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荒芜-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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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作者:武良烨
如果夜晚再宁静一些
我就能触摸到自己的心跳
仿佛是初识的那个深秋
你对着我抄来的情书痴痴地笑
婵娟也趁着笑声
尽力舒展她纤细的腰
如果心跳更疾速一点
我便能察觉到血液的沸腾
更像是严冬凛冽的风里
你飘忽而炽热的眼神
一句非我不嫁
竟说的那样认真
如果血液停止了沸腾
我还能感受春夜的宁静
一如你转身而去的背影
让空气也瞬间凝固成冰
唯一还残留着热情的
是我支离破碎的心
我认为他这首诗最大的成功之处是在第一句里就提到了“宁静”,我们班的女生,真神奇。
薛龙还在抱怨说这首诗不是押韵一押到底,武良烨脸都紫了:“一押到底,那是犯罪分子,公安机关一直把他关押到底。”
薛龙愣了,半天不讲话,我为了消除尴尬,连忙说:“初看这两首诗,就能明白诗人刚经历分手。”
武良烨说是的,就是和赵玲分手那段日子写的,他还说他要写出让弥勒佛看了都会哭出来的文章。我就怕他整出宗教大动荡来。
(16)
五一那天天总算放晴,武良烨一扫昨天的压抑,大声叫嚷着:“薛龙,小宇,飚车去。”
武良烨说的飙车就是指骑自行车。他一向喜欢用些动感十足的动词,比如吃排骨他不说“吃排骨”,而是“把这排骨给我碎了”,让人很容易想起他嘴里是不是装有碎肉机。真不知哪天他想对别人说“我的心已经碎掉了”,会不会突然绕个弯子说“我的心已经吃掉了”,让人毛骨悚然。他说完飙车后开始打电话联系车子。
我们三人沿着W市的三环路不紧不慢地骑着,武良烨指着远处的灯塔对我和薛龙说:“看谁先到那里,赢者有奖。”说完率先蹬起车来。
我和薛龙紧随起后。到了灯塔后集体放倒车子,拿出饮料瓶灌了起来,并不去计较谁先到。
天空蓝得透明,我的心情也空旷得像是十几年无人居住的房子。
“什么余瑶,什么陈浩坤,都给我滚吧。”我朝着天喊。
“陈浩坤是谁?”薛龙问我。
“他是我小说里面的头号反面人物,”我信口开河地对他说,“你知道的,我们学中文的总会写写小说什么的练练笔。”
武良烨听到小说就来了兴致,摆开架势要和我探讨文学,我说你算了吧,你是学医的,我现在提出来要和你研究人体解剖或者爱滋病,你还会和我说话吗?
“我会和你说话的,”武良烨说,“我会骂你是王八蛋。”
“这就对了,”我说,“其实我们大家都是王八蛋。”
“你们两个是王八蛋,我不是。”薛龙急于纠正地说。
我朝武良烨使了个眼神后和他一起扑上去,将薛龙压在了底下问:“说,到底谁是王八蛋?”
