鼓铸。
而北钱视南钱昂值三之一,南铸大抵轻薄。然各循其旧,并行不废。
    天启元年铸泰昌钱。兵部尚书王象乾,请铸当十、当百、当千三等大钱,用龙文,
略仿白金三品之制,於是两京皆铸大钱。后有言大钱之弊者,诏两京停铸大钱,收大钱
发局改铸。当是时,开局遍天下,重课钱息。
    崇祯元年,南京铸本七万九千馀两,获息银三万九千有奇;户部铸钱获息银二万六
千有奇。其所铸钱,皆以五十五文当银一钱,计息取盈,工匠之赔补,行使之折阅,不
堪命矣。宝泉局铜本四十万两,旧例钱成还本太仓,次年再借,至是令永作铸本。三年,
御史铙京言:“铸钱开局,本通行天下,今乃苦於无息,旋开旋罢,自南北两局外,仅
存湖广、陕西、四川、云南及宣、密二镇。而所铸之息,不尽归朝廷,复苦无铸本,盖
以买铜而非采铜也。乞遵洪武初及永乐九年、嘉靖六年例,遣官各省铸钱,采铜於产铜
之地,置官吏驻兵,仿银矿法,十取其三。铜山之利,朝廷擅之,小民所采,仍予直以
市。”帝从之。是时铸厂并开,用铜益多,铜至益少。南京户部尚书郑三俊请专官买铜。
户部议原籍产铜之人驻镇远、荆、常铜铅会集处,所谓采铜於产铜之地也。帝俱从之。
既,又采绛、孟、垣曲、闻喜诸州县铜铅。荆州抽分主事硃大受言:“荆州上接黔、蜀,
下联江、广,商贩铜铅毕集,一年可以四铸。四铸之息,两倍於南,三倍於北。”因陈
便宜四事,即命大受专督之。遂定钱式,每文重一钱,每千直银一两。南都钱轻薄,屡
旨严饬,乃定每文重八分。初,嘉靖钱最工,隆、万钱加重半铢,自启、祯新铸出,旧
钱悉弃置。然日以恶薄,大半杂铅砂,百不盈寸,捽掷辄破碎。末年敕铸当五钱,不及
铸而明亡。
    初制,历代钱与制钱通行。自神宗初,从佥都御史庞尚鹏议,古钱止许行民间,输
税赎罪俱用制钱。启、祯时广铸钱,始括古钱以充废铜,民间市易亦摈不用矣。庄烈帝
初即位,御平台召对,给事中黄承昊疏有销古钱之语。大学士刘鸿训言:“北方皆用古
钱,若骤废之,於民不便。”帝以为然。既而以御史王燮言,收销旧钱,但行新钱,於
是古钱销毁顿尽。盖自隋世尽销古钱,至是凡再见云。
    钞法自弘、正间废,天启时,给事中惠世扬复请造行。崇祯末,有蒋臣者申其说,
擢为户部司务。倪元璐方掌部事,力主之,然终不可行而止。
    坑冶之课,金银、铜铁、铅汞、硃砂、青绿,而金银矿最为民害。徐达下山东,近
臣请开银场。太祖谓银场之弊,利於官者少,损於民者多,不可开。其后有请开陕州银
矿者,帝曰:“土地所产,有时而穷。岁课成额,徵银无已。言利之臣,皆戕民之贼
也。”临淄丞乞发山海之藏以通宝路,帝黜之。成祖斥河池民言采矿者。仁、宣仍世禁
止,填番禺坑洞,罢嵩县白泥沟发矿。然福建尤溪县银屏山银场局炉冶四十二座,始於
洪武十九年。浙江温、处、丽水、平阳等七县,亦有场局。岁课皆二千馀两。
    永乐间,开陕西商县凤皇山银坑八所。遣官湖广、贵州采办金银课,复遣中官、御
史往核之。又开福建浦城县马鞍等坑三所,设贵州太平溪、交址宣光镇金场局,葛容溪
银场局,云南大理银冶。其不产金银者,亦屡有革罢。而福建岁额增至三万馀两,浙江
增至八万馀。宣宗初,颇减福建课,其后增至四万馀,而浙江亦增至九万馀。英宗下诏
封坑穴,撤闸办官,民大苏息,而岁额未除。岁办,皆洪武旧额也。闸办者,永、宣所
新增也。既而禁革永煎。奸民私开坑穴相杀伤,严禁不能止。下诏宥之,不悛。言者复
请开银场,则利归於上,而盗无所容。乃命侍郎王质往经理,定岁课,福建银二万馀,
