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随身带个聚宝盆 作者:冢土(起点vip2013-05-31完结) >

第129节

随身带个聚宝盆 作者:冢土(起点vip2013-05-31完结)-第129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虽然地行龙的名气,通常是与矮人探矿队一起发现了某些大型矿脉得来的,但事实上他们的战斗力也绝对不能忽视。地行龙除了强悍的肉体力量外,还可以使用一些等级比较低的法术,并且由于体内拥有龙晶的关系,他们可以和那些飞在天上的近亲一样,进行龙息攻击。作为最强大的地面军事力量,地行龙骑士的名头是极响亮的,优秀的骑手加上成年的地行龙,这种组合是任何敌人的恶梦,这种重型战斗单位在战斗中无坚不摧。

地行龙与他们那些体型巨大的近亲不同,在地底生活的他们并没有生长用于飞行的翅膀,相反地行龙的四肢极为发达,他们全力奔跑起来的速度绝对不会比飞行差。地行龙通常在头部生有长角,而尾部大部分都有巨大的肉瘤。地行龙根据生活区域或习惯的不同。每一只都或多或少有些差异,从远处看上去他们似乎都一样,但是离近后你可以看到很明显的不同。雌性的地行龙通常会比雄性更加高大,而且雌性通常更加活泼或者说脾气火爆,一般来说地行龙骑士的座龙都是雌性地行龙。作为高智慧生命。地行龙显然还没有完全摆脱生物习性。地行龙仍然有明显的发情及交配期,在这段时间之外雌性与雄性并不会出现友谊以上的交往,而且地行龙也没有所谓婚姻的行为,通常雄性只会陪伴雌性到抚育期结束。一但地行龙的孩子可以自立更生。雄性通常不会再继续与雌性生活在一起,当然也不是没有例外,只不过数量太少了,这可以说是地行龙唯一不太专一的一点。

地行龙的生命很长,大概能有五千到一万年以上。但是成反比的是他们的成熟期却非常短,一只新生儿诞生后,基本上只要两到三年就可以自立。相对于其他种族超过十年的生长阶段来说,地行龙的确是早熟的种族。不过地行龙的数量并不是很多,雌性通常在生育后要过五年到更长的时间才会再次进入发情期,而地行龙在交配期中怀孕的机率并不是很高。一只雌性平均要七到十年才会产下一只新生的小地行龙,这也使地行龙显得很少见。作为一种没有天敌,且新生儿成活率相当高的种族,地行龙实在是难以置信的数量稀少。

最后要说明。地行龙虽然的确很有耐心,但千万不要以为他们脾气很好,事实上只有你冒犯到了地行龙后,才会发现他们的耐心是如此的好,他很可能会一直追杀你几百年。当然也不要以为地行龙很容易生气。他们同其他的高智慧种族一样,只要你不明显的表示出敌意,那么地行龙就会对你保持友好。而且由于地行龙的脑子不是太好,而且他们的智慧都用在某些方面的学习。所以很多时候地行龙根本不会对你的敌意产生反应,甚至有些时候他们会疑惑的询问你是什么意思。当然了千万不要因为这样就挑逗地行龙。他们的身边经常会有其他脑筋好用的同伴,而这些同伴会清楚的将你的敌意解释给地行龙的,然后你就要经历百年以上的逃亡了。

袁本初显然是得罪了地行龙,三枪都直击要害,让地形龙重心不稳,直接颠倒在地,刚好抵达袁本初的脚跟,左手太极气团成黑虎掏心之势,攻击了它的头颅部位,鲜血飞溅到了袁本初周身,他没想到地行龙的血液居然有腐蚀的作用,不仅衣服被腐蚀掉了,连皮肤都散发出烤肉的味道,好在袁本初动作比较快,用外衣挡住了脸部,不然肯定毁容了,现在的烧伤部位是手臂和胸口处。

袁本初的所有招式都用完了,看着倒地不起的地行龙,他十分感叹,迟迟不敢向前移动,而这个时候破碎的壁垒也恢复了原状,只是留下了一具地行龙的尸体。

“这是我杀死的吗?未免太容易了吧?”其实地行龙再进来之前就受到过死敌的打击,实力已经降到了不到百分之五十,然后再不要命的撞击壁垒,实力又损失了一半,这样一来袁本初的攻击才足以破防!

