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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逐鹿中原by 宁江尘-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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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怎么说的都有,但去的人潮却一点也没见少。 
虞琴在河堤上摇摇晃晃地走着,嘴里哼唱着歌,走一阵笑一阵,稍不留神就有可能掉下去。 
杨繁本想拉住司马绪,却被他摇头拒绝。 
“虞姑娘……” 
本来谁也不理的虞琴听到他的声音突然尖叫一声:“你这个魔鬼!魔鬼!” 
她抓住他手脚一顿乱打,“你还我爹爹,还我师兄!” 
“虞姑娘,你冷静一点……” 
“你这个恶魔,师兄那么爱你,你还利用他来报复爹,你不是人!你把师兄还给我,你把师兄还给我!” 
她抓着司马绪一阵乱晃,两个人的身影在河堤上摇摇欲坠,就听“啊”的一声,两个人同时掉了下去。 
杨繁眼疾手快,一个跃身接住了司马绪。 
河是波涛翻滚,转眼间虞琴的身影就不见了。 
杨繁抱紧了怀中发抖的人儿,望着远方。 
天机门,树倒猢狲散。 
一场江湖的闹剧因两大盟主的死而落幕。 
林逢笑很难得的没在笑。 
司马绪也很难得地令杨繁暂时离开身边。 
流峰更是很难得地被一包迷药药倒晕迷床上。 
一切都很难得,一切都已注定。 
林逢笑道:“天机门与柳剑山庄的人已经安顿好,大部分已归降,其余的全部活埋了。” 
“做得好。”司马绪微笑道,“各大门派有没有什么动静?” 
“除了你事先吩咐的武当,司马世家,都已差不多了。” 
司马绪道:“什么叫差不多?” 
林逢笑低下了头。 
“顺我者生,逆我者亡。”司马绪站起来,“五月初五之前,我要收到各大门派的降书。” 
林逢笑痴痴望着他离去的身影,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如果当初,他没有被司马老先生所救,没有送少主去雾来岛,没有放他一个人而去独立创立苍鹰堡复仇,现在会不会变个样子。 
司马绪走得很慢,在路边,停着马车,但他选择了步行。 
有个卖花的小姑娘经过,他就买了两枝花,粉色的,杏花。 
小姑娘很高兴,花卖出去她当然高兴,特别是买她花的人长得实在是很美,他一笑起来,连花都比不上了。 
但是,如果她知道,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人,曾在她卖花的路上杀死了一个人,她会不会还这么高兴。 
司马绪一直走,走到城外一片林子,他停下来。 
他说:“大哥,你走得累不累?要不要先歇歇?” 
杨繁走了出来,他知道他的轻功再好,也瞒不住他。他是故意引他来此的。 
司马绪道:“大哥,你不再相信绪了吗?” 
杨繁痛苦地看着他,哑声问道:“绪,这是为什么?你告诉我,这是为什么?” 
司马绪笑得好不灿烂,他本是清雅如镜的气质,这一笑,竟有着千娇百媚的风情。这种风情,不同于“昭云”的美,是带着诡异地邪媚,好像有着罂粟香味的清杏,是诱人犯罪的综合体。 
“大哥,绪就知道你一定会跟来。” 
杨繁道:“不愧是司马绪。” 
司马绪笑道:“若不是大哥,绪怎有今天。” 
杨繁道:“杏花林主如此抬爱,杨某受不起。” 
“大哥怎会受不起,当年大哥漂到雾来岛,睁眼第一句话就是要娶绪当新娘,大哥忘了吗?” 
“我没忘……” 
“大哥应该早就忘记了,不然大哥不会轻易地就那样离开了绪。” 
“我……” 
司马绪道:“大哥知道吗?绪的眼睛,是被自己的亲娘亲手毒瞎的。绪本来发誓,有生之年绝不再相信人。然而绪遇见了大哥,大哥对绪好,绪没齿难忘。绪当时就想,如果大哥陪着绪,什么仇恨绪都可忘记,我们就在那雾来岛上无忧无虑地过一辈子。” 
“绪,我们回雾来岛,我们再也不要回中原了!” 
司马绪躲开他的手,“大哥,晚了。” 
“怎么会晚……” 
“这里——”他指着心脏的部分,“已经死了。” 
“当我看到大石头上留下的剑穗和那一句‘三年再会’的话,绪的心就彻彻底底地死了。” 
杨繁伸着手,后悔得简直想杀了自己。 
司马绪道:“大哥不是问我来武当之前的那三年去哪了吗?绪来告诉大哥吧。当年,大哥的师父鹤童老人会出现,是因为追杀一个淫魔,也就是当时的杏花林主。不知这个鹤童老人是否和大哥说过?” 
