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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老爷有喜_派派小说-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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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心脏刺激太大的事,都不能做。”师傅捏了下我的鼻尖,让我刚收起的痴笑又绽了开来。
  “都大半年了……”我抱着他的腰,窝在他胸前说。
  师傅的手挑开我的衣襟探了进去,左心口,一条几寸长的伤疤狰狞恐怖,曾经被人一刀贯穿,也只有靠了燕五,我才能活下来。
  师傅的指尖在伤疤上轻轻摩挲,轻轻叹息。
  我的脚趾都蜷了起来,嗯了一声,呢喃道:“师傅,你别乱摸啊,不然一会徒儿兽性大发,可是管不住自己的。”
  师傅轻笑一声,哀伤情绪尽去,抽回手帮我把衣服系好。
  其实我多留恋那感觉啊,要不是怕师傅难过,我一辈子不说话,让他摸一辈子……可想想真不公平,他就能心思纯洁地摸我胸口,我看他一眼都那啥火焚身,是他太成功还是我太失败?
  师傅拍了拍我的后背,轻声说:“好了,睡吧。”
  我只有乖乖闭上眼睛,片刻之后,我又睁开眼睛。
  “师傅,你下面忍得辛苦吧,不如我帮你用手解决……”
  师傅:“……”
  头上埃了一下,我幽怨地低下头画圈圈,强忍着不伸手去摸摸抱抱。那个冰肌玉骨……我闭着眼睛睡不着觉,脑中一遍遍地浮现师傅艳色迷离的容颜,那样的美色,我只见过一次,主要是当时我灌醉了他,醉眼中氤氲的□色彩让人欲罢不能,他身上还穿着玄色庄重的广袖官袍,这样强烈的反差让我一不小心就——禽兽了……
  我承认,第一次我是蓄意的,并且是蓄谋已久,私底下研究了不少春宫图、闺中秘籍,自信准备充分了才出手,然后便印证了师傅常说的那句话: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不良读物误导纯洁少女,真正做起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当时他是真醉,我是情醉。男人和女人不同,女人情动的时候,再大力气都使不出来,化为一滩春水,而男人,即便平日斯文儒雅如师傅,也强势霸道了起来。
  两个人都没有实践经验,他呼吸急促混混沌沌,我咬牙切齿苦不堪言,烛火半明灭,衣衫自解脱,春光艳景满室,琼浆玉液横流,鸳鸯绣被翻红浪,帐底吟哦意悠悠……(师傅会哭泣的,正经的诗句背不全,这种东西记得倒熟……)
  往事不堪回首,只说真真是痛并快乐着,并且前者是比较多的,当真又印证了另一句话:自作孽不可活……
  醒来之后,自感无面目再面对恩师,我带着一身青青紫紫的疼痛在天还未亮之时就逃离了丞相府,留给师傅的就只有一滩暧昧的暗红……
  唉,早知道你心里也有我,我何必自讨苦吃?真该拉着你一起研究研究,性福是两个人的事,一个巴掌拍不响,我这么被迫主动承欢又是何苦来哉?
  到底是师傅脸皮太薄了,养了十年的狼崽子自己没好意思下口,反而让狼崽子先咬了一口。
  我突然就想起来我养过的两只狼崽,自跟了我就没吃过一块肉,说我比狼还狼,那也不是没有道理,我大概就是个属狼的人,非要再加个前缀的话,那就是色狼,再加一个,那就是色中饿狼……
  想到这里,我忽然有个疑问,拉了拉师傅的衣襟,仰头问已经快睡着的师傅:“师傅啊,你当时收留我,是不是存着拿我当童养媳的心?”
  师傅昏昏欲睡,嘴角微扬回了一句:“我以为你是男孩……”
  晴天霹雳!
