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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江山路,为谁踏上"争"途 十三-第21节

小说: 江山路,为谁踏上"争"途 十三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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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马的场地怎么了,那人家牛羊就不兴来赛一赛啊!能有赛马,就不能有赛牛、赛羊么?”
  “赛牛赛羊……” 十三阿哥先是一愣,随即比先前更夸张地大笑起来,怎么止都止不住。唉,算了,让他嘲笑去好了,我再辩驳,也只能给他平添笑料而已。我索性不说话。可是直到下了轿,十三阿哥仍是自顾自地大笑。我在旁边看着,还真担心他笑成哮喘。
  “走,带你瞧瞧马去!”十三阿哥可算不笑了,拉着我迫不及待地来到马厩。
  我一瞧,嗬,果然是皇家的马,住的都是七星级大马店。每一匹马都是单独的一个豪华套间,什么卧室、餐厅、更衣间、洗浴间,以及各种生活用品,一应俱全。比起来,我小时候去农村见过的那些就只能算马厩界没水没电没暖气的简易活动房了。
  我跟着十三阿哥一匹匹地瞧过去,虽然它们的外表各不相同,但都毛管锃亮,体态健硕,看来也都是千挑万选的马中豪杰了。再加上后天照料悉心,训练有素,于是更加是精英级的马物了。
  十三阿哥在一匹枣红色的马前面止住了脚步,走过去十分爱惜地抚了抚马背。
  我看了看这匹与其他膘肥体壮的马比起来略显清骏的马,问道:“十三爷喜欢这匹?”
  十三阿哥笑了笑,答道:“是,喜欢,喜欢极了!过几日赛马我就选这匹!”
  “可是这匹看起来好像……”
  “怎么,你瞧着它比别的马瘦些,所以担心它体力不好?”十三阿哥看出了我的疑问。
  我点点头。
  十三阿哥又笑了笑,道:“这匹是为数不多的纯种汗血马,别看它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好像没那么健硕,但是真正跑起来时,它力量大、速度快、耐力强,且步伐轻盈,是不可多得的好马。”说着,十三阿哥十分骄傲地拍了拍马背。
  听他说了这马这么多优点,我也开始这匹“有内涵”的马刮目相看,起了崇拜之情。我不住地点头称赞道:“看来真是马不可貌相啊!”
  “哈哈!”十三阿哥仰头大笑,“‘马’不可貌相?那什么不可斗量呢?”
  我知道他是故意逗我的,也没让我真就回答。不过我恰巧一低头就瞧见了喂马的那些饲料,除了饲料槽子里放得满满的,在旁边的墙角里还垒了好高一堆。嗬,真够能吃的!于是我信口道:“马食不可斗量!”
  “呃,”十三阿哥没想我还真回答他了,再听听我的答案,复而又哈哈大笑起来。
  我又问:“那既然要赛马的话,大家肯定都要选跑得快的咯?那岂不是大家都要选这匹了?”要是有人来跟十三爷抢这匹马可不好弄了,我想也没想就说,“十三爷,快,我们把它藏起来!”
  这下惹得十三阿哥的笑声更大了。我想了想,也是,能往哪藏呢,人家皇家的马可都是有组织、有纪律的,哪能随便就带走就带走、说藏哪就藏哪了呢!
  “哈哈,放心,没人来抢。”十三阿哥见我还着实为这个问题担起心来了,便解释道,“这纯种的汗血马性子极烈,难以驾驭,一般人并不会选它。只是我偏就喜欢这马的洒脱不羁,从儿时学马那天起就专挑烈马来骑。其实当你把它当作你的朋友,而不是坐骑时,把自己的信任交给它,任它带你去驰骋、去奔跃。当你有想法时,你去与它沟通,去引导它,而不是命令它。有了彼此无条件的信任和情感的交流,那么再回来时,你们将是极默契的一对了。”
  听着十三阿哥讲这番人马之术,从未骑过马的我不禁心生佩服。或许比佩服更多,因为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他谙熟马性,而更多的是他豁达开阔,豪放不羁的心性。在我看来,能驾驭烈马的人,必定是骨子里比马更要烈的人,因为那样他才真正懂马。当他骑上烈马,并不是要征服它,而是要和它一起奔跑,一起感受将尘世的羁绊踏于脚下丢于身后的痛快。而眼前的十三阿哥,不正是这样的刚烈之人吗?
  “想什么想得出神了?”十三阿哥瞧着我。
  “哦,呵呵,没想什么。”我岂能告诉他也正是因为他这刚烈的性子,日后也给他带来不少麻烦呢!我岔开话题,“哎,对了,十三爷这么喜欢这匹马,可给它取了名字了?”
