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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郁闷男的春天by张鼎鼎(平凡受总裁强攻he)-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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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也不是很辛苦。不过在他刚一到这个城市,就被一个工友警告过,要尽量躲开这个地方,除非他找到了什麽有力的靠山,或者赚了大钱。 

  那个工友对他相当不错,在那段共同工作的时间内交给他很多东西,对他的指点更令他避过了很多危险,所以他一直遵守这个警告。 

  那一次是实在找不到什麽工作了,他才会到这里碰碰运气,不过只干了三天就被赶了出去,因为他不肯拿出一半的工资交给那个地方的老大。那时候年轻,虽然知道地头蛇的威力,但也觉得那些人实在太霸道了,收的钱也太多了,现在他已经知道,那不过是个下马威,他是新人,刚进去的时候当然要贡献出足够的诚意。後来他也听说,只要诚意够了,以後要交的钱就会逐步减少,甚至还有可能得到额外的奖金。 

  不过那个时候他早就离开小街了,也没有想过要再回去,就算工资再多,那麽麻烦的地方也不是他该呆的。 

  不过现在他还是要再去一次,没有工资就只能消耗老本,他消耗不起。 

  刘平在一家名叫“该隐”的酒吧找到了一个服务生的工作,老板几乎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录取了他,用老板的原话来说就是他够白,非常适合这家店的环境。刘平後来发现这家店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很白,而且无一例外都是苍白。 

  刘平在找工作的时候并没有特别的挑选,他只是顺著这条街的店铺不断的询问:是否需要服务生或勤杂工。前面也有两个酒吧有空缺,不过一家要求他先交八百块的押金,一家表示他可能要提供一些特别服务。 

  所以当他听到老板说他很符合这家店的环境时他还担心自己是不是又到了什麽奇怪的地方,不过当他看到其他的工作人员和这家店的照片後也就明白了。 

  在传说中,该隐是亚当和夏娃的第一个孩子,也是第一个吸血鬼。 

  老板自称亲王,两个调酒师被叫做公爵和伯爵,其他的工作人员根据职位和进来的时间被叫做子爵和男爵,刘平是新来的,在吸血鬼的世界里算是初拥者,因此被叫做CHILD。 

  酒吧也发制服,统一的黑色长袍,白色高领衬衣,黑色蝴蝶结。背後还会加上两个薄薄的、短小的翅膀。 

  老实说这种制服与其说是表现出了血族高雅、冷漠的风格,不如说更多了点冷笑话的感觉,但店中从老板到刘平都一副营养不良常年不见日月的惨白,所以也有那麽点不死生物的感觉。 

  而且现代人追求的不过是一种噱头,经过几十年又红又专教育的国民们还没太学会恋慕那种血腥、死气、恶心的场面,要是哪个酒吧非要别出心裁的搞棺材弄腐烂的食物,估计也离关门不远了。 

  因此,该隐酒吧的生意还算是不错的,不过没过几天刘平就发现这家酒吧有点不对头,其实这点不对头是非常浅淡的,要放以前刘平也感觉不出来,不过现在他毕竟对男人和男人也能发生关系这个有点违背常理的事情有了个比较直观的认识。 

  当然认识归认识,刘平还是觉得可能是自己多心了,毕竟这社会还是正常的,男人和女人才是天经地义的,遇到一个特例也就算了,哪能有那麽多特例?──其实他一直不认为韩耀是真的同性恋,和他那一场八成是一个游戏。 

  哪知道第二天他就撞到前面比他早来不到半个月的男爵和一个客人在桌子底下手缠手,刘平是在拣起瓶器的时候看到的,一开始还以为自己看错了,确认自己没有眼花後当时脸色就变了,躲到洗手间里平了半天的气,出来之後正好碰上那个男爵,那小男孩对他一笑,丢下一句:“现在有钱人就爱这个调调。” 

  这话又正好被旁边的亲王听到了,半是警告男爵半是对刘平说明情况似的道:“要做什麽是你们自己的事,但我只是经营酒吧的,所以第一,有麻烦自己解决;第二,不允许在店中做的太直露。” 

  考虑了一夜,最後刘平还是决定先留下来再说,不过同时也就更积极找新工作。 

  事情发生在一个月之後,那天刘平刚领了工资,没出店门多远就被三个穿的完全不顾温度的青年堵上了,见到这几个仿佛不穿衣服也能横著绕南极走的人,刘平知道该来的还是来了,於是很识时务的把自己一半工资奉了上去,那几个人见他这麽识相,也笑了,收了钱就准备走人,但刚走两步,其中一人转过身:“我好象见过你。” 

  刘平一愣,那人又道:“我想起来了,你以前也来过这个地方打过工,那次还死不交钱!” 

