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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龙开眼第1卷陕西鬼洞 第2卷大唐迷踪(全)-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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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笨死活不信,他猜和在潜艇里一样,信纸上可能写了一个血红的“死”字。

尤忻下意识的哆嗦了一下,我对她说:“我和也和你打个赌,我赢了你就别让你王哥唱了。”

“有你们俩在,我这笨脑瓜子还有什么用?”尤忻笑笑:“不过也不是没现过眼,我猜里面什么都没有,或者说有一张白纸。不过我先声声明,我俩赌我俩的和王哥没关系。”

我叹了口气,避开大笨可以杀死人的愤然目光。

拆开信封,里面滑出一张草纸,上面用行书写了两行字:祝诸君旅途愉快,招待不周,还望海涵。知名不具。

大笨吃惊地瞪着我说:“孙头,你猜得太准了,简直就和你写的一样!”

我告诉他和尤忻这肯定出自给我们打电话的那个神秘人的手笔。很显然,飞机上的事故,潜艇上的意外都是他弄出来的把戏。

能让飞机改变航线,联合整飞机的乘客骗我们。还能找来二战时期的秘密潜艇,在那么短的时间弄出一艘“鬼艇”,甚至好像还有控制动物意识的技术。

我说得虽然很轻松,一想到这些不由得感到头皮有些发麻。我实在不敢想像哪个人或是团体或是个人具有这种力量。如果不是人,那又是什么?他到底有什么意图?如果是恶作剧,付出的代价也未免有些太大了。

好不容易才把船长从底舱拽了出来,一问,果然和我猜测的一样,一个没什么特征的年轻人找到他,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在给定的坐标附近寻找三个乘皮筏子漂流的人。

那个人还给了他一张画像,我们接过画像一看,居然和我们本人有八分相似。

能让一个渔民放着打渔的正事不干,在茫茫大海上找三个不知死活的陌生人。

不用想,那笔钱肯定不是一笔小数目。大笨非要打破沙锅问到底,船长拗不过他,红着脸说了一个数字,尤忻当场发出了一声惊叫,就连我和大笨都倒抽了口凉气。

这是一笔足够人联想到所有奢靡生活,能让君子为之堕落,小人为之疯狂的财富。我们三人相对无语。

大笨兑现赌约,开始用狼嗥的调子演唱歌曲。我逃到了他隔壁的舱房,把脑袋蒙了起来……

船在连云港靠了岸。我们在当地休息了两天,我对尤忻说我之前没料到这个差事这么危险,奉劝尤忻从这儿转回家。我在原来的酬劳上再给她加一倍。尤忻说她只拿她应得的那份,我们这次的行动才刚刚开始,她怎么可能半途而废,而且就这么回去,一想起这次的遭遇,她一辈子都会生活在恐惧里。无论如何,她也要和我们一起弄清楚真相!她最后威胁我说我们要不带她去她就在后面偷偷地跟着我们!

这小妮子现学现卖,用我的话对付我,我还真无话可说。我转而告诉大笨让他也仔细考虑考虑,毕竟都是因为我,才让他卷进这次莫名其妙的事件里。而且谁也不知道后面还有什么危险在等着我们。

大笨皱着眉头听我说完只扔下了一句话:“孙头,你他娘的到底是爷们还是娘们!”

再次上路的时候我们选择了坐火车。我和大笨都舍不得把“猎鹰之王”丢掉。

由我负责,把两把枪拆成了大大小小的零件,我们三人各装了一部分。

怎么处理子弹让我们花了很多心思,想了好几种办法都觉得不可靠。最后我们用了最笨最老土的办法。

我们找了很多彩绳把子弹穿了起来,当作装饰品挂到了脖子上,一共穿了二十多条这样的装饰带。接着花了一些钱请一些看起来比较潦倒的“车友”把这些装饰带戴到了脖子上,总算混过了关。车检其实很严,我和大笨庆幸的同时都有些怀疑怎么这么轻易就能过关。

转了几次车终于到了陕西境内。带这两把枪所花费的代价都能给一个班配上不错的装备了。

大笨和尤忻的斗志都很高昂,特别是大笨,不管是走路或是吃饭的时候,时不时地迸出几句自己作曲的歌来。他的嗓门有多大就不说了,可他唱得都是我这么多年最爱听的歌。

尤忻更可气,不但不跟我站在同一条战线上,反而怂恿大笨说歌是唱给自己听的,只要自己高兴,完全不用理会别人的反应。用她的话说:唱自己的歌,让别人哭去吧。

看来和我们混熟悉了,这小妮子是一点也不怕我们了。当我动用扣薪的武器时,她大义凛然地说:“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无产者迟早都会联合起来。”

