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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

跨心桥 作者:绯寒樱(晋江2013.05.02完结)-第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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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曲唱罢,全场轰动,刘思娇却陷入了沉思:明天就开始元旦放假了,她苦恼了一周,却还是要面对那个人。这几天和他的联系少了,常常是他发了数个短信她才回一个,或是根本不理,可睡前的电话却不能不接。男人的占有欲越发明显,恨不能时时掌握她的行踪,今天的聚会也是向他报备过的。
  
  “……这个还稍微靠谱点,饺子满不满意啊?”
  
  某人的大嗓门响起,刘思娇刚回神,手机就震动起来:“娇娇,快十点了,还没结束啊?”
  
  她躲到走廊里:“嗯,快了吧,他们唱歌呢。”
  
  “我去接你吧,你和方芯华不同路,时间晚了坐车也不方便。”
  
  她私心里并不希望他来,方芯华刚说她单身,就有男人开车接她回家,那不是自己抽自己嘴巴吗?嘴里却说:“好的,我和小华一起,你快点来吧。”
  
  回到包厢,她拍了拍周宪峰的手臂:“待会儿我和小华先走了,你们慢慢玩。”
  
  周宪峰盯着她看了会儿,才缓缓露出个笑:“把手机号留一下吧。”
  
  互相留了号码,匆匆道别,她拉着方芯华特意往前走了几百米才停下,方芯华的八卦特质又犯了:“今天节目很精彩哦!你有什么想法?”
  
  “没有。”
  
  “没有还和人贴那么近,聊那么高兴,小心我告诉你哥啊!”
  
  刘思娇嫌弃地瞟了瞟她,方芯华继续嬉笑着:“真没想法?”
  
  “人家只是开玩笑而已,你怎么也和他们一样不安分啊。”
  
  方芯华不以为然:“你看你一和厉杰分手就有人前仆后继,叫我说早就该分了,分了才知道外面的天空是多么的蓝,世界上有那么那么多好男人。”
  
  好男人,那一个你认为的好男人很可能不会属于她,她却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的选择。
  
  刘思娇看着路边没有融化的雪,参杂了无数黑色的杂质,不再洁白,也不再纯净,犹如他和她之间的那道裂痕,终究是在慢慢扩大的。
        
作者有话要说:找人试一试这个想法肯定是不对的  囧



☆、逃避(上)

  送人到家的时候,难免是各种缠绵,只是一个全身心地投入,另一个却强忍着内心的厌恶感。没有她的回应,男人当然不可能尽兴,好在他经验少,总觉得是女孩过于羞涩了。可男人总是有那么点私心的,在这种事情上,她是越羞涩越好,说明和厉杰一起时并没有太多的亲热。
  
  当厉璟文打开车锁终于舍得放人走了,刘思娇如蒙大赦般飞奔回家,甚至连道别都忘在了脑后,他自悸动中回过神来,开始觉得不是滋味了,她浑身的僵硬和排斥骗不得人,似乎用羞涩也解释不通。他的目光在暗夜里越显深沉,满心的热情也如遇冰雪,渐渐透着凉意。
  
  刘思娇在刷牙超过五分钟后躲进被窝,丧气地闭紧眼,已经不需要一次又一次的验证了,他才探进个舌尖,她就开始反胃,正常的接吻会是这样吗?
  
  元旦那一天,厉母在厉杰外出后招呼刘思娇来家里做客:“娇娇,你看你这么久不来看看伯伯伯母,我们连你胖了瘦了都不知道。”
  
  刘思娇深知自己太不懂礼貌了,这里相当于她的第二个家,以往都是趁厉璟文不在常来常往的。可去年六月以后,次数明显减少,她的理由有二,一是看到厉杰心里有疙瘩,二是和厉璟文的关系并不如大家想的那样,她心中有愧又怎么好意思上门来。一时不知如何应答,幸好厉璟文揽着她的肩把人按在沙发上:“妈,人都来了就别说了,不是有好东西留给娇娇吃吗?”
  
  “对对,看我这记性!”
  
  厉母一瞧见两人亲亲热热的样子笑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自己这个大儿子从来没有在人前和哪个女孩子这样亲密过,一进门就盯住人家不放,又是找拖鞋又是接外套,现在把人紧紧搂着护得寸步不离,和那个什么前女友比,一下就看出谁是真爱谁是炮灰了。忍不住偷偷和老伴交流:“差不离了,真差不离了!小丁说的时候我还不信,这会儿一看,一准能成!”
  
