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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故土-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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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咋样?说!”

  “每一刀都是准确的。不过……”

  “好,打住!”魏旭之扬起一只手,“我不要听你那‘不过’,有前一句就足够了。谢谢你!”

  他站起来,走到门口,又停住,“不行,我还得去问问林子午。要他作个保证。”

  “老东西,回来!”哀亦方叫住他,“你有没有一点仁爱之心,人家在手术室站了六七个钟头,那么大年纪,能不累!你是成心把人家累病了,累倒了,你去替他当院长,是不是?”

  魏旭之听了,站在门口,掂着手杖,犹豫着:“那,那怎么办?我还是放心不下呀!”

  袁亦方走到他面前,瞪着眼看他,然后叹口气,“唉,你呀!我陪你一块儿去吧!”

  “嗯嗯,看来你也不放心。”

  “不,我放心得很。只是陪着你。”袁亦方一推他,“走吧,老东西。”

  两个人一齐走了。

  吴一萍要去接晓晨和梅梅,静雅劝她在家歇着,自己去接她们。晓晨在柏年手术做完之后,昏过去了一会儿,现在还在急诊室休息。天明说他要回家去,好整理一下内务,不然,那家就太不象话了。

  他和静雅一同走出去。

  这是他和静雅第二次在夜的市街上行走。刚才魏旭之的话给他们都留下了印象。看来,他们两个的结合,是符合公意的。然而,柏年的病给他们的心堵上了一道墙,现在他们谁也没有谈及个人生活的兴趣。虽然在这广裹的世界上,每一分钟都有人死亡,同时有人结合,也有新的生命诞生,但是作为至亲的好友,当柏年生病的时候,去追寻个人的幸福,在天明看来是不道德的。所以,尽管今天有一个向静雅吐露衷肠的时机,他也没有这个心思。而且他太疲乏了。他急于回家休息。

  静雅走在他身边,一句话也不说。她在思考着怎样安慰晓晨。她太不幸了。自己所能做的,就是象妹妹一样地给她以宽慰。呵,假使自己也碰到这种不幸呢?能不能象晓晨那样坚强?瞧她,把花献给了天明他们,在这种情况下,她仍然在想着别人;感谢别人付出的劳动,她是一个多么好的人呐。天明也不错,他勇敢地担负起这次手术,把朋友的生命和全院职工的期望揽在自己肩上。这不光得有点大公无私的精神,还得有点气魄才能办到呀!不象安适之,听说他又结婚了。奇怪,象他这样的人偏偏干什么都顺利。从前,他比任何人都快地升了官。经过十年的浮沉,他又漂起来了,而且位置比先前还高。生活上,也是这样,失去一个家,马上又有一个家。说不定,他再离婚还会很快地再结婚,总是有人要嫁给他的。而自己呢,说不定一直会单身过下去。不错,人们都希望自己同天明在一起,可是,这不是儿戏,现在也不是时候。

  他们走到电车站,忽然看见孙大勇领着梅梅从糖果店出来,梅梅抱着一个圆圆的大糖盒。他们急忙走过去。梅梅看见静雅就咧起小嘴要哭。静雅急忙抱起她来。

  “妈妈,我要妈妈。”梅梅说。

  “她妈妈一会儿就回来,”孙大勇说,“急诊室的小赵正给她联系出租汽车呢。”他拍拍梅梅的头说,“好梅梅,妈妈一会儿就回奶奶家。”

  白天明看见梅梅,忽然想起什么,也走进糖果店去,静雅便抱着梅梅跟进去。

  白天明买了许多话梅和橄榄。静雅也买了一大包点心。孙大勇抢着付钱,说:“该我来呀,梅梅是我领来的。”

  静雅朝他笑笑说:“可你一个人不能包办了呀!”

  孙大勇只好咧咧嘴,又拍拍梅梅的头,说:“梅梅,你还想要什么,叔叔给你买。”

  梅梅想了想,说:“我想要熊猫儿。”

  “好咧。明儿,明儿叔叔一定送你一个。”大勇说完,就朝天明、静雅笑笑,告辞走了。

  走出糖果店,静雅把那包点心递给天明,说:“你拿去,当早点。”

  “不不,我……”

  “拿着。我还不知道你,准是每天早晨空着肚子上班。哼,懒死你。”

  “懒死你。”小梅梅也说。

  “嗯,不准这么说叔叔。叔叔累了,他给爸爸治病来着。”