薛龙被我们压得透不过气,在底下大叫:“李登辉是他妈的大王八,人渣,无耻之徒。”
我和武良烨满意地点点头,放过了薛龙。
(17)
黄金周期间,我们三个就像是失足掉进了桃花源一般,武良烨更是兴奋地有一次问我:“我爸姓什么?我都不记得了。”
我当时说:“什么?你看你这个不孝子,让我来告诉你,你爸信耶酥,你看他一天到晚喝的都是什么人头马,XO的,那不都是些洋玩意吗?所以你爸肯定信耶酥。”
“去你的吧,信耶酥的才不喝酒呢。”武良烨自作主张替基督教立教规说。
“谁说信耶酥就不准喝酒,薛龙,信耶酥的准不准喝酒?”我问薛龙。
“因为我不信耶酥,所以我不知道。”薛龙很正经地说。以他的逻辑推断就是如果你既不是高血压患者,又不是医生,那么你绝不会知道这世上还有高血压这病。
第三章:如果我演悲剧
(1)
黄金周一过,薛龙就回了他的学校上课,他在电子工业学院上计算机管理专业,用他的话说他这个专业毕业之后只能到人家网吧去给人看守电脑,计算机管理,管理计算机,专业对口嘛。
这段时间胖子的电话催债般接连不断,弄得我想关机了事。没法,我只得舍了W市的逍遥,依旧坐了火车回F市去。
这一趟回来发现寝室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李睿新谈了个女朋友;张思宗也从外面搬了回来。张思宗在外住了这么久,最大的变化是原来一头乌黑的头发现在变成了花白。白发多得我都怀疑他平时洗头没有用洗发水而是用的漂白粉。
我刚进寝室门张思宗就喊我去喝酒,我问他:“怎么回事?”他甩给我的答案字数是我提问的一半:郁闷。
晚上胖子,我,张思宗三人又到聚贤阁去灌酒。
酒喝了一半张思宗才打开话匣子,这之前他都不吭声,眼神淡漠得不知在想些什么,有一次一只苍蝇飞进他那乘了汤的饭碗,当场淹死,他也没发现,后来他缓缓地将苍蝇塞进嘴时我也没对他讲,我怕打断他的思路。
当年牛顿拿怀表当鸡蛋煮的时候,我估计他的朋友已经看到了,但不想打断他的思路就没对他说,想想我们这些人所做的贡献,哎,只有自己知道啊,真正的做好事不留姓名的人,历史将记住我们的。
他开了口后对我和胖子说:“平时我在班上就只看好你们两个,其他人我都不想睬。张思宗说这句话时眼睛一直盯着菜盘子,让我产生了那几个字是刻在菜盘子上的错觉。”
他停了一会继续说:“别看羿天宇这人一天到晚喜欢说些搞笑的话,其实他人蛮真诚的。”
“他没什么不好,就是和我一样,爱跷点课。”胖子说。
“跷课有什么要紧,”张思宗说,“顶多也就是补考几门。”
见他们两人说了半天都是关于我,我也得开始发发言,不能真当自己死了,我于是接着张思宗的话茬往下说:“张思宗说的对,跷课有什么要紧,补考又能怎样?”说完我还加了个比喻句,张思宗不是说我喜欢讲搞笑的话吗?那我就现场发挥一下。我说:“依我年年参加补考的真实体验来说,考试不及格比将女朋友的肚子搞大还麻烦,虽然事后都得进行某种程度上的挽救。”
我说话时发现张思宗脸色都变了,我以为是他酒喝得太多,也就没多在意,而胖子在我说完后踩了我一脚,我又以为是他放错了地方。
我就着补考和孕妇的关系又扯了半天,最后将所说的理论总结成了一句话:“补考就好比堕胎,充其量只是一种补救手段。”
讲完话我的脚也被胖子踩肿了,我忍不住质问胖子:“大哥,你的脚放错地方了。”
胖子没回答我,找了个机会让我看看张思宗的脸色,我一瞧,嘿,张思宗的脸紫得就像是熟了一半的葡萄。
第二天上课时我极为不满地问胖子:“你怎么搞的,我的脚到现在还疼呢?”
胖子说那不能怪我,人家张思宗为什么会搬回来,就是因为他把他女朋友肚子搞大了,这几天两人正闹别扭,你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你不是找抽吗你?
我倒吸一口凉气。
(2)
从W市回来之后,日子还是老样子。因为惦记着W市的逍遥,我觉得现在的时间过得有点慢,日子就像是第一次穿了高根鞋的女人,不敢走快。我倒希望这女人甩掉鞋子飞奔起来,可终是不能如愿,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皇历一次可以撕掉几页,但日子还得一天一天的过。
没法子,我还得窝在三零三,混我的日子。
张思宗和他大肚子的女朋友分手后,先是沉默了好一阵子,慢慢地,笑脸又回到了他的脸上。有一次他打电话我听出来是他又重新找了个女友,外校的。他前女友也会经常打电话来,很有几次是我接的。我喊他接电话。一挂电话他就对我说,以后是她打来的你就说我不在。
听他的话我觉得愤怒,是你把人家肚子搞大的,你现在拍拍屁股走人,又找了一个,可你让人家怎么过?
所以每次张思宗用电话对他新女友讲情话时我总是反胃,能避则避之。有时实在躲避不及就用被子捂着头,真他妈替他的前女友感到悲哀。
张思宗新交了女友后对仪表的修饰到了痴迷的地步,几次我睡午觉前他在照镜子,我睡醒了发现他还在镜子前,给我感觉他一中午照了两个小时镜子。敢情那镜子欠了他的债,他要如此死缠到底?