  厉父也难得地呵呵笑起来:“我早就说他俩合适,之前白白耽误了那么多年,差点就错过了。”
  
  厉母拍拍自己的脑门:“都怪我这老眼昏花的,璟文中意娇娇那么大的事儿都没看出来,还是小刘这老侦察兵的眼神好啊。”
  
  “行了,快去做饭吧,以后就是你儿媳妇儿了,再给你生个大胖孙子,天天让你看个够!”
  
  厉母掩着越咧越大的嘴角:“儿媳妇儿啊,大胖孙子,啧啧,那敢情好!”
  
  厉父眼神炯炯:“看把你美的!”
  
  “废话,你就不想要大胖孙子啦?”
  
  刘思娇在听到“大胖孙子”这几个字的时候不禁脸都要绿了,她正犹豫着和人分手,家长连孙子都想到了,再这样下去,伤害恐怕会更大吧。
  
  可什么时候提出来,怎么提,都在考验着她的勇气。她的心肠软,看到别人对她好,拒绝的话就很难说出口,可伤害便在这样的迟疑里越来越深。
  
  好不容易两个老的收起兴奋围上围裙,刘思娇乖巧地探过头来:“伯伯伯母,忙什么呢,我来帮忙吧。”
  
  “不用不用,你和璟文坐着看电视,有你伯伯帮我就行!”
  
  相比之下,刘思娇更不愿意单独和厉璟文呆在一起,手一直被握住不说,连腰也被轻轻揽着,挨得极近,大腿磨蹭着大腿,看他那架势,恨不得把她抱在怀里才安心。腰间搭着的手掌隔了薄薄的上衣,掌心的热力传递过来,让她如坐针毡。
  
  从来也没有这样被当做客人一样招呼着,她卷起衣袖又拿过一个围裙:“伯母,以前我不是都帮你洗菜的嘛,现在和以前没什么不一样。”
  
  厉母想想也对,两家熟得跟什么似的,不用把对付初次见面的未来儿媳的那种客套用在她身上,心里不禁对刘思娇的喜爱更多一些。飞快朝老伴使了个眼色:“那你帮我剥冬笋吧,你伯伯原来一个同事去了趟浙江,回来给我们一大包冬笋,可新鲜了,待会儿给你炖汤喝啊。”
  
  厉父被赶出了厨房,朝迎面而来的儿子摊了摊手:“君子远庖厨,咱们走吧,不管她们了。”
  
  而厉璟文看着自己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女人在厨房里忙进忙出,心中不由滑过一道暖流。
  
  午饭过后,二老雷打不动地午休去了,厉璟文拉着人进了自己的卧室:“娇娇,你要不要睡一下?”
  
  睡和不睡都是个错,她索性问:“你睡吗?”
  
  “你睡的话,我陪你。”
  
  她的视线落在他微敞着的衬衫领口上:“好吧,就睡一会儿。”
  
  睡觉还可以装装死人,要是面对面呆着她保不准再也忍不下去。被子只有一条,她没的挑,只尽量缩在最边缘的地方。厉璟文脱了羊毛衫,睡在她身边不远的位置上,距离那样近,稍微一点动作都让她心惊肉跳,这会儿他要是伸手过来摸了什么不该摸的地方,她肯定会跳起来大叫的,好在他什么动作都没有。
  
  梁山伯和祝英台同床的时候不是会在中间放一碗水吗,现在的席梦思那么软,挪个身那碗水就翻了吧,放块石头才稳当呢。
  
  她背对着厉璟文,拿被子裹得牢牢的,虽然闭着眼,可毫无睡意。男人的呼吸几不可闻,她却知道他肯定也没睡着,那么自己一刻都不能放松警惕。自从她心里有了芥蒂之后,不适的感觉越来越明显,简直到了连拉手都无法忍受的地步,心理作用果然强大啊。
  
  她已萌生了退意,也承认自己用情不深,否则他能等她那么多年,她就不能为了他而努力克服忍耐吗?如果换了厉璟文就一定会无所顾忌地坚持着,而她就是个懦弱的胆小鬼,被吓了几次就再也不愿试一试了。
  
  在这样剧烈的思想斗争里她居然睡着了,最后是被脸颊上痒痒的触感惊醒,在意识到那是什么后,她莫名升起一股怒火:“你干什么!”
  