  前面那两人也转过了身,其中一人道:“第二次了啊,上次的记录还不好,再拿出三成吧。” 

  刘平张口结舌,後来他知道这话其实是这条街的诈唬语,基本上对每个第一次交钱的都要来这麽一句,一是增加经济收入,二来也是给个下马威,刘平要是有经验,或者是足够奸猾,大可以做痴呆状、迷糊状、清白无辜状,再多加两句卑躬屈膝的好话这事也就过了。 

  反过来说,就算他想不到为什麽一个看起来不过二十的青年会记得五年前只见过一面的路人甲,而老老实实的再送上个一、二成,再送上点奉承可怜语,这事同样算过了。 

  但可惜的是,刘平既没有足够的聪明,也没有足够的卑贱,五成是他能接受的极限。该隐的工资不错,剩下的这一半他还能顾著下个月的开销,再加上三成,他连房租都不够付。他绝对不允许自己再动那笔违约金,在以後的很长时间里,他都要靠那笔钱固定给家里寄钱。 

  当然,刘平也是没胆子反抗的,上一次他就断个根骨头,因此他道:“我想和大哥们一起上根香。” 

  “你小子够带种的啊。”一人愣了下,开口道。 

  “不是,只是剩下的钱实在没办法再上交了,还请各位大哥多多照顾。” 

  “行啊,看来这几年没白混,知道教训了,就冲这点,等一会儿我们就会给你点照顾。” 

  说著一拳打在刘平的脸上。 

  上香是这里的行话,说白了就是要挨打,在这里工作的人都要交钱,有的一时拿不出来,又没资格拖欠的话,就用这个办法挨过去。 

  刘平要少交三成,按理是要挨三十下的,当然只是拳头,不过厉害的话,三十下完全有可能把人打残了。不过那人的手劲不大,除了开始的几下,後面就再没向他脸上招呼过,因此他挨的并不辛苦。 

  “你们在做什麽?” 

  突然出现的声音令几人都是一愣,其中一个没动手的道:“没你的事,滚远点。” 

  “呵,活了这麽大,第一次有人叫我滚,有意思,真是太有意思了。” 

  来人微笑,嘴唇勾起,浅紫色的唇如同水墨画上的红,瑰丽眩目,刚才还气势汹汹的几个青年为之一呆,就在刹那来人已伸出长腿,利索的将离自己最近的一个踹了出去。 

  “朋友贵姓?”看他不好惹,开始说话的青年谨慎的问道。 

  来者冷冷的看了他们一眼,没有说话。 

  现代社会,一切都在高速发展,这不仅体现在通讯、交通、媒体这些物质方面,更体现在观念、思想等精神方面。像电影里那种二愣子,大喊一声就要和人拼命的类型。。。。。。不是没有,但如果是在那个档次上,也就不可能在这条街上立住脚了。 

  就这麽一会儿,领头的青年已把来者仔细打量了一遍,穿著仿佛很随意,但从做工上来看,就不是一般的货色。神情也非常散漫,可後面自透著一股气势。这样的人在这个城市中绝不少见,往往是某个大企业或某个高官的公子,本人也许没什麽本事,可绝对朋友多、路子广。 

  估量出了对方的身份,青年也知道该怎麽做了:“既然如此,今天就卖这位朋友个面子,希望我们真是朋友。”说完,转身就走,而那个刚从地上爬起来的人在在路过刘平的时候冷冷的哼声。 

  刘平愣愣的,他已经挨了二十多下了,眼看就要过去了,突然跳出这麽个人。。。。。。看起来是在帮他,惹出的事情比打他一顿都严重。 

  “怎麽,被打傻了,见到救命恩人也不知道要说谢谢?”来者勾起唇,微笑。 

  16 

  有钱人都是奇怪的。这是刘平在认识杨中旭後得出的结论。 

  “既然是我影响了你的工作,那我就负责再帮你找一个。” 

  任谁在挨了打,又丢了钱之後心情都不会好,就算一直告诉自己要忍受、要忍气吞声的刘平,也不可能在当时的情况下对如同程咬金似的杨中旭说谢谢,没有破口大骂已属难能可贵,刘平当时唯一的反应就是转身、走人。 

  “喂喂,你就这麽走了?” 

