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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玄幻]重生之激情燃烧岁月 (第一至三卷) 作者:肖申克117-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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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得那么好,那你给我解释一下,美军特种部队在越南为什么会失败?”首长抛出了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问得好。”李思明肆无忌惮地“小小”地表扬了一下首长,看到首长皱眉头吃瘪的样子很爽,“首先这取决战争的性质。我并不认为战争有什么正义非正义之分。但对于军人来讲,战争就是战争,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越南人是保家卫国,为了家园他们必须寸草必争,哪怕是流尽最后一滴血,所以在战争中他们很顽强很英勇。相反,美军并不是这样的,他们的国内掀起一浪又一浪的反战示威,士兵的作战意志低迷。所以未战心怯。 
  第二,美军特种部人很显然准备不足,他们没有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一旦陷入泥潭,他们往往会立刻放弃作战。这与他们军队善于打顺风仗的‘优良传统’有关。甚至他们使用的枪械并没有经过严格的测试,以至于在战场上故障百出,有的美军甚至拿起缴获的AK作战。 
  第三,美军特种部队事先并没考虑到东南亚热带雨林的可怕。在那里,毒蛇、水蛭甚至闷热多雨的天气成为比AK47更可怕的杀手。这就涉及到特种部队的训练问题,野外生存是一个重要方面。我们军队也有野营拉练,但后勤都是跟随部队行动的,没有后顾之忧。但是特种部队不同,我刚才也提到了,他们是无后方作战,一般都是深入敌境,不可能携带大量的食品。甚至不可能生火,因为火光和烟雾会引来大批的敌人。他们必须学会如何在恶劣的条件下生存。比如如何找到水源,如何避免蚊虫的叮咬,如何补充盐份,怎么分辨有毒和可食用植物,如何制作陷阱,怎么做野外生存用具,比如弓箭、梭镖等等。以上就是我的看法。”李思明洋洋洒洒说了一大通,嗯,这些人没事怎么用这种眼神盯着我看呢? 
  不知道谁,带头鼓起掌来,整个会议室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让李思明有点得意,另一边孙昌悄悄竖起了大拇指。 
  “李思明同志讲得很精彩,今天会暂时开到这。在座各位回去都写一份报告谈谈这两场演习的体会。散会!”首长终于宣布散会了,李思明如释重负,准备回去,却被首长叫住了: 
  “李思明同志留下来!” 
  等所有人都走了,首长像是放松一样靠在椅子上:“讲得很精彩啊!” 
  “一般、一般。”李思明很“谦虚”。 
  “我会考虑给你的特种部队提供装备的,只要你能够……” 
  “等等!什么我的特种部队,我又不是军人。” 
  “这是个小问题,这还不简单,你现在就特招入伍了。”首长笑道。 
  “我上有老下有小!” 
  “上有老,到是有的,不过据我所知,你父母还很年轻。至于下有小,你还没老婆,怎么会有小呢?”首长嘿嘿笑道。 
  “你调查过我?”李思明腾地站了起来。 
  “别紧张嘛。你的大名在我们军区那是无人不晓啊。”首长看到他一副不解的样子,“有人给我们拿来五个黑色的笔记本,你见过吗?”李思明听他提到“黑色笔记本”,立刻想起来当年他被徐学青没收的那几本军事著作,看来这几个笔记本被老家伙拿去了,这也算是个不错的去处吧。 
  “这又怎样?”李思明并不觉得什么。 
  “看你表情,那你是承认喽?” 
  “我承认是我写的,怎么有什么不对吗?” 
  “当然没什么不对。我记得有几年前你对我说过你对军队不感兴趣,可你为什么写这几本书?” 
  “我们以前见过?哦我想来了,那个军区大院的,你就是那个杨首长,怪不得眼熟。这几本书嘛,我只是一时兴致高了,随便写写而已,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随便写写,就写这个?看来你还真称得上‘民间军事理论家’!” 
  “首长,如果没有什么事,我就回大兴了,这里也没什么事了吧?” 