杨繁看着他,全身僵住了。 
“当大哥随鹤童老人走后,绪也遇到了一个武林名宿,他也要绪拜他为师,只不过和大哥不同,他的方法比较特别……” 
“你别讲了!绪!别讲了!” 
司马绪笑出声来,“大哥怎么了,这些事绪都不放在心上,你还怕什么。他待绪很好,每天都好,他说,绪的眼睛是天生具有力量的,虽然被毒药损坏,但还是可以治好。他还说要将杏花林传给我,大哥,你不为绪高兴吗?绪也找到明师了……” 
“绪——”杨繁一把抱住他,“求求你不要说了!不要说了!” 
“大哥,我没有哭的,当时我只是想,反正没有人会来救我,大哥也不在了,哭没用。我就笑。对着他笑,对着每一个人笑,只要我笑,他就会不打我,不用奇怪的东西插进我的身体,还会教我武功,帮我治眼睛。他还带我离开了雾来岛,他说,会带我去人间最快乐的地方。他说,那个地方叫‘欲海’,我在那里面整整待了三年,三年,不停地对人笑,不停地做他所说的最快乐的事……”他回头问道:“大哥,这三年你呢?你在干什么?” 
杨繁眼睛赤红,他在干什么?绪在地狱的时候,他正在学武功,想着有一天扬名江湖。 
“不——” 
司马绪静静在站立着,微笑着。 
杨繁被他的话逼得快要崩溃,一口血喷在半空中。 
他跪在地上,看着司马绪。他觉得,司马绪在看着他。 
“大哥,别看我的眼睛。”司马绪拿出一条丝带,蒙上了双眼。 
“这……就是……‘肆情妖瞳’?” 
司马绪柔柔一笑,“是啊。” 
“天生的?” 
“不,有法可练。”司马绪轻轻说,“但练起来很难。” 
“怎么练?” 
司马绪扶起他,“大哥,你糊涂了?在‘欲海’里还能怎么练,无非是采补之法罢。” 
杨繁又是一僵。 
“好了,话说完了,大哥,我们是不是该做点别的事了?”司马绪站开,从腰间一抽,一柄薄如蝉翼的软剑如流星一般划过眼前。 
“绪……” 
“我知大哥此次出江湖,是奉师命杀一个人,而这个人就是杏花林昭云。” 
“你走吧。” 
“我不走。” 
“只要你离开中原……” 
“我不会离开中原!”司马绪道,“大哥,你来帮我吧。只要我坐上那个位子,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了。” 
“师父说得没错,”杨繁道,“中原会因你而乱。” 
司马绪轻笑,道:“鹤童老人真是看得起在下了。大哥,你真的不帮我吗?” 
杨繁沉默。 
“大哥,你又要离开我了,是不是?你不要绪了,是不是?” 
杨繁抬头,“绪,我——” 
司马绪仰天大笑,“可笑我过了七年,还是这样天真啊——你拔剑吧。” 
“绪——” 
“拔剑!” 
杨繁凝视他半晌,缓缓拔出了剑。 
“大哥,七年不见,不知你我剑术有什么长进?”司马绪道,“大哥,小心了——” 
剑光一闪,狂花已现!司马绪的剑,是柔中带刚。他出手使的不是杨繁见过的武当剑法,而是真正的—— 
昭云剑法! 
美人剑,剑美人,倾城一笑,人竟销魂。 
杨繁行的这剑,却是刚气十足,正气十足。 
两人之剑,剑路相左,一个为邪一个为正,虽言邪不胜正,也有柔能克刚。 
但杨繁此剑法为鹤童老人所创,而昭云剑法却出世方才几年,此一比较,杨繁又稍胜一筹。 
可偏偏的,杨繁剑剑不忍,下不了绝手。他眼中的司马绪,嘴角含笑,声声“大哥”。 
美人剑,媚人剑,剑底留香,剑外飞情。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他哪知道,昭云剑法之妙,不在招式,而在使剑的人。原本就是配合灵霄岛“幽娈心经”武功心法而用的。此时,他对司马绪,是情难自禁,对此剑法他又怎能抵挡得住。 
司马绪旋身一剑,蒙住眼睛的纱巾随风飘落。 
那双眸子,在杨繁眼中是满目的哀凄,他不甘地问着,大哥,你不要我了吗?大哥,你为什么不来救我?大哥…… 
心头一颤,手中的剑掉在地上。 
与此同时,一柄轻得仿若不存在的剑悄无声息地刺入他的身体里。 
他的眼睛望着前方,那个他一生眷恋的人。 
“你何时看破的?” 