  等等……
  我咧了咧嘴角,露出一个痴笑……
  其实也可以这么理解,师傅本来是有断袖潜质的,却被我这个天真可爱美貌的少女拉回了人间正道,虽然不是一见钟情,但好歹也是日久生情——又想起初次相见,要对那时的我一见钟情,实在有些难度。

  老爷我属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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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七岁那年遇见的师傅。
  五岁那年,天下大荒,义父过世,我一个人揣着传说中万金不换的武林宝典,在江州一带游荡挖草根,其实以当时我的功夫,偷鸡摸狗不是实力问题而是人品问题,义父总是说要做个好人、做个好人,义父尸骨未寒,我也不敢轻易作奸犯科,等到下定决心偷鸡摸狗了,这方圆千里的禽兽都已经被人先下手为强了……
  后来我在一个偏僻的山洞里找到两只小狼崽,估计它们的爹妈已经被人吃了,两只瘦小得跟猫咪似的狼崽可怜兮兮地看着我,躲在角落里呜呜直叫,我当时眼泪就掉下来了。它们还能跟我装可怜,我又能装可怜给谁看呢?后来我还是没有吃它们,到底是太小了,巴掌大,一公一母,我也不是心存善念什么的,主要是想让它们□一下再生几只……
  又游荡了两个月,我已经饿到灭绝人性了,带着两只小瘦狼每夜月下长啸,我最后深深看了一眼义父留给我的秘籍,下定决心出去干一票。
  我要先活着,然后才能做个好人,做个有利于国家和百姓的人!
  这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错误决定之一,因为我第一次打劫的对象,就是我后来的师傅,沈庄,沈东篱。
  当年师傅十七岁,一个人上京赶考,何其不幸在荒郊野岭被我打劫,我手里紧紧攥着豁口的刀,掌心出汗,一双眼睛直直盯着他白皙俊秀的脸,心想我从没见过这么好吃的人,嗷呜——不小心又学狼嚎了……
  后来据师傅回忆,瘦瘦小小的我在三九寒天里穿着一件单薄而且脏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破衣服,目光凶狠地盯着他,身后跟着两只同样饿得两眼发绿的小狼,但我比它们更像狼……(我本来就是!)
  把吃的交出来!——当时我是这么说的。
  他听了我这话,眼中的惊愕渐渐柔和,带着一丝怜意向我走来,那眼里自始至终没有过恐惧——毕竟当时他以为我只是个饿惨了的小孩,根本没想到我会武功。不过他仍是我见过最硬气的书生,明明是仿佛一折就断的柳絮身子……
  他走到我面前,反而是我被吓到了,后退了一步,跌坐在地,惊恐地看着他,结结巴巴说:“你、你别过来,我真的会杀了你的!”——第一次打劫,有些手生,见笑了……
  反正他浑没把我的威胁放在眼里,只是从包裹里取出个还带着点温度的馒头,放在我的掌心。又白又软又香的馒头,又脏又黑又瘦的小手,我怔了一秒,眼睛立刻发直了,抓起馒头大口就咬。他蹲在我身前,温暖的掌心落在我头上,轻轻抚摸,柔声说:“吃慢点,小心噎着。”
  我当时眼泪就落下来了……
  游荡了两年,从来没有人像他那样对我好,便是和义父在一起,走南闯北,也是受人白眼轻视。我总是不明白,为什么义父要我做个好人,明明没有人对我们好过。我想,大概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够遇到这么一个人,他对我好,不求回报,一辈子遇到一个,也就值了。后来跟着师傅,官至一品,吃多了山珍海味,回想起来,总不如当日他给我的那个馒头。
  我死乞白赖跟定了他,他带着我进城,帮我洗去污泥,换上干净的衣服,杂草一样的头发第一次被人小心翼翼地梳起,扎成两团。再后来,他教我读书习字,教我弹琴下棋,虽然我没一样学得好,没给他长脸过,甚至那些自称“愿为东篱门下走狗”的狗东西们提起我,也会不留情面地说是我是沈相家不成材的小徒弟(你们就是嫉妒吧!),但他从未对我说过一句重话。我蹬鼻子上脸,越发嚣张起来,事后想想,当时自己到底年纪小,只是想以此来证明自己在他心中的分量罢了。他不以为意,一直都是微笑地在一旁看着,如春风般和煦。
  向他提亲的人踏破了门槛,被我踢出去的人又撞破了门板。师傅早到了成婚年纪,却总是推着说无意娶妻,别人说师傅有毛病,我担心是墨惟那个狗东西仗着自己是师傅的师兄就带着他一起断袖,一时激愤惊恐,这才做出了禽兽不如之事。
  其实我一直明白,对师傅的感情,从未变过。从第一眼看到他起,我就想吃了他,从想到吃,就是十年。
  墨惟那个狗东西有句话倒是说对了,他对师傅说:“东篱,你只怕是养了只白眼狼。”
  他养大了我,最后却被我反咬一口,而且咬了就跑,一跑就是几年。仔细想来,都是当时我们太年轻,没经历过,我胆小纯洁(真有脸说……),他脸薄闷骚,他不说,我哪里知道他是为了我才守身如玉这么多年,我一向是不自恋的……
  唉,做也做了,我从未后悔过吃了他或者被他吃,只是后悔准备不充足,给彼此留下不太美好的回忆……但师傅终归是师傅,他从未嫌弃过我,你们说,这样好的师傅,我能不爱他一辈子吗?不单这辈子,下辈子我还爱他!
