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穿越电子书 > 重生之时尚达人 作者:小猪懒洋洋(起点vip2013.05.31完结) >

第363节

重生之时尚达人 作者:小猪懒洋洋(起点vip2013.05.31完结)-第363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白未曦深以为然。
    她倒不是吃不得苦,而是纯粹不想让自己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对于目前的生活,如果撇开那几个亦步亦趋的保镖,她真的很满意。
    所以,她想要继续保持。
    “未曦,你觉得林坤和渭阳,哪一个更帅?”秦子歌笑嘻嘻地问。
    “他们不是一个类型的,林坤那种花样美男,是大众情人。而渭阳,他的帅,则是我能够触摸得到的。”
    “你在回避我的问题。”
    “说真的,我觉得渭阳的外貌已经很出色,没有任何删改的余地。所以,林坤顶多也就追上渭阳而已。”
    “还是喜欢我哥那种类型的,是吧?”秦子歌眨着眼睛问。
    “喜欢一个人,有很多因素,并不仅仅是看他的外貌。林坤是帅,可像他那种大众情人,根本不适合婚姻。万人迷,大众情人?他是属于众多粉丝的。而且,我对帅的定义,并不仅仅是看五官。像罗纳尔多,没有人说他帅,可我觉得他踢球的时候,帅得不得了。”
    “知道你的意思了,心灵比外在更重要,是吧?”秦子歌恍然。
    白未曦抿着唇笑:“可以这么理解。”
    “好吧,讲究心灵美的未曦,你觉得在他的演唱会上担任嘉宾,这个主意怎么样?”秦子歌问,“他刚才说的时候,我看你的样子像是要一口回绝。”
    “嗯,我又不是明星!”白未曦转头看向她,“难道你愿意在他的演唱会上,为他其中两支歌伴奏?”
    “既然是朋友,这点小忙为什么不帮?”
    “朋友?你们好像是第一次见面吧?”白未曦瞪视着她。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不就是朋友了吗?他这个人挺不错,不像有的明星那样爱摆架子。他是真的很红,听说还上了香港着名的访谈节目《第一男主角》?”
    “他已经被誉为亚洲天皇巨星。”白未曦耸了耸肩,“既演又唱,而且能做到双丰收。他不红,还有谁红?”
    “那你要不要和他合唱那首蓝天集团的广告曲?哇,这下子,是真正把广告打到了新加坡啊”
    “我只是和声,放录音带也一样。”
    “可是你不上台的话,他的演唱曲目里,根本不会有这首歌。”秦子歌认真地说,“我觉得这是一个好机会,其实他只要你上台三分钟,唱完那支歌就行了。”
    “真正属于我的唱词,只有一句,我只需要二十秒钟就够。”白未曦好笑地说,“你觉得这种作秀,有必要吗?”
    “怎么没必要,这是免费的广告啊。要知道,多少商家在林坤的演唱会现场放置广告牌,要出多少广告费啊!而且,你的广告,是现场牌的表演,效果比那些静态的广告牌不知道好多少倍呢!你这女人,别怪我没提醒你抓住机遇啊。虽然从我哥的角度,我敢打赌,他一定不希望你去的。”
    “那我就不去了。”白未曦只是犹豫了一下,听到秦子歌的最后一句话,立刻下定了决心。
    “你可以和陈语新他们商量一下,这个机会真的很难得。而且,如果现场的效果好的话,你还可以提出在以后的每场…这个条件有点苛刻,那就一半场次的演唱会,都邀请你作为嘉宾,演唱这首蓝天集团的广告曲。当然啦,唱完以后,你还可以自己打个广告什么的。”
    “这样子也行?”白未曦怀疑地看着她,“林坤会答应我在台上打广告?拿他的演唱会当什么了!”
    秦子歌讪讪:“都没跟他提呢,怎么知道行不行?”
    “这种事,换谁都不会答应的。他邀我做嘉宾,是因为蓝天集团的那个广告片风评很好,还获得了那个什么最佳广告片的提名。演唱会,不是广告代理商,你别一脑门子的理想。林坤是个艺人,他不会自毁形象的。”
    “我都答应替他伴奏了,这种小要求,他好意思拒绝吗?”秦子歌哼哼,“要知道,多少大剧院请我去开演奏会,我都不愿意去呢!现在我的行程表上,只有十一月份维也纳音乐厅和美国纽约交响乐团两个CASE。”
    白未曦轻笑:“我想,林坤的粉丝,应该女孩子居多。而她们,个个都知道林坤,却没有几个知道你的。”
    “我的知名度有这么差啊?”秦子歌叹气,“那我下次还是去找个女明星合作好了。”
    “等你上了春晚,知名度就高了。”
    “我觉得春晚就是大腕扎堆的场合,林坤自作主张邀请我替他伴奏,你觉得总导演那里能PASS过去吗?”