  “叔叔好。”梅梅说着侧过头来亲了一下天明。

  天明笑了,说:“梅梅真乖。阿姨也好。”

  梅梅又抱住静雅的头,亲吻她的脸。静雅忽然红了脸,把头埋在梅梅柔嫩的脸上,轻轻地笑起来。 


第二十五章

  白天明开了院门,习惯地摸摸门板后面的信报箱,取出当天的报纸。一个又厚又大的白信封吸引了他。他借着星光看了一眼,见是从贵州自己原来工作过的医院转来的信。可是,那信封不象是国内的产品,很象是从国外寄来的。他以为是姐姐的来信,便不在意地同报纸裹在一起,回身插好了门,走过小小的庭院,开门进屋。

  他的家在一个叫做水洼子的小胡同里。一个不大的院落,有四间小北屋,一间小东屋。这是在银行工作的父亲,早年买下的。他早已经去世了。母亲死后,这房子一直由姐姐和他住着。后来,姐姐远嫁外邦,这房子归他自己。他一直在学校住宿,房子长年锁着。他毕业后虽然在这里住过一段,但很快他又去了贵州,这房子便由街道居委会代管,成了街道纸盒厂的成品仓库。他回来以后,又腾给他两间,另外两间依旧探着成堆的纸盒。反正他也住不了四间,那两间借出去的房子,还使他得到居委会的照顾。不然,这房子里早就搬进不速之客,撵也撵不走的。在今天住房紧张的北京市,能一个人独享一座小院、两间北房,这几乎已经算得上贵族了。所以,白天明一直同居委会保持着适当的亲密关系。他从不向街道打听租借房屋是否应付租金。街道也宽容地让他一个人在两间北屋里驰骋,不打算再平调他的居室。

  他开了屋门,走进堂屋。这堂屋是他的书房、客厅、餐厅兼起居室。一道陈旧的雕花隔扇分割出里外屋。那里屋,便是他的卧室,有时他也在那里看看书,写点东西。他从院子里的自来水管里打了一盆水,洗了洗脸,把点心放在小柜里,便躺在床上,在灯下看报。

  那封信掉在床上。他随手拣起来,一看,却不是姐姐的信。信封上的字熟悉而又陌生。在英文的地址旁,写着繁体的汉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县人民医院,烦转白天明先生。

  信发自“美国纽约州布法罗”。

  发信人署名是“J·吴”。

  这是谁呢?谁叫“J·吴”?是位美籍华人?是自己的亲朋?还是素不相识的轩辕子孙?自己没有熟人在美国的那个地方。姐姐早已迁往加拿大。她姓白,而不姓吴,即使按照西方人的规矩,她出嫁改姓夫姓的话,也应该称之为“天秀·方登”或“天秀·方达”。

  这究竟是谁呢?

  他又翻过信封背面,见上面有一行小字,写着:“医院收发员先生,我相信祖国的邮政人员,一定能把这封信交到白天明先生手里。假如他已经调到别的地方工作,恳请您转寄给他。谢谢。”

  真的,这是谁呢?

  他有些好奇地打开信封,抽出一张厚厚的白纸,先看署名,竟是“吴珍”。

  他的心立刻“砰砰”跳起来,他翻身下床,走到小书桌旁,打开台灯,坐下,先不看信,而是默默地坐着。他要使自己的心平静一下。呆了一会儿,他才慢慢展开信笺读起来。信是用细细的圆珠笔写的,字很小,好象要尽量在有限的信纸里写上无限的话语。

  最亲爱的明弟:

  这称谓一下子唤起他对少年、青年时代的回忆,在信纸上突地跳出吴珍秀美的倩影,跳出那幅永难忘却的画面:他同吴珍紧靠在一起,踏着白杨枯黄的落叶在花园路上行走,秋风撩起她紫色的薄呢大衣,拂动着她柔软的黑发,她的眼里是一股淡淡的哀愁……呵,珍姐,你原来在那里,在大洋的彼岸。你好吗?