末了她做了个鬼脸补充道:“你扣我多少王哥就给我发双份。”

到了西安,我们都感觉到了一股浓厚的人文气息。西安是一座文化古城,也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北方名城。有很长一段时期,历朝历代的帝王都把这里作为政治文化中心。

在西安随便找几个上了年纪的人都可以在人文知识和文物方面侃上几句。每年,光是陕西出土的文物在全国的文物市场上就占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来西安不能不吃这里的羊肉泡馍和臊子面。我和大笨尤忻坐在一间简陋的路边小餐馆里。大口喝着香得让我们直吞口水的羊肉汤。

“再来一晚。”大笨喝完满满一海碗肉汤后,咂咂嘴皮,意犹未尽地说:“多放点辣子,要最拉辣的那种!”

我看他吃得面红脖子粗,辣得直抽气。打趣说:“你还敢吃辣子?你就不怕被辣死?忘了咱们当兵那阵你怎么被大伙整得了?”

一大碗还冒着热气的羊汤端了过来。大笨就着热劲吃了一块羊杂,抹了一把汗说:“越辣越够劲!”

尤忻拿起一大块锅盔,用手指敲了两下。扭头问我:

“孙哥,你们那时侯怎么整王哥的啊?”

“这说来可就话长了。”我叼上烟,摆出短话长说的架势:“你是不知道,那时候在我们连可是有名的……”

就在这时,一个戴墨镜的青年从我身边经过,撞了我一下。他匆匆地说了声对不起,快步向街角的小巷子走去。

就这点道行也敢出来开扒?你孙爷当侦察兵那会你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呢!

不用看,我也知道皮夹子被摸走了。我平生最恨小偷,我当年行走江湖的时候没少教训“空字门”的老兄们。

我让大笨他们在这等着我,大笨吃得满头冒汗,头也不抬的应了一声。

第六章  鬼洞

我跟在“墨镜”的身后追了过去,还别说,这孙子的腿脚还挺麻利,穿过巷子直往人堆里扎。

要是让你把我给甩了我孙红兵也就不用再混了。我紧追几步眼看就要拽住那孙子的领子。从旁边拥过来几个人那我夹在了中间,硬是把我们又隔开了一段距离。再看时,“墨镜”已经在人丛中失去了踪影。

这些挡路的人准是“墨镜”的同伙,我刚想抓一个问问,一看都是些上了岁数的老头老太太。只得悻悻地吐了口唾沫,准备回去继续给尤忻侃侃大笨的“光荣事迹。”

转身没走两步,就瞅见“墨镜”面朝着我站在我左边十来米远的胡同口。这孙子一只手插在了口袋里,另一只手居然打了个响指,还冲我勾了勾中指。

打鹰的让雁啄了眼睛!这孙子莫非看我是个外地人,在他的地盘上居然还敢嚣张,心理不爽打算和我练两招?

看他分明是一副吃定了我的表情。我心里立马乐开了花。这下我也不急了,优哉游哉地朝胡同口走去。

我一动他马上窜进了胡同。

这孙子还真以为他能吃定我,我快他就快我一慢他也慢了下来。也好,这里人太多,到僻静点的地方再好好调教调教这些不开眼的东西。

七拐八绕地转了一阵,“墨镜”把我带到了一个废弃的仓库里。

这是间很大的仓库,里堆了很多积满灰尘的大铁箱子,地上也落满了灰,踩一脚都能看到自己的脚印。

“墨镜”走到仓库中间正对着门口的位置站定,摘掉了墨镜,冷冷地打量着我。他的相貌很普通,眼神却象刀锋般锐利。一个扒手绝对不可能有这种眼神。

我在离他三步远的地方停下了脚步,我们几乎是面对面站着,只错了半个肩膀的宽度,我四下扫了两眼,在墨镜身后两步的地方垂着一根很粗的麻绳,麻绳的一端系在仓库的顶梁上,一端拖到地上。在我右边两米左右的地方有一排排成行的铁箱子通到仓库尽头,我站的地方刚好空出了一个箱子的位置。

“我给你机会。”我淡淡地说:“十招之后,你要是还敢充大爷,那些钱就送给你做医药费好了。”

