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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节

故土-第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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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适之看着她说:“你大概挺欣赏这种腐朽的性滥爱。告诉你,我可不许你享受这种自由。你到了香港,给我小心点儿。”

  章秋丽倒在他身上笑着说:“你这是以攻为守。谁知道你在日本都干了些什么。”

  她翻过身来趴在床上,又问他:“你干嘛那么积极给他们办结婚证书?你真是那么悲天悯人吗?”

  当然!我安适之什么时候不是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不过,这件事也费了一番口舌呢。韩老起初对目前的一些年轻人,拚命要和外国人、华旅港客结婚,极为不满,说是人心不古,风气太坏!无非贪图些钱财,就连自尊心和人格都不要了,没有一点儿民族的正气。及至听到白天明和吴珍的情况,这老前辈也沉思起来,觉得假如真是这样,那倒是挺让人敬重的。不过,下不为例,这种事由上面说,总给人一点儿压下面的味道。他打了个电话,让我足足跑了一下午。

  “哎哎,明天,你得去找找韩夫人,把我带来的那块多功能的电子表给她,说是送给她的大女儿的,那位千金要结婚了。”安适之伸出胳膊搂住章秋丽,嘱咐她,“别那么正儿八经地去送,随便点,再对一些人拚命往你们摄制组钻,要去香港买货,表示点小小的义愤。别过火儿。”

  “是,教师爷。”秋丽偎在他怀里,说,“天明这事,你办一件可以,以后别老为别人的事麻烦韩老。神仙求多了,就不灵了。”

  安适之侧过身来,拨拉一下她的脸。你呀,太笨了。这么实心眼儿,我可不放心让你一个人出去。这怎么是别人的事呢?白天明,何许人也?林老头儿新收的心腹,是又一个郑柏年嘛,我虽然已被内定为新华医院的院长,但是,白天明也是个强有力的竞争者,不能不防他一手。他和吴珍结婚,就是背上了政治包袱,无论吴珍活着还是死了,就这么一次结婚,就等于堵上了天明上升的楼梯。那跑道上就剩下鄙人自己了。吴珍要是死了,也好嘛,可以想法子让白天明到别的单位或外地去两年,省得他睹物思人。面对亡人的遗物,会使他更难过的……

  章秋丽一下子坐起来,赤裸的胳膊抱住两条丰满的腿,看着他无限崇敬地说:“哎呀,你应当做部长的,一个医院院长太委屈你了。”

  安适之笑着楼住她,倒在床上。

  窗外的明月伸进头来,悄悄地望着这对正自我陶醉在幸福中的夫妻。

  在同一个夜晚,袁亦方却不能入睡。从吴珍的脉象来看,他知道这个不幸的人已经不久于人世了。他不知道该给她一些什么帮助,让她感受到长辈人的温暖。天明的小屋,是不适宜她养病的。然而,要叫吴珍去住院,怕比什么都难。他想,明天应该把吴珍接到自己家里来。动员医院的水暖工突击一下,把天明那间小东屋改成一间盟洗室,让吴珍冒着风到胡同里去上公厕,是很不相宜的。他听说外边回来的人,最感不便的,就是厕所和洗浴的设备。这间题解决起来并不难,只是人们不大注意,不知道这净手的处所,竟然会影响到旅游事业的发展。为了吴珍养病,把那间东屋同北屋打通,改成卫生间并不费事。几个工人干一天,可以了。那两间作仓库的北房,也应该腾出一间,给他们作客厅用,这要同街道商量。不过,会成功的,大家都通情达理嘛!这件事,也可以请医院的小伙子们帮助的。明天一早就和林子午说,一整天,在晚上婚礼之前,是会干完的。

  要把静雅派去为他们筹备婚礼。这孩子,真固执,非要弄清爱和友之间这点儿毫无意义的观念问题。结果,和天明的事耽延至今。不过,也好,不然,天明会难堪的。难以两全呐。静雅会想通的,她会为了别人的幸福而贡献应当贡献的东西的。因为她是自己的女儿。

  讨厌的是安适之。听说,结婚证书是他帮忙办成的。他怎么那么积极?啊,为了扫清他仕途的障碍嘛!这种人每为别人办一件事,就要勾连出对自己有利的三件事——他从不撒空网的。这点要提醒林子午,别那么轻易地交权。