  “我也是前几日才见到这马,喜欢是喜欢,名字倒还没来得及取。”十三阿哥好奇地看了看我,“怎么?你有什么好名字么?说来听听。”
  “嗯……”我也不懂马,给马取名字还真有点难度,要问我那车叫啥我还兴许能答上来几个。哎?车!如果从交通工具的使用情况来看,他们古代的马不就相当于咱们现代的车么?要不,给它安个现代车名也不错啊!我努力回想着那些名车的名字,十三阿哥的马,得厉害点才行……
  “哦,有了!”我为自己想到这个名字而颇感激动,“叫它BMW怎么样?”
  “必……必什么?”十三阿哥满脸的问号。
  “哦,呵呵,BMW在英吉利语中的意思呢,就是宝马!十三爷的马当然是宝马中的宝马,过几日赛马的时候一定赢!”
  十三阿哥面露惊喜,有“原来如此”之神色。
  我继续说:“但是如果就叫宝马的话,有些太直白,好像跟别人显摆似的。所以咱们这是深藏不露的宝马,就叫BMW,别人都听不懂,还很拉风。”
  我一兴奋又开始说起流行词儿了,十三阿哥显然被我的一个“拉风”给搞迷糊了,一脸不知我所以然的样子。我赶紧解释道:“就是说十三爷骑上我们这BMW,与众不同,气压群雄!呵呵,十三爷觉着如何?”
  十三阿哥笑道:“好主意!”而后又略有些面露难色,“只是这必……必什么的,叫起来实在不顺。”
  也是,叫他们冷不丁说英文字母怎么能顺口呢!我想了想,那不如取这三个字母的首音节翻译成中文好了:“那就叫它……‘必爱达’,如何?嗯,对了,意义也好,是说十三爷跟这马之间有了相互的情感交流,那么就必将达到胜利的彼岸!”
  “必爱达……”十三阿哥重复着,忽而拍手笑道:“好!好个‘必爱达’!”
  十三阿哥兴致大起,牵了“必爱达”出来,对我道:“带你骑一圈去可好?”说罢一脚踩上马镫,利落地翻身跃于马上。
  “啊,我可不行,我没骑过马,我……”还没等我说完,十三阿哥弯下身子来,一只手臂环抱于我腰际,一用力……我的身子一斜,下一秒就坐在他身前的马背上了。
  还没坐稳,马背上的筋骨动了一下,把我吓了一跳。这马大概是刚从马厩里出来,想活动活动筋骨,于是它又甩了甩它那带有泛着金光的鬃毛的脖子。这次动作十分之大,我感觉就要从马脖子上滑下去了,于是我赶紧慌里慌张地抓住十三阿哥的手臂。
  十三阿哥见我紧张的样子,不禁好笑。他扶我坐正,双臂从我身后环绕过来,提起缰绳,道:“握着这个。”
  我小心翼翼地握上了,身上仍然很僵直。十三阿哥又道:“放松些,方才我说什么来着,把你的信任交给它就好。”
  马一动,我就紧张,我边死盯着马脖子边带着颤音说:“可是、可是我还不认识它……”
  十三阿哥身子向前倾了倾,更加靠近我,在我耳边道:“不是还有我么?”说罢,一扥马缰,马便向前飞奔起来。
  我吓得心里大叫“妈呀”,迎面而来的疾风却封住我的嘴让我发不出声。我只能死死地闭上眼睛,身子拼命往后靠。
  过了一会儿,背部传来一阵温热,我知道那是十三阿哥热血而踏实的胸膛。又过了一会儿,耳边嗖嗖的风声也慢慢染上了旋律,我听到那是草原与白云的共歌。再过了一会儿,□马背的起伏也逐渐有了节奏,我感到那是马儿奔跑于草原的喜悦。
  我慢慢睁开眼睛,天地相交,蓝绿相溶,我从未如此刻般想要奔跑。我偏过头去,对十三阿哥说:“能不能再快些?”
  十三阿哥把耳朵靠过来,大声问:“什么?”
  我于是在狂野无羁的风中大喊:“能不能再快些——”
  十三阿哥瞧了瞧我,笑了,而后双腿用力一夹,我们便和这草原上的风一道狂野无羁起来……

  第 25 章

  过了几日,我早上刚梳洗完毕,天还蒙蒙亮,就见内务府的小太监捣着小碎步匆匆而来。进门也没喘口气儿,就跟我说:“今儿万岁爷传旨要带着阿哥们去北边围场狩猎,叫各屋的娘娘们也去,在边上瞧瞧,乐呵乐呵。蒖若姐姐,你快带人收拾收拾东西,早膳过后就出发了。”
  我记得前几天十三阿哥跟我说的是他们要去草场赛马呀,怎么这会儿改狩猎了?于是我问那小太监:“原是说赛马的,不赛了?改狩猎了?”