不管怎样,这一次经历让袁本初到现在还没平缓过来,地行龙给予的压力实在太大了,让袁本初一直坐在草地上,喘着粗气,意识都开始淡薄了,因为全身沾满了粘稠的血液,让袁本初实在难受。

“不知道圣水可以净化地行龙的血液不?”袁本初突然回过神来,跳进了圣水池里,开始请浸泡着。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了,袁本初不知道怎么了,在圣水池中睡着了。

里面的温度保持着恒温,是人体最舒适的温度,不像是温泉怎么炙热,也不像是冰冷的泉水,好像是洗澡水一样。

回到现实空间的袁本初换了一套衣服,在空间里面什么都没吃到,跑到附近的一家开着的店铺里,点了一份早餐。

皮蛋瘦肉粥是一种在中国粤东很常见的粥,以切成小块的皮蛋及咸瘦肉为配料。皮蛋瘦肉粥在香港很受欢迎,所有粥面专门店及中式酒楼都必有这种粥提供。不过。不同餐厅的煮法略有不同:有的以搅碎了的猪肉,亦有以切成丝的猪肉。采用不同的瘦肉,会为粥带来不同的口感,但味道则相差不大。在内地,有人会在进食前加上香油及葱花。但在香港则只会加葱花或薄脆。另外。亦有从皮蛋瘦肉粥演变而成的皮蛋肉片粥,采用了新鲜的肉片,而不是腌过的咸瘦肉作配料。行内简为称“皮蛋瘦”,又称为“有味粥”。

在南海地区粥是人们生活中最常见的食品。最早人们是在早餐食用,后来由于大受欢迎,慢慢就摆上了宵夜、早茶的餐桌上了,特别是在南海人最热衷的早茶餐桌上,这道皮蛋瘦肉粥是出镜率比较高的。因为营养美味,当地人说还具有降火的功效呢,被当地人称为“下火粥”,能治上火引起的牙痛、舌尖痛。这道粥品的主要健康功效就在于它成分中的多种杂粮,既可以增加食物中粗纤维的摄取量,有助肠胃的蠕动消化,同时也获取了蔬菜中的维生素e、维生素b等营养物质,满足了人体所需的主要成分。

吃了几碗后,袁本初觉得恢复了精神。皮肤被腐蚀的部分也因为圣水的作用恢复如常了,这让袁本初十分欣喜。又点了些油条和豆浆,大大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豆浆是国内人民喜爱的一种饮品,又是一种老少皆宜的营养食品,在欧美享有“植物奶”的美誉。豆浆含有丰富的植物蛋白和磷脂。还含有维生素b1。b2和烟酸。此外,豆浆还含有铁、钙等矿物质,尤其是其所含的钙,虽不及豆腐。但比其他任何乳类都高,非常适合于各种人群。包括老人、成年人和青少年等等。

鲜豆浆四季都可饮用。春秋饮豆浆,滋阴润燥,调和阴阳;夏饮豆浆,消热防暑,生津解渴;冬饮豆浆,祛寒暖胃,滋养进补。其实,除了传统的黄豆浆外,豆浆还有很多花样,红枣、枸杞、绿豆、百合等都可以成为豆浆的配料。豆浆也可以用来作为早餐来用,有营养价值!

最早的豆浆纪录是在一块华夏出土的石板上,石板制作年份约为公元25至220年,上面刻有古代厨房中正在制作豆浆的情况。于公元82年撰写的《论行》的一个章节中亦有提到制作豆浆的师傅害怕行雷会破坏他们的产品。国内传统一般相信豆浆的起源是1900多年前西汉孝子淮南王刘安于母亲患病期间,每日用泡好的黄豆磨成豆浆给母亲饮用,刘母之病遂逐渐好转,豆浆也随之传入民间。实际上此说法并无任何历史支持,公元1578年成书的《本草纲目》记载:“豆浆,利气下水,制诸风热,解诸毒”,“豆浆性平味甘”。但亦只有说明刘安发明了豆腐而非豆浆。而早于10世纪,宋朝的朱熹所著的豆腐诗中亦有提到刘安制作豆腐。中外人士把豆浆一拼列为刘安的发明主因是豆腐的制作是需要使用豆浆的。但亦有人提出制作豆腐也能使用煮黄豆的汤而非过滤了的豆浆,在古代这浓汤亦被称为豆浆。

棒子国有人质疑豆浆的起源非来自天朝,其学者认为10世纪之前的华夏并无制作豆浆的纪录,豆浆应为天朝以北的民族所发明。而棒子国三育食品在岛国销售的产品上标注棒子国为豆浆起源引起天朝的不满。但棒子国的百科全书naver则有清楚说明棒子国在1973年才引进豆浆。而天朝亦不想炒作这个话题。

油条是一种长条形中空的油炸面食,口感松脆有韧劲,是天朝传统早点之一。人们一般与豆浆一起食用。

袁本初吃完了这些感受嫉妒爽快,便回到了牧场里,小菜花忙着学习挤奶的工序和来的临时工打得火热,看样子这附近的村民并不认识小菜花,而袁本初和曹基德找到她的地方距离牧场也有几公里远的无人山丘之中,而据小菜花说,他们的村子里人口很少,不足百人,估计交通也不是很方便,很少和外界沟通,而袁本初找来的这些挤奶工则是临近公路的村庄,和外界的沟通比较频繁,因此还是符合时代的潮流的。