  医院的事也真让人操心。不过,他相信上级不会那么糊徐,群众不会那么是非不分。即令安适之得逞于一时,也不会长久。第一轮,第一轮总不会太长的。倘使到了火候,我老头子也要英勇出击,你有鬼,我就要请钟馗了……

  林子午也没睡好。他在思忖着晚上韩老打来的电话。韩老问了他的身体,很关切他,希望他能注意劳逸结合。然后劝他要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六十五岁一律退下来,让年轻人接班,这是没有什么价钱好讲的。他相信林子午是会为青年人当人梯的。林子午知道,这个“年轻人”便是安适之。他有点悲哀,觉得自己战败了,败在安适之手下。而安适之,自己也曾经极力地栽培过他。是啊,自己属于另一个时代,可是新的时代的代表者竟是安适之,他不愿承认这样的事实。退下来就退下来,我并不恋栈这把交椅。但是,我要趁还坐在这椅子上的时候,办几件应办的事。他知道,事情只要办了,而且在道理上还讲得下去,任何人也休想改变既成的事实。既然允许将要退伍者办一些不应办的事,那为什么就不应该由我办些当办之事呢!

  他首先想到的是,说服孟宪东和其他党委委员(这点是不困难的),任命秦国祥代理郑柏年留下的副院长之职,然后,请上级正式任命。这样一来,哪怕上级拖着不办,也就等于又有了一个郑柏年。秦国祥不同于白天明,没有他那些海外关系,和所谓“生活问题”。他是党员,六十年代最后一届大学毕业生,年轻能干,群众又拥护。而且,最难能可贵的是,他坚持党的原则,对一切不正之风,都敢于挺胸而上。

  他比郑柏年,虽谋略稍逊,可闯劲儿更足。有了他,那么安适之便得格外小心。新华医院就不会是安适之的一家天下了。对,秦国样才是真正合适的接班人呢,为什么没有早想起他?

  他又想到白天明和吴珍。从军区总院化验的结果来看,吴珍的病已非药石所能挽救的了。所能作的唯一的事便是尽可能创造一个比较好的生活环境,让她多留在人世间一段时光。对,明天一早便派医院的修建队去,备上材料,把白天明的住房整顿一番。把那两间仓库要回来,同小东屋打通。东屋作厨房,卫生间,北房分隔成卧室、客厅、起居室。再生上两个大炉子,条件也就可以了。房子是白天明的,医院只是出了点人工、材料,帮他修一修。这是照顾中年知识分子的生活,照顾归侨、侨眷——天明也是侨眷——文件上明白写着,谁敢说不行?郑柏年不在了,可他的教训还在。对,明天开始,对全院中年知识分子,进行一次体格普查。

  他还想了许多事,一一作出安排的腹稿,只等到明天他便要付诸实践,作一次最后的斗争。

  明天,希望寄托在你的身上。 


第四十四章

  明天终于到来了。

  天一亮,袁亦方就来到医院,同林子午商谈为天明改造

  房子的问题。两人不谋而合,林子午立即下令修建队火速出发,在天黑前办完此事。然后,他同袁亦方就医院的职工生活问题交换了意见,还透露给他自己关于安排秦国祥的设想,得到袁亦方的热烈赞同。

  一辆出租汽车把吴珍由天明家接到了袁家。这是她临时的“娘家”——她将在这里度过她未婚前的最后一个白天。然后,当夜幕降临的时光,她将由这里出发,进入白天明的住所——那是她的新家,她将在那里走完她生命的旅程。

  吴一萍俨然是她的母亲,小心地陪伴着她,安慰她激动的心,为她做最后一顿“姑娘时代”的爱吃的“家常饭”。袁静雅今天轮休,她象妹妹一样地在即将出嫁的姐姐身边转来转去,由衷地赞美因为幸福而变得更加美丽的珍姐是那么雍容与端丽。

  叶倩如也来了。她带来了盛开的和绢绒做的花朵。鲜花是要新嫁娘捧在手里的。那素雅美丽的花,将同如花的容颜相映照,给新郎一个永难忘怀的印象。那绢绒的红花是佩在新人胸前的,它将把喜庆的红光反射到白皙的面庞上,又犹如一颗浸透了爱的蜜汁的心,在幸福中震颤。