  “军队就这样惹你烦?”首长铁青着脸,厉声问道。 
  吓得李思明心脏扑通扑通的:“当然不是,我热爱军队,你看我写了五本书,我还帮助孙连长训练,以及我这次被拉来参加演习,这都表明我热爱军队。但这并不表示我一定要加入军队,军人保家卫国,农民开荒种田,工人开山架桥,教师培养人才,科学家搞科学发明,这都是为国作贡献。再说我参军,至多多了一位军官,而国家却少了一位科学家,您想想看,一位科学家远比一位军官重要得多。”看到杨首长面色缓了缓,接着道:“首长您既然已经调查过我,我不知道您知不知道哈尔滨0916厂的事吧?看您表情,您好像并不知道。看来军事情报工作有待加强啊。” 
  看到杨首长刚缓和的表情,又变得难看:“您别生气,几年前我去了两次0916厂,当然是他们邀请我去的,我给他讲了几次课,帮他设计了十多个品种的轻武器,您知道吧?” 
  “他们厂出的新品,这我是知道的,难道那些真的是你的功劳?”杨首长有点不感相信。 
  “当然,我还可以设计更多更先进的。两相比较一下,我还需要参军吗?” 
  “那你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你到底要什么,军队正需要你这要的人,越多越好!” 
  “我需要什么,来到这个世界我就在想这个问题。有人为钱,有人为名,有人为权,有人为义;有人寒窗苦读,有人埋头苦干,有人只争朝夕。而我需要的是自由!”李思明喃喃道,像是自言自语。 
  对,是自由,这是自己这将近6年以来所找到的答案,李思明仿佛第一次发现原来困扰自己的只有这两个字。来北大荒当知青,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进了劳改,失去了人生的自由,这些他并不在意,而在未来那个即将到来的大时代里,他不允许任何人企图限制他发挥聪明才智的自由,因为这是属于他和他这样充满激情一代的时代。 
  “可现在没人限制你自由啊?”杨首长惊讶道,他设想了各种答案,有高尚的,有低俗的,却没有想到是个答案。 
  “没错,是自由,自由发挥我所有激情与才智的自由,奉献给我的国家!首长您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想您可以拭目以待!” 
  “这样说也有道理。演习结束后再谈。回去准备一下!”杨首长长久地盯着李思明看,李思明的眼神并没退缩,他索性将这个问题暂时丢到一边。 
  “准备什么?” 
  “休整三天,将有另一场演习,这场演习你们将是主角。” 
  “什么,还要演习。我不是军人,你无权命令我!” 
  “那你试试看!”杨首长哼哼,完全无视他的抗议。 
  李思明垂头丧气地回到了五连,咱只是一个小知青而已,胳膊扭不过大腿,咱只能忍气吞声做小媳妇。 
  孙昌现在高兴的很,这几天总是合不拢嘴,他的五连现在出名了,更重要以往自己私自改动训练大纲的行为,并没有人计较。大家都在谈论他的五连,列队走过时,别的连队总是行注目礼。师首长现在没事尽往这跑,允诺将来会更多支持,这一下臭豆腐变成了香饽饽,一时受宠若惊还不太适应。 
  “思明,这次多亏了你啊!”孙昌春风满面地说道。 
  “咱谁跟谁,不过这次你可不地道,把我卖了,我还帮你数钱呢!”李思明却是无精打采。 
  “这话我不爱听。现在谁不知道你李思明的大名,这几天师领导都在向我打听你的事。” 
  “荣幸之至!”         
