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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节

世界经典短篇小说金榜-第1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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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不幸境地的异乡人、外族人。
  被告在遭到一群人的谩骂时,在至少已经被一个人殴打,而且有理由担心会受更多人殴打时,迫于无奈,才拔出武器,发生了各位已详细查实的不幸事件。我们知道,这种武器是他的所有同胞都随身携带的武器。既然如此,陪审团各位先生,出于良知,我不可能会请求陪审团定谋杀罪。的确,即使在刚才所说情况下,罪犯的人身防卫也多少过分。用律师的话来说,是所谓'防卫失当'。但是,他因此受到的惩罚应该是杀人犯受的惩罚,而不是谋杀犯受的惩罚。我还请求允许我再说明,我认为,尽管詹姆斯一世(32)法典第八章规定,凡用短凶器杀人者,即使不是预谋,概不开免受普通法庭审讯之例,本案却应予以从宽考虑。可以说,案犯动用匕首并非蓄谋,而无论用匕首、大刀、手枪,所犯之罪其实相同,现代法律宽厚有加,不再区分几者,或者说,几乎不再区分几者。
  〃但是,陪审团各位先生,本案案犯从受到伤害到报复杀人前后相距已有两小时。法律不深究人类的弱点,如果是冲突,斗殴正处最激烈阶段,法律能够理解人在冲突时的情绪、痛苦时的感觉,害怕再受伤时的恐惧,以及准确判断该在多大程度上使用暴力既能保护自己,又能恰如其分造成对方心理或身体受损的困难。然而,无论脚步怎样快,走一二哩路必不可少的时间足以使罪犯冷静下来,而种种事实又说明罪犯是反复思量后下定决心进行报复,才使用了暴力,因而其行为便既不是出于过度的气愤或者恐惧,确系决心进行复仇的有目的行为,是法律不能、不会、不应同情或宽恕的。〃的确,为了减轻这位不幸的人不幸行为的责任,我们仍然可以认为,本案的性质非常特殊。他居住的那个地区曾经不仅是英格兰法律莫能及的,而且是我们的苏格兰邻居遵循的法律莫能及的。
  见到这种情况的许多人至今仍然健在。英格兰法律在那个地区甚至至今无人知晓。苏格兰法律我们可以设想,实际上也无疑,像所有文明国家的法律一样,是依据公正与平等的原则制定的。在他住的那片山区,各部族常会互相争斗,其情形与北美的印第安人相似,所以每个男子都随身佩带武器,以防不测。那些人把自己看成斗士、战士,而不是和平国家的农家人,这种观念世代相传,同时也出自自身的经验。我们的同仁所说的拳脚格斗规则那些爱拼杀的山区人根本就闻所未闻;不用任何武器,只用与生俱来的拳脚决定争执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是愚蠢和无能的表现,就像法国贵族认为不用武器是愚蠢和无能一样(33)。同时,复仇在他们中是司空见惯的事,就像柴拉基几族人与摩和克族人(34)对复仇习以为常一样。培根(35)说得不错,其实复仇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原始的、粗野的讨还公道的方式;在没有正式的法律制约胆大妄为行为的地方,害怕报复的心理的确能使爱讲霸道的人不至为所欲为。但是,尽管这等等是应予以承认的事实,尽管我们也可以不讳言,在罪犯的父辈那个年代,苏格兰人的确像我刚才所说的那样,甚至当时的许多思想、情感必然仍旧影响现在这一代人,法律的实施,即令在本案中,再不忍心也不能够、不应该有所改变,陪审团各位先生的手改变不了,我的手也改变不了。人类文明首先要实现的目标就是公平实施法律,由法律保护所有人,使人不再个个得靠刀的长短和手的力量大小为自己拼杀,用野蛮手段求得公道。法律用仅亚于上帝的声音对所有人说:'复仇由我代劳。'受害一方一旦有了时间使头脑变得冷静,有了理由要求讲个公道,他就必须明白,惟独法律有权力判明双方是非,而且法律绝不姑息任何私下为自己报仇雪恨的企图。我重说一遍,这位不幸的人本身与其说应该受到我们痛恨,还不如说应该受到我们怜悯,因为他的失误出于无知,出于对声誉的错解。
  但是,各位先生,他的罪行并不比谋杀轻,各位在这个崇高而神圣的公堂的职责,也就是认定这一点。英格兰人与苏格兰人一样,有感到气愤的时候,如果这一位的行为不受惩治,那么各位也许会使从地角到奥克尼群岛最北端(36)的一千柄匕首在种种借口之下拔出鞘来。〃法官大人的一番话到此结束。看他脸上的表情,看他眼里的泪水,他完成的,的确是件令他痛苦的使命。陪审团遵循了他的一番话,判定罪犯有罪。罗宾·奥伊格·麦科比奇(也就是麦格雷戈)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于是死刑执行了。罗宾从容不迫就刑,承认判决公正。但是他不服有些人说他不该对赤手空拳的人下毒手。〃我要了人家一条命,也陪了自己一条命,还要拿我怎样呢?〃他愤愤地说。