  童先生也来了。他是这次婚礼的“庶务主任”。他从友谊商店买来了新婚礼服,他坚持要吴珍穿上白纱的嫁衣,为了好让他用手提电影摄影机拍下婚礼的场面,回到美国去放映给吴珍的父亲看,以安慰那颗年老的心。他还买来了结婚的戒指,要在婚礼上由新人交换,以庄严地约束自己承担起爱护对方的责任。他是基督徒,但他没有提出在教堂结婚的要求,因为白天明曾经明确地对他说过,他信仰的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同基督教义无论如何扯不到一起,这点常识童先生还是有的。吴珍也不愿意过分的奢华,她只想按照故乡的仪式,把自己的生命交给她渴求了多年的恋人。然而,谁也指不出北京婚礼的法定或习惯的方式究竟是什么。鼓乐花轿拜天地,早已成为陈迹,吴珍不愿意成为信奉旧物的笑柄;新式的集体结婚,又需要有几对新人和较大的场所,她等不得,而且身体也忍受不住那盛典;请吃酒席,旅行结婚,都是不可取的方式;唯一能够接受的,也是客观允许的仪式便是家庭的小型庆祝。中西合璧,亦庄亦谐,小而热烈,又有亲友的祝贺,象是西方农家的婚礼,这就很好,很可以满意了。

  袁亦方的意思是应该尽可能地庄重,以给吴珍的心以最大的满足,因为她很可能带着这满足走向天堂。所以,他赞同了童先生的做法,而且自愿以师辈的身份充任男方的家长,而让童建中以女方家属代表的身份出席婚礼。证婚人应该请林子午,他比神父要高贵尊严得多。伴娘一职早被倩如抢去。伴郎呢?袁亦方忽然想起侄子吴国华,请他即刻梳洗换装,扮演他一生中头一次扮演的角色。静雅和沈玉敏自然该充当新婚夫妇的亲属来招待宾朋。而宾朋绝不可以过多,只要有个热烈的气氛便足够了。太多的人将会添乱,只能让新娘疲乏。一切戏谑的玩笑都该禁止。这是一次喜形于色,悲在其中的婚礼,任何玩笑都只能破坏那庄严的气氛。他命令梁晓晨把守门口,抵挡一切不速之客。

  吃过午饭,他命令所有的人都离开袁家,让吴珍好好地睡一觉,以迎接晚上的辛劳。

  鸟雀呀,停止议论吧;风啊,收起翅膀吧。这一刻需要绝对的安宁,因为一个待嫁的新娘,走过了漫长的道路,在生命的边界才寻找到幸福。在幸福降临前的一刻,让她在故乡的怀抱里甜甜地睡上一觉吧。

  下午五点半钟,吴一萍轻轻地叫醒了吴珍,按照北京的规矩,给就要离开“娘家”的女儿,吃一顿她亲手包的饺子。小巧玲珑的饺子,每一个都包着细软的肉馅,象是母亲的心意,一点点吞落到女儿心底。

  吃罢饭,她给吴珍梳洗,更衣。当她干枯的手指滑过吴珍那飞爆般细软浓密的黑发时,老太太真象要送走亲生女儿一般地哭了。她生平只给静雅梳过头,但她却觉得好象老早老早以前,她就一次次给吴珍梳过头一样。她颤抖地拽下梳子上梳落的长发,揉成小小的一团,放到桌上的扑粉盒里。吴珍看见了,把这些头发拿起来,放到自己胸前挂着的鸡心坠里。当她在镜中看见老太太闪着泪花,为自己拔下了一根发黄的白发,她再也忍不住了,扭头扎进老太太怀里,轻轻叫了一声,“妈妈!”

  哦,妈妈!这对吴珍来说是多么陌生的称呼啊。小时候,从她懂事起,只有姑母,而没有妈妈。当她越海而去来到妈妈身边时,妈妈又早已埋进了黄土。代替她的位置的是一个比自己只大十岁的女人。那女人的眼圈涂得比自己的眼圈还蓝,指甲抹得比自己的指甲还红。“妈妈”,这声称呼,还没有诞生就死灭了。这是吴珍生平喊出口的第一声。还有什么比这声称呼更能打动人心。

  静难靠在门边,默默流下了泪。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是哭自己,还是哭吴珍?是为这个异姓姐姐的幸福而饮泣,还是为她的不幸而流泪?她只觉得心里象是堵上了一块石头。

  老太太捧起了吴珍的头,用细软的手绢擦去她的泪,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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