突然,墨镜以极快的速度扑向一旁。一连串经过消声器处理的枪声在我身后响了起来。

在间不容发的一刹那,我猛地向右边一滚,几乎和墨镜同时避了开去。子弹撞击铁板的清脆声响在仓库里回荡开来。一颗子弹擦着我的耳朵呼啸而过,只要再慢上半秒钟,我的脑袋就要被开了瓢。尽管我的速度快到了常人无法想像的程度,左肩还是被弹头刮中,受了点小伤

我伏在一个箱子后面深吸了两口气,将呼吸降到最低频率,凝神倾听仓库里的动静。

刚才真是险到了家,还是在墨镜扑倒的前一瞬间,我捕捉到他瞳孔的骤然收缩,他肯定是看到了埋伏在门外的同伙打出的暗号才会有这个细微的反应。

一进仓库,我就明白了墨镜肯定不是小偷这么简单,但我也没想到他的身手这么高明,反应这么敏捷。

过了片刻,我听到了坚定的步伐声。从声音上判断大概有六个人,正从大门往里走。虽然视线被箱子挡住,但我敢肯定墨镜还躲在我斜对面的箱子后面。

我把猎鹰之王从自制的枪套里抽了出来,悄悄地脱掉了鞋。猫着腰蹑手蹑脚地往前爬了几米。接着摸出狼声火机,平抛了出去。

“铛”随着一声清脆的响声。发闷的枪声传了出来,射到那个位置上。抛出打火机的时候,我反手扣住了箱子的边沿,枪响的时候,我已经翻到了箱子上,脚跟一蹬,猛地跃向空中。

枪声未落,我已经抓住那条麻绳,荡了起来。就算他们知道那声脆响是我玩的一个小手段,本能反应也会让他们朝那儿射击。

从我抛出“狼声”到抓住麻绳。完全是一气呵成,没有一个多余的动作。墨镜和四个身形高大金发男人都出现在了我的视野中。

以我的枪法和速度,如果没有“意外”他们现在已经是死人了。“意外”的是我看到了大笨和尤忻。

他俩的上半身都被捆成了粽子,嘴巴被胶带牢牢地粘了起来。喉结也被别人捏住。两支手枪分别顶住了他俩的太阳穴。

我落了下来,面无表情地和他们对峙着。大笨的表情极为愤怒,额头的上青筋暴起老高,尤忻的神情倒很镇定,但眼睛里流露出很深的担忧之色。

看来他俩都着了人家的道,全靠那几个金发男人的扶持才能站得住。而挟持他们的那四个金发男人从外型上看,居然是不折不扣的外国人。

“你们想干什么?”我直视着墨镜说:“用多少钱才能换我们的命,报个数。”

看样子,墨镜在这几个人里的地位最高。

墨镜冷冷地说:“扔掉枪!”

“谁先动我就让他给我的朋友陪葬。”我用比他更冷的口气说:“你最好相信我说的话!”

墨举抬起枪指着大笨的鼻子,说:“扔掉枪!”

我平静地说:“你们几个,我至少能干掉三个人。”

他们都见识过了我的身手,知道我不是在说笑话。谁动,谁死!

墨镜还是不带任何表情地说:“最后一遍,扔掉枪。”

我别无选择,我说过,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决不再让任何一个兄弟做无谓的牺牲。虽然不知道原因,但我察觉到他们想生擒我们。

就在我准备抛枪的时候,看见大笨向我眨了一下眼睛。

我缓缓地把蹲下去,把猎鹰之王放到了地上。我的指尖还没离开枪柄。场中的情形又起了变化。

大笨突然往旁边狠撞过去,把尤忻扑倒在地。我想都没想,马上用最有效的方式抓起枪,等那几人重新把大笨和尤忻扯起来的时候,我手中的猎鹰之王已经抵在了“墨镜”的后脑上。

那几个金发男人的脸上现出难以置信的神色。连我在前一分钟也没想到有机会扭转劣势。大笨就是大笨,到底没让我失望。

“墨镜”沉默了一分钟,用低沉的声音说:“你赢了。”

挟持大笨两人的金发男人倒也干脆,马上松开了他俩身上的绳子。一撕开嘴上的胶布,大笨就大咧咧地说:“孙头,我这招引蛇出洞用得还不赖吧。”

“不会用成语就别用。”我笑了笑说:“你们身上没少什么零件吧?”

确定他们没什么事,我收起了猎鹰之王。现在我已经知道“墨镜”根本就不想要我们的命,至于他为什么这么做我不问他也会说出来。

“墨镜”向那几名金发男人挥了挥手。那几人二话不说就退了出去。

接着,他向我们做了自我介绍。他竟然也不是中国人!“墨镜”从怀里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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