  刘平没有反应,後面又道:“好吧,我知道是破坏了你的约定,所以也不用你道谢了,但你就这麽走了也未免太不给面子了吧。” 

  “你知道?” 

  “我虽然不常来这个地方,但上香的规矩还是知道的。” 

  “你。。。。。。” 

  “唉,我虽然知道,但天生就是侠义心肠,又看多了武侠小说,就是见不得有人在我面前挨打。” 

  刘平看著他,目瞪口呆。然後,对方就又绽出一个冷豔的近乎绚丽的微笑:“看来你以後是没法在这里工作了,不过你放心,我会负责到底的。” 

  如果这个世界真还有乐於助人的无私存在的话,那此人不是被这个社会吞的连渣都不剩,就是进了珍惜动物保护馆。刘平当然也不信真有什麽热心人的,因此在听到对方说要帮他介绍工作的时候,他拒绝了。 

  “怎麽,不相信我?” 

  来者挑眉,一副不相信他就是不相信太阳的架势。就是刘平也忍不住暗自翻了个白眼,这家夥以为自己是谁啊,就算他真是什麽了不起的大人物,也不可能那麽让人信服吧。 

  “好吧,那我就负责帮你解决了这次的麻烦好了。对了,我姓杨,杨中旭,以後我们会经常见面的。” 

  对於这句话刘平并不是很信,可是工作难找,他的身份证还在亲王那里压著,所以第二天他还是到了该隐,那一天没有任何人来找他的麻烦,之後的三天也没有,於是他知道自己真的没有麻烦了。 

  杨中旭是在第四天出现在该隐的,就像卡准了点似的,既让刘平有个确认的过程,又不至於让刘平对那天那事的印象淡漠。 

  这次刘平对他非常客气,一见面就道了谢。杨中旭也表现的非常侠义,哈哈一笑:“既然是我惹出的麻烦,当然要负责到底。你要真想谢,就陪我喝一杯吧。” 

  工作期间不能喝酒,不过客人有请的话,也可以小小的例外一下,刘平陪著他喝了杯啤酒,两人随意聊了几句,随後刘平再次表示了感谢就去继续自己的工作了,甚至不知道杨中旭是什麽时候离开的。 

  从那以後,杨中旭每过个一两天就要出现在该隐一次,每次都会和刘平交谈两句,话不多,也没有什麽目标,就像是随意的闲谈,但两人的交谈无疑在无意中加深。 

  “那个家夥迷上你了。”一次没有旁人时,公爵开口道。刘平在该隐的人缘不错,他话不多,也不惹事,而在这里工作的,也大多是外地来打工的,都属於飘荡无根的。所以他虽然没交上特别要好的朋友,但和其他人的关系也都还可以。 

  听了这话刘平差点没有吓死,一头几乎撞到墙上。 

  “看你,也不用这麽激动吧。不过,你可要留点心眼,那人不简单,你千万别和他玩感情,拿点好处也就是了。”公爵一边擦著他那仿佛永远也擦不完的酒杯,一边指教。 

  刘平只是摇头。迷上?开什麽玩笑!虽然不知道这个姓杨的为什麽经常来,但他也绝对可以肯定和什麽迷上没关的。杨中旭的眼神,比那个人的更冷。 

  王子殿下的眼光果然是与众不同啊。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自认为已经把刘平从里到外,从骨骼到细胞都看的一清二楚的杨中旭发出这样的感叹。不过,虽然是个不起眼的小东西,倒是没什麽毒性的。。。。。。恩,问题也就在於没什麽毒性,这样的人,能不能辖制住王子呢? 

  算了,不管能不能也要安排他们见面了,否则王子就要变成魔王了。定下心思後,杨中旭喝完杯中酒,转身出门。 

  韩耀面无表情,冰冷的目光直把顾全看的全身乱起鸡皮疙瘩。如果世界上有後悔药的话,那不管多贵他都会买的。 

  是的,後悔,顾全悔的肠子都快青了。你说本来好好的事,他为什麽要犯好奇?好奇就好奇吧,为什麽还要听杨中旭的?好吧,就算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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