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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74怪异武器 作者:埃里克·弗兰克·拉塞尔-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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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告诉了,又有什么用?他提不出能说明这种情况的解释,也想不出一个理由,除非是他在不知不觉间可能做了或是说了些什么而使伯格心烦意乱。但是可以完全肯定的是,伯格不是那种闷声不响地在心里气恼的人。
  他更不是那种像闹别扭的孩子似的躲在什么地方生一天闷气的人。
  想着想着,他想起了伯格在两个月前说过的古怪的话,“或许有一天我也会消失——成为一个出色的脱衣舞表演者。”这究竟是随便说说的,还是有什么内在的含义?如果是后一种情况,伯格说的“脱衣舞表演者”是什么意思?没法说清。
  “让它见鬼去吧!”布兰森自言自语地说,“我还有其他事情要操心呢。不管怎样,明天他肯定会出现,并且会提出一个似乎有理的借口的。”
  但是第二天伯格并没有出现,以后也一直没有出现。他已永远地消失了。 





《怪异武器》作者:埃里克·弗兰克·拉塞尔



 (本书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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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失踪事件
 
  在以后的几个月里,又有三个高级职员离开这里。他们的离去可以,而且应该使所有的警铃都响起来——但并没有人注意。其中一个人同伯格一样,匆匆地赶到谁也不知道的地方去,显然是心血来潮。另外两人离开的方式比较正式:他们先提出了经不起推敲的借口,结果却引起了贝茨和莱德勒的怒火。后者对此感到无能为力。在一个自由的国家里,任何人可以辞去一项工作而另找一项工作,你不能由于他没有完全实言相告而把他逮捕及监禁。
  然后轮到理查德·布兰森了。令人毫不感到意外的是整个世界是在13日星期五③那天,突然对他发出攻击的。在此以前,尽管有不足之处,但仍不失为是一个令人感到舒适的世界。间或出现过机械式的工作厌烦、竞争和恐惧以及无数细小的、就像大
  【③西方有不少人以13日星期五为不吉利之日。】
  多数人不得不忍受的那些烦恼。但他终究生活过来了。
  早上,照例乘8:10分的火车离开。同样的座位上,同样的脸,同样打开报纸的窸窣声以及小声谈话的喃喃声。晚上,像往常一样沿着两旁种着树木的林荫道回家,那里总有几个邻居在擦洗汽车或修剪草地。那头小狗在门前的小路上围着他跳跃。多萝西的脸被厨房里的高温烤得红通通的,满面笑容地欢迎着他,而两个孩子则挂在他的手腕上,要他旋转并发出狂欢的声音。
  所有这些细小却又宝贵的财富,组成了他每天的生活。一下子这些东西都失去了实在性。它们变得朦朦胧胧,模糊不清。它们离开了他,使他处于可怕的精神孤独的状态。他疯狂地向它们抓去,在一刹那间它们回来了,但逐渐又消失了。
  这一切都是由几句话引起的。他正在回家的路上,黄昏很凉,预示了冬天即将来临。薄薄的雾气慢慢地穿过越来越浓的黑暗。跟往常一样,他必须换火车,要花12分钟等待一列联运的火车。按照他长期来养成的习惯,他到一家小餐馆去喝咖啡。
  “咖啡,清的。”
  旁边有两个人坐着,他们一边慢慢地呷着咖啡,一边东拉西扯地谈着话。他们似乎是晚上开长途卡车的驾驶员,马上就要去上班了。其中一个人的口音很怪,拖得长长的。布兰森听不出那是什么口音。
  “一半对一半,”那个口音拖长的人说,“哪怕是昨天干的。警察侦破的谋杀案从来也没有超过一半。他们自己也承认。”
  “啊,我不知道。”另一个人争辩说,“数字是会叫人误解的。譬如说,有多少次他们逮捕的家伙作过不止一次案?也许十几次案呢!”
  “你这是什么意思?”
  “哎,让我们来看看事物的真实情况,而不是它们应该怎样的情况吧。没有人是因为杀了人而被处决的,这是事实。如果有人被处死了,那是由于完全不同的原因。那是因为他们知道他是杀人犯,而且能证明、并且已经证明了。于是他们就拿他开刀。”
  “是吗?”