第六十七章 演习㈤ 
更新时间2007…10…8 18:02:00  字数:0   
 (第二更,完了。) 
  修整这几天,所有部队都不忘训练。不同的连队把演习场上的好胜之心,不由自主地带到了训练场。 
  孙昌的五连无疑是训练场上最受关注的一群。军人天生争强好胜,正如拿破仑所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那么在训练场上,不想当第一名的,更不是好士兵。 
  每天天一亮,全连列队十公里越野,全副武装,没有基地的砖头,但这里有原始森林,砍下圆木,每人扛一个。这圆木经过特别加工,让它前后头重脚轻重心不好把握,奔跑时,胳脯必须发力,这无疑加大了难度。这么一来,一跑起来,就让人惊叹了,别了连队跑得上气不接下气,队伍拉得老长,而他们自始至终都是一个整体。团队作战,也是特种部队的作战原则之一。 
  乔小龙早已不是当年那个总拉后腿的小兵,现在已经是一名合格的排长,他身上的零零碎碎不比别人少一个,作为军官,他还要不停的给自己的士兵打气,作为一个团队,他还要和整支连队保持一个节奏。看到并排的另一个连队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他感到好笑,没有长期刻苦的训练,自己恐怕比他们还要差。他忽然想起当年第一次跑十公里越野的时候,李教官在自己身后大声呵斥的情景。 
  跑回临时营地,当别的连队士兵瘫倒在地。而五连的士兵,扔下圆木,在原地连续做起了哑铃、引体向上、仰卧起坐、蛙跳和俯卧撑等各100次练习,没有哑铃,现成用圆木代替,没有单杠,用树带替。做完这个,全连士兵才在别人目瞪口呆中列队吃早饭。 
  吃完早饭,全连又开始训练射击,枪口下挂了相当于三块砖重量的物品。练完射击,又开始战术训练。每天五连的营地走上不请自来了许多军官。他们在震惊之余,暗暗用心观察五连的训练方法,这对他们来说是最宝贵的。 
  第三次演习比原计划延迟了一天。据说前两次演习在整个军区引起了很大的震动,高级军官都在谈论这两次演习,听说还有第三次,而且还是那本小册子所提的特种作战,所以很多人便要求来观摩。 
  这次演习跟上两次不一样,这一次是五连对抗整整一个营的兵力。演习的背景是:一支外国精锐特种部队,涉透入境,进入某林区,我军某营奉命围剿。五连当然扮演的是这支外国精锐,孙昌得到这个命令后,非常兴奋,这无疑是检验五连这几年的训练成果。而李思明却掰着手指头数来这里多少天了,咱只是个小知青,待在军营里,算不算不务正业? 
  深山密林中,猎人与猎物的游戏正在上演。 
  507营长刘志立正带着他的营,在深山里搜索着。演习以来,他和他的营就很郁闷,作为一支精锐部队,哪一次军事竞赛不是他们占优,哪一次军事演习不是他们立功,可这次演习以来,风头全部孙昌的五连这个在他看来是杂牌军的队伍抢去了,论军史,他所在的营可谓是战功赫赫。这次他的营充当猎人的角色,但是这个猎人在这个莽莽密林中迷失了,都已经三天了,寻找脚印走,但每次都被带回了原地。 
  此时,孙昌的连队正在一处避风的山谷晒着太阳。他并不着急,十天时间,这原始森林占地面积挺大,有足够的空间供他的连队施展。他和李思明在等,他们领着队伍带着507营绕圈,等着对方体力耗尽。等到猎人精疲力竭时,猎物将会反噬。 
  “你见过狼吗?”李思明点起一根烟,自己的早就抽完了,所以孙昌的那一包早就被他占有了。 
  “见过,不过那是动物园里。”孙昌答道,他不知道李思明为什么会提起狼。 
  “我见过狼,那是我来北大荒的第一年。你一定听说过吧?那是大荒原里的狼,真正的狼,嗜血、凶狠。”李思明说道。 
  “这我听说过。为什么提这个?”这件事,认识李思明的都知道,李思明现在身上还穿着一件狼皮做成的砍肩。 
  “狼凶狠并不可怕,只要你比他还要狠。但是如果是狼群那真得很可怕。”李思明想起那年的除夕之夜,那个可怕的夜晚,至今他身上还留着伤痕,“他们是支军队,纪律严明的军队。有的是侦察兵,有的是突击队,有的是机枪手,有的是狙击手,更可怕的是他们还有一只狼王,那是他们的总司令。可惜,那只狼王被我刺瞎了一只眼,于是他失去了狼王的地位,甚至他被狼群赶走了,成了一只孤独的狼。” 
  “你怎么知道那只狼是被赶走了?” 
  “有一年我春节回来,在七星桥遇到了它。”李思明见孙昌和身边的战士津津有味的听着,接着说,“瞎了一只眼,骨肉如柴,很显然它离群了,离开了狼群,它就没有办法能够获得更多的食物,不是病死就是饿死,或者是被猎人杀死。” 
  李思明接着说:“所以我们特种部队的战士就应该是一只狼,凶狠、嗜血,我们整支部队就是一个狼群。我们各司其职,团队配合,这是我们取胜的基石。我听说狼群在捕捉远比它们体型要大得多数量要多得多的鹿群时,有的狼负责盯梢,有的负责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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