“那晚……你没拒绝……你用了‘勾魂摄魄’吧……师父向我提起过……” 
“原来你一直提防着我。” 
“我只希望你快乐,不管你要我做什么……” 
司马绪脸色一变,揪住他的衣襟,鲜血染红白衣,“那四年前呢?你为什么没回来?为什么不回来?如果你回来的话,我……我……” 
“我要走的时候,师父过世了。我只好……” 
“呵呵呵………”司马绪笑得身体摇摇欲坠,“天意弄人,天啊——” 
真个是老天开他们的玩笑,这一世,他们就这样,生生地错过了。 
杨繁睡在繁花落尽的林中,司马绪拾起狂花剑,一滴的液体落在剑锋上。 
绿衣站在可以看到他的地方,眼泪比他流得更多。但是他知道,这一滴,已将他一生中最珍贵的流完了。护云四煞中,他与林主相处的时间最多,知道的事也最多。 
四年前,当昭云终于杀死前任林主,坐上那个可以不必再听命于人的位置时,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去雾来岛。他清楚地记得,那个时候所发生的…… 
“有一个人一直住在你心底是不是?不然在欲海三年,你不可能还能这么坚强。” 
一向大胆的紫衣说了这句话,顿时让昭云的眼睛改变了颜色。谁都知道,这是“肆情妖瞳”杀人于无形的前兆。 
蓝衣赶紧跪倒在地:“林主恕罪。” 
紫衣口吐鲜血,但命是保住了。 
而后,昭云就离开了杏花林,无论是蓝衣苦求力陈要害说新主甫立根基不稳,还是潜龙谷秦朗用独门点穴法困住他,他还是不回头地走了。 
蓝衣命绿衣跟从保护,一有消息就飞鸽传书。 
绿衣指着自己的鼻子问:“为什么是我?” 
“林主一定懒得杀一个笨蛋。”说话的是旧伤未愈的紫衣。 
蓝衣要代林主管理杏花林,林主每次不在都是他以昭云的身份行事。紫衣的伤要调养,红衣忙着调教新闯进来的武林人士,看来的确是他比较闲。 
蓝衣注视着昭云消失的身影,红衣难得的摇头叹息,“你们这是何苦呢?” 
杏花林里回荡着似有似无的琴声,弹琴的自是第一客人加第一闲人,秦朗。 
潜龙谷秦朗,帮助昭云坐上林主宝座,后将其引入灵霄岛,成为殷圣华最后一名弟子的人。 
他很懒,他来了几天了,他们好像没见他离开过他那张奇怪的床。 
紫衣忍不住说:“有本事就去追啊,只会弹弹弹,哪像潜龙谷的谷主?” 
他眼皮都不抬,“你不用激我,腿走在他身上,谁也拦不了。” 
琴声正至高音,“啪”的一声,弦断了。 
紫衣“扑哧”一声笑出来,再看眼前已没了他的身影。 
“我就不相信,你真不舍得离开。” 
绿衣在雾来岛陪了昭云十天,十天里,他只是站在岸边,一动也一动,眼睛看的是一个固定的方向。 
第五天的时候,雷雨大作,浪也很猛。 
绿衣没劝动他离开,只好陪他在雨中等着。 
那样的天气,出现了一叶小舟,他跌跌撞撞地扑了过去,看到的是抱着琴走出来的秦朗。 
然后,他晕倒了。发着高烧,好容易用些奇药才救回命。一觉醒来,人又站在了那个位子。 
后面的五天秦朗的琴声没断过,绿衣明白他是用这样的方法帮他以内力吊着命。 
十天,他知道,昭云在等一个人,而秦朗在等一个决定。 
十天过去,人始终没有来,昭云眼中最后一点光彩也消失了。 
绿衣一直很恨那个人,恨得想一见到他就吃了他。吃人是“小猫”的爱好,但他一见那个人也忍不住这个冲动。 
如果,如果那个时候,他出现了,林主就不会这个样子了。一切就都不同了。 
可是,他偏偏没有出现。绿衣眼睁睁地看着昭云入灵霄岛,再被与武当宿松道长“巧遇”,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陪在林主身边,即使在伤害天下人,也不能让他伤了自己。 
他明白,昭云已经没心了,他已经彻底与“司马绪”这个身份脱离了。这个昔日的名门公子,如今,是个颠倒众生的尤物,是个谈情说爱的高手,是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却不是个完整的人。如果说,前任的林主毁了他身为男子的自尊,那个人,就是真正的摧毁了他对人的希望。现在,他是一株最鲜艳的毒花,时刻散发着诱人的毒香。 
“参见林主。” 
“消息传出去了吗?” 
“传出去了。不久江湖就会大乱。” 
“潜龙谷那边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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