张思宗照镜子照得勤,衣服也换得勤,但也只限于“换”,却不是“洗”,他换下来的衣服总是往床角一扔了事。在出门之前再去找班上其他同学借。他常说女人就是衣服,而他对待女人的态度和他对待自己的衣服果然差不多,看来张思宗做人很能言行一致,实在难能可贵。
他穿了其他同学的衣服后我还是能一眼看出是他,就因为他那用漂白粉洗过的头发,普通人是冒充不来的。
有几次班上的同学和他开玩笑说:“张思宗,你最好去理个光头,像你这样沧桑的发质,会把女孩吓跑的。”
“我不这样认为,”张思宗说,“就我这样才叫性感,一般女孩子都喜欢成熟的男性,我正好能满足她们的要求。”他最后还说:“我现在的女友就是欣赏我这点成熟气概才和我拍拖的。”
张思宗将他那头病态的毛发夸耀为成熟标志时我眼前是这样一组镜头:张思宗穿了条印有卡通图案的内裤,骑着一头肥嘟嘟的老母猪来到中央电视台的春晚现场,借着摄影机向全国的观众说:“看,我张思宗是不是人类有史以来最英俊的骑士?”
同样是陷入情海,李睿则有另一番表现,他喜欢在凌晨一点多钟打电话,搞得我以为他女友是美国的,我们凌晨时她们正好是中午。然而李睿一打就是两个小时又让我担心他的电话费。他打那么长时间也没整出多少有内涵的东西,偶尔将“我亲爱的”换成“我爱亲的”,从精神升华或者堕落至肉体。
这两个人的作为让我整晚都失眠。有段时间我突发奇想,要是有谁体重超的厉害而又减不了肥,让他到我们寝室来住两天,听听我们寝室的爱情大师们没完没了的情话,说不准就能急剧地瘦下去。
与我同样受累的是李进东。他每次看书时只要李睿一开口他就会对着书本骂道:“妈的,晚上怎么还这么多乌鸦,哇哇哇地,烦不烦啊?”
一般情况我都选择远离自己的寝室,到胖子那去避难。
胖子的人生信仰就一句话:“会休息的人才会工作。”并且他做事喜欢突出重点,搞各个击破。这句话中他看中的是前半句的“休息”二字。他说他要拿人生开头三十年睡觉,然后再边睡觉边工作三十年,最后退休。
很有前途的理想,不是吗?
我每次去他寝室和他说话,说着说着他就睡着了,我因此显得更加无聊。偶尔有时候我出去溜马路,几乎次次都会碰见陈浩坤和余瑶,真是见鬼。余瑶现在和陈浩坤在一起总是一脸幸福样,也不知陈浩坤给她灌了什么迷魂汤。
我现在是寝室不想回,课又不想上,马路不敢溜。我说老天,你干脆将给我插一对翅膀,让我飞到月球上去住得了。
对了,月亮上还有个大美女,婵娥,一个比我外婆的姥姥的外祖母还要老上不知多少倍的女人,却还能成为美女的代名词。
(3)
有天早晨我正刷牙,胖子穿着蹭亮的皮鞋过来说:“走,图书馆看书去。”
我说书有什么好看的,还不如租个毛片躲在你寝室看。
胖子惊讶:“你怎么知道我们寝室有毛片?”
“不是吧?还真有。”
胖子说我骗你干嘛,是廖辰辰租来的,他说他们摇滚乐队不够颓废,特意看看毛片找点灵感。胖子还郑重地邀请我说:“走,我去放给你看。”
我吐了口牙膏沫子说一大清早你就让我看那玩意,我还怎么吃早餐?
胖子想想也对,说不强求你了,不过你陪我去阅览室看书。
“不去。”
“去吧,那里有美女。”胖子说。
“不去。”
胖子软硬兼施,让我一个牙刷了十五分钟,我那几颗牙被刷得不再是普通的白,而是像少女的肌肤一样白里透着红,也就是说已经高度冲血了。我可不想下半辈子用牙床吃饭,于是我喷出一口水说:“去就去,谁怕谁呀。”
胖子欣喜,他要的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