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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这天真蓝啊(穿)-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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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雄儿,你这身法灵活不少。”说话人的头上挂着雪。 
“草草,你去大叔家这么快就回来了。”我收脚捡球擦着满头热汗道。 
“回屋吧,出了汗小心着凉。” 
“好。草草,你做的球破了踢起来累人,下次去镇上时你给我买一个。”我跟在他屁股后面央求。 
“破了补一补就是,何况累人才能减肥。”他头也不回进了屋。 
“那你把金豆子还我。” 
“做梦。” 
“不还就不还,我早晚能找到。” 
“嗯?” 
“我是说,大婶还好?” 
“很好,大叔说让我们初八过去。”他坐在椅子上,脱掉脚上的鞋仔细擦着。自吴城回来后,苏芙蓉
干净许多,至少天天洗脚。 
“真的?草草,冬天养猪费钱,我们让大叔把白虎宰了吧,大家很久都没开荤了,你看可好。”我趁
机说了按捺已久的心思。 
“眼看过年杀了也好。”他笑着点头。
寒冬深夜,胖子哆哆嗦嗦偷溜进西屋,“就差这个箱子没翻,我还不信找不到。”昏暗灯光里,他人
几乎钻到箱子里。 
“这是什么?”胖子抬身拿出一细长黑木匣,打开、取出、展起,是幅江水图,“原来我没记错,还
真有幅画。” 
“小雄儿,辛苦啊。”少年依门靠着,鼻尖冻的发红。 
胖子放回木匣,盖好箱盖,边往外走边道:“我在梦游,我在梦游。” 
少年踢了他一脚,嘴角带笑道:“我也在梦游。”
日子不愁过,很快到了腊八,在鹿土家我未曾想见到了远游回来的程单程两前。
“你就是程先生?”得鹿土消息,我借口有疑难请教,跑到西屋推醒床上人。 
穿一身青衫的男人,揉着惺松睡眼坐起道:“先生两字不敢当,叫我两前好了,请问阁下是?” 
“在下英浩,扰了两前兄的好梦还请见谅。” 
“你就是鹿土口中的苏捡兄,久抑大名。”看起来温和儒雅的男人下床拱手道。 
“别苏捡兄了,看样子你比我年长几岁,还是直呼我英浩吧。”我说着拉开西屋的门探出头见院中四
下无人,折回身,“两前兄,咱明人说回暗话,你对唐玄宗与杨贵妃怎样看?”我直盯着他的脸。 
他一愣,旋即道:“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我点点头拿起桌上书又问:“程哥,你如何来此。”
他坐到桌前,神情平静道:”英兄弟又是如何能来?” 
“老掉牙的穿越时空。”我放下书坐在桌子上。 
“已很久没有人问我如何来的了。”他抚眉似无限感慨,一块三角形的赤红胎记长在他左手背上。 
经我一番锲而不舍、死皮赖脸的追问,程两前终开口讲“故事”。 
长话短说。明,洪武十三年开始的“胡、兰”大案牵连甚广,多少人一夕之间家破人亡。洪武二十六
年的七月,江南首富的沈家也未能幸免,这一年四公子沈清齐还是一个刚满十五岁的少年,自小便疯言疯
语说爱他的五弟沈清全竟奇迹的带着他逃出生天。流浪两年后,小他一岁同父异母的弟弟,为救他死于乱
棒下,临死前,他握着沈清齐的手问:“为什么你不记得我,不记得我手心你给的疤。”那自出生,掌心
便带着长长伤痕的手冰冷的覆在沈清齐的手背上,盖住了那块胎带的赤红印记。 
连遭变故的沈清齐带着弟弟的尸体投了江,他大难不死,醒来发现自己已身处六百年后。在那个全然
陌生的世界他生活了七年,最后为了救暗恋的女人葬身火中,在他把她推出火海的那一刻,他胸前的链坠
划过她的手心,划出长长血痕。 
原来他的来世在“他”的前生。 
沈清齐死后竟又带着记忆转生到了唐朝,容貌已变,胎记仍在。 
“这辈子找过她吗?” 
“她我会找下去,直到忘记为止,人总会有要了却的心愿。”他顿一下接着道:“这些年里走了许多
地方,也见识了百姓的艰难,如此盛世也是民生多艰,我那点情爱之苦又算得了什么。” 
“你还爱她吗?” 
他温和一笑,“分别日久若说有爱也只剩爱的记忆。” 
时间和分离冲淡多少浓情深爱? 
“程哥,你的故事虽说俗却也曲折,找个高人写本书能骗几个钱。”我跳下桌子拍他肩膀道。 
“其实我已写过了。” 
“真的?叫什么名儿?” 