    “绝对OK啊!”秦子歌嘻笑,“未曦,你都不知道现在你有多红,蓝天集团创始人、大股东白未曦,能歌善舞,多才多艺。”
    “打住!”白未曦伸出一只手打断了她的话,“蓝天集团不是我创的,创始人应该是陈语新。能歌善舞更是没谱的事,到现在,我也只在华尔兹、狐步舞和探戈下场,连恰恰和伦巴都跳得不忍卒睹。唱歌只会中国人民共和国国歌、我们的校歌。不能歌,不善舞才对!”
    “你难道不知道,广告片里的形象有多美吗?那身材,那脸蛋,绝对是弱柳扶风,能不会跳舞吗?还有唱歌,那句清唱,如同天籁之音!”
    白未曦啼笑皆非:“我说子歌,你干脆也不要拉小提琴了,改行当主持人,啊,不对,婚庆司仪更合适。”
    秦子歌被逗得哈哈大笑:“说不定,这也是一份很有前途的活儿呢!赶明儿我就去婚庆公司毛遂自荐!”
    “说话不忘开车啊,你的方向盘”白未曦被一个急刹吓了一跳,不敢再跟她开玩笑,“专心开车,回家再说。”
    “马上就到了,前面过了红绿灯就是小区。”秦子歌不在意地说,“放心,我虽然经常性迷路,但还不至于连家都不认识。”
    “是吗?刚才”
    “唉,那是偶尔而已。”秦子歌急忙声明,“好汉还要三个帮呢,你都不给我指路,我开错也情有可原啊!”
    白未曦失笑:“原来坐你车上的那个人,是专门给你指路的啊?”
    “要不问问渭阳,请他放行,让你去新加坡友情出演?”秦子歌问。
    “我不想去。”白未曦摇头,“当初拍广告片的时候,也是因为陈语新他们说找不到合适的女主角,大牌又太贵,所以叫我顶上。早知道会惹出这么多的麻烦,我打死也不会答应。”
    “这叫麻烦吗?那也是幸福的麻烦,不知道有多少小女生想要得到这样的机会呢!”
    “那我问过渭阳再说吧!”白未曦敷衍地说。
    “人家叫妻管严,到了你这成了夫管严。天哪,我千万不能让未来的丈夫跟我哥在一起,要是学到了他的三百六十计,那我不惨了吗?”秦子歌笑嘻嘻地说。
    “到了,再开就开到邻居家家了。”白未曦没好气地说。
    “我知道。”秦子歌讪讪,“我这不是开车库里去吗?”
    “奇怪,你不是说我这辆破车,用不着进车库吗?”白未曦笑眯眯地看着她。
    “如果要换车,就破罐子破摔喽。可是你又舍不得换,那就好好养着吧!既然你说不用放车库,那就停在门口,进出方便。”
    对于她的强词夺理,白未曦不置可否。走进餐厅,就嗅到了鸡汤的香味。
    “哇,开了家养鸡场就是好,天天有原生态草鸡吃。”秦子歌蹦跳着走了进去,白未曦看得大为佩服。
    人家脚上的鞋跟,足有十公分呢!可是秦子歌就有本事举重若轻,不是一般的水准,那绝对是千锤百炼出来的。
    “爷爷!”
    “白爷爷!”
    两人冲进客厅,居然人影全无。张姨从厨房里探出头:“爷爷在楼上书房里,说是要引进新品种,在查资料呢!”
    “上网?”两人面面相觑,然后感慨,“果然是全民皆网的时代啊!”
    白明看到两人敲门进来,显摆地点开一个网页:“看,我打算养一点珍珠鸡,北京市场上还没有大批量出售,前景应该不错。”
    白未曦愕然,敢情祖父还真把养鸡场当成事业了?
    看着老人鬓边的白发,白未曦忽然怀疑,当初让白明去购买养鸡场的建议,到底是不是错。
    秦子歌扑到显示屏前:“哇,不管了,先买一批回来,养在鸡场里。卖不掉有什么关系?我们自己吃掉!”
    
    第五百三十一章 没有之一,只有唯一
    
    “未曦,林坤邀请你去新加坡了?”秦渭阳的电话,在八点过半就打了进来。
    “嗯,他说了一下。”白未曦回答,“今天公事比较少吗?”
