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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京华神相张铁嘴-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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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野鬼钻进一片树丛里解开裤子蹲下身去……
  两名巡逻的喽啰从树丛前经过,他们边走边谈。
  喽啰甲:〃我说老丁啊,这次咱们寨主足足调了全山寨八成的弟兄,夜袭万龙山。可我听说万龙山林胡子的山寨跟咱们山寨一样,也是易守难攻。你说大寨主能拿下吗?〃
  张野鬼听这个声音特别熟悉,像是梁成龙,不过他有点儿拿不准。如果真是梁成龙,出完恭后他要跟梁成龙好好聊聊。
  老丁说:〃肯定能拿下!你没听说吗?大寨主请紫极真人测了个字。紫极真人说成,大寨主才下定决心的。紫极真人是何等之人,人家已经修成了半仙之体,他说成,准成!〃
  喽啰甲说:〃就算是能拿下林胡子的山寨,可万龙山那么险峻,我们总不可能没有一点伤亡吧。〃
  老丁说:〃你小子那点心思我知道,你就盼着三爷中枪子儿送命,以报你夺妻之恨,对不对?〃
  喽啰甲沉默不语。
  老丁又道:〃我说小梁啊,你想开点儿嘛,其实三爷也没夺走你的老婆,只不过是跟你老婆偷情而已。再说,你老婆也不是个好东西。母狗不翘屁股,公狗能爬上去吗?〃
  喽啰甲气愤地说:〃我并不在乎这个老婆,我只是咽不下这口气。你知道弟兄们私下管我梁成龙叫什么?〃
  老丁笑道:〃还不是叫梁成龙吗,还能叫你梁成鱼!〃
  喽啰甲:〃叫梁成鱼也不错啊,他们管我叫梁成龟!〃
  第六节
  老丁同情道:〃哎哟,这位弟兄嘴可是损点!〃
  张野鬼心想:他果然是梁成龙,怪不得梁成龙说当强盗也受欺负,原来他的老婆被三寨主霸占了。听见了他说这些隐私,我可不能出去跟他见面了,免得他脸上挂不住。
  梁成龙愤然道:〃他姓罗的可是欺人太甚啊!昨天他召集齐攻打万龙山的弟兄们之后,说是派我回山寨巡逻,然后还跑到我老婆屋里鬼混了一阵。〃
  老丁惊呼:〃哎哟!交火前去玩女人,这可是大忌呀!〃
  梁成龙恨恨地说:〃有大寨主宠着他,他怕什么!总有一天我要做了他!〃
  山下出现两串火炬。
  老丁说:〃哟!寨主回来了!〃
  梁成龙有点疑惑地说:〃这么快就拿下了万龙山?〃
  老丁仔细看了看,说:〃不对!打出了信号,出了大事,可能是有头领阵亡。〃
  〃头领阵亡?是不是姓罗的?〃
  老丁说:〃谁知道呢,走,看看去!〃
  聚义厅上,戏班子正在唱采茶戏《刘海砍樵》。
  黑脸汉子带着十几个手持喷筒的人冲进聚义厅,用喷筒对准紫极真人和赵蓉蓉喷出污水。还没有等众人反应过来,几名剽形大汉又冲了上去,把紫极真人和赵蓉蓉五花大绑,并端掉了他们的下巴,使他们无法说话。
  黑脸汉子见紫极真人拼命地挣扎,喝道:〃妖道,你识相点,我已经给你喷上了黑狗和黑鸡的血,就算你会妖法也使不出来了。如果你不识相我立即给你来个乱刀分尸。〃
  二大王惊异道:〃老三,出了什么事?〃
  黑脸汉子这才悲愤地对二大王说:〃二哥,我们被这妖道害得好苦哇!大哥上午请他测了个棉字,他说做与林有关的买卖准获大利。大哥这才下决心,去端掉林胡子,没想到刚走到新泉就遭到了林胡子的埋伏。大哥身上连中两枪。〃
  二大王大惊失色:〃什么?我大哥负了伤?挨了两枪,他……他没……〃
  〃大哥交代我们说,不要急于去找林胡子拼命,一定要等到最有把握的时机再出手,他还说他这一辈子不信鬼神不信江湖术士,没想到就信了这么一次便落得如此下场。他说他好悔呀!他让我们剜出这个紫极真人的心肝在他的灵前祭奠。大哥说完这些就……〃
  二大王急切地:〃就怎么了?我大哥就怎么了……〃
  黑脸汉子沉痛地说:〃大哥他一命归天了。〃
  二大王大叫一声昏倒在地。
