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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红颜-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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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这些艺人阅人太多,反而看透世态炎凉,颇有识人之明。李夫人就是一例。 
  武帝想念李夫人,可惜既没有录音也没有录影,只能召来一个方士,让他在宫中设坛招魂,好能与李夫人再见一面。这个方士在晚上点灯烛,请武帝在帐帷里观望,摇晃烛影中,隐约的身影翩然而至,纤纤玉手,袅袅腰身,却又徐徐远去。这就是最早的戏剧,只有简单的动作。武帝痴痴的看着那个仿如李夫人的身影,凄然写下:“是邪?非邪?立而望之,偏何姗姗来迟。”而汉武帝的诗,则是最早的影评。 
  后来美国的诗歌巨擎庞德,也给这位东方的最早的戏剧演员作了一首诗,“丝绸的窸窣已不复闻,/尘土在宫院里飘飞,/听不到脚步声,而树叶/卷成堆,静止不动,/她,我心中的欢乐,长眠在下面:/一张潮湿的叶子粘在门槛上。”歌颂这位戏剧主角和观众之间的情感互动。叶子,就成了最佳道具。   
  红绡:靠唐朝黑人成全的爱情   
  红绡:事见唐·裴鉶所撰《传奇》中的《昆仑奴》。“昆仑奴”是对中印半岛及南洋群岛地区人民侨居中国者的通称。本篇写崔生与某一品勋臣的歌妓红绡相恋,但一品家门垣深密,锁禁甚严,无由相会;幸得崔生家中老仆昆仑奴磨勒帮助,救红绡出牢笼,使有情人终成眷属。明代梁辰鱼据以撰写《红绡》杂剧,梅鼎祚则写有《昆仑奴》杂剧。 
  早在唐朝,长安就已经是一座国际化大都市了。大食、天竺、昆仑、新罗、高丽、百济、乌浒……各种肤色的人满街走,谁也见怪不怪。当时流传的一句行话,叫做“昆仑奴,新罗婢”。新罗的婢女等同于今天的菲佣,受过专业训练,乖巧能干;而昆仑奴个个体壮如牛,性情温良,踏实耿直,贵族豪门都抢着要。上街能带两个昆仑奴保镖,是世家少爷们最时兴的玩意儿。甚至,有好的仆人,是生活美满的象征之一。 
  唐大历中,有一个高官的儿子叫做崔生的,他老爹与一位一品的勋爵大臣相熟,老爹让他去慰问这位生病的一品官。这个崔生年轻貌美,性格内向,人又清雅,基本符合很多女性梦中情人的标准,连这位官老爷都忍不住喜欢他,让他坐在身边,叫一群家伎给他斟茶倒水,还让最漂亮的红绡给崔生喂核桃,把一群家伎笑得花枝乱颤。一品官还让红绡送他出门。 
  红绡送崔生出门,就有点小意思了:她对崔生做了一个暗示。先是竖起三根手指,又伸出手掌反复三下,然后指着胸前的小镜子说:要记住。崔生回到家,还一路在想这个哑谜。整天神魂颠倒,无精打采,因为没有做出美女的数学题,太丢人了。 
  崔生的神神叨叨引起了家里昆仑奴的注意。他问崔生什么事,崔生开始扭扭捏捏,后来还是半推半就地说了。磨勒说,“嗐,小事而已。立三指,因为这位一品官院中有十院歌姬,她在第三院;返掌三下,数一数就是十五根手指,就是十五日;胸前小镜子,十五夜月圆如镜,叫你去找她。”崔生大喜不自胜,问磨勒,“我怎么走?”磨勒笑着说:“后天夜里就是十五号了。他家有猛犬,见生人就吃,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能杀这条狗了。” 