    “还行。”秦渭阳当然不会告诉她,公事有增无减,只是他挂念着她与林坤见面的事。堪可告慰的是,她邀秦子歌同往。
    “你的消息真灵通,是子歌说的?”白未曦一下子就猜到了泄密者。
    “嗯,你想去吗?”
    “想去。”白未曦很诚实地说,“我想去看看自己的作品,在舞台上的效果怎么样。在现场,感觉最清晰。”
    秦渭阳默然了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说:“那就去吧!”
    白未曦疑惑地问:“怎么了?是不是工作压力太大了?或者…你不喜欢我去新加坡,想让我留在北京陪你?”
    说到后来,她的声音里已经满含了笑意。
    “是啊,想让你陪我。”秦渭阳毫不含糊地接口,“不过,你说得也对,现场更能够把握对时装的理解,尤其是你第一次设计舞台服装。”
    “好,我和子歌一起去。”白未曦轻声说。
    “你还要做林坤的嘉宾吧?”秦渭阳问。
    “这个风头我不想出,让子歌出吧,她很喜欢林坤的声线,把自己写的一首歌送给他,并且答应为他钢琴伴奏。”白未曦解释,“那个广告片里,我真正唱的只有一句,更何况要在台上唱,跟在录音棚里的感觉不一样的。我觉得,自己没有那个唱功,可以在现场真唱。”
    “那就假唱?”
    “不用了,那不是糊弄人吗?”白未曦反对,“既然不行,我就不唱呗。而且,我也不喜欢站在台上的那种感觉。”
    “好。”秦渭阳微笑,“看着点子歌,她对林坤大加赞赏,称他是新生代中少有的实力兼偶像结合的唱将。”
    “你不会是担心她移情别恋吧?”白未曦好笑地问。
    “有点。”秦渭阳居然直言不讳,“林坤那种男人,对感情不会太专一的。我怕子歌投入下去会受伤,但如果让她离开明,似乎又是件好事。算了,顺其自然吧,她会作出更好的选择,只要她开心就好。”
    白未曦回想了一下包厢里的情景,喜孜孜地说:“如果子歌喜欢林坤的话就太好了,跟着全能艺人,总比跟着杀手好,至少生命有保障,也不用担心明天会不会做寡妇。”
    秦渭阳失笑:“不过,子歌不是个朝秦暮楚的人,我估计她对林坤,不过是对于美的事物纯粹的欣赏。”
    “顺观其变。”白未曦笑嘻嘻地说,“我觉得林坤比明好。”
    “你觉得?”
    “对啊。唯一的缺点,就是太红了,绯闻超多。当然,可能有些是为了宣传,而更多的是牵强附会。不过,苍蝇不会叮没有缝的鸡蛋,所以也难说。”
    “那不是一个会定得下心来组建家庭的男人,娱乐圈的分分合合那么多,是因为这个行业里的诱…惑太多,尤其是像林坤这样优秀的。而男人,很少能经得起某些女孩子的主动出击。”
    “别人我才不管,只要你能经受得住考验就行。”白未曦开了句玩笑,自己做了个鬼脸,“放心,我会提醒子歌的。”
    “也不用太过于紧张,子歌的感情,不会这么浅白,只看一张皮囊。从小到大,帅哥见了那么多,早就免疫了。她看中的,不是那些表面的东西。”
    “可能是才气吧,她喜欢林坤宽广的音域。”白未曦信服地点头。到底是兄妹,知妹莫如兄。
    两人又说了一些设计上的问题,白未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路,而秦渭阳冷静地给予了建议和鼓励。
    哪怕话题再枯燥,可是谁也没有觉得没有耐心。
    “渭阳,你觉得我是否应该参加伦敦时装节?”白未曦的手指点击着鼠标,“时间上还比较充裕。”
    “不如直接去巴黎时装周。”秦渭阳却否定了她的提议,“在时间上,两地的时装周隔得很近。”
    “对啊,所以我想,这次伦敦时装周应该会比较冷落,说不定我可以再次成为一匹黑马呢!”白未曦坦白了自己的小心思。
    “你会这样想,别人不会这么想吗?”秦渭阳好笑地说,“大家都一窝蜂地赶去伦敦时装周,大家都想做匹黑马。我敢说,这届伦敦时装周,恐怕大奖很难拿。”
    “这样啊”白未曦纠结了。
    看来,自己的小聪明是耍不到了。
    “所以,我建议你直接去巴黎时装周,可能更容易拿奖。”秦渭阳冷静地指出,“你在纽约拿了一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3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