  听了老丁和梁成龙的对话后,张野鬼长了个心眼,他没有立即进聚义厅,而是趴在窗户上往内窥看,不久他便看到了那个黑脸膛的三大王擒拿紫极真人和赵蓉蓉的一幕。当他看到二大王昏倒时,心想大事不好,这些强盗肯定要拿紫极真人父女俩来给他们山大王偿命,此刻不走,更待何时。他看了被捆绑着而且被端掉下巴说不出话来的紫极真人和赵容容一眼,便悄悄地溜了下来,趁着天尚未亮,山寨混乱之际偷偷地往山下逃去。
  张野鬼怕强盗追来抓他,他不敢从山路上走而是抓着藤条从悬崖上往下溜,有的地方坡度不太陡,他就缩成一团往下滚。就这么连滚带爬地折腾了大半个时辰,终于远离白鹤峰了。这时,天已大亮,他不由得吁了一口长气,走到一眼山泉旁捧起泉水洗洗脸。他头上梳的道士髻已经乱七八糟,身上穿的一件新道袍也被荆棘挂得千疮百孔,脸上更是紫一块青一块伤痕累累。望着自己在泉水里映出的倒影,他不禁苦笑道:〃张野鬼呀张野鬼,你这小子真命大。尽管落得如此狼狈不堪,总算逃脱了性命。这一次是谁救了你?〃张野鬼拍了拍肚皮:〃一泡屎救了你。要不是溜出去拉屎此刻也得被那群强盗绑在聚义厅剜心肝呢!〃
  张野鬼沿着下山路走着,一边走一边自己也觉得好笑:真没想到拉一泡臭屎也能救人……
  突然,张野鬼停住了脚步自言自语道:〃我把先生和大师姐留在山上,岂不是连一泡臭屎都不如?可是,我能救得了他们吗?总得想办法呀……〃
  张野鬼不走了,他坐在一块石头上陷入了沉思…… 
  第十章高不就的际遇
  第一节
  确切地讲,弗里德曼先生不能算是一个标准的军人,因为他的身上有太多的骑士精神和诗人气质。他喜欢打猎,喜欢郊游,喜欢在花红柳绿中吟诗。八国联军占领北京的时候,他听说香山的枫叶一夜之间全变红了,非常美。他明知作为占领军军官独自跑到香山去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因为当地的老百姓都对占领军充满了仇恨。可他为了欣赏美景,不顾一切地单人匹马跑到香山,并且流连忘返,在那儿住了两个晚上。同僚们都以为他已经遇害时,他却出人意外地回到了京城,为此他受到了联军司令瓦德西的严厉批评和记过处分。他一点儿也不后悔,因为他在香山写了两首他自以为是以前从来没写出过、以后再也写不出来的好诗。他把这两首诗和司令部给他的处分决定一起夹在枫叶里,寄给了他在德国的初恋情人。
  然而,他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军人。一八九六年,他从军校毕业后开始担任瓦德西将军的警卫。一九零零年,八国联军进北京,瓦德西担任联军司令,弗里德曼先生也荣升为瓦德西的警卫长。在弗里德曼的眼里,数以百万的义和团不过是一群暴民、一群不堪一击的乌合之众。然而当义和团被打散后还原为个体时,却成了十分危险的反抗者,这些反抗者遍地皆是,使得弗里德曼负责联军最高司令安全的工作变得十分复杂、艰巨,弗里德曼却干得非常出色。瓦德西作为占领军司令,每天要接见许多人,因为善后工作太复杂,他不得不和各式各样的人打交道,就连北京的妓女有时候也会跑到这位联军最高长官的下榻处去找他。弗里德曼迅速从军营里抽调了一批枪法好、身手不凡而又忠心耿耿的下级军官组成了一个警卫排,他亲自训练这个警卫排,使这个警卫排成为了联军中效率最高的安全保卫单位。他们不但周密地保卫了瓦德西的安全,还多次协助友军消除安全隐患,把反抗的苗头扼杀于摇篮之中。联军司令瓦德西整个在北京期间,安全上没有出现任何问题,这不得不归功于弗里德曼先生。
  回到德国后,他在一家军官学校担任教官,专门为军方培养警卫营的人才。
  保定军校决定办一个为期一年的训练班,培养一批警卫营人才。陆军总长段祺瑞亲笔写信邀请弗里德曼先生来保定担任这个训练班的首席教官。弗里德曼先生对中国有很深的感情,收到段总长的信后他欣然受命来到保定。没想到,一到保定就和校方的主要负责人在招生对象方面意见相左。校方认为,这批学员毕业后都是军中即将要建立的警卫营的骨干,为了保证人员素质,应该全部招收就读的中学生。而弗里德曼先生却强烈反对,他根本不相信在就读学生中能招到几个合格的学员。他在中国呆了很多年,对中国的国情十分熟悉,中国的在校学生大多是富家子弟,体质弱的居多,会武功的就更少了,至于射击,不要说枪法好,绝大多数恐怕连手枪都没有摸过。而训练期又只有短短的一年,这样的学生训练出来,自己都需要别人保卫,遑论保卫别人。他认为应该面向全社会招生,广招精选,实在招不齐,还可以在军营里挑选一些符合条件的低级军官或士兵来参加训练班。至于文化方面应该降低标准,取消高小毕业这一条,改为认识几个字,能读懂命令,会写个请假条什么的就行了。
