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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猫儿眼(短篇小说集)-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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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是这样喜欢看他的作品。

  我说:“停笔后你会寂寞。”

  “小姐,别忘记我入行已经十年,我不是新进作家,忙不迭日,在报上告诉人他吃过什么穿过什么,我早已渡过那个阶段。”

  “如果你忽然得到好题材,那怎么办?”

  “到时再说吧。”

  “什么时候去找学校?”

  “明天。趁今年十月入学。”

  他已经深思熟虑。

  真没想到他会有这样意外的决定。

  从流行小说到试图转变风格,然后急转直下,变为离弃这个行业。

  套句陈词滥调,简直是读者的损失。

  “读者耳根清净才真。”他笑。

  我拍手,“我知道,你写不出更好的作品,便要读书去,这跟女明星没有拍戏便上大学有什么分别呢?”

  谁知道他一口承认,怅惘的说:“真的,你什么时候听说金庸要转行读书求进步突破呢。”

  “我会想念你。”

  他长长呼出一口气。

  “我已经答应美姿杂志替他们写东西,不过不一定立刻动笔,几年后也许。”

  “写学生生活?”

  “少开玩笑,连牛津剑桥这种学堂一年之内都有上千成万的人毕业,我算老几,何苦野人献曝。”

  “仍然是老本行,写小说?”

  “再说吧。”

  我没出声,这里的一切,他舍得吗,房子要卖,朋友要分手,锦衣美食,什么都要放弃,去过纯朴的学生生活,可以吗。

  不过他已决定,逐步进行,他开始收拾行李,房子没有卖,租出去。食物开头有十箱,后来觉得不像话,扔掉一半,剩下五箱,还觉太多,再淘汰一半,先寄了出去。

  他又整洁起来,但性格已不如前,他变得很沉默,成个人成熟,真的像一件大事等着地去做似的。

  一个月后他乘飞机离去。

  又不见一个好朋友。

  我一直留意报章,等大成的新作出现,但没有。

  他给我写很长的信,说:“……也许等我生活与收入都稳定的时候,我们之间会有进一步的发展。”

  我很高兴。

  他的名字在报章杂志上消失,人们暂时还没有忘记他,都说他是传奇人物。

  我很为他骄傲,又从头开始读他的小说,觉得百读不厌。

  我会等他回来。

  看看有什么进一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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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猫儿眼》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颜色 …

        怪女孩

                  妹妹的宿舍里是有一个这样的女孩子,永远看不清她的脸,因为她老坐在黑角落里,感觉上她脸黄黄的,老是穿套灰色运动衣,也不出声讲话,长得很瘦,似营养不良。不是捧着本书就是看看电视的萤光幕。

  我也问过妹妹她是谁。

  “同房。”她说:“一间宿舍两个人住。”

  “她仿佛怪怪的。”

  “人家才好呢.静得不得了,功课又一流。”

  “念什么科?”

  “法科。”妹说:“这里的法科不好念,一年才上四个月的课,其余靠学生自己做研究温习,读得她整个人闷闷的。”

  “我看不止为功课。”

  “她是这个脾气。”

  “会不会是失恋?”

  “别多事。”

  但每个星期天下午,我去看妹妹的时候,她同房总是闷闷的坐一角。

  我很纳罕,绝不见她出去,也不见她说话。

  我从没有看清楚她的面目,她并不与我打招呼。

  她似个幽灵,当然是善良的精灵,只要妹妹喜欢她,我想不妨。

  妹本身亦很静,一天只得廿四小时。时间用在什么地方是看得见的,绝对不能再出去唱歌跳舞。学生生活其实非常寂寞困苦,因有那么大的目标,那么大的压力,下半辈子的前程全靠书中的黄金屋,诙谐之余有许多慨叹。

  妹脾气很坏.有时候读得枯燥烦闷过度,她会把书本全部扫到地上,用脚踢到房角。她所有的书都残缺不齐。

  两个怪女孩住一间屋内。

  等毕业已经二十五六岁,做得几年事便三十岁,嫁给谁?真是大问题。

  风和日丽的好日子,妹妹亦会开车来接我兜风,她那同房与她坐前座,我坐后座。

  那女孩很怕风,全副武装,又帽子又围巾,我仍然看不到她五官。她穿那种很时髦的宽大衣,但穿得像一件晨褛。据说最会穿衣服的人便是如此不经意,但我会她又不像是那种人,她根本已经放弃了。