程两前温吞说道:“这天真不蓝。” 
“那个写明朝人穿越到未来的这天真不蓝?你,你就是汪立里?”我眼珠子差点掉地摔碎。 
“正是一时兴起之作。” 
“那本获评年度最差文的《这天真不蓝》是你写的?”我再次确认。 
“是的。”他再次承认。 
“老兄,你一明朝人按说文笔应该很不错啊?” 
“事都有例外。” 
“不过你当年可把我害惨了。”我摇头撇嘴道。 
“此话怎讲。”他皱起长眉问。 
“事情是这样的。”我又一屁股坐回桌子上,“我上高中时,有一次闲着发慌参加了一位大师的讲座
,那大师真叫高人,带着口罩墨镜给我们讲了两小时,我愣是没辩出大师是男的女的,还有大师那身马甲
真不错那叫一个绿啊。” 
“英兄弟,你能否讲重点。”程两前打断我。 
“好好,讲重点。这重点就是那天大师讲了一堆话,我只记住多半句,原话如下:那本书写的很没水
准,但是也比《这天真不蓝》好。巧的是当时我正捧着一打你的书要去卖给收破烂的,结果很长一段时间
英浩这两字成了更没水准的代名词,我真是百口莫辩比窦娥还冤。”我动情讲着悲惨往事。 
“想起来了,那次讲座我好像也去了。”他似恍然大悟。 
“你也去了?你听到评你的话了?” 
“是。” 
“程哥,你也高人啊。”我对他竖起大拇指,“要换作我,早就上台撕了他马甲,痛打他一顿。” 
他好脾气笑道:“这人经历的多了,许多事看的就淡了。不是什么人都值得你和他计较,逞那一时口
舌之强。” 
“受教,受教。”我点头带拱手。 
还想说下去,芙蓉推门进来,说是饭菜已备好。 
第 39 章
腊月初九落雪的早晨。 
“小雄儿,我们何时回家的?”苏芙蓉抚着额头皱眉坐起来。 
“你小子昨天在大叔家喝的烂醉,我一路把你背了回来。你是该醉的时候不醉,不该醉的时候醉。”
说着我递上早已浸湿的汗巾。 
“哦。” 
“死小子哦一声就完事儿了?谢人不是这么谢的,来,脑门上添几口。”我献上胖脸。 
“去死。”他笑着闪开。 
“你不添我,我就不客气添你了。”我肥猪抢食扑过去,把他按在身下。 
正添的兴起时, 冷不防被人揪住胳膊狠狠摔下床。 
“大……大叔,你……我们……。”事有突然,我跌坐地上张口结舌看着不时何时进屋的卓城。 
“你在做何?”他冷冷问道,凌厉眼光扫过苏芙蓉停在我脸上。 
“您看到何事便是何事。”苏芙蓉一个健步挡在我面前。 
“苏,你闪开,我在问他。” 
“大叔,我做的您都看到了。”我爬起来,站到苏芙蓉的身侧,他冰冷的手拉过我冰冷的手紧紧握住
。 
“好,很好。”卓城一转身拔出墙上挂着的剑,剑出鞘,杀气现。 
三尺寒光指向我,我的裤角轻轻抖,我的嘴角微微抽,“大叔,君子动口不动手,刀剑无眼,伤了谁
都不好。”亏我当初没掉到某个江湖帮派里,这被人用剑指着的滋味全身颤啊。 
“君子?我真是错看你,定是你骗苏年少无知,诱他做出此等不齿之事。”他一脸怒容举剑向前。 
苏芙蓉拉着我后退,半个身子挡住我,“舅舅,我与浩是真心相对。” 
“大叔,我喜欢芙蓉,希望你能成全我们。” 
“成全?哈……哈……男子之间何来真心?既使有真心又有几个会有好下场?苏,我宁愿你恨我,也
绝不会让你一错再错。”卓城挥剑向我刺来。 
眼见剑尖逼近,苏芙蓉眼疾手快握住锋利剑刃,血瞬间染透他衣袖,更有刺眼椎心的红滴落地上。 
“苏,快松手!” 
“芙蓉,松手!”我一把抓住他手腕,血滴进我指缝,“芙蓉,松手,我求你了。”我的嗓子发涩。 
他剑握手里,扭头看我,苍白脸上是恬淡的笑,“小雄儿,还记得七夕那日你问我,如果我是牛郎我
会如何做,现在我告诉你,我会与天争。”他慢慢看向卓城,“舅舅,荣华富贵不由我,我爱的人要由我
。” 
“苏,你这样如何对得起你死去的爹娘?”卓城问的痛心疾首。 
“我已相告爹娘,日后愿受万般责罚,而我不悔。”他最后四字说的用力。 
“好,我成全你。”卓城一咬牙猛抽出剑,一抹血痕染过剑身,我一闭眼就势转身把芙蓉搂在怀里,
背对长剑。
许久,没有想像中的利刃穿身,睁眼只见芙蓉含泪的笑脸。 
卓城提剑而站,神情颓然,“苏,我何忍何想伤你,今日若是你说要娶一青楼女子,我未必会反对,
可是……,你爹娘只剩你这唯一血脉,你让我如何向他们交待。”他扔剑看向我。“英浩,你若是真心对
苏,难道忍心见他做个不孝之人吗?” 