  两边争执不下,最后,由段祺瑞拍板,采纳了弗里德曼的招生方案。招生广告见报后,报名的人十分踊跃,达到三千多人,经过严格考试后,只有四十名被录取。不出弗里德曼所料,这四十名被录取的学员中只有三名是在校学生,二十名是从军营中选拔来的,其他十七个学员的社会成分十分复杂,有的当过看家护院,有的当过武馆教头,有的在东北当过马贼,还有的根本弄不清原来的职业是什么,只能算是无业游民。
  为了便于管理,弗里德曼把四十个学员编为两个组,二十名从军营里来的人列为一个组,组长叫张志武。社会上招来的这二十个学员编为第二组,弗里德曼指定高不就担任组长。
  张志武是湖南人,弗里德曼看过他的档案,张志武今年二十五岁,竟当了九年兵。他的外祖父是湖南的名武师,一根三节棍打遍湘潭无敌手。他自幼随外祖父习武,得到了外祖父真传。他的枪法也十分准,几次全团比赛都是前三名。按他的资历和军功,九年熬下来,最不济也能弄个营长干干,可他只当到了排长,而且是个副的。不能升上去的原因就在于他太散漫了,又常常跟长官顶嘴,是个典型的兵油子。军营把他送到军校来,含有甩包袱的成分。他自己也没想到,竟会被军校录取。
  高不就也是二十五岁,比张志武还大两个月。就连弗里德曼也弄不清高不就原本是干什么的,他觉得应该把高不就归于〃武士〃或〃浪人〃一类。高不就之所以能被军校录取,除了枪法好之外,还有一副仪表堂堂的外貌。
  在全班学员里,张志武最不喜欢的人就是高不就。他不喜欢高不就倒不是因为高不就得罪了他,而是不喜欢高不就的脸蛋。这家伙长得高高大大,却生了一副俊俏女人似的小白脸,一点儿也不像男子汉。
  第二节
  张志武自个儿长得人高马大,虎背熊腰,一副黑脸膛上生就了一个硕大的酒糟鼻子,与脸上的其他器官一点儿也不协调,使得他这副尊容很难得到别人的恭维,尤其是女人,对他几乎是望而生畏、望而却步。他十五岁那年暗恋他家武馆对面杂货店老板的女儿小玲。当时,小玲十六岁,比他大一岁,长得水灵灵的人见人爱。他跟父亲提出过要娶小玲为妻,他父亲并不反对,但觉得他们年纪太小,等过个一两年再提亲也不迟。不料没过多久,小玲竟被一个在街头炸油条的小贩勾搭上了,并且怀了孕。在张志武眼里,这个小贩不过是个瘪三,除了有一副小白脸外,狗屁不是。他怎么也想不通小玲怎么会爱上这么个小瘪三,难道小白脸竟然有这么大的魅力。一怒之下,他把这个小贩狠揍了一顿,为此他父亲要惩罚他,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从此,他恨上了天下所有的小白脸。当兵时,几次在妓院里争风吃醋、打架斗殴,都因为对方是小白脸而引起的。高不就不但是个小白脸,而且神情冷峻、孤言寡语,使人感到不好接近。而张志武却热情豪爽、有话就说、大大咧咧,两人性格上的差异,使得张志武更加讨厌高不就了。
  张志武并不知道高不就考试中的表现,他认为弗里德曼之所以录取高不就,并让高不就担任组长,完全是因为高不就长了一副小白脸。他在军队中,偶尔也会跟长官们的副官打打交道,那些副官几乎个个都是小白脸,真刀真枪的本事没有,却神气得很,张志武怀疑他们惟一的能耐就是勾引长官的姨太太。张志武对自己在这个训练班的前程并不看好,凭自己这副尊容,哪怕本领再大,也不会有大官把他挑去做侍卫的。倒是高不就这种人,即便是再不济,靠脸蛋就能当上侍卫官。
  这天上午,两个小组都在军校的靶场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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