  “说不定他还有其他几件谋杀罪,但是他们不知道,或者无法证明。这些案件就作为未破案件而留在档案上。如果他们能把这些案件怪在他的头上,那结果有什么两样呢?一点儿也没有。他们不能再多处决他几次。他为一件谋杀案付出代价的时候,他已为他作的所有谋杀案付出了代价。他已为最后犯下的罪行,就是被发现的那件罪行付出了代价。”讲话的人沉思地呷着咖啡,“这些事实是弄不到手的,而且是永远弄不到手。不过万一弄得到手的话,它们或许会证明凶手被送进陈尸所的机会可高达百分之八十。”
  “我承认你这一点说得有道理。”口音拖长的人让步说,“不管怎样,他们认为这一案件至少是在20年前干的。这就使那个犯人的处境极为有利。”
  “你怎么会跟这案件有牵连呢?”
  “我已经告诉过你了。那棵大树倒向路上,倾斜成危险的角度。我慢慢地开过去的时候,情不自禁地在车子里把头低下来。开过几英里后,我碰到一辆警备车。我停下车,叫车上的人小心些,一棵重50吨的树随时会把后面的路堵住。他们就火速地赶去看了。”
  “后来呢?”
  “几天后,一个州警察到车站找我。他告诉我那棵树已被推倒、锯开,并且拖走了。他说他们在树根底下找到了一些人骨。他们认为那是一个女人的骨头,埋在那儿大约有20年了。他们正在等一位专家来检查这些骨头。”他把咖啡一饮而尽,对着墙壁皱皱眉头,然后把话说完,“他说脑壳被打坏了。然后他盯着我看,好像我就是他们在寻找的凶手。他想知道我在这条路上开车有多少年了,我是不是记得还在蹬儿童三轮车的时候见过什么可疑的“不过你拒绝告密?”另一个人问道,笑得露出了牙齿。
  “没有什么可告诉他的。他写下了我的地址,说不定还要来找我。下次我开车穿过伯利斯顿的时候或许他们会监视我呢。这就是我关心公共利益的报应。”
  伯利斯顿!
  伯利斯顿!
  在柜台另一端听他们谈话的人凝视着他的咖啡杯。杯子在他的手指间下垂。伯利斯顿!杯子里的咖啡即将溢出来了。他用了极大的意志力才使它没有泼出来。他把杯子放下,搁在盘子里,然后悄悄地离开凳子,走了出去。他出去的时候,两个卡车驾驶员没有理睬他。他慢慢地走着,双膝感到软绵绵的,一阵阵冷气迅速地顺着他的背脊往上升,头脑打着转。
  伯利斯顿!
  我是理查德·布兰森,一个十分称职的冶金学家,在政府部门工作。上级信任我,同事和邻居都同我和睦相处,妻子和孩子、还有一只小狗都爱我。在我担任绝密工作前,我的背景被那些训练有素、工作绝对认真负责的人彻底调查过。我的档案是清白的,我过去的历史是纯洁无瑕的。我没有干过不可告人的事。
  真的没有吗?啊,天哪,为什么死人不得不从坟墓里站起来,把手指指向目前?为什么他们不能永远躺在那里让活着的人平静地生活下去?当那列联运的火车轰隆轰隆地驶进站时,他站着,双眼毫无表情,神色茫然,对它的来到并不完全知晓。受条件反射支配的双腿把他带进他常去的那节车厢。他不太肯定地东摸西摸,找到了他的座位,坐下来,几乎不知道自己在干些什么。
  我为什么杀了阿琳?车厢跟往常一样,坐得相当满。坐在他对面和周围的都是那些同样的面孔。当他走进去时,他们和往常一样向他点头招呼,并准备像往常那样跟他闲聊。
  坐在他对面的是法米洛。他把晚报折起来,塞进口袋,清了清喉咙说:“今天情况很好,尽管是我自己这么说。我们是该有几个高峰了,可以补偿——”他突然住口,然后用略微升高的音调重新说:“你不舒服吗,布兰森?”
  “我?”布兰森明显地抽动了一下,“不,我很好。”
  “你看来并不好,”法米洛告诉他,“你的脸白得像一张纸。”他身子往旁边靠过去,一边用胳膊肘轻轻推动坐在他旁边的康内利,“听到我刚才说了什么吗?我说布兰森的脸白得像一张纸。”
  “看来是不太好。”康内利注视着布兰森,“可别病倒了。”
  “我很好。我没有什么不舒服。”他说出来的话仿佛用的是别人的声音。
  我为什么杀了阿琳?