浙江倍之。又分遣御史曹祥、冯杰提督,供亿过公税,民困而盗愈众。邓茂七、叶宗留
之徒流毒浙、闽,久之始定。景帝尝封闭,旋以盗矿者多,兵部尚书孙原贞请开浙江银
场,因并开福建,命中官戴细保提督之。天顺四年命中官罗永之浙江,罗珪之云南,冯
让之福建,何能之四川。课额浙、闽大略如旧,云南十万两有奇,四川万三千有奇,总
十八万三千有奇。成化中,开湖广金场,武陵等十二县凡二十一场,岁役民夫五十五万,
死者无算,得金仅三十五两,於是复闭。而浙江银矿以缺额量减,云南屡开屡停。
    弘治元年始减云南二万两,温、处万两馀,罢浦城废坑银冶。至十三年,云南巡抚
李士实言:“云南九银场,四场矿脉久绝,乞免其课。”报可。四川、山东矿穴亦先后
封闭。武宗初,从中官秦文等奏,复开浙、闽银矿。既而浙江守臣言矿脉已绝,乃令岁
进银二万两,刘瑾诛乃止。世宗初,闭大理矿场。其后蓟、豫、齐、晋、川、滇所在进
矿砂金银,复议开采,以助大工。既获玉旺峪矿银,帝谕阁臣广开采。户部尚书方钝等
请令四川、山东、河南抚按严督所属,一一搜访,以称天地降祥之意。於是公私交鹜矿
利,而浙江、江西盗矿者且劫徽、宁,天下渐多事矣。
    隆庆初,罢蓟镇开采。南中诸矿山,亦勒石禁止。万历十二年,奸民屡以矿利中上
心。诸臣力陈其弊。帝虽从之,意怏怏。二十四年,张位秉政,前卫千户仲春请开矿,
位不能止。开采之端启,废弁白望献矿峒者日至,於是无地不开。中使四出:昌平则王
忠,真、保、蓟、永、房山、蔚州则王虎,昌黎则田进,河南之开封、彰德、卫辉、怀
庆、叶县、信阳则鲁坤,山东之济南、青州、济宁、沂州、滕、费、蓬莱、福山、楼霞、
招远、文登则陈增,山西之太原、平阳、潞安则张忠,南直之宁国、池州则郝隆、刘朝
用,湖广之德安则陈奉,浙江之杭、严、金、衢、孝丰、诸暨则曹金,后代以刘忠,陕
西之西安则赵鉴、赵钦,四川则丘乘云,辽东则高淮,广东则李敬,广西则沈永寿,江
西则潘相,福建则高寀,云南则杨荣。皆给以关防,并偕原奏官往。矿脉微细无所得,
勒民偿之。而奸人假开采之名,乘传横索民财,陵轹州县。有司恤民者,罪以阻挠,逮
问罢黜。时中官多暴横,而陈奉尤甚。富家钜族则诬以盗矿,良田美宅则指以为下有矿
脉,率役围捕,辱及妇女,甚至断人手足投之江,其酷虐如此。帝纵不问。自二十五年
至三十三年,诸珰所进矿税银几及三百万两,群小藉势诛索,不啻倍蓰,民不聊生。山
西巡抚魏允贞上言:“方今水旱告灾,天鸣地震,星流气射,四方日报。中外军兴,百
姓困敝。而嗜利小人,借开采以肆饕餮。倘衅由中作,则矿夫冗役为祸尤烈。至是而后,
求投珠抵璧之说用之晚矣。”河南巡按姚思仁亦言:“开采之弊,大可虑者有八。矿盗
哨聚,易於召乱,一也。矿头累极,势成土崩,二也。矿夫残害,逼迫流亡,三也。雇
民粮缺,饥饿噪呼,四也。矿洞遍开,无益浪费,五也。矿砂银少,强科民买,六也。
民皆开矿,农桑失业,七也。奏官强横,淫刑激变,八也。今矿头以赔累死,平民以逼
买死,矿夫以倾压死,以争斗死。及今不止,虽倾府库之藏,竭天下之力,亦无济於存
亡矣。”疏入,皆不省。识者以为明亡盖兆於此。
    铁冶所,洪武六年置。江西进贤、新喻、分宜,湖广兴国、黄梅,山东莱芜,广东
阳山,陕西巩昌,山西吉州二,太原、泽、潞各一,凡十三所,岁输铁七百四十六万馀
斤。河南、四川亦有铁冶。十二年益以茶陵。十五年,广平吏王允道言:“磁州产铁,
元时置官,岁收百馀万斤,请如旧。”帝以民生甫定,复设必重扰,杖而流之海外。十
八年罢各布政司铁冶。既而工部言:“山西交城产云子铁,旧贡十万斤,缮治兵器,他