  小太监语速极快地道:“原是说赛马的,但是昨儿个万岁爷见了几位阿哥,让他们都去马场挑挑马去,没想阿哥们早已都去马场试过马了,说都挑好了如意的马了,也都在草场上跑过了。”
  我心想,这帮阿哥们也太有心机了,连赛个马也要事先演练过,确保万无一失才行。唉,得失心呀……什么都要争个第一。
  小太监又语速极快地接着道:“万岁爷十分欢喜,说既是都试过马了,那也算是都做了准备了的,赛起来一定好看。”
  “嗯,好看那怎么又不赛了呢?”我问。
  “今儿早上,万岁爷突然来了兴致,说单是赛马也许没那么好看,既然阿哥们都带着马跑过了,那不如去狩猎,骑、射一并比试了。”
  哦,原来这么回事啊,咱们这万岁爷的兴致还真好。
  小太监见我还不紧不慢地点着头,着急了,道:“蒖若姐姐,您快着点吧!万岁爷说了,今儿晚上在林区那边的蒙古包下榻了,您可把娘娘的东西都给备齐喽。您快收拾着,我这还得去别屋的娘娘那传旨去。”说着一猫腰出了屋,又捣着小碎步匆匆而去。
  我回了德妃娘娘,便和春兰去收拾东西。想到晚上要住蒙古包,还真有点兴奋,毕竟那只是我在电视上才见到的东西。
  用过早膳,这些后宫的娘娘们在东宫大门外“集合”。其实狩猎也并没有她们什么事儿,皇上也只是说有兴致的可以去边上瞧瞧。但是皇上既然叫了,这不是能在皇上跟前儿有个露脸的机会么,也不确定皇上就能瞧见,不过增加增加出镜率也是好的。所以放眼望去,此刻的东宫大门外就跟办大型花卉展似的,莺莺燕燕,脂浓粉香。
  围场边,皇上率众阿哥和侍卫们早已先前抵达。阿哥们穿戴齐备,整装待发。素日里只见了“地上”的阿哥,今日见到马上的,弓箭在握,别有英姿,个个都跟拍《射雕英雄传》似的。
  其实距离他们还是有点远的,再加上阿哥们都已穿戴上了护甲,远远地看过去模样都差不多。不过我一眼就认出了那枣红色上泛着金光的鬃毛,是必爱达!因为前几日就是它带着我自由自在地飞驰于草原,让我第一次感受到骑马踏夕阳,云下与风逐的快乐,所以事隔几天再见时,竟像是见到想念中的朋友般十分亲切。我笑了笑,在心里默默地朝必爱达招了招手。
  那边,皇上开始发表讲话宣扬会议精神了。这个距离听不太清,大概就是激起阿哥们的斗志,说谁要是射得好就有赏,之类的。而这边的后宫女眷则被带到围场外围的一隅,等着观赏阿哥们精彩的集体骑射项目表演。
  在侍卫们一阵呐喊助威后,皇上一声令下,众阿哥们便打马各奔东西,有的先在场内溜溜马,有的则心急地直接钻进围场的林子里寻找猎物去了。
  我到停在旁边的轿子里去给德妃娘娘取扇子,刚拿了扇子从轿子里钻出来,就见眼前闪过一抹枣红色。那枣红色来回踱了几步,最后停在我面前。
  啊,这不是……我不可置信地抬起头,发现驾于其上的正是十三阿哥。
  “十三爷怎么来这边了?”我边惊喜地问着,边走上前去,摸了摸必爱达光滑而笔挺的鼻骨。
  十三阿哥笑了笑,道:“因为方才我瞧见你跟必爱达招手了。”
  啥?我在心里跟马儿招手,他都瞧见了?神奇……
  “哈哈,好了,我过去了。待我射它十只八只飞禽走兽,回来给皇阿玛瞧瞧!”
  “嗯!”我抬起手,用食指和中指比出“耶”的手势。
  十三阿哥一愣:“这是……”
  “哦,这在英吉利语中是字母‘V’,代表victory,胜利的意思!十三爷加油!”我又看向必爱达,对它道:“必爱达,加油!”
  “哈哈……”十三阿哥大笑着,打马掉头,策鞭而去。扬起的尘土中,我看到他在马背上背对着我抬手也比了个V字。本来挺雄姿英发的一位堂堂皇阿哥,怎么一做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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