  注:
  ①杜恩(Doune),在现有地名资料上无有记载,可能由于太小,也有可能纯系作者杜撰。
  ②〃高地〃,指〃苏格兰山区〃。
  ③洛奇伯(Lochaber)是苏格兰西北部的山区,林肯郡(Lincohnshire)是英格兰的一个郡,位于东海岸。
  ④在司各特那个时代,苏格兰高地人常披方格呢肩巾,带匕首。
  ⑤塞尔特人包括爱尔兰、苏格兰高地、威尔斯以及布尔登等地的人⑥英美人姓名是名在前,姓在后,熟悉的人只呼名不呼姓,名前又加个〃小〃,更显亲切。
  ⑦低声〃指苏格兰东南部的低地。
  ⑧罗布?罗伊是司各特长篇小说《罗布?罗伊》的主人公,劫富济贫的好汉。
  ⑨罗宾汉(RobinHood),英国传说中的英雄,盘踞森林,惩暴扶弱、杀贪官、济百姓。
  ⑩舍伍德(Sherwood),传说为罗宾汉出没之地。
  (11)罗蒙湖(LochLomond),位于苏格兰中西部。
  (12)詹姆斯?博斯韦尔(JamesBoswell,一七四○~一七九五),苏格兰律师及作家。
  (13)斯特林郡(Stirling)在苏格兰。
  (14)古代不列颠、爱尔兰及古高卢国(位于欧洲西部,包括今意大利北部、法、德、荷兰、比利时等国)的塞尔特人的宗教。
  (15)指苏格兰高地与爱尔兰的塞尔特人。
  (16)日耳曼民族的一系,古时居住在德国西北部,第五、第六世纪时征服英国,并定居。此处撒克逊人即英格兰人。
  (17)福尔柯克(Firlkirk)为苏格兰中部一镇。
  (18)英格兰中部一城市。
  (19)英国最大的一郡,在东北部。
  (20)此处指英格兰和苏格兰交界处。
  (21)此处引文未查到出处。
  (22)坎伯兰郡(Cumberland)是英格兰西北部的一郡。
  (23)此处〃戈申〃是地名,不是人名。
  (24)一品脱约等于零点四七公升。
  (25)此处作者在原文中即把Oig(奥伊格)改为Ogg(奥格),以表现管家记错了名。
  (26)在司各特那个时代,苏格兰人穿短裙,戴圆帽。
  (27)叉(fork)不是武器,而是吃饭的工具。酒店主这话是挖苦话。
  (28)克伦威尔(Cromwell),此处指剧本《托马斯?洛德正传》(Thetruechron-iclehistorieofthewholelifeanddeathofThomasLord)中人物。该剧曾称系莎士比亚所作,但由于写得并不高明,显然不是出自莎翁之手。
  (29)本书的一哩均指一英里。一英里约合一点六公里。
  (30)参阅注(26)。
  (31)黑衣军组建于一七二五年,刚开始只有六个连,士兵系高地人。后屡建战功,成为英军中的一支劲旅,延续至今。因军装颜色而得名。
  (32)詹姆斯一世(JamesI,一五六六~一六二五),英国国王,一六○三~一六二五在位;又称詹姆斯六世(JamesVI,一五二七~一六二五),为苏格兰王。
  (33)古代法国贵族惯用刀剑决斗,从不用拳脚打一场了事。
  (34)柴拉基几族(Cherokees)与摩和克族(Mohawks)均系北美印第安人。(35)培根(Bacon,一五六一~一六二六),英国作家及哲学家。
  (36)地角(Land'sEnd)在英格兰的西南端,奥克尼(Orkney)群岛是苏格兰北部的一郡。


