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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丹尼斯·罗德曼自传 作者:丹尼斯·罗德曼-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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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非常卖力,表现出强力篮球——使得“坏男孩”成为我们的商标。我们打得别人满地找牙,就那么简单。我们也能运用战术,能采用任何攻防策略来赢球,我们付出的并不是那么简单。

  大卫·史特恩(DavidStern)跟NBA里一些人都认为我对比赛造成危害,认为我打球太脏,但问题不在我身上,我在活塞队打球的时候就是这样,并没有改变,只是现在这种事不被接受了。NBA把我们“提拔”为“坏男孩”,六七年过去了,现在这样打球已不被看成有多酷,但改变的不是我,是联盟本身。他们不鼓励我们这种打法,他们认为这样打球太脏。并非如此——那是种好的篮球打法,若是年轻的球员都和我们当年那样打球,那么球赛会更好看。现在的他们都太在乎满灌篮或是得分了。

  在与别的队对垒的时候,我们会选出头号难缠的球员来专门伺候,有点象是美式足球的精神。我们要让对方胆怯,使得球赛按照我们所想要的节奏来打。这点我们也很贼,明知道阻止不了迈克尔·乔丹,于是我们让他拿下四十分,却把目标对准斯科特·皮彭(ScottiePipen)以及其他任何球员来封阻。我们对付皮彭是为了让乔丹单打独斗,我们会说:“来吧,老兄,如果你能够一个人打败我们,尽管放马过来。”有时候他确实表现的很好,但通常我们会把他拖垮。连续四年季后赛里,公牛队唯一击败我们的一回是一九九一年,他们以直落四场把我们淘汰,然后展开三连霸(按:当年活塞队先发阵容伤兵累累,导致该队售出不少伤兵球员)。

  有一种错误的想法,认为我们老是想让别人受伤,其实我们从来没有,我们只是打球而已。相信我,若我们有意伤人,那将是轻而易举的,我们每天晚上比赛都可以把别人送进医院。不仅是强壮够力,我们还知道怎样伤人,队上多的是街头混混出身。

  大家都讨厌蓝比尔,但他喜欢扮演这种角色。任何打球的人都会喜欢蓝比尔这种人在队上,他什么都不怕,他不在乎把谁给打倒了,不管你是黑人或白人,张三李四或是王二麻子,只管敲你火锅把你拦下来,然后还会对你吐口水,对着你一阵臭骂。他是个异数,NBA里的每个人都讨厌他。

  蓝比尔会把人踩在脚底下践踏,让对方觉得极端受辱。下一回再遇到同一个对手,譬如我们正准备跳球的时候,会听到蓝比尔对这家伙说:“记得上一次我是怎么整你的吗?准备好吧,我打算再搞你一次。”

  他的毛病是永远没有保留,敞开来干。NBA里的每名球员都晓得他要干什么,但是每名球员也都知道在他们自己队里有着同样的角色,只是不够厉害罢了。蓝比尔扮演着“白人不会跳”的角色,十分称职,同时他可不是不会打球,他是篮球界最厉害的中锋之一,也经常在关键的时刻投入重要的球(按:蓝比尔是少见的外线神准中锋)。他值得记述的,应该不只是球场上的恶棍角色而已。

  “酋长”罗伯特·帕里什(RobertParish,前塞尔特人队著名中锋,后转会至黄蜂队与公牛队,为NBA出赛场次最多与年纪最大的球员,入选NBA五十周年50大球星。)的得分能力为人称道,他与队友“大鸟”伯德、凯文·麦克海尔(kevinMcHale,中锋)搭配,在塞尔特人队的前场占有重要地位,但是帕里什打球蓝比尔一样的脏。帕里什只是比较聪明罢了,他在没人看到的时候下手,蓝比尔就不管有没有人看到。他明着干,于是联盟便紧盯着他,经常斥责他。

  蓝比尔在球场上自有天地,下场以后也很酷,眼神里还流露出同样的气概。球迷找他签名,他会低头望着他们说“滚开”。他就是这个样子,这就是“大象”蓝比尔。

  在那几年我们活着的目的就是参加季后赛。每年球季一开始便拟下计划,不打到决赛绝不休止。在一九八七至八八赛季输掉冠军之后,我们连续两年夺得冠军,要不是因为蓝比尔的一次犯规——他在一九八八年与湖人队第七战之中的最后一分钟被吹犯规在“天钩”贾巴尔身上——要不然我们就能三连霸了,跟公牛队自一九九零至九一年赛季开始的三连霸可以媲美。