我撕下袍襟,绑好芙蓉的伤处,安抚似的对他笑着摇头,随即跪倒地上,“大叔,英浩自幼没有爹娘
,不晓亲情羁绊之苦,私以为爹娘若爱子,一定会成全他之幸福。” 
“说的好啊,爹娘会成全你?那你可会成全爹娘的心思!”我的肩上挨了他重重一拳。 
“芙蓉,让我说完。”我拉开欲以身相挡的人,“大叔,你说我自私也好,不知廉耻也好,我只是想
和芙蓉在一起,每见他孤单背影,我的心会疼,我想他也是。我不会放手,因为这是他要的幸福,而我们
不过是两个想要幸福的人。说句不孝的话,此心已定不为死者变。”说罢,我的头重重磕在地上。 
“舅舅,苏辜负你了。”芙蓉紧靠我跪下。 
“不为死者变?那你们好自为之!”铁一样的汉子眼有泪光,拂袖而去,“啊……啊……。”屋外响
起他发泄般的怒吼。 
卓城走后,我急为芙蓉找来止血药,重包扎好伤口,握着床上人的手低头说道:“芙蓉,让你……,
对不起,对不起。” 
他抬起我的脸,会心一笑,“我只是保护我在乎的人。” 
“芙蓉,我是男人。” 
他没受伤的手摸上我的脸,“我只知你是我喜欢的人。” 
“死小子,想学英雄救美,我可不领情。”我忍住眼里的东西笑道。 
“小雄儿,你也叫美?” 
我从怀里摸出一块系着细绳如桃核大的墨黑石坠,“芙蓉这个给你,以后留做护身之用。”说着为他
戴上。 
“小雄儿,这是?” 
“这石坠是西院张大叔偶然捡到的,说上面的花纹与我有缘,昨日临回来时便送我了。” 
他低头瞧着石坠,神情倦怠,“草草,好好睡一觉,多大的事总有过去时,大叔不是不讲理的人,日
子久了会想通的。”我扶他躺下,生旺了火,“也不知是否伤了筋脉,草草,睡醒了想吃什么,我做。” 
他像个孩子似的抿嘴点头。一会儿,“小雄儿,小雄儿……。”他低喃着睡去。 
“为我一个胖男人这么做值得吗?遇你是我的好福气。” 
这一世,我欠他一袖染血百点红。
过午,鹿土扶着身子不方便的于晚烟来了,说是给芙蓉看伤,诊脉敷药间她未多问我未多说。 
走时,她对送出院外的我道:不要负了芙蓉今日这番心。 
我回以无语深点头。
傍晚,芙蓉喝了安神的药,不久便睡过去,我在屋角的罐里拿了两块碎银,揣好,看一眼熟睡的人,
掩门出去。 
…… 
“草草,天亮了,起来喝参汤。”我全身湿、满头汗的进屋。 
芙蓉撑身坐起,接过碗顺从的喝光,“下雪天出山路不好走吧?夜里买东西叫门很难吧?”他闷声问
道。 
“哈……哈……,我去洗碗。” 
“小雄儿。”他拉住欲起身的我,讲起了他爹娘的往事。 
一起长大的两人,他是主,她是仆,从荣华到潦倒,他们同甘共苦不离不弃。 
讲罢,他感触一叹,呤道:“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一摘使瓜好,再摘使瓜稀。三摘犹自可,摘
绝抱蔓归。” 
我曾粗读过少儿唐诗几十首,巧的是记住的几首里就有这首章怀太子李贤所写的《黄瓜台辞》。 
“草草,我问一句,西屋箱中的江水图是何人所画。” 
“家祖。”
李贤名明允,穿越真是好啊。 
芙蓉靠在我身上,手攥胸前石坠道:“小雄儿,今日的我因你而知足。” 
“我何尝不是。” 
陋室里,两颗心的温度足以驱走侵骨的寒。
除夕的前一日,程两前来到谷中,说是又将远游,恐不再回,故特来相别。 
我问他,为何不多留几日;他笑答,想走便走。 
他问我,在那边可有爱人;我笑答,怎会没有。 
长谈分别时,我问他,这生可爱过他人;他笑答,爱过。他问我,在这里还想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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