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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日本幽灵-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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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美籍教授贝德士和斯迈思出庭,站在公理和人道的立场上,用目睹的事实揭露和证实日军的暴行。 
  遭日军强奸的陈二姑娘鼓起勇气走上了法庭,她不死就是为了今天,她抽泣着说:“两个日本兵用枪对着我,我没有办法,他们一个一个地侮辱我。”哭吧姑娘,是的他们手里有枪,委屈你了姑娘,用你的泪水来洗刷我们民族蒙受的耻辱吧。还有你,悲惨的姚家隆,当时你的手中为什么没有枪?日军杀死了你的妻子及子、女,现在你被枪击的后颈还在疼痛。控诉吧我的同胞。 
  谷寿夫还在顽固狡赖。 
  光柱打上了银幕,谷寿夫在日军自己拍摄的影片里出现了。他看到罪恶之花怎样在死亡与毁坏中开放,看到自己在大屠杀的中心得意的狞笑,他的指挥刀上留着血污。 
  仿佛闻到了刺鼻的血腥气,他低下头,抬手触了触鼻子。 
  擢发难数的罪行!7日和8日继续传证和辩论。80多位南京市民走上法庭。还有大量的物证。还有罗瑾和吴旋提供的照片: 
  定格:兽兵劈下的屠刀距一名中国人的头部仅差10公分; 
  定格:少女忍辱撩起上衣,持枪的兽兵扯下她的裤子,扭过脸来淫笑; 
  定格:瘦弱的青年被蒙住双眼绑在木柱上,练枪刺的兽兵刺中他的左胸; 
  定格:母亲捧着女儿的一条腿悲痛欲绝,她的女儿被兽兵撕成了两半; 
  定格:右手持亮晃晃的军刀,左手拧着一颗人头,一个兽兵站在横七竖八的无头尸丛间怪笑; 
  定格:一排头颅整齐地摆放在土槽里,他们的尸身不知在何处; 
  定格:几名中国人在土坑里将被活埋,坑沿上站满了看热闹的兽兵; 
  定格:70多岁的老太太坐在地上哭天抢地,她裸着下身和干瘪的乳房; 
  杀了他!整个审判大厅里的气氛就是这三个字。 
  1947年3月10日,法庭庄严判决: 
  “被告因战犯案件,经本庭检察官起诉,本庭判决如下,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   
  亚述魔王留下指甲(4)   
  “被告谷寿夫,于民国26年,由日本率军来华,参预侵略战争,与中岛、末松各部队,会攻南京——始于是年12月12日傍晚,由中华门用绳梯攀垣而入,翌晨率大队进城,留住一旬,于同月21日,移师进攻芜湖,已经供认不讳——及其陷城后,与各会攻部队,分窜京市各区,展开大规模屠杀,计我被俘军民,在中华门、花神庙、石观音、小心桥、扫帚巷、正觉寺、方家山、宝塔桥、下关草鞋峡等处,惨遭集体杀戮及焚烧灭迹者,达19万人以上。在中华门下码头、东岳庙、堆草巷、斩龙桥等处,被零星残杀,尸骨经慈善团体掩埋者,达15万人以上,被害总数共30余万人——查被告在作战期间,以凶残手段,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肆施强暴、抢劫、破坏财产等暴行,率违反海牙陆战规例及战时俘虏待遇公约各规定,应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其间有方法结果关系,应从一重处断。又其接连肆虐之行为,系基于概括之犯意,应依连续犯之例论处。按被告与各会攻将领,率部陷我首都后,共同纵兵地肆虐,遭戮者达数十万众,更以剖腹、枭首、轮奸、活焚之残酷行为,加诸徒手民众与夫无辜妇孺,穷凶极恶,手段之毒辣,贻害之惨烈,亦属无可矜全,应予判处极刑,以昭炯戒。” 
  旁听席上的人们全部站了起来,每个人都像打赢了一场战争的统帅,脸上露出满足、喜悦、高昂的骄情。 
  死囚不服,申请复审。1947年4月25日,南京国民政府防字第1053号卯有代电称:“查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既据讯证明确,原判依法从重处以死刑,尚无不当,应予照准。至被告申请复审之理由,核于《陆海空军审判法》第45条之规定不合,应予驳回,希即遵照执行。” 
  接到指令后,法官们兴奋不已。他们怕延时生变,当晚就贴出布告,通知新闻单位,决定第二天就执行。 
  1947年4月26日上午,古城南京万人空巷,从中山路到中华门的20里长街,市民如堵如潮,他们要更贴近地感受刽子手的末日。 
  谷寿夫戴着礼帽和白手套,身穿日本军服,被从小营战犯拘留所提出。法庭验明正身,宣读执行令,问他还有什么最后陈述。谷寿夫摇摇头,戴着铁铐的手颤颤地伸进衣袋,掏出一只白绸缝制的小口袋,递给检察官,低声说:“袋子里装着我的头发和指甲,请先生转给我家人。让我的身体发肤回归故土。”又掏出他写的一首诗,内容大意是:在樱花盛开的季节,我伏罪在异国,希望我的死,能消弭一点中国人民的仇恨。说完,他在死刑执行书上签下颤抖的名字。两名宪兵将他五花大绑,在他的颈后挂上一块“战犯谷寿夫”的木质斩标,押上了红色的刑车。 
  来了!来了!鸣着尖利警笛声的红色刑车开过来了。它本应像一道闪电疾驰而过,但它不得不开得缓慢。扶老携幼的市民盼着谷寿夫早死,但他们不得不像决堤的潮水一样涌过去,绊住了刑车的脚步。人们痛苦地欢呼,幸福地悲泣,他们的脸上奔涌着悲喜交织的泪水。红色刑车开过来了,这刺激着人们的回忆的红色,点燃了昨天的鲜血与火焰,灼痛了他们心头的伤。开过来了,刑车内囚着罪人和仇人,它的两侧挂着罗瑾和吴旋保存的照片,这是昨天的现实,是今天的恶梦和剧。人们在观看用他们的血泪经历编织的剧,一出深刻的悲喜剧。人们大幅度地投入进去,把它推向高潮和结局。 
  刑车终于到达雨花台刑场。刽子手谷寿夫被两名行刑宪兵架下刑车时,吓得全身瘫软,面无人色。他几乎是被拖进了行刑地,刚一站定,紧随其后的行刑手即抠动扳机。枪响,架着他的两名宪兵撒手,子弹贯穿后脑自嘴里出来,几乎同时完成。谷寿夫往后一仰,重重地摔倒在地。一滩污血,何以能祭奠成千上万受难者的亡灵。 
  鞭炮喧闹,数不清的纸钱、素烛、线香默默燃烧。酒水酹滔滔,南京城有了微红的醉意。 
  而在鼓楼西侧一座木结构的洋房里,日军总联络部班长、前日军中国派遣军司令官冈村宁次却在为谷寿夫鸣冤叫屈,他在日记中写道:“几乎无罪的谷中将代人受过,处以极刑,不胜慨叹。”继而又写道:“我被任命为第十一军司令官负有攻占武汉的任务,于1938年7月在上海登陆后,曾闻先遣参谋等人谈及南京暴行真相,且悉与暴行有关的大部队将用以进攻武汉,于是我煞费苦心充分做好精神准备,所幸攻占汉口时,未发生一件残暴行为。” 
  冈村宁次开始调整心理,编造记忆。他为自己的命运而担忧。   
  三把鬼头刀回到地狱(1)   
  三把鬼头刀回到地狱 南京 1947 
  一把称作“助广”的波浪纹军刀,刀身坚挺,刃口闪闪发光。在铸造它的时候,铸剑师一定曾把粘土和砂子抹在它烧红的刃上,放入冷水中,将它淬成了“高炭钢”。它一定锋利得能削铁如泥。“嚓”,一颗人头便会咚地一声掉在地上,滚出去老远,滚成一个血淋淋的肉坨。快感像电击般通过手臂,攫住了田中军吉的心脏。这是多么神勇而甜蜜的感受啊。他又用刀在一个中国人的后颈根上轻敲一下,当中国人吃惊地挺硬了脖子,他猛然将刀狠狠地劈下…… 
  “这照片上叫作‘助广’的刀是你的吗?”审判长石美瑜晃晃照片,又重复问了一句。 
  田中军吉猛地回过神来:这里并不是阳光下横溢着鲜红血流的金黄土地,而是阴气萧萧的中国人的法庭。他克制住一个惊战。 
  这个粗壮得像头野猪的家伙瓮瓮地答道:“是我的刀。” 
  石美瑜:“作战时佩带的吗?在南京作战时也佩带了吗?” 
  田中军吉:“是的。” 
  “就是用它杀过三百个人吗?” 
  “没有。” 
  石美瑜把案头的一本叫《皇兵》的书拿起来,书中登载着被告的军刀照片,并配以“曾斩三百人之队长爱刀助广”的说明词。 
  石美瑜:“没有杀过人就这样写了吗?” 
  田中军吉:“这是山中丰太郎的创作,是为了宣传才这么写的。” 
  而被告在他写的辩言中的说法却与此相左,他写道:“《皇兵》因为是士兵真实的写照,没有夸张和虚构,字里行间溢满着前线将士的心情,而被视为前线部队最初的完全的现地报告,所以在出版前就引起广泛的注意。”他炫耀说此书受到冈村宁次等军界头领的举荐,外相松冈洋右更是认为此书值得向国外推荐,而亲自题写了书名。写到这里,他有些忘乎所以了,竟然以陶醉的情调写道:“‘皇兵’这两个字是一种至上的名誉,松冈的挥毫也是很难得的。” 
  石美瑜接着问:“在南京大屠杀时你杀过三百个人,是吗?” 
  田中军吉并不松口:“没杀过。” 
  “你别的还杀过多少人呢?” 
  “在通城杀过一个人,杀三百人是没有的事。” 
  “就是这张照片上的吗?”石美瑜又亮出一张照片。这张照片记录了田中军吉挥刀砍杀中国人的情景,并附布称赞他勇敢的文字,刊登在东京的一家报纸上。 
  “是的。” 
  “那为什么说这把刀杀过三百人呢?” 
  “是为了形容作战时表现勇敢。” 
  石美瑜机智进击:“你是在哪次作战中杀人的呢?” 
  田中军吉露出破绽:“我以前在前线部队杀过一些人,不是三百个人,那是山中自己写的,是没有的事。” 
  “在什么地方杀的呢?” 
  “正定、广济、金山以及南京的西南方一带都杀过。” 
  “在南京杀过多少?” 
  “我们是攻的一条小路,我到的时候未见到中国兵,所以未杀过。” 
  “你刚才还说杀过。” 
  “我刚才说是打仗的。” 
  “你不是说在正定、广济、金山及南京的西南方都杀过人吗?” 
  “也没杀过。” 
  田中军吉蛮横地扭过头去。他的供词颠三倒四,出尔反尔,不能自圆其说。法官问既然没杀人为什么盟军要逮捕他,他说告他的人企图敲诈他,他没有钱那人就诬告他。法官问他照片上被杀的人是谁,他说是一个破坏电线的共匪头目,平时肆意放火、抢劫,当地老百姓对他恨之入骨,把他抓到了日本军队。法官问照片是不是在南京拍的,他说攻南京时是冬季,照片上他穿的是夏装。但这恰好描画出他杀人时的疯狂,以至在寒冷的冬天燥热得脱去了外衣。尽管他百般狡辩,但大量的证据表明,谷寿夫手下的这个狂兽在南京大屠杀及历次屠杀中,用他的“助广”军刀像劈柴割草,杀害了300名中国军民。在确凿的据面前,由不得他不低头认罪。 
  继田中军吉之后,被当时的日本报纸誉为“勇壮”的第十六师团富山大队副官野田岩和炮兵小队长向井敏明,在中国军事法庭的要求下被盟军逮捕,于1947年9月前后分别引渡到中国。 
  野田岩是日本鹿儿岛人,向井敏明是山口县人。他们都于1937年9月随日军入侵天津、塘沽,同年12月入侵南京。在进攻南京时,这两个人间恶魔制造了举世震惊的“杀人比赛”。他们以比谁杀的人多为竞赛和娱乐方式,不择老幼,逢人便砍,白色的利刃下血肉翻飞。 
  1937年12月13日《东京日日新闻》报载: 
  “片桐部队的勇士向井敏明及野田岩两少尉进入南京城在紫金山下作最珍贵的‘斩杀百人竞赛’,现达到105对106的纪录。这两个少尉在10日正午会面时这样说—— 
  野田:‘喂,我是105人,你呢?’ 
  向井:‘我是106人!’ 
  两人哈哈大笑。 
  因不知道哪一个在什么时候先杀满100人,所以两人决定比赛要重新开始,改为杀150个人的目标。 
  向井:‘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超过斩杀了100人,多么愉快啊!等战争结束,我将这把刀赠给报社。昨天下午在紫金山战斗的枪林弹雨中,我挥舞这把刀,没有一发子弹打中我!”   
  三把鬼头刀回到地狱(2)   
  他们把目标定为150人! 
  据报道,这两个人间恶魔于南京郊区的句容就开始疯狂屠杀无辜平民,向井杀了89人,野田杀了78人。12月11日,他们又在紫金山下开始了“杀人比赛”,又各杀害我100多名同胞。次日中午会聚时,两人的刀口都已缺损。向井说,这是因为他从一个中国人的钢盔顶上劈下,连同身躯劈成两半!“这完全是玩艺儿。”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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