处无有。”乃复设。已而武昌、吉州以次复焉。末年,以工部言,复尽开,令民得自采
鍊,每三十分取其二。永乐时,设四川龙州、辽东都司三万卫铁冶。景帝时,办事吏请
复陕西、宁远铁矿,工部劾其违法,下狱。给事中张文质以为不宜塞言路,乃释之。弘
治十七年,广东归善县请开铁冶,有司课外索赂,唐大鬓等因作乱,都御史刘大夏讨平
之。正德十四年,广州置铁厂,以盐课提举司领之,禁私贩如盐法。嘉靖三十四年开建
宁、延平诸府铁冶。隆、万以后,率因旧制,未尝特开云。
    铜场,明初,惟江西德兴、铅山。其后四川梁山,山西五台,陕西宁羌、略阳及云
南皆采水银、青绿。太祖时,廉州巡检言:“阶州界西戎,有水银坑冶及青绿、紫泥,
愿得兵取其地。”帝不许。惟贵州大万山长官司有水银、硃砂场局,而四川东川府会川
卫山产青绿、银、铜,以与外番接境,虞军民潜取生事,特禁饬之。成化十七年封闭云
南路南州铜坑。弘治十八年裁革板场坑水银场局。正德九年,军士周达请开云南诸银矿,
因及铜、锡、青绿。诏可,遂次第开采。嘉靖、隆、万间,因鼓铸,屡开云南诸处铜场,
久之所获渐少。崇祯时,遂括古钱以供炉冶焉。关市之征,宋、元颇繁琐。明初务简约,
其后增置渐多,行赍居鬻,所过所止各有税。其名物件析榜於官署,按而征之,惟农具、
书籍及他不鬻於市者勿算,应征而藏匿者没其半。买卖田宅头匹必投税,契本别纳纸价。
凡纳税地,置店历,书所止商氏名物数。官司有都税,有宣课,有司,有局,有分司,
有抽分场局,有河泊所。所收税课,有本色,有折色。税课司局,京城诸门及各府州县
市集多有之,凡四百馀所。其后以次裁并十之七。抽分在南京者,曰龙江、大胜港;在
北京者,曰通州、白河、卢沟、通积、广积;在外者,曰真定、杭州、荆州、太平、兰
州、广宁。又令军卫自设场分,收贮柴薪。河泊所惟大河以南有之,河北止盐山县。
    凡税课,徵商估物货;抽分,科竹木柴薪;河泊,取鱼课。又有门摊课钞,领於有
司。太祖初,征酒醋之税,收官店钱。即吴王位,减收官店钱,改在京官店为宣课司,
府县官店为通课司。
    凡商税,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洪武初,命在京兵马指挥领市司,每三日一
校勘街市度量权衡,稽牙侩物价;在外,城门兵马,亦令兼领市司。彰德税课司,税及
蔬果、饮食、畜牧诸物。帝闻而黜之。山西平遥主簿成乐秩满来朝,上其考曰“能恢办
商税”。帝曰:“税有定额,若以恢办为能,是剥削下民,失吏职也。州考非是。”命
吏部移文以讯。十年,户部奏:“天下税课司局,征商不如额者百七十八处。遂遣中官、
国子生及部委官各一人核实,立为定额。十三年,吏部言:“税课司局岁收额米不及五
百石者,凡三百六十四处,宜罢之。”报可。胡惟庸伏诛,帝谕户部曰:“曩者奸臣聚
敛,税及纤悉,朕甚耻焉。自今军民嫁娶丧祭之物,舟车丝布之类,皆勿税。”罢天下
抽分竹木场。明年令以野兽皮输鱼课,制裘以给边卒。
    初,京师军民居室皆官所给,比舍无隙地。商货至,或止於舟,或贮城外,驵侩上
下其价,商人病之。帝乃命於三山诸门外,濒水为屋,名塌房,以贮商货。
    永乐初定制,嫁娶丧祭时节礼物、自织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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