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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

译林-2006年第6期-第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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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离开老岳父时,斯特雷格总是拍拍老人的胳膊,或者做个表示歉意的手势。这一回,由于心里想着杰蒂,他惶惑间弯下腰,梳捋一下老人的头发,而后在老头干扁的前额上亲吻一下,无意识地微微一笑。老人突然抽搐了一下,像只疯狂的鹰隼一样瞪着斯特雷格。 
  “你这杂种!”他吼道。 
   
  有一天吃午饭时,卡曼穿着睡衣,手里的刀叉轻轻磕着盘子里煮熟的鸡蛋。突然她说:“我知道他是谁了。他就在新奥托。有一次高中生演出时,我见过他。” 
  斯特雷格的五脏六腑一下子变得冰凉。一有机会,他赶忙给格利森打电话证实此事。毋庸置疑,他在高中时经常参加演出。斯特雷格放下话筒,两眼盯着电话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时,卡曼正在市图书馆查阅历年高中毕业生年鉴。 
  这就是格利森背井离乡当兵入伍不上大学的原因。格利森乘船去了军训基地之后,杰蒂日夜啼哭,她说她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了。斯特雷格来看她,她不想见他,也不让他碰她。六周之后,格利森寄回一张身着戎装的相片。从相片上看,他还不十分结实,扣在脑袋上的钢盔遮去了大半张脸,不过那双棕色的眼睛还是那样和善。他看上去有20岁。 
  一天下午,斯特雷格从杰蒂那儿回来后;把车钥匙丢到咖啡桌上,“我要离开一段时间,带上我的衣服,我的鞋。我去做三明治。一会就走。”他说。杰蒂的悲伤使他不得不这样做,否则他会失去她。 
  斯特雷格进到厨房,做好三明治后把它装进塑料袋,出来站在客厅的地毯当中。卡曼只是看着他,一声不吭。忽然她将胳膊横空一抡,好像决心挺到底。斯特雷格转身出了门,穿过市区,沿着公路向法戈走去。微风习习,气温大概有45华氏度。地上到处都是积水,成群结队的鹅鸭在水沟里尽情地戏耍。天色暗下来时,他搭上一辆车。 
   
  约翰·斯特雷格住进法戈的家之后不久,孩子降生了。在孩子出生后非同寻常的那段时间里,斯特雷格去医院看望过一次。小家伙长得像格利森,一个勇敢的长着一双大脚的小格利森。值得一提的是他不胆小,好像还提不起一只空水壶。格利森是个软弱而有点勇气的家伙。还有比他高尚的人吗?斯特雷格知道,格利森像《新约全书》里的殉难者,只不过他是为了姐姐的幸福而被抛入狮群,是救世主式的人物。没想到,在新的生活中,他长大了,确确实实成了卡曼相信劫持她的人。斯特雷格还知道格利森把绑架的事告诉了姐姐。 
  小家伙的身世完全清楚后,斯特雷格和他更亲近了。有一回,他正要看看他怎么样时,小家伙忽然张开嘴巴,哇哇哭了起来,杰蒂赶忙把奶头塞进他嘴里。而斯特雷格也因肾上腺素分泌不足,一时头晕,跌坐到医用椅子上。好一会儿,他就那样看着他们母子俩。 
   