  到了这天晚上三更,昆仑奴拿着链椎,把狗给杀了。背着崔生跑了十几栋墙,才来到歌妓院内。崔生进了第三座门,挑帘而进,只见绝色的红绡在挑灯长叹,空自吟诗。她看到崔生,赶紧跳下床,握住他的手说:“早知道你很聪明,一定有办法的。”崔生把昆仑奴叫进来,一起喝酒。红绡表示自己是被这位一品官抢过来的富家女子,希望嫁给崔生。崔生心中窃喜,就是不知该如何是好。磨勒问红绡:“你只有一次机会,你确定吗?”红绡说:“我确定!”磨勒于是说:“好!这是小事,我给你办到!”搞了半天,娶红绡的不像是崔生,倒像是昆仑奴了:谜是人家猜的,关是人家闯的,婚是人家订的。基本就没崔生什么事。只可惜,人人都爱小白脸,不爱摩罗叉。 
  昆仑奴先帮红绡背嫁妆,背了一筐又一筐,背了三次。然后,又背上崔生和红绡,一飞飞过十几道墙,溜了回家。而这位一品官全宅上下,还在做清秋大梦呢。 
  红绡在崔生家里住了两年,没想到上街不小心被人发现了。一品官找来崔生问,结果这个没胆鬼,把昆仑奴出卖了。一品说:“罪魁祸首是红绡,不过她现在是你老婆了,也就算了。但我要杀昆仑奴为天下人除害。”他布置了五十名士兵,持着兵器家伙严阵以待,要生擒磨勒,没想到磨勒哗啦一下就飞出高墙了。箭像雨一样地下,都没有射中昆仑奴,他转眼就无影无踪了。 
  昆仑奴可跟今天的非洲黑人不同,他们精通水性,轻功一流,而且非常地黑,黑到,用手指在昆仑奴手中研摩一会儿,手指就会染成黑色。陈凯歌的《无极》也拍昆仑奴啊,可昆仑奴要是长成张东健那张俊脸,我估计红绡也不必找崔生了,直接从了昆仑奴就是了。 
  可惜,红绡不是红拂,挑中的崔生只是个一无是处的小白脸,昆仑奴也成不了虬髯客,奴性十足,抢走红绡?他连想都不敢想。只可惜了他的绝顶聪明和一身绝技。   
  红拂:只爱忧郁小生   
  红拂:事见唐·杜光庭的传奇《虬髯客传》。李靖于隋末在长安谒见司空杨素,为杨素家妓红拂所倾慕,随之出奔,途中结识豪侠张虬髯,后同至太原,通过刘文静会见李世民。虬髯本有争夺天下之志,见李世民神气不凡,遂倾其家财资助李靖,使辅佐李世民成就功业。后虬髯入扶桑国自立为王。后世戏曲用为题材的,有明代张凤翼《红拂记》、张太和《红拂记》、凌初成《虬髯翁》。又李靖、红拂、虬髯三人,后人亦称“风尘三侠”。 
  堂堂的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只要有男女相悦存在的章什,清一色都是女孩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倒追。男人的事业,在疆场、在科场、在官场;女人的事业,在情场。难怪,男子若不能像唐玄宗那样仗势欺人,对爱情都矜持得很。真郁闷。 
  世人喜欢红拂,兴奋点在于:哇,红拂看人好准啊!一下子就抓住一个一等卫国公了!全然罔顾她把握自己命运的能力,和高抗风险能力,只惦记着她多年以后的荣华富贵。 
  红拂从杨素府逃出来,机会成本非常高。如果红拂不走,她还将继续是杨素的宠姬,将是杨府歌姬中的领舞人,大把美女在觊觎这两个位置。而李靖,不过是个白相人,拿着一篇《论流体力学在御林军政治思想教育中的运用》的科研论文,想发表在隋帝国的核心刊物上,来找杨素拉关系。那时,每天都有人找杨素走后门、递条子、攀交情,这些人漂在长安,简称“长漂”;这一天,同样请求杨素帮助审阅、发表的论文就有512篇,杨素听秘书一篇一篇题目地读,红拂在旁边都快睡着了。不过,在她睡着之前,轮到了李靖,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孩,而且,有点忧郁质。红拂的眼睛锃锃地亮了。 
  那时,站在杨素身后的美女都是二进制的,有256个,可是只有红拂一个人看上这个灰头灰脑的小子,其他女孩还在杨素的树荫下睡大觉呢。有人又开始杜撰说红拂会看相,看他以后必定位极人臣。这又是扯谈。王小波早告诉大家了,李靖只是一个盲流。但红拂就是好色之人,她就是喜欢英俊的小伙子,这有什么错。要是想要荣华富贵,跟着杨素老头不就得了?杨素没有看上那篇流体力学,李靖灰着脸回家了,更忧郁了。 
  半夜,有人来敲客栈的门了。李靖开门一看,居然是一个20岁的美貌小姑娘。这个小姑娘张口就说:我来私奔啦! 