墙上的斑点〔英国〕维吉尼亚。吴尔芙

  吴尔芙(VirginiaWoolf,1882~1941)英国女作家。生于伦敦,其父列斯礼?史蒂夫爵士是十九世纪英国文坛的闻人,吴尔芙可谓家学渊源。1917年,吴尔芙夫妇创办了霍嘉斯出版社(HogarthPress),以培育有希望的年轻作家为主要目标;1941年,精神状态低落不佳的吴尔芙,在萨赛克斯郡的欧兹河投江自杀,结束了她五十九年的生命。主要作品有《达洛威夫人》(1925)、《走向灯塔》(1927)、《欧兰多》(1928)、《波涛》(1931)、《奔流》(1933)、《岁月》(1937)、《行动之间》(1941)。

  可能,我是在今年的一月中抬起头,看到墙上的斑点。为了确定日期,就必需记起自己看到了什么。所以,现在我想到了火;想到黄色的光照在我的书页上时所形成的稳定薄膜;想到壁炉上圆形玻璃杯中的三朵菊花。是的,时间一定是在冬天,我们刚喝完茶,因为我记得自己在抽烟,抬起头,第一次看到墙上的斑点。我透过袅袅的白烟向上看,眼睛在燃烧着的煤上停留了一会;心中浮现那幅古老幻景:深红色的旗子在城堡塔楼飘动着,并且我也想到一排红色的武士骑马到黑色岩石的旁边。使我很舒慰的是:看到那个斑点时,我的幻想就被打断了,因为那是一种古老的幻想,一种自动性的幻想,可能在孩童时代就形成了。那斑点很小,呈圆形,在白色的墙上显出其为黑色,位于壁炉上面大约六、七寸高的地方。
  在看到一件新东西时,我们的思想会多么快速地涌现,把那件东西稍微提升,就像蚂蚁狂热地拖动一片稻草,然后又遗弃它。。。。。。
  如果那个斑点是钉子形成的、那么钉子不会是挂一般图书的钉子,一定是挂纤细画的钉子---是一个女士的纤细画,而女士有洒粉的白色卷发,扑粉的脸颊,嘴唇像红色的康乃馨。那当然是一种假画,因为以前住过这间房子的那家人,会那样子选择图画---选一张适合古老房间的古老图画。他们就是这种人---很有趣的人,而我在这种奇异的地方时常想到他们,因为我永远无法再见到他们,永远不知道接着发生什么事。他们想离开这间房子,因为他们想改变他们的家具风格,他是这么说,而他是在发表自己的意见:艺术背后应该有观念---如果我们被隔绝,就像一个人被隔绝于图画上那个正要倒茶的年老仕女,以及那个即将击上网球的年轻男人(他们所在的地方是郊区别墅的后花园,人们坐在火车上匆匆掠过这个地方)。
  但是,那个斑点,我并不确定;我不相信它终究是钉子形成的;如果是钉子形成的,斑点不会那么大、那么圆。我可以站起来,但是如果我站起来去看看,那么十之八九我无法确定地说出它是什么东西;因为一旦一件事情做成了,就没有人会知道它是怎么发生的。哦!天啊,生命多么神秘,思想多么不准确!人类又多么无知啊!为了证明我们多么无法控制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在经历我们的一切文明之后,这一生是多么偶然的事件啊,---就让我数一数消失于一生之中的一些东西吧。首先是:什么样的猫会咬(什么样的老鼠会噬蚀)三罐浅蓝色的装订书籍的工具呢?---因为这似乎总是最神秘的损失。然后是:鸟笼,铁圈,钢冰鞋,安妮王后的煤桶,弹子木板,手风琴---全都不见了,还有珠宝。蛋白石和翡翠,它们散放在芜菁的根部四周。真的,这是多么琐屑零碎的事情啊!我奇怪的是:此刻我背部有衣服,我所坐的地方四周有坚固的家具。嗯,如果一个人想把生命比喻成什么东西,那么他必须把生命这样比拟:以一小时五十里的速度被吹过地下铁道,而在另一边着陆时,头发之中没有留下一根发夹!或者,从上帝的脚旁被投射出去,完全赤身裸体!或者,在日光兰草地上倒栽葱,像是棕色纸的包裹在邮局之中被丢到一处滑槽!一个人的头发向后飞扬,像是一匹赛马的尾巴。是的,这似乎表达了生命的快速,表达了永恒的浪费和修补;一切都那么无意,一切都那么偶然。。。。。。
  但是生命之后呢?绿色的粗茎慢慢往下拉扯,所以花萼在翻转过来时,紫色和红色的光涌向一个人。毕竟,为什么一个人不应该诞生在那儿,就像一个人诞生在这儿?---显得无助,无语,无法集中视力,在草的根部摸索着,在〃巨人〃的脚趾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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