  斯特雷格只回过新奥托两次。头一次是他带一辆车回去拉卡曼还没处理掉的物件。她已经扔掉好多东西了。不过那些东西都和他没关系。现在,杰蒂每天都和他吵,还威胁说要去向警察告发他绑架的事。 
  “那样你会失去一切。”斯特雷格挥舞着胳膊。“包括这房子。格利森也要进大狱。你选择哪个?你会从这屋子里滚到大街上。还有小格利森,他会怎样呢?” 
  杰蒂以她弟弟的名字给孩子取名。以后,不管格利森在哪儿,这个留板寸头,穿军装,挎来福枪的家伙都会控制着这里。孩子出生几个月后,斯特雷格终于明白,由于他策划的那次绑架事件而导致格利森当兵,为此杰蒂将永远不会宽恕他。他失去了她的爱,被她扫地出门,住在车库里。晚上他钻进行军床上的睡袋,一个人蜷曲在汽车旁。杰蒂整天一个人照看孩子,打扫房间,不时也塞给他一张购物单,或者叫他帮着拿拿笨重的东西。除此之外,她再也不想让他靠近她和孩子。他常常像个幽灵一样在房子周围转悠,不知去哪儿歇脚。 
  他在一家以前常打交道的保险公司的代理处,找到一份地位低微的帮人打索赔官司的工作。有一天,一纸来自他旧住处房主的索赔单丢在了他的办公桌上。这是卡曼提交的他从家里拿走东西的清单,上面的东西都是他自己的,是她同意并且催他拿走的。有上面有编号和识别码的电工工具,有立体声机和其他电子设备,还有一台小型电脑。看着清单,斯特雷格感到有什么热乎乎的东西直往喉咙里钻。他从门后取下外套,穿上,回到用他和卡曼的退休金买下的房子,把放在车库里的东西悉数搬上车,开回新奥托,把车停在以前属于他的房子的车道上。 
  过了一会儿,卡曼出现在窗前。斯特雷格从车上下来时,她正从窗户里往外看他。他也抬头看着她。窗户上的玻璃像鱼缸一样模糊不清。忽然她消失了。斯特雷格不能肯定她会不会出现在门口,或者躲藏到什么阴暗的地方。门终于开了,她点头招呼他进来。两人站在门口,相距那么的近。卡曼灰白的头发已经全白了,两条胳膊瘦若柴秸。斯特雷格觉得从她身上,从她白皙的皮肤下散发出一种奇特的射线。这种射线只有他能感觉到。他想他应该跪倒在这美丽的受了委屈的女人的脚下去忏悔,去亲吻她珍珠色的天鹅绒衣裙的饰褶。 
  “你提请了一份索赔单。那都是我的东西,我把它们都拿来了。”斯特雷格说。 
  “不,我想要钱,我需要的是钱。”她说。 
  “为什么?” 
  “我们完了。他们不打算买我们的银行,他们在我们旁边又开了一家银行。” 
  “你爸爸的账户上的那些存款怎么办?” 
  “他会活到100岁的。”卡曼说,“约翰,他对我说你一直陪着另外一个女人。” 
  “我不知道他哪来的这个想法。”斯特雷格说。 
  卡曼等他正面回答。 
  “是啊,有这么回事。” 
  斯特雷格抱住她,关上门。她泪如泉涌,浑身颤抖。他们在过道,在人们踩过的地毯上,在客人们坐下脱靴子的长凳上做爱。他的悔恨,他的羞愧迫使他这样做,她又那么热烈地需要他,仿佛他们正一起穿越一道飞流直下的瀑布,一落千丈,一直跌到渊底。斯特雷格彻底崩溃了,他把一切告诉了她。 
  因为格利森,他不得不这样做。怀着一腔被泼了一身脏水的委屈;他依偎着她,诉说过去。 
  “我知道他伤害了你,”他把心里的话一股脑儿地倒完之后说,“现在我明白了。” 
  “你说他?那孩子?他不过是个笨蛋。”卡曼说,“他从不碰我一下。为了让你嫉妒,我不顾一切地说那些无用的话,嘿,你就是不懂。” 
  卡曼坐起来,平静地审视着他。“我想你可能还爱我,我们前面的路还长着呢。我想你还有话没说完。” 
  像风浪中看到救命的稻草,卡曼站起来时; 斯特雷格抚摸着她的脚脖子说:“有,有。” 
  “暴风雪就要把我埋没时,我从水沟里爬出来。我真真切切地看见了你的脸,是你弯腰拉我上来的,不是那个农民。” 
  “是我,”斯特雷格抬起胳膊说,“我一直都爱着你。” 
  有一会儿,她一直俯视着这张脸,这张令人吃惊的脸。而后,她上楼给警察打电话。 
   
  后来的几年里,有时候朋友问他,是什么使你在监狱里供述了一切,又是什么让你包揽了所有的罪过时,他也想不出一个合适的答案。有时候他说他想这事会没完没了。他知道,他会被两个女人踢来踢去,一直到永远。但是,当他想出答案时,他的思想又回到他给格利森开门的那一刻,想到站在门口灯光下、站在风雪中的他,想起那悲伤的脸,那生锈的枪,他别无选择。 
   
  (王伯信:山西省阳城县职业高中高级教师,邮政编码:048100) 


结局
[美国]斯蒂芬·多宾斯 著 韩继坤 译 
  斯蒂芬·多宾斯(Stephen Dobyns,1941—),美国小说家、诗人、评论家和新闻记者。 
  斯蒂芬著述甚丰,迄今为止已出版21部小说、10部诗集和1部诗评。主要作品有:小说《水中的男孩》(1998)、《亡女教堂》(1997,获布兰姆·斯托克奖提名)、《摔跤手的残酷学习》(1993)、《亚历山大式的房子》(1990)和《金狗汤》(1988)等,诗歌《再见,神秘》(2005)、《豪猪之吻》(2002)、《裸食》(2000)、《忌妒乘棺人的抬棺人》(1999)、《黑狗、红狗》(1997,获国家诗歌系列奖)和《墓地之夜》(1987,获梅尔维尔·凯恩奖)等,评论《最好的词语,最好的秩序:诗歌评论》(1996)等。 
  斯蒂芬的诗歌屡获奖项,小说也被翻译成15种语言,其中有两部还被拍成电影。无论是小说还是诗歌,斯蒂芬总能融机趣、尖锐、柔和、煽情和好奇于一炉,显示出极高的艺术水准。斯蒂芬目前住在波士顿,在多所高校任教,另外,他还是《圣迭戈读者》杂志的特约撰稿人。 
   