  最亲爱的明弟:

  你想象不出我是多么幸福。今天,我终于得到了你的消息。在布法罗学院学习的中国研究生,给我看了近期的一些《光明日报》(我常常在他们那里借阅祖国的书刊),在这报纸上,我终于看见了你,泪水立刻滚下了我的面颊。这是喜悦的泪水,幸福的泪水。现在,我几乎真的相信有上帝了。他听见了我无数个昼夜心灵的呼唤,终于把你的消息送到我的面前。我看着你的照片(报上的照片印的太模糊了,应该用胶版印制),呼唤着你的名字,你没有听见吗?你没有在深夜突然惊醒,耳边传来遥远的柔情而又焦灼的呼声?那风声里就有我的呼唤。它不是天天在你耳边吹拂吗?你仍象从前一样,那么沉稳,可又那么孩子气。你的眼里好象闪着期待和翘盼的目光。你在期待什么?你还记得我吗?记得你这个任性的、不幸的珍姐吗?你长大了,成熟了,而且,多么好哇,你是个了不起的医生。即使在医学发达的美国,象你这样优秀的医生也是不多的。而且,你要比他们幸福、自豪得多,因为你是在为人民、为我们的民族而工作。这篇文章是我的福音全书,是我的《圣经》。我已经把它复印了,压在我书桌的玻璃板下。你的照片,我也己经放大挂在我床头的墙壁上。我要日日夜夜看着你,同你交谈,向你倾诉……你就是我的故乡。你就是我的少年和青年。童年的梦,青年的幻想,还有祖国,都是你。你是这一切的化身,这一切的象征。我重又寻觅到你……啊,现在泪水已经流满我的脸,滴到了信纸上。你捧到这封信,就如同看见了我的泪眼,闻到我眼泪苦涩的气味儿。亲人呐,我思念你。我的心碎了,让幸福轰碎了……

  我的父母不是革命的叛徒。我无法告诉你详细的情况。总之,一九六九年,我被批准来美。那时侯我曾找过你,可惜,没有找到。我带着无限的惋惜,离开祖国,决心还要再回到她的怀抱。我住在布法罗,是一条湖边寂静美丽的街道,两旁是美丽的杉树和枫树。我常常从窗前抬头远望,好象看见你踏着铺满小路的红叶向我走来……我写不下去了。

  我一直没有结婚,也没有再追寻过爱情。我的爱情在祖国。可是,它已经死灭了,只有可怜的回忆。原谅我,明弟,一九六四年我曾欺骗你,告诉你我已经结婚了。

  你的夫人好吗?有几个孩子?能不能赐给你可怜的珍姐一张你全家的照片,让它安慰我的灵魂?

  假如你愿意,不,你一定会愿意的,请你接到这封信后,给我写一封信,哪怕只有“我记得你”这几个字,我就满足了。假如你能给我打个电话,那将是我最大的幸福。你肯吗?我的电话是:布法罗373…4832。我将日日夜夜守在电话机旁,祈求它带来祖国的声音,亲人的信息。

  奉上我衷心的祝福!

  你远方的可怜的姐姐吴珍

  18/5-1982

  白天明把这封信读了三遍,好象还没有读懂。他不明白,吴珍怎么会在美国?他的头脑发胀,许多人,许多事,许多问题,都一齐闯入了脑海,挤成一团。陡然,一个念头明晰起来:去给她打个电话吧,让她尽快地知道,自己已经接到了她的信。这封信在路上的时间太长了,有三个多月了,她也许等得心焦了。他看看手表,十点钟,到复兴门的长途电话大楼去,还来得及。对,马上去!

  他立刻起身,走出家门。夜里的电车、汽车很好乘,他只用了二十多分钟,就到了电话局。填好了长途电话单,他才发现自己没有带钱。女话务员告诉他,不要紧的,可以让对方付款。可是他总觉得不好,第一次给人家打电话,怎么好让人家付款呢?可是,女话务员不由分说,便在电话单上填上:“对方付款”几个字。他只好坐到椅子上去等。

  他想,他应当对她说些什么呢?当然,首先告诉她,自己已经调到北京,在新华医院工作,还住在自己的老房子里。他一切都好,请她不要挂念。然后,问问她做什么?还在歌舞团弹琴吗?美国有没有中国这样的歌舞团?谁知道。她身体好吗?呵,假如她问自己结婚了没有,怎么回答她?告诉她?还是对她扯谎?可是,为什么要扯谎呢?她远在美国,同她过去的交往,早已经是个遥远的梦,如今这个梦就更加遥远了……

  他还没有想好,女话务员就招呼他的名字,请他到三号电话间去,说是美国的电话要通了。

  他的心又“砰砰”跳起来,走进电话间,拿起电话听筒,不知为什么,手心里全是汗。

  听筒里先是嗡嗡的声音,仿佛电流越过了浩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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