  红拂告诉李靖三句话。第一句:杨素是个活死人,别指望他;第二句:你要造反;第三句:李渊有戏,跟他跑。还有一句是,达令,带我走吧。唉,遇到一个胸怀大志、深谋远虑、心思缜密、多情又美丽的小美人,还是乖乖听话吧,保准能成为卫国公。不是李靖成就了红拂,而是红拂成就了李靖。 
  红拂另一个大手笔是,拒绝了虬髯客的求爱。其实,如果她不拒绝,她已经成为扶桑国的皇后了,而且,巨有钱。如果她拒绝,搞不好会被身怀异秉的虬髯客打死。但是,红拂转过身,对这个胡子拉碴、满脸横肉的壮汉盈盈一笑,叫了一声:三哥。虬髯客先是骨头都甜酥了,然后就从头顶凉到脚底。这个哥当得真不值。虬髯客倒不把李靖放在眼里,只当两个手指按下去,就把这个身无三两肉的小臭虫啪的一下捏死了,可是,红拂只爱拜伦那样的忧郁小生,哪里看得上虬髯客呀。她拒绝虬髯客的惟一方法是:对虬髯客比对李靖更好,每天不停地“三哥——”“三哥——”地叫,让虬髯客羞愧而逃。喏,唐僧的罗嗦就是得自红拂的真传,唐僧罗嗦得让人自杀,而红拂则罗嗦得让虬髯客把整座江山拱手送给情敌,跑回扶桑打草鞋。 
  史称风尘三侠。   
  李千金:一见钟情的次序问题   
  李千金:事见元·白朴《裴少俊墙头马上》。剧情是:尚书裴行检的儿子少俊经过洛阳总管的花园,在马上看见他家女儿倚墙而立,便写诗互通款曲。裴少俊把李千金带回到长安家中,将她藏在后花园,两人共同生活了七年,生下子女。被其父裴行检发现,命少俊休掉李千金。李千金被赶回家,一番周折之后才破镜重圆。 
  贾母应该厕身于古代最出色的书评人之列。她短短几句“掰谎记”,就简洁明了地评定了历代才子佳人小说的套话:“这些书都是一个套子,左不过是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珍宝。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断定这都是一伙无知小儿,自己得不到,就望空捏造,都是些“诌掉了下巴的话”。 
  《墙头马上》显然就是贾母批判的蓝本。把这个元代白仆写的杂剧的故事拆解出来,便是古代戏曲的常规套路,可供有志者观摩、描红。 
  首先,一见钟情:尚书裴行检的儿子少俊,奉唐高宗命去洛阳买花,一日经过洛阳总管李世杰的花园,在马上看见他家女儿倚墙而立,便写诗投入。李千金写了答诗,约他当夜后园相见。少俊果然从墙头跳入,被李千金乳母发现,令二人悄悄离去。 
  其次,私定终身后花园:李千金就此私奔,跟着裴少俊回到长安家中,藏身在后花园。两人共同生活了七年,生下一双子女。 
  再次,家长拆散好姻缘:清明节,裴尚书偶然来到花园,碰见这对小兄妹,询问后得知始末。裴尚书认定李千金淫奔,命少俊写休书赶李千金回家,却留下了两个小孩。 
  高潮,落难公子中状元:这是子女们惟一合理的斗争方式。裴少俊中进士,任官洛阳令,希望与李千金复合。李千金有小姐脾气,怨恨他休了自己,执意不肯。 
  结尾,姻缘原是前世定:他爹裴尚书后来知道李千金是他旧交李世杰之女,以前也曾为儿女议婚。一番说明与求情之后,李千金这才原谅了他们。夫妇二人破镜重圆。 
  这种一见钟情的模式,简直是过把瘾就死。宋元戏曲里的爱情戏,十有八九都是在这个框架上添枝加叶。品味,是一种积累的过程,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年仅十四五的小姑娘,哪有她们的爹妈挑女婿的眼光那么准、那么狠!李千金和绝大多数戏曲中人的正旦一样,都在赌。看了人家第一眼,就得猜到对方门第不是尚书就是仆射,猜到必然相爱必然结合,猜到对方一定能中状元……最吊诡的是,哪怕一个是在琉球一个在西伯利亚,两个人居然从小就订有婚约! 
  这显然是一伙读书人的臆想症发作:元代书生地位低下,他们只好凭空想象天上掉一个好妹妹,而且是公府千金,把自己娶了去。李千金就是一个典型的辣妹。尚书说:呸,你比无盐破坏风俗,做个男游九郡,女嫁三夫。李千金说:错!我只有裴少俊一个。尚书又骂:可不道“女慕贞洁,男效良材”“聘则为妻,奔则为妾”。你还不归家去。李千金说:我们这姻缘是天赐的! 
  很难想象,以前那么保守那么万恶的旧社会,哪里来的李千金,刚打了个照面,铺盖都不卷就跟着男人跑了。其实李也是逼出来的。平时都被锁在深宅大院里,见不着男子,一旦错过,机会永不再来,一辈子就没指望了。所以,犹豫不得的。那时,爱情的顺序是: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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