  在季后赛时无法打出与正规赛季同样的速度,就是没办法,兄弟。在季后赛里裁判吹得很紧,肌肉型的球队比较占优势。我们的阵容,象蓝比尔、丹特利、马洪跟我,都是准备在季后赛上前线所排出的阵容。

  第一年,一九八八年,进军季后赛时,我们早盘算要准备在东区决赛把塞尔特人队干掉。我当菜鸟的八七年,我们在东区决赛第七场败给他们,在七战四胜的系列赛事里,我们在波士顿花园球场里吃了不少的亏,于是次年决定带着唯一的信念前来:击败波士顿。

  只要能击败他们,接下来结果如何我们也不在乎了。

  我们做到了。我们在第六战便把他们干掉,结束了该队在东区的盟主地位。接下来的两年,我们面对的强敌成为芝加哥公牛队,以及其它的新组合。

  在塞尔特人队强盛时期的二十年间,最为人称道的非“大鸟”伯德莫属。在那几年里,我认为他在NBA里无人能及,他是我的一项挑战。

  只要伯德一出场,种族问题便展开了。白人喜欢看他耍黑人球员,因为他是唯一能做到最高境界的白人。在我菜鸟第一年与波士顿对垒的七战结束之后,我犯了个错误,把种族问题给带了进来。谈到种族问题,后面我将有更深入的说明。至于这件事,原委如下:在塞尔特人击败我们之后,每个人都在谈论伯德,而我说我认为他被高估了,只因为他是个白人。是我惹的祸,但伊夏也同意我的看法,于是整件事情爆发开来。决赛结束后,伊夏与伯德共同在波士顿举行了一场记者会,伊夏告诉每个人说,这是件天大的误会。他说所有的活塞队球员都对伯德非常尊敬,这是实话,而伯德坐在那里,接受道歉。是我引发这件事的,后来我便回到奥克拉荷马的瑞奇家,阅读球迷写来的咒骂信。

  次年,在东区决赛我们再度狭路相逢,整个系列赛事里都是由我伺候着伯德。有些球员会被我的凶恶眼神所恐吓,被我看地死死的,没办法动弹;但对伯德这招没辄,防守他象是玩电子游戏,你必须要先猜到他下一步将要做什么才行。这是最困难的部分,因为他总是比球场上任何人都机灵。

  唯一的办法是熟悉他的打法。看录影带、在场上仔细的看他打球,设法当场把他挡下来。我们交手多次,所以我对他很熟,但防守他绝非易事。

  虽然他速度不快,也不会经常表演漂亮的灌蓝或其它的动作(按:伯德的食指与拇指打垒球时受过伤,只能以L状伸开,根本无法灌蓝),伯德却是少数几名能够玩所谓“黑人球赛”的白人之一。我尊敬伯德。因为我尊敬任何能在场上修理我的人,他修理我的次数算是够多的了。在比赛结束前我都会尊敬他,结束后呢?才不。我会走下场来想着,下一回我一定要修理他。

  我不认为伯德一开始的时候对我存有敌意。我们第一次在东区决赛碰头的时,我记得他谈到他的职业生涯。他一向很多话,每一个人都习惯了;他特别问及每个人,谁要来防守他?他环顾四周,仿佛没看到我一样,然后他会问两队的每个人,“谁来防守我?”有时候他会问到我。

  后来,伯德开始尊敬我了。他不得不,老兄。我开始能在他拿到球的时候拦阻他得分了,几乎每一次都是如此。不过他几乎不跟我讲话,他总是紧闭着嘴,他从不会让我知道我占了上风——就象我从不让他知道他占了我便宜一样。

  那年击塞尔特人队的目标达成了:我们进入总决赛。东区决赛后我们便没有任何计划,在此之前我们总认为东区决赛才是最艰难的部分。我们先是遭遇华盛顿子弹队或是公牛队等强敌,然后再面对塞尔特人队。湖人队在西区轻松进入总决赛,以逸待劳等着我们。

  这就好象我们在总决赛前说:“来吧,这次我们陪你们玩玩,明年我们将回来踢你们的屁股。”没打过总决赛,想要在总决赛里获胜是很难的;紧张程度是越来越高。

  可悲的是,我们原本可以在八七~八八年赛季的总决赛中获胜。在第七场比赛时,我们领先湖人队三分,时间还剩下四十秒,贾巴尔一击不中,球传到我手中,我打算搓麻将,把时间拖完,然而哨子响起,蓝比尔犯规了。

