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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

5390-明亮的疤痕-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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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做的只是挤在这里看热闹,他们甚至也忘了壮汉与小李打架的起因。他们压根儿就忘记了王智他们,堵在门口不让前者出去也不是有意的。王智们突然从主角变成观众还真有点不习惯,夹在群众里观看这场莫名其妙的斗殴感觉很诧异。如果说这场架是由他们引起的那就更令人难以理解了。他们为何要跑到江北来?深更半夜的不回家?在这里看一个民警和一个流氓厮打?这样的事情简直奇怪透了,真值得好好想一想。更令人不解的是这架他们也可以不看,完全可以趁乱走人──这时已无人有兴致阻挡他们。可那民警与流氓的搏斗就像有无穷的魔力,将王智他们深深吸引住了,使他们看得如痴如醉,既忘记了危险,也顾不得回家了。他们和在场的其他观战者一道来回移动──为的是给壮汉和小李挪地方。七八个平米的小屋里,那么多的人,同时后撤,同时向前,同时向左向右确实不易,他们还得留出足够的地方供壮汉和小李施展,不碰着他俩也不能被他俩误伤。这一集体行动需要高度的敏捷,配合的默契就变得尤其重要。一时间王智们大有融入其间之感,脑袋里晕乎乎的就像喝醉了酒,舍不得出去和离开了。


《明亮的疤痕》 第四部分交叉跑动(6)