  这个在堪萨斯州乡间公路上搭车旅行的男孩十九岁。他本来搭了一个农夫开的福特T型车,但农夫要转弯往北去,他便只好在此下了车,等着搭下一辆。这一等就是三个小时。时值七月,晴空如洗。平展的麦田一望无垠。男孩带的两颗李子已经吃掉了。这时,一辆蓝色普利茅斯双门轿车从面前飞驶而过,车里坐着一男一女,正放声欢笑。那女人一头飘散的金发,不时从车窗逸出来。二人甚至看都没看男孩一眼便开了过去。车窗外飘舞的那几缕黄发仿佛在向他招手。半小时后,一个农夫驾着辆福特皮卡车在他面前停了下来,车上满是尘土。男孩爬上副驾驶座,然后农夫发动起车子,看都没看他一眼。驾驶座上农夫屁股边摆着一把四五口径的左轮手枪。一看见这东西,男孩便觉得心跳猛然快了起来。枪很旧,枪管生了锈点,枪把上缠着电工用的黑色胶带。 
  “看没看见一男一女开辆普利茅斯车从这儿过去?”农夫问。语速很快。 
  看见了,男孩说。 
  “过去多久了?” 
  “差不多三十分钟。” 
  农夫有一双淡蓝色的眼睛,下巴上胡子拉碴,皮肤晒得犹如皮革,四十岁左右的样子。不过,在男孩看来他显得十分苍老。农夫踩下油门,皮卡车便咆哮起来。这是条高低不平的土路,男孩得把手撑在仪表板上,才免得被颠来颠去。天很热,车窗全开着,不时有沙子飞到男孩眼里,甚至嘴里。一路上他小心翼翼斜眼瞅着那把左轮手枪。 
  “他们,是你朋友?”男孩问。 
  农夫两眼盯着前方。“女的是我老婆,”他说。“我要在头上给她一枪。”农夫说着伸手摸了摸枪,确认它是不是还在。“男的也一样,”他补了一句。 
  男孩没说什么。他这是在搭车从俄克拉何马州回暑期学校。家中三个男孩他排行老二,是唯一一个离家外出的,已在俄克拉何马大学上了一年学,现正在劳伦斯市过暑假,然后还要去其他地方——男孩会弹钢琴,他想到那些更远的地方,去发挥自己的钢琴才能。 
  “他们干了什么?”男孩最后忍不住问。 
  “猜猜看,”农夫说。 
  皮卡车以大约五十英里的时速飞驰着。男孩有些害怕见到那辆普利茅斯车卷起的尘烟,但面前除了笔直的公路外什么也没有。可一会儿他又开始担心起来,怕前面的车子在什么地方停下来。他用舌头舔了舔上唇,舌头干干的,嘴唇也干干的。刚才上车的时候,男孩就对自己的人生方向有了明确的打算。这个夏末他要去纽约,在卡内基大厅表演钢琴独奏。但是农夫和他的左轮手枪就矗立在他和那个未来之间,成了一堵让他惧于攀越的高墙。 
  “你非得杀他们吗?”男孩问。他本来不想说话,但觉得自己无法再保持沉默。 
  农夫脖子边上长了个红红的疖子,他不停地用手指摸着。“如果是你碰上这种恶事,你会怎么做?”农夫反问道。 
  男孩想说他不知道,或者说会去报警,但农夫可没耐心听这些。男孩还想说他会原谅他们,可又怕这答案仍然不会让农夫满意。他不想让自己的回答激怒对方,只好耸耸肩。 
  “你肯定会下狠手解决掉,”农夫说。“没错,下狠手。” 
  男孩双眼紧盯前方,搜寻着那辆普利茅斯车卷起的尘烟,心中祈祷自己永远看不到。烈日炙晒下,车前的空气仿佛在升腾、扭曲。而他心中的恐惧越来越盛,甚至觉得自己已经看到了,离那股细微的烟尘越来越近。皮卡车顺路中央笔直朝前开进。除了他们,路上一辆车也没有。即使有,男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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