193、斗蟋蟀

193、斗蟋蟀

“小菜花,适应这里的生活环境吗?”。//欢迎来到阅读//袁本初走了过去,表情亲昵地道。如今的小菜花已经焕然一新,穿了一套碎花裙,头发都修剪了一遍,显得很是干净整洁。小菜花毕竟只是十一二岁的小女孩,还没形成自己的思想观念,因此在马小绿等人关切的照顾这下逐步恢复了常态。

“适应啊,本初哥哥,你看我都会挤奶了。”小菜花欢呼雀跃地道,在牧场里面有许多的水牛和水牛崽和她一起玩,心情豁然开朗了许多,这也是为什么袁本初会选择收养的她的原因,与其他人接触多了自然会遗忘掉原先不愉快的经历。

袁本初笑眯眯地点了点头,与小菜花聊了许久后便径直去考察牧场的具体情况了。牧场已经正式走入正轨了,袁本初也算是放下了心,而且小菜花似乎适应能力比较强,也没出现什么过激的反应,管中窥豹,基本上可以了解到他的生父和继母对她有多么恶劣,在农村女孩子等于是泼出去的水,不属于自家的劳动力,而且基于传宗接代的考虑也对女孩子有过多的歧视。

生男生女都一样,这句话只是一个口号而已,特别是在农村碍于一些原因很难实现。与小菜花一样悲剧的人还有许许多多,小菜花只是运气比较好遇到了袁本初。撇过这方面不谈,袁本初在牧场巡视了一个早上,中午便来到了农场。

樊氏母子还是比较用心干的,并且配备了皮卡车,樊巴可以随意什么地方,这对于樊巴来说无疑是一个极大的优渥。来到了农场的时候正好赶上饭点,母子俩只是简单炒了个蛋炒辣椒和青菜,看到袁本初来了樊英溪连忙过来迎接,说道:“袁老板您来啊,我再去炒几个菜。”

“不用了,就这个很好啊!”袁本初说着坐了下来,吃得津津有味,袁本初又不是世家公子,和普通的平头百姓一样,只是更加喜欢绿色蔬菜而已。吃过了中午饭,袁本初和樊氏母子倾谈了几句,樊巴突然极富兴趣地道:“袁大哥,我有个好东西,让你看看。”

樊巴神秘地拿出了一个黑陶直筒型瓦罐,打开里面一看,一只蟋蟀叫声极其响亮。

“蟋蟀!樊巴,你斗蛐蛐?”南方斗蟋蟀不是说没有,受到北方的影响,南方也引起了一群斗蟋蟀的人,但是大多是老年人而已,没想到樊巴这个年轻小伙子会喜欢这个东西。

蟋蟀亦称“促织”、“趋织”、“吟蛩”、“蛐蛐儿”。昆虫纲,直翅目,蟋蟀科。触角比体躯为长。雌性的产卵管裸出。雄性善鸣,好斗。种类很多,最普通的为中华蟋蟀,体长约20毫米。年生一代。以翅摩擦发音。干燥虫体入药,性温,味辛咸,有毒,功能利尿,主利水肿、小便不通等症。同科有油葫芦、大棺头蟋等。因均在地下活动,啮食植物茎叶、种实和根部,都是农业害虫。

蟋蟀穴居,常栖息于地表、砖石下、土穴中、草丛间。夜出活动。杂食性,吃各种作物、树苗、菜果等。蟋蟀的某些行为可由特定的外部刺激所诱发。在斗蟋蟀时,如果以细软毛刺激雄蟋的口须,会鼓舞它冲向敌手,努力拚搏;如果触动它的尾毛,则会引起它的反感,用后足胫节向后猛踢,表示反抗。是以蟋蟀也成为一些人博斗赢输的工具。诗人陈志岁《蟋蟀谣》:“杭城斗蟋蟀,一只值万钱。今日娱风起变化,京都不玩民间玩。”(载《载敬堂集?江南靖士诗稿》)。

蟋蟀生性孤僻,一般的情况都是独立生活,绝不允许和别的蟋蟀住一起(雄虫在**时期也和另一个雌虫居住在一起),因此,它们彼此之间不能容忍,一旦碰到一起,就会咬斗起来。蟋蟀是以善鸣好斗著称的。在蟋蟀家族中,雌雄蟋蟀并不是通过“自由恋爱”而成就“百年之好”的。

哪只雄蟋蟀勇猛善斗,打败了其它同性,那它就获得了对雌蟋蟀的占有权,所以在蟋蟀家族中“一夫多妻”现象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