  我们的路程是很重复的,通常往山顶去,在山上散步,喝咖啡,然后打过回府。

  我与妹妹都喜欢山顶。

  小时候父亲给我的奖励往往是到山顶来喝咖啡。其实当时妹与我都小,也不觉咖啡有什么好吃,但觉苦涩,难以入口,喝完之后坐缆车下山,往往胸口闷得要呕吐,但不敢扫父亲的兴,从来不告诉他我们并不喜欢这样的节目。

  这成为我与妹童年的秘密。

  现在上山顶来,风味自然大大不同

  我们喜欢露天的咖啡室,旧是旧,仍然值得留恋。

  咱们一行三人也去看过电影,妹之同房一句评论都没有,她在场与不在场都一样,静得离奇。

  只一次,我们看很普通的文艺片,我偶然转过头去,发觉她在黑暗中泪流满面。

  吓得我连忙别转头,不敢再看。

  一定有心事,剧情并不感人,不知什么触动她的心事。

  隐约只觉她五官颇为细致。

  散场大家装没事人一般,我也没同妹妹说起。

  真是神秘,年轻人有什么事不能倾诉的,何必把痛苦埋在心中,真笨,况且又不流行这样了。

  我很留意这个女孩子。

  有一两日不见她我也会问起她。

  妹妹说她生病。

  “真可怜,感冒发烧,躺足一星期还没复元。”

  我说:“你们女孩子吃得太少,一病就不能恢复。”

  “谁做给我们吃呢,饭堂那几只菜式,看了使人流泪。”

  “又不是没有厨房,为什么不自己弄。”

  “算了吧,哪来的时间,读书要紧。”

  妹妹喂同房吃药,我在一边看。

  那女孩子很委靡,扶着妹妹的手,也不吭声,把一杯清水都喝尽了。

  我问:“她父母亲人呢?”

  “都这么大了,不过略发一两度烧,何劳出动亲友。”

  “很可怜。”

  “病完又是一条好汉,你少担心。”

  “为什么不回家?”

  “不必太严重,在宿舍反而有人照顾。”

  那女孩的病一直没好,妹要去面试,托我照顾她。

  我只得顺带去看一看她,尽一下朋友的义务。

  她一整天都没吃东西,埋头苦睡。

  厨房里放着妹妹替她准备的白粥及冷开水。

  被子盖得很紧,一额头的汗。

  我看得实在不忍,绞了热毛巾替她擦汗。

  她睁开眼,病迷糊了,问我要水喝。

  我说:“我看还是进医院吧,好不好?怕有并发症。”

  她摇头,我喂她喝水。

  “我去请医生。”

  她亦摇头。

  我不去管她,立即通知相熟的大夫马上来一次。

  她睁大眼睛一会儿,又复闭上,叹息一声。

  我拨开她的湿发,替她换过一张毛巾被。

  她忽然说:“没想到你很会服侍人。”

  我第一次看清她面貌,异常清秀,不过苍白得不似真人。她还有心情说话,证明没事。

  医生来了,诊治过便说:“生病也得吃饭,整个人饿软,看上去自然可怕,其实没什么大不了。”

  大夫走后我准备食物。

  她又打算睡,我摇醒她──硬是逼她吃东西。

  “你走吧,不要烦我,让我一个人。”

  我不理她,差点没捏着她鼻子把白粥灌下她肚里。

  她挣扎,我大力按着她,不知情的外人看了以为我非礼她。

  我问:“你有多少天没有米下肚了?”

  她只得忽忽喝了一碗粥水。

  我为她擦嘴,担心她会呕吐,幸亏没有,她喘息着躺下。

  我喝道:“不准睡,听音乐。”

  她瞪着眼,像是不信有这等野蛮人。

  我说:“睡了七日七夜,什么都睡够,不许你懒。”

  我用几只枕头垫着她背部,让她坐在床上。

  真瘦,从来没见过这么瘦的女孩子,顶多只剩下四十公斤。

  “如果你不反对,我可以读小说给你听,”我顺手拾起一本书,“一百年的孤寂”如何?”