  男人贴在她脸上的嘴僵住了,而后缓缓退开:“你醒了。”
  
  刘思娇翻身撑起双臂,狠狠瞪了他一眼,就直接掀被下床了。厉璟文在床沿上坐了良久,才自嘲般笑起来。
  
  母亲和她的对话自客厅传来:“娇娇,梳个头吧,看你睡得头发都乱了,璟文呢,还没起床?”
  
  “他马上就起来了。”
  
  “好,好……”厉母暧昧地笑着,都在一张床一个被窝里睡觉了,感情能不好吗?
  
  谁又知道,两人嘴对嘴都亲过了,却并不是男女朋友。不是厉璟文不愿意说,而是他明白,只要他一开口,得到的答复很可能是拒绝。他不知道该用什么方式留住她,胳膊揽得再紧,电话打得再勤,也无法让她的心靠近他一些,似乎他们之间总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
  
  比朋友亲密那么一点,却远远称不上是恋人,这就是他们目前的状况。
  ?
  元旦后第一天上班就有个惊喜在等待着刘思娇,手下两个毕业生看到她时都讨好地说:“这花真是送你的,没看错,真没看错。”
  
  一番话说得她莫名其妙,早上地铁人多,她挤了几趟才上去,到单位时时间已经晚了:“什么花?”
  
  “有人送花给你,香水百合哦。”
  
  她第一反应就是厉璟文怎么改送百合了?而且今天也不是什么重要日子啊?
  
  百合的香味非常浓郁,大老远就能闻到,而且花朵大而高雅,比起小小的雏菊自然更能让女孩子喜欢。她摸了摸花瓣,线条弯曲得十分优美,颇有亭亭玉立的感觉,不禁嘴角一扬,想到那天对他的态度不好,又有些愧疚起来。
  
  可是,他总那样对着她上下其手,虽然关键部位没有碰到,可看那架势也坚持不了多久。她不知道别的男人是不是也这样饥渴,手要时时抓着,腰要紧紧搂着,连睡觉也喜欢偷着亲一亲她。再这样下去,万一哪一天她忍不住吐在他面前,这事情可闹大了。
  
  他一直是个冷静自持的人,所以任谁看见他和刘思娇在一起的样子,都会惊讶得大跌眼镜,继而感叹道,喜欢不喜欢,真是一看便知啊。
  
  收到花是件让人开心的事,哪怕这个人给她平添了很多烦恼,刘思娇喜滋滋欣赏了片刻,这才拿起放在里面的卡片,正在猜测他写的什么,一看到称呼就呆住了:思娇?
  
  他从来只叫她娇娇的,难道不是他送的花?忙不迭往落款看去:周宪峰!omg!他还来真的啊!脑袋里顿然一片凌乱,厉璟文就这样被抛到西伯利亚去了。
  
  刘思娇苦恼了一刻钟,人家又是唱歌表白又是送花,鬼才不知道他的意思呢,又不是钱多得没处花的公子哥儿,这束花好歹也要百来块钱。难道自己那天普及的城规知识把人家震住了?她其实并没有那么天真,还真以为高中生的暗恋能持续长长久久,一年就见一次,并非人人都是厉璟文,喜欢一个人能喜欢十年的。
  
  翻出电话打了过去,那边也不尴尬直接就承认了:“你反正和人分了,我也光棍两年多,大家都是老同学,知根知底的,就考虑一下吧。”
  
  见刘思娇有推却的意思,他笑着说:“我也没能力每天都送花,就那么一束还不给点面子?等以后有钱每天一束的时候你再拒绝也行啊。”
  
  刘思娇被他逗笑了,也不再纠结,和这样随性的人聊天,仿佛心理负担也会减轻很多,他不会用情意的重担来压迫她,也不会向她表示他有多么多么喜欢她,一切都是轻松自如的。
  
  一来二去倒觉得这人挺有意思,嘴皮子滑虽滑可内里还算本分,什么事都是大大方方的,连说起大学时的女朋友都毫不扭捏地表示:“毕业她要去上海,我要留北京,就分了呗。”
  
  刘思娇倒有些唏嘘,按理说大学里的爱情最是纯洁最不含功利,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现实,谁也不会为了谁等待,如果不能同路而行,那么就分道扬镳。
  
  她曾经以为的,一辈子只会喜欢一个人,就像是令人捧腹的笑话。和厉杰数年情意一朝化为尘土,曾绝望到心死,却被厉璟文感动,又因为心理障碍否定了之前的所有感情,此刻,面对周宪峰的追求,更是动摇了不止一次。
  
  周宪峰和她同年,共同语言只多不少,每天微信不断,也每天都在邀约。六号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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