  我李莹玉生生世世,都爱皮薄馅大的美人师傅!
  “师傅,我爱你!”我激动地嗷呜了一声。
  “睡吧……”
  “哦……”
  ———————————————————————————————————————
  上元节后第二天早上,欲求不满的我精神萎靡地呆在沈园仰望天空。
  你说吧,如果能够做些活动什么的,让我在沈园里足不出户几个月都成,可什么都不能做,只是看看能饱吗?
  师傅被我看得久了,脸上红得让我自己都不好意思了,结果现在连看看都不成了。
  我这是造的什么孽啊!
  不对,不是我造的孽,是那个方小侯爷造的孽!
  我对某下人招了招手,“你,去把莲儿给我叫来。”
  这李府上下都是陶二的人,莲儿,我的小丫头,请允许我嗤笑一声,人家原来可是白虹山庄的管家之一,传说中心狠手辣的女魔头,现在她主要负责我的日常起居,我对此没有半点愧疚,因为我觉得她对这个角色适应得挺快的。
  不多时,莲儿便小跑着过来了——府中不允许使用武力——这是为了照顾半残疾人的我的心情。
  “什么事啊老爷?”莲儿听上去有些不满,好像我打扰了她做什么了不起的事。
  “那个方小侯爷怎么样了?”我问。
  莲儿狐疑地打量了我一眼。“你问这个做什么?”
  我干咳一声。“此事事关重大,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莲儿显然不吃这套。“你就直说吧!”
  我嘿嘿笑了声。“莲儿,我很讨厌那个人,你帮我把他赶出去吧!”
  莲儿白了我一眼,直接走人,我急忙拉住她:“别别别,你别抛下我啊!”
  “老爷不是我说你啊,别人家姑娘十五六岁就该嫁人了,十七八岁也有孩子了,就您这般年纪,怎么说也得是三四个孩子的妈了,你有点当人母亲的样子好不好?不要整天想些有的没有的!”
  所以我说莲儿适应得很快吧,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得是受了多大刺激才能变成这副唠叨的老妈子模样。
  我愁眉苦脸地接受教训。我倒想生几个来着,可是没人配合啊。

  普通朋友什么的,最讨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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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儿啊,我跟你说实在的。”我认真了,“那个方小侯爷今天都做了些什么?”
  其实关键是,我想知道他和陶二都做了些什么。
  潜意识里,我不相信陶二会背叛我,但是摆在眼前的事又让我有点怀疑,自从遇见墨惟这个断袖的,我就不大相信男人之间有纯洁的友谊了。这厮铁定有些事情瞒着我。方小侯爷一出现,他就把我扔厢房里,好像怕被方小侯爷发现我和他之间的关系似的。方小侯爷来我家借宿,我这个老爷竟然要躲着人家?
  方小侯爷有什么了不起?当年我大闹国子监,拳打皇亲国戚,脚踢当朝一品的时候,他还不知穿着什么颜色的开裆裤呢!
  “今天陶二公子陪着方小侯爷去了一趟三连画舫,到现在还没有回来。”莲儿说。
  听听,又去那种风月场所,能有什么正经事。
  “听说太宗皇帝赐给方小侯爷的传家玉佩弄丢了,最后在画舫里找到,方小侯爷好像还在找什么人……”
  听听,连传家玉佩都能弄丢,这是什么样的纨绔子弟啊啊啊啊——玉佩?
  我暗地里抹了把汗,不出所料,应该是被顺了的那一块。
  糟糕,梁子结大了。
  “莲儿啊,那其他几位公子呢?”这种事我不能自己上阵,得找把剑使使,俗称借刀杀人。
  “三公子一起出门了,四公子和五公子都在各自园子里。”
  “那你把……把四公子给我叫来。”
  乔四原先是暗门第一高手,这种阴人的事他做起来应该比较顺手。
  说起暗门,和方小侯爷倒是有一文钱的关系。
  暗门是世袭制的朝廷内部组织,训练出来一等一的杀手专门做些见不得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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