  “我想你离去。”

  “不可以,我要等妹妹回来才走。”

  她几乎哭,“你别折磨我,我是病人。”

  “病人?感冒算病?”

  我打开书之第一页,“这是一本很沉闷的书。”

  “求求你放过我。”她终于哭了。

  眼泪如豆大,珠子般淌下来。正要逼哭她,哭是发泄的最佳方法,消除紧张。

  哭半晌,她抹干眼泪,赌气不睬我,但脸上开始有点生气。

  “下床来走两步,来,行行血气。”

  她推开我,不用我扶,自己走到洗手间去。

  我这个褓姆做到足,她会恨我一百年。

  出来时她梳过了头,扎马尾巴,脸色再坏,也比刚才好得多,她嘴唇抿得很紧。

  我说:“我给你榨了橘子汁。”

  硬把吸管塞到她嘴里去,她知道同我斗无用,只得乖乖吸尽。

  我又把无线电视开得很大声,让她睡不着。

  下午妹妹回来,她委屈得忍不住,马上同妹告状,我暗暗好笑。

  妹说我过份。

  “她患自怜症,借些荫头躺床上不动,怎么可以随她沉沦,”我不以为然,“没病也躺出病来。”

  “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我若果没有同情心就不会做足一天老妈子。”

  我自己打开门离去。

  过几天她的热度退掉,恢复正常。

  必然是失恋,才掘一个洞把自己放进去。这也好,有些女孩子感情一受挫折,便大大的自暴自弃,张三李四,先混着玩再说,更惨。

  “她是不是失恋?”我问妹。

  “我不知道,她从来不说。”

  当她再出现的时限,苦闷期已经过去,我不相信那是同一人。

  她穿一件圆裙,身材姣好,薄薄化妆,双眼灿若明星,是一个值九十九分的女孩子。

  她决定重新开始做人,毫无疑问。

  妹妹也说;“没想到她略为打扮,竟这么出色。”

  “你也没有见过她这副标致样子?”

  “没有,我以为她只有套运动衣。”妹妹笑。

  但是她对我,比以前更不如,她认定我害她,不肯同我说话。

  我们亦有单独见面的机会。

  我解释,“为你好,失恋又不是世界末日。”

  她“霍”地转过头来,“谁说我失恋?”

  “猜都猜得到。”我似笑非笑地看住她。

  “最恨自作聪明的人。”

  我摇摇头,“不要恨,对你自己无益。”

  “真不明白怎么如此可爱的妹妹会有这么讨厌的哥哥。”

  我有一丝悲哀,嫌我呢,也许我热情过度,自取其辱。这是我一贯作风,也许应该改一改。当然我对她有特别好感,不然不会惹她厌恶。

  我耸耸肩,自己下台,“不高兴?没法变,我不说就是,自古忠言逆耳。”

  她也觉得话说时过重,呆在那里。

  我礼貌地向她道别,心中忐忐。说话,多管闲事活该有这种下场。她管她藏在洞中,与我有什么关系,这是她的选择,我们做朋友的要尊重她的意愿,只要她认为值得便可以,这是她的生命,我感慨的想,她爱怎么就怎么。下次看到人跳楼,也随他去。

  难怪城市人感情越来越淡,都是遭遇太多滑铁卢后学的乖。

  之后我见到那怪女孩使有点儿僵,仍然维持风度.但不似以前般轻松,妹看不出毛病来,当事人是觉察到的。

  我不该挖她疮疤。

  谁没有伤心处,她努力要忘记要克服,我偏偏去触动她心事,咱们两人都不够大方。

  因为我明显的吃亏,怪女孩对我有歉意,有意无意的对我略为友善,我也有自尊心,这种故意给我的脸色,我不稀罕。

  出此我也有些僵。

  妹妹问我:“你怎么?买了票子也不去看戏,神经病,这么做作,活该你没女朋友。”

  怪女孩抬起头,“不看电影倒罢,我有两张小提琴演奏会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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