  蓝比尔距离贾巴尔有两尺远,绝不可能犯规的,兄弟。贾巴尔罚两球都进,我们再攻不进,接着他们再投进一球取得胜利。就这样了。他们高兴的在全场奔跑相互拥抱,我们则向裁判大骂,回到更衣室里头大伙还怒气冲冲,摔东西泄愤。

  我尽量不参加一对一的斗牛赛,有的人靠此维生,一来一往互看苗头,但我不适合这种游戏。我不想对抗,我只想不让你得分而已。等到轮你防守我的时候,倒是可以喘息一下,不必注意我。

  那时有不少球员会想到我,然后才再想该怎么办。斯科特·皮彭就是这样。我会先浮现到他们的脑海,在球赛开始之前他们会想:“噢,干!这场球我大概只能得个十分或十二分了。”当我被换下场然后再上来之时,我会记住要紧瞪着对方球员的眼睛看着。我望着他们的表情,他们表达出:“噢,我操!这疯狂的痞子又来了。”

  他们看得到我脸上的表情,以及我身体的动作,一点也不想和我有所接触。他们不想被我贴上,我太特别,太怪了,大家有目共睹。

  有一回,华盛顿子弹队的达瑞克·华克(DarrellWalker)对我实在很赌烂,他想要踢我,后来又想要吐我口水。因为我不断地对他施以小动作,他决定要以同样手法来报复我。我吃这套,我正是靠这个过日子的,他的口水没吐到我,真是可惜,我想要他动手打我呢。

  在场上我跟他说:“如果你要吐我口水,对准我的脸,别浪费我的时间。”

  我不在乎——吐我口水,对我大叫,踢我。怎样对我都只会让我更有活力。你搞得越坏,我越喜欢。

  我最喜欢修理NBA里面那些花花公子。每一名自认为是坏胚子的球员都被我封阻过——包括“滑翔机”德雷克斯勒(Drexler)、多明尼克·威金斯(DominiqueWilkins,前鹰队扣篮大王)、“大鸟”伯德、皮彭等等。我喜欢看到那些很滑头的、很倔的球员被抬出场外。我根本就不在乎。在场上狂奔、乱摔,我都不在乎,只要是对球队有益。

  我经常看着我防守的球员想:去你的,就是不让你得分。他们或许还是可以拿下二十分,但最重要的是,我总是站在那里让他们无法夺得最后的胜利,这才是我的价值所在。早期我经常因为侵略性防守惹来麻烦,但我想要的是,为以后的比赛树立一种风格,让比赛进行到最后关头时,对方会想到我而忘了他们的任务。

  东区的竞争非常激烈,并未因波士顿塞尔特人队式微而稍减。芝加哥公牛队于同时间崛起,因此我们要争取打入总决赛便多了另一支强敌。

  跟芝加哥公牛队打完全在斗智。想要击败乔丹?光是用想的就可以把你累垮。一九八八年我们在第六场把他们解决掉,再度与湖人队在总冠军决赛碰头。

  我们横扫湖人队,把他们扁得很惨。我们是第二度向此目标迈进,不打算再跟他们瞎搞。正如我当菜鸟头一年,在东区决赛输给塞尔特人队以后便拟订计划要复仇一样,我们也有一整套计划来对付湖人队。那年从训练营开始便有了这套赢球计划。

  胜者为王,兄弟。当我们赢得总冠军头衔时,我无法形容对球队的那种感觉。我原本就认为查克·达利是最了不起的教练,但是球队整体的表现真的是令人难以置信。球场下大家并非相处甚佳,但等到一上场,大家就变得非常团结了。我们能把一切抛开,专心一致的打球,该怎么打就怎么打。早上与队友起争执,晚上球赛进行到第三节时比数接近,两人就成为亲密战友了。

  若你想知道圣安东尼奥马刺队为何不能成功,答案便在这里。

  马刺队就是没办法把外务抛开专心打球,也不知道要怎样做到这点。我们赢得总冠军之后,举行胜利大游行,全城陷于疯狂状态。若是马刺队能赢球,我不会去参加游行的。在最后一场比赛结束后,我会骑上哈利摩托车悄悄消失。我不认为对该队的参与感大到能够去参加庆祝。那些事情是属于城里球迷的。

  我认为活塞队在第二次问鼎总冠军时所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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