  法米洛撇开了那个话题,重新哇啦哇啦地大声谈起生意的好坏来。他那双又大又白,并稍微有些突出的眼睛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布兰森,他似乎在期待着什么。康内利也同样如此,但不如法米洛那么明显。他们的神色似乎是希望逃避一件不十分重大的紧急事件,例如被叫去给一个在地上翻滚的人进行急救。
  火车轰隆轰隆地往前行驶,他们的谈话逐渐减少。三个人都不安地坐着,气氛颇为紧张。谁也没有再说什么话。最后,一排灯光掠过窗户,车速逐渐减慢,终于停住了。窗外,在雾濛濛的黑暗中,声音响起来了。有人开始推动一辆嘎嘎响的手推车,来到靠近火车前部的地方。康内利和法米洛注视着布兰森。他坐着,眼珠一动不动,似乎不知道他们在注意着他。
  过了几秒钟,法米洛拍拍布兰森的膝盖。“要么你搬了家,否则你到站了。”
  “是吗?”布兰森似乎不大相信。他擦掉凝结在窗上的东西,仔细地打量着外面。“真的到了!”他抓起公事皮包,脸上强装出一副笑容,匆匆向出口处走去。
  “准是在做白日梦。”法米洛叽咕道。
  他走出门的时候听到康内利说:“说他在做梦魇或许更正确些。”
  接着,他发现自己站在月台上,看着火车离去。他看到很多旅客正在聊天、读报,或是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打盹。他们谁也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他们的头脑里都是一些比较琐碎的事情。今天晚上吃些什么?真想过一个安静舒适的晚上,看看电视——梅布尔打算出去呢还是心甘情愿地呆在家里?明天老松特索会不会签署这些文件而不吹毛求疵?他们都是懒懒散散,沾沾自喜,就像他以前回家时那样——但不是今天。
  现在追捕开始了,而他——布兰森,成了追捕的对象。火车载着所有的旅客开过了,他知道了被追捕者所感到的恐惧。追踪到最后,在道路的尽头很可能就是发给逃跑者的那种奖品:电椅,被犯罪集团称为“热凳”的那种科学怪物。在他的脑海中,他可以想象出那种东西,而这种想象使他感到头晕目眩。
  他无法从他的困境中逃脱出来,或者说目前他想不出任何逃脱的方法。这一震动还只刚刚发生,他还来不及作合乎逻辑的思考。他离开了车站,在一条林荫道的转角处拐弯,自己并不真正知道在往哪里走着。一种由于长时期的条件反射而在头脑里产生的自动导向器正指引着他往回家的路上走。他看到邻居屋子里灯光明亮的窗户;过去他一直认为这种景象表示着生命的存在,但是现在他把它们只是看作灯光而已——因为他头脑里想到的都是死亡。
  骨头埋在一棵树的根子下面,这棵树本来可以而且应该再把骨头隐藏l00年的。骨头本来应该留在那里,没有人去碰它,直到事情逐渐向过去漂移,漂得那么遥远,以至任何人也不能再追踪到现在这个时候。在所谓的可能性法则中,似乎有某种邪恶的反常,那就是:概率因素完全走了样,变得对犯罪人不利。因此,在这个世界上的数百万棵树中,某一棵特定的树必须倒下来,从而开始了对逃犯的追捕。
  年轻的吉米·林斯特龙走过他身旁,手里拖着一根绳子,一端系着一辆涂着红漆的微型卡车,大声喊道:“你好,布兰森先生!”
  “你好!”他机械地作了回答,忘了加上“吉米”两字。他以机器人的步伐向前移动着。
  几个月前,在一次旅程中他曾安静地花了一个小时阅读一本有关可怕罪行的杂志。里面有一个真实的故事,说的是一条狗怎么在泥土里挖出一只只剩下骨头的手,上面戴了一枚没有花纹的金戒指,其余就不再有什么了。就从那里开始,他们不屈不挠地一步一个脚印地朝前跨,顺藤摸瓜,追根究底,然后又发现了一些线索,直到最后张起了诱捕的罗网。遍布整个大陆的行政司法官和他们的副手、郡检察官和各个城市的侦探,花了几年时间在这儿那儿收集起一块块拼板。一下子完整的画面呈现出来了——于是就有一个人因为14年前犯下的罪行而被送上了电椅。
  现在就发生了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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