    由于几十个人同时在小屋里抽烟,烟雾弥漫,在一百瓦灯泡的照射下犹如动人的面纱或帷幕。那灯因为悬得低,在搏斗中被小李的头碰了一下之后便开始晃荡起来,弄得壮汉和小李一会儿在明处一会儿在暗处,犹如身处灯光变幻不定的舞台。同时,王智们看见自己和群众巨大的影子在墙壁上滚来滚去,就有了置身原始洞穴的感觉──那晃来晃去的灯泡如同摇曳不定的篝火。这一切都是由于小李的头碰了一下电灯造成的。而碰电灯的时候小李的头上戴着大檐帽,一碰之下帽檐儿就从前面到了后面,这实在有损于他的职业(警察)形象。况且小李的制服也被壮汉拉皱了,领口歪斜,露出了里面的花衬衫。由于衣冠不整,小李看上去威风大减,他对壮汉的震慑作用正在一点一点地丧失。壮汉这号人,一贯以貌取人,尤其是对警察特别敏感,当然主要是对他们的那身衣服特别敏感。这次壮汉有机会向警察制服发起攻击,心中不禁又喜又怕。现在小李歪戴着帽子,衣服上的扣子也被扯掉了两个,他脸红脖子粗地喘着大气,用当地方言与壮汉相骂不休。壮汉心想:你他妈的靠的还不是那身皮,要是没有这身皮你他妈的还不见得是老子的对手呢!这是大实话,小李的心里也很明白,所以在与壮汉的厮打中他一有机会就去整理衣服,而壮汉却坚持不给他这样的机会。壮汉始终对小李手下留情,他进攻的主要对象是小李的那身衣服,而非小李本人。当然啦,一旦小李衣不遮体,接下来的打击目标就是他的身体了。当然壮汉也可以隔着衣服打击小李,但他这类人在某些方面有心理障碍……渐渐的,王智看出了一点门道:这场架之所以打得旷日持久主要在于交手双方并不平等。壮汉缩手缩脚,心有余悸,如果将衣服除去那小李肯定是要吃亏的。然而这样一来壮汉就完了──伤害警察那还了得?人家无论如何也会把他收拾了,同时也可顺便代王智们发泄一下私愤,但这必须以小李受伤作为代价,王智心里怪不忍的。他感到很矛盾,拿不定主意该采取怎样的立场,是从中劝架还是风点火?最后他决定劝架,这样对双方都有好处,可以争取到两方面对他们的同情。特别是壮汉的同伙会因此对他们产生好感的,无论怎样──王智想得很远──群众这关还是要过的。他估计此刻已过了零点,虽然有部分老弱群众散去(回家睡觉去了),然而留下来的却是无所事事的精壮之辈,他们巴不得找点什么事情来做,以便发泄剩余的精力。况且零点一过,过江的轮渡变成两小时一班,王智他们即便能从民警值班室走出去,并通过群众的包围,也不能及时过江。他们将留在江边码头上等待那遥遥无期的渡船,陌生的异地、无边的黑暗……什么意外不可能发生呢?基于上述种种考虑王智觉得还是应该采取以和为贵、息事宁人的态度,他提醒壮汉说:“他是警察,你可不能乱来呵!”这么说的时候小李的帽子已经飞走了,制服完全敞开。现在小李的头上只有一道常戴帽子留下的印痕,而没有帽子。壮汉继续深入,拽住小李的头发,他们在那张狭窄的折叠床上翻来滚去。小李大叫:“黑皮黑皮,你把我的头发拽掉了!”黑皮,也就是壮汉一惊,他将手一松,一把两寸来长的黑发就在他们肉搏产生的风中飘扬开去。受伤害的再不是小李的制服,而是他身体的一部分,问题变得严重起来。    
    一阵剧痛使小李幡然醒悟,他突然撒手,仰躺在折叠床上不动了。他实在不理解自己为什么要和壮汉打得不可开交?落得被对方拽掉了一把头发。自然,那是为了让壮汉离开门边,好让三位知识分子出去。可他们一直在这儿陪他,并没有走掉。要说是为了制服壮汉,那也没有必要与他徒手相搏,甚至互相谩骂。墙上挂着警棍、手铐,抽屉里放着手枪,可小李今天就是没有想起来用。他也可以走到桌前,给所里打个电话,请求支援。无论如何也不至于把自己弄得这么狼狈:丢盔弃甲的,还搭上了一大把头发……    
    小李这一住手壮汉也停住不动了,他看着小李发愣,不知道下面该干什么。他的思维没有小李那么迅捷,一时还想不起来打架的原因。壮汉下意识地捻动着留在他手上的几根小李的头发。王智等人站在他的身后,壮汉暂时还没有看见他们,他只是一味地盯着小李,想从对方的表情中找到答案。此时他一副乞求的神情,完全没有了进攻性,看着怪让人可怜的。小李故意从折叠床上慢慢地起身,慢腾腾地整理他的衣裳。他叉开五指梳理了一番头发,这时壮汉已恭恭敬敬地将他的帽子递了过来。而后壮汉又弯下腰去,屁股撅得老高,在桌肚下和墙角处寻找扣子。转身的时候他看见了王智他们,居然露出牙齿向他们笑了几笑。把扣子递过去的同时壮汉想说点什么(以表示歉意),小李做了一个“你别”的手势他就不吱声了。小李使劲地掸他的衣服,掸得哗哗直响,然后又背过身去收拾凌乱不堪的折叠床。这会儿大家都看着他,密切地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尤其是壮汉。小李喜欢这种效果,虽然他年轻气盛但并不习惯与人厮打,某种不怒而威的感觉让他深深的陶醉。小屋里挤满了人,然而寂静无声,大伙儿眼见得小李整理好床铺,慢悠悠地走到办公桌前拨通了给所里的电话,让他们派人和车过来。然后他对壮汉:“你等着!”没等对方有所反应就丢开了他。小李转向王智他们,他说:“真是抱歉!还得请你们稍等一会儿,做个证人……耽误了诸位的时间真不好意思!”这次王智他们虽然必须留下来,但小李说得分明,他们不是作为犯罪嫌疑人而是作为证人留下来的,因为他们目击了壮汉怎样殴打警察。虽然目击者甚多,但他们是知识分子比较有头脑,观察细致,表达上也更有条理……让他们留下是看得起他们,给他们面子,况且这件事本因他们而起,王智他们自觉有推卸不掉的责任。壮汉见小李不让王智一伙离开,变得高兴起来,他觉得自己的努力还是起了作用。要是当时他不堵在门口,王智他们不就早走得没影子了吗?要是他不与小李打一架,他们也不会留在这里看热闹(也无热闹可看)。要是不打这架,不拽下小李一撮头发,小李也不会改变主意。要是小李不改变主意,放走了王智他们就无法证明自己是对的了。因此壮汉深感欣慰,以为派出所的人一到把他们接了去立刻便可以将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他对小李说:“我早就说过把人带到所里去,要是你听我的也就没事了……”见小李不搭理他,壮汉又有些疑惑不定,得意之余心里未免担心。然而他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咬定王智一伙是不法之徒。也许在逼供之下文人抗不住会胡乱招点什么,也许,他们真有什么罪案在身(这年头什么都是可能的)。假如能证明这一点,不仅可以补过(抓掉了小李的一撮头发),而且可以立功。而小李,不仅那撮头发得不到补偿,还将因玩忽职守姑息养奸被公安局除名或受到处分。即使不能证明王智他们有罪,同样也不能证明他们无罪……想到这里壮汉轻松多了。    
    大家静候所里来人的时候瘦子出现了。两个小时不见,他的模样大变:一只脚上缠着绷带,拄着单拐。缠绷带的那只脚悬空着不敢落地,或是只在地面上轻轻地一点,他走路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是刚瘸的,看上去他瘸得有些年头了,并且自成一格。瘦子从医院的急诊室一路走过来,先去了他的遇难地点──码头上的候船室,他到达那里的时候已是人去室空。瘦子一路打听壮汉他们的消息,从候船室艰难地向民警值班室移动。由于他暂不能骑车,甚至不能用脚,全靠了一支拐,因此走得很慢。加上在医院里耽搁的时间,一路上为打探消息走走停停,等他到了民警值班室的时候已是凌晨一点钟了。幸好,大家都在,还没来得及散去,这对不辞劳苦巴巴赶来的瘦子不啻是一个安慰。瘦子生性喜欢热闹,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曲终人散的局面。在值班室门口他听见里面静悄悄的,进去以后才知道在座的有三四十号人,且主要人物一个不缺。瘦子将一颗心放回肚子里。


《明亮的疤痕》 第四部分交叉跑动(7)

    他带来了一个消息:老卜并没有离开码头。他(老卜)终于没有赶上那班船,但也不敢回到候船室里去了(当时壮汉一伙及王智他们还没有离开)。    
    不知怎么弄的,老卜混进了票房。那票房的门并没有开在候船室里(候船室里只设有一个售票窗口),而是对着室外,进入票房要经过码头上的仓库区。恰逢一位中年妇女当班,也许是看见老卜被人四处追捕,怪可怜的,也许,她早就对壮汉一伙地痞看不顺眼,或者与他们的女朋友(如小卖部的营业员)有积怨,中年妇女将老卜安排在值班用的木板床上。因是夏天,床上张着蚊帐,老卜伴着他的三只包美美地睡了一觉。老卜睡得那样香甜,以致口水都流到了枕头上。本来说好只睡一小时,老卜要乘下一班渡船过江。一小时以后中年妇女不忍心叫醒老卜,因此他又误了一班船。中年妇女安慰老卜道:“这里很安全,不仅有蚊帐,而且有房门,外面的院子里还有大铁门,不会有人进来的,你可以一直睡到天亮。”老卜不禁一阵恍惚,竟也以为他到此的目的就是为了睡觉──要是那样该有多好呢?    
    灯光透过蚊帐照射进来,呈现出一派黄光。外面,中年妇女坐在一张板凳上在灯下织一个网兜或者桌布什么的。窗外一片虫鸣蛙叫,偶尔有汽笛飘过。老卜觉得那女人就像是他妈,票房也像他儿时呆过的某个地方。某种如梦似幻的感觉突然袭来,并挥之不去。老卜很愿意这么一直呆下去,至少他越来越不着急了。    
    瘦子通过两扇大铁门中间的缝隙看见了里面的票房。因为天气热,票房的门没有关,但蚊帐的门已经落下了。瘦子的目光顺着他极为熟悉的轨道扫视一番,十分意外地发现了老卜的大鞋。瘦子观察票房已经有些年头了,尤其是夏天,他几乎天天从此路过,每次都要从此向里看个明白。开始的时候他还在乎当班的女人是否年轻漂亮,后来就无所谓了,只要是女人就行。好在在票房上班的都是女的,值夜班的也不例外,如此一来就方便了瘦子。他来这里并不是为了看某个女人,只是为了看女人,甚至都没有必要真的看见,只要知道是女人值班,她们睡在蚊帐里,只要看见那顶蚊帐瘦子就心满意足了。到后来这仅仅成为一种习惯,特别是当他结交了女朋友之后。今天瘦子例行公事地看了一眼,竟然看见了一双男人的大皮鞋。由于他已不像当年那样对男女之事感兴趣,所以第一个反应并不是有男人在和值班的女人睡觉,有人通奸,而是:老卜没有走成,躲在了这里。瘦子的第一反应丝毫也没错,但这与他的直觉以及是否聪明毫无关系,只是说明了他现在最关心什么,最愿意什么样的事发生。要是在从前瘦子只会想到男女苟且的事情上面去。我的意思是说:瘦子看见床下一双男人的大鞋就像某些人发现有人通奸一样的兴奋,他激动得不得了,恨不能马上冲进去,将老卜从床上一把拎起来。然而一道高大的铁门阻